应该是从大年初二晚上开始有想法写个故事,当天夜里失眠睡不着觉,辗转反侧到三点多,脑子里开始起名字、设计人物、走情节。
第二天和家人出去逛街,呆了一天,其实很累,但很兴奋,晚上回家就开始动笔写前几章,又到了三点多钟。期间给阿狗看了看,阿狗说竟然看完了,我瞬间受到了莫大的鼓舞,继续鏖战。
于是,从四号开始便基本在家写,连日连夜地写,整个手机使用率直线下降。
写作的乐趣妙不可言。
一开始真的是茶饭不思,废寝忘食,只觉得时间过得飞快,而我整个人都沉浸在了故事之中,一点点构建那个并不存在的世界,塑造并不存在的人物,写他们的故事,有悲伤的有欢喜的。
阿狗说,我颇有些走火入魔之势。
剧情推不下去的时候,我就在白纸上写下我想呈现的情节,一点点穿针引线,串联起来。或者到客厅踩着滑板,从这头滑到那头,从那头又滑到这头。
大年这几天,我宅在家里,期间只去了一趟超市,去了一趟小公园散步。
一直到了今天,终于把故事写完了。
我其实我最喜欢做清醒梦,喜欢在梦境中为所欲为,做一些荒谬的梦,转变各种身份,有过各种经历。
我中过枪、跳过楼、救过人、受过刑,也当过卧底深入毒巢,当过大侠守护众生,当过罪犯被教导主任通缉……
我记录过梦境,离奇古怪的故事读来也甚是有趣。其实,写故事也是一样的道理,初二那年开始我便想自己写故事,断断续续写到如今,也发过一些。那个故事其实已经写了十六万字,但还是没有完成。
不知道以后会不会有一天,将那个未完成的故事写完。
其实,除了写作过程中奇妙的体验,我还喜欢把文件转化成txt导入手机,翻看前面自己写的故事,看到稚嫩的文笔,又或是突然发现之前精心设计的结构或语言,实在有趣极了。
如今,我另开一篇短些的故事,本来是想几千字结束,没想到洋洋洒洒也写了尽五万字。
我写故事,其实不在乎读者有多少,评价有多好,有时候只是简单到想留作一个纪念,存在手机里的书架上,闲来无事翻一翻,笑一笑。
因为在我心中,我笔下的人物都是真实的,活在我看不见的世界中,有他们自己的爱恨情仇。而我,就是赋予了他们生命的人。
这样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