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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草晴跳蚱蜢,花暖困狸狌 ...

  •   人在剧烈疼痛后,会消耗大量的能量。
      伤臂被缝好了的茅秀,坐在一旁打着瞌睡,如扇的长睫上下开合着,终于还是忍不住阖眼。

      他睡着了的样子,有些像那只慵懒的大白猫。肥猫经常跑到医馆屋檐上睡觉,收起锋利的爪牙,蜷成一团。

      许屾清理完地面后,在旁点点起一盏灯,忽然想起什么,拉着吴秋仁小声问:“师父,为什么不用麻沸汤啊?”
      虽然药效对于四肢的作用会削弱,但总比生扛着好。

      吴秋仁恍然大悟,一拍手道:“光想着教你如何施针,竟忘了还有麻沸汤这回事了。”
      但是他也没多懊悔,反而义正严辞:“疼点好,长教训,下次就不敢再到处找人打架了。”

      许屾这才发现,自己的这个师父,是个实打实的坏心眼儿老头。

      茅秀眼睑微动,显然听得清楚。

      药膏已经配好,许屾想着,还是不要吵醒他好了。于是蹲在他身边,小心翼翼地抬起他的手臂,一点一点将药膏抹上伤口。
      药里放了镇痛的冰片草,比起方才的伤痛而言,草药的刺激微乎其微。

      这个场景似乎出现过许多次,昏黄的日光,摇曳的树影,血淋淋的疤痕,还有那张满是桀骜,却略带疲倦的脸。

      白衣的少年无数次地负着伤,却还满腹傲气地仰着下巴,道:我将来,要成为天下第一的大侠。

      女孩不解地问:“当大侠很好吗?”还天下第一,多少有些不切实际了。

      “哼,你们小姑娘,就是见识短。”少年背过身子,与桂树对磕,一幅不屑与小女子多说的模样。

      女孩也不服气,“你瞧城南打铁的张叔,当初在江湖上,不也是威风凌凌的大侠嘛?结果遭人暗算,瘸了一条腿。”
      “江湖大侠都命短,”她顿了顿,又补充道:“还穷,张叔穷得连媳妇都没娶上。”

      “那你又为什么要当大夫?你一个姑娘家,等着到年纪了,嫁人不就好了?”
      少年还在说着气话,其实心里觉得,当大夫也挺好的,等学成了,还能帮他看伤。

      女孩摸了摸耳垂,没有思虑太久,果断答:“因为能挣钱。”

      少年还没意识到,一个女子能有个光明正大的活计,是多么难的事情。他“嘁”地一声,贬了句:“肤浅。”

      女孩叉着腰,脸也气鼓鼓的,“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就是被茅叔叔给揍了,想着成为天下第一,才打得过你爹是不是?”
      少年没有否认,只听女孩继续道:
      “你不如陪我学医好了,等你熬到七老八十,还怕打不过个百岁老头?像你这样,估计都活不到赢你爹的时候。”

      “那也太久了吧!”

      “君子报仇,十年呃,不对,百年不晚!”
      ……

      *

      夕阳渐沉,最后一丝夕光也溺下楼海。

      头顶忽然传起懒洋洋的声音,似有些漫不经心。
      “我听见了。”
      茅秀醒了过来,指的大概是麻沸汤的事。

      许屾没有抬头,专心地包扎伤口:“嗯,我知道啊。”
      毕竟他听力一直很好嘛。

      茅秀打了个哈欠,“你们医馆的人,心都这么黑的吗?”

      “是吗?又不会找你要麻沸汤的药钱。知道黑以后就少来。”
      医馆与镖局离得这么近,他又是个不把自己身体当回事的人。

      麻沸汤这事,她们忘了,茅秀自己能忘吗?就是死撑着脸面不肯要,说是自作自受也不为过。

      “你还真把医馆当你家了啊?也不知道你每次都是上哪讨来的伤,万一手真断了怎么办?”
      许屾的话似乎开了闸,越说越多,越说越快,却始终保持着一贯的温柔。她心中莫名的情绪涌上头来,说不太上来是什么。

      少年醒了瞌睡,坐姿也开始变得端正了起来,一言不发地听着,静静看着正在给自己包扎的女孩。

      包扎的手法很是细致,末了许屾还不忘打上一个漂亮的蝴蝶结,一如往常。

      “还在生气?”茅秀忽然没头没尾的来了句。
      许屾抬头,发现茅秀的眉头蹙了又松,松了又蹙,最后还是别扭道:“每次你都这样,一生气就板着张脸,难看死了。”
      从他进门起,这丫头的嘴角就一直沉着,看着似乎什么事都没,不知道都在心里骂了自己多少回了。

      许屾语噎,她生气了吗?好像是有那么点。可是她又不太想承认,于是皮笑肉不笑地否认:“我为什么要生气?”

      看,笑得也很勉强。
      “又不是我想跟那褚明光打的,”茅秀扁着嘴解释,似乎也挺委屈的,“我是被我那醉鬼老爹踹上去的。”

      他刚押完镖回来,还没落住脚呢,那褚明光的粗大嗓门,在擂台上大喊一声:
      “爷孙局。”
      意思不就是要当茅秀他爹的爹吗?
      他那酒鬼老爹,多要面子的一个人,能受得了这刺激?只怕是都忘记茅秀是亲儿子,直把他往擂台上推。

      茅秀:这老酒鬼!迟早要找他算账!要不是现在还打不过……

      许屾歪着脑袋,半信半疑:“真的?”

      “褚明光「人刀」的名头又不是纸糊的,我没事找他麻烦做甚?”茅秀咬牙,“别说他喊三天擂台,喊三年我都懒得理。”

      许屾沉眸,觉得,嗯……说得好像也是。
      “可是你被推上擂台,再走下来不就好了?”许屾给他讲道理。

      这倒是茅秀从来没想过的道路,却是条在他这行不通的路子。
      “那、那多丢人啊!”
      没上去还好,上去了又下来,那是要贻笑大方的。反正他是没脸做出这种事。

      许屾却心想,丢人总比丢了命好吧?手上的这伤,稍稍偏上那么半寸,他的胳膊可就真不保了。
      当然,以许屾对茅秀的了解,他断然是做不出来这事的,茅秀还想着做江湖第一的大侠呢,这桩子事保不准就成了黑历史,传在江湖上。
      到时候茅秀可能会挖个坑把自己活埋了。

      这么说来,是她错怪他了?
      “手还疼吗?”许屾终于是松了自己的眉头,扯了扯他的衣袖,声音软绵绵的,像夜晚的微风。

      茅秀见状,立马扬起下巴,顺着杆子往上爬。
      他靠回椅背,眉梢轻挑,优哉游哉地道:“本来是没什么的,被你们师徒摆了这么一道……”他转了转包扎得工整的手臂,继续:“啧。”
      他倒是没脸说疼,却也差不多是那么个意思。

      许屾当然知道茅秀是借机“敲诈”,想了想,从柜台的抽屉里,取出卖货郎送的草蚂蚱。

      她拿在手上,在他眼前晃了晃,道:“那这个当做赔偿了?”
      其实只是个一两文钱的小玩意儿。

      茅秀半睁着眼,撇着嘴,故作不满道:“你当哄小孩呢?”
      但他也没拒绝,接过后,手指捻着草秆转了两圈,草秆连接着的草蚱蜢就欢快地跳起了舞,还挺有意思的……

      “对啊,”许屾笑起来时,右脸上有个浅淡的酒窝,给寡淡的脸上添了几分娇俏。她问:“所以小孩喜欢嘛?”

      这个问题不太好答,喜欢与不喜欢,都是在承认自己是小孩,那就中了套了。
      于是茅秀站起身来,用比许屾高半个头的底气,半握着拳头轻敲丫头的脑袋,道:“我看有个小孩挺喜欢的,不过我最喜欢抢小孩喜欢的东西了。”

      灯台上的光正好,将两人的身影印在整面墙的药柜上,两片影子中间的小蚂蚱,欢脱自在。

      忽然,茅秀神色一紧,将手里的草蚂蚱塞回她手里,许屾还迷茫着。只见茅秀右手握起一旁剪布带的错子,凛神向上掷去。

      伴着金属擦破空气的撕啦声,顶上几块瓦片摔在脚边,檐上响起落荒而逃的脚步。
      许屾明白了过来,屋顶上有人藏着,尽管顶上的人已经尽可能的藏匿行踪,却没有躲过茅秀的耳朵。

      天呐,这家伙的耳朵,该不会连人的心跳声都能听见吧?

      她震惊地看向茅秀,发现他正打算追去,赶忙拽住他的衣裳。
      “别追了,你还受着伤呢。”

      茅秀没理解受伤与追人之间有什么矛盾,歪着脑袋,疑惑地看着她。

      许屾哭笑不得,“估计就是个梁上君子,被你吓唬了这一下,应该不会再来了。再说了,你要是刚缝上的伤口裂开了,我师父可不会再管你。”

      “你帮我再缝上不就好了?”眼前的人说得理所当然。

      这家伙,当缝伤是缝手帕呢?再说就算是绣手帕,她女红也不好,自己的衣服都还是她爹帮补的呢。许屾耸肩,实话实说道:“我还不会。”

      茅秀想了想吴秋仁的凶恶嘴脸,似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又觉得刚刚自己的一击过去,那小贼必定没避开,想来也是不敢再回来的,这才讪讪地收回即将迈出的步子。
      还不忘吐槽道:“你这医术,也不怎么样嘛。”

      “是是是,不如茅少侠,武功盖世。”许屾嘴上恭维着,心里却腹诽,就算自己医术不怎么样,他也不至于上赶着受伤,送上门给自己磨练医理吧?

      这回茅秀倒是听不出暗里的嘲讽了,欣然地抢回草蚂蚱。

      门外李文清也恰好从镖局赶了回来,嘴角还沾着些油花。

      “老大,準叔今日亲自下厨给炖了鸽子汤,说要给你补补,再不回去,可就被宋辛那群小子给吃光了。”
      俗话说:吃哪补哪。李文清还特意给茅秀留了鸽翅尖。鸽子本就小,翅尖更没二两肉,与其说是留,还不如说只剩下这点了。

      看起来吃得最多、最欢的,应该就是李文清了。
      因为吃饱喝足,李文清那双圆溜的兔子眼睛,满意地眯成缝,他连忙催促着茅秀快走,赶着回去继续吃下一轮。

      “哦,来了。”茅秀单手撑了个懒腰,乘着月色,还是原样踩着门槛往外走去。

      “别踩门槛!”

      少年没有回头,在空中摆着手,敷衍道:“知道了知道了,真啰嗦。”

      许屾心底里翻个白眼,若他真知道了才是见了鬼了。或许真的有这么一种人,尽管时移事迁,也能永远固执地不去改变自己吧。

      “小大夫你要来蹭饭吗?我们镖头手艺可不错了!”李文清咧嘴笑问,露出两排健康的牙。
      不能说霍準是最好的厨子,但一定是最会做饭的镖头。在霍準不在的日子,镖局可难得有这么一顿能吃的饭菜。

      许屾摇摇头,回以笑道:“我刚刚已经对付过了,就不去了。”

      “那就太可惜了!”李文清叹。

      师父和师兄并不住在医馆,到了这个时辰,许屾想要再赶回家怕是难了,看来只能在医馆将就一晚上。

      夕阳归沉于夜幕,镖局的灯光乍然明起,热闹的声音传到街巷,夜间的风一如既往的微熏。

      见人已离去,许屾关上晃动不安的木门,朝着空旷的角落,清冷地说了句:“出来吧。”

      “小东家。”
      来人穿着身夜行衣,半跪在地。右肩上还汩汩流着血,看伤口,分明就是方才的错子留下的。

      许屾蹙眉,神情中多出几丝不常见的厌恶。她冷着眸眼,一双水眸像冻结了霜,“我不是你们的小东家,你也没必要跟着我。”

      黑衣人为难,背脊更躬上几分,抱拳在头顶,恭敬道:“东家的命令,属下不敢违逆。”

      “跟着我做甚?监视吗?”她轻笑。

      “小东家误会了,近来丰州多起江湖狂客闹事,坊中危机四伏,东家特命属下保护小东家的安危。”

      “保护我,就你这么个废物?”明明是狠戾的话语,从她嘴中说出,半是和缓,半是冰冷。

      黑衣人顿蹴,不敢反驳。

      许屾明白与他们这群手下人置气无用,他们听命的,只有他们口中的东家。至于这个“小东家”,只不过他们手中棋子的一个好听的称呼罢了。

      她,还有她的身份,对他们有用。

      她沉下气,从药柜里取出伤药,扔给黑衣人,撂下话:“既然想跟着,就给我小心点,若再让人发现了……”

      黑衣人无听多言,拾起药品,身影就像鬼魅匿进黑暗中。

      许屾知道,他并没有离开,只是藏在了某个更深的角落里,她没有像茅秀那么好的听力和洞察力,不知道人藏在了何处,只能任由他们跟着。

      她攥紧的拳头终是无力地松开,冰封的记忆如锥子,重重地敲击她的心脏,眼角余光瞥见烛上摇曳的火光,穿过它,好似还能看见许多年前,那场夺走她一切的大火。

      「屾儿,和娘一起去死吧……」

      火舌卷到了那精致华贵的帘子,她发疯了似的扑上去,想要用手掌捂灭那灼热的火,灭了的却只有一盏微弱的烛火,而缠绕在心头那场梦魇似的火,却永远无法熄下。

      耳畔响起清脆的敲门声,她缓过神来,才发现手上烫起了的鲜红的水泡,如火针刺入般疼痛。

      是谁?

      她抱着膝盖,将脸埋进臂膀里,不敢出声。这幅样子,她不想被人发现。

      门外的脚步声踟蹰,大概是看到屋内的灯光已经熄灭,便离去了。

      不知过了多久,脑中汹涌的波涛终于沉淀下来,她似游魂般起身,敞开门的一小角,门外早已不见外有人的踪迹。闯入眼帘的唯有一个陶瓷小盅,孤零零地陈在石阶上。

      许屾犹疑地揭开盖,一股鲜香的滋味溢了出来。

      是鸽子汤啊。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草晴跳蚱蜢,花暖困狸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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