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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五章 ...

  •   皎瑕的月光洒进来。

      是白天照顾他的那个伙计——九儿。

      “这大半夜的,还让不让人睡觉了?——哟,你这是怎么了?”

      九儿眼睛还迷糊呢,打了个哈欠进门,借着月光才瞧清,人掉地上了。看起来腿动不了,爬都爬不起来。

      九儿赶紧上前把人半拖半抱放上床。

      “你是要起夜吗?夜壶就在这里。”说着他蹲下身子将夜壶拿上来,“你拿不到叫我也成,我就住旁边的倒坐房。你喊一声我就听得到。”

      屋里没有点灯,燕东亭整个人被笼罩在夜色里,沉默地仿佛要与那深浓的颜色化为一体。

      三伏天的夜里闷热无比。

      九儿却忽然感觉有几分寒气袭来。他想起白天白术跟他说,这位燕公子差点杀了主子的事儿,不禁后脖颈一凉,有些后怕起来。

      他哆哆嗦嗦道:“您,您先歇着,小的这就走。”

      ——

      “燕东亭是燕檀?战神燕檀?”温琬摇摇头,“谨叔,一定是弄错了。举国上下都知,燕檀十五岁随父上阵杀敌,十八岁领兵以少胜多击败夷族,乘胜追击,一举攻入夷族王宫,俘虏了夷族大王,大获全胜,被圣上封为镇国侯。去年末,燕檀二十二岁,与其父战死在塞拉河边。他的兵器是一把长达九尺的凤鸣刀。”

      “谨叔,你看看那个燕东亭,虽然功夫不俗,但怎么看也就十六七岁,比我年长一两岁的样子。用的也是一把平平无奇的重剑。怎么看都不可能是同一人。”

      燕东亭这人没有记忆,也没有路引和证明身份的东西。谨叔要查也无从下手。可要把他与战神燕檀关联起来,的确也对不上号。

      “主子,这燕东亭来路不明,不宜久留。还需早些将他送走才是。”温琬幼时救了谨叔慎叔兄弟一命,两人一直对她十分忠心。当初救燕东亭时,就见他被人追杀,只怕这少年会给主子带来麻烦。

      温琬本来就是个怕麻烦的人,可是天意如此,她也只把他当做福星供着就是。

      上午,燕东亭经方大夫诊断,确有失忆之嫌,但因为他不说话,大夫也无法确诊,只等胸口上的伤结痂了,再开几付活血化瘀的药吃吃看。

      他那双腿倒是有些麻烦,伤了经脉,一时半会儿恐怕难以恢复,只能每日换药将养着。

      但是燕东亭的防备心很重,从昨日他的举动来看,可见一斑。

      醒来以后,他一直不肯说话,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哑巴。所有的吃食汤药,都没有动过一口。

      温琬也不是属菩萨的,她可不想行善积德到最后,还得搭上丧葬费。

      她准备下猛药,让人去临江阁点了几个菜送来。

      三伏天。

      一桌子的菜,温琬满头大汗只逮着铜火锅吃,炭炉煮沸了高汤和食材,香味很快飘满了整个西厢房。

      为了确保计划无虞,她还刻意让人去方大夫那里拿了几根香,放在他床边隐蔽处。特别他这种重伤初醒、脾胃虚弱的人,闻一闻,很快就会感到肚子饥饿难忍。

      才烧到半柱香的时候,房里就听到“咕噜噜”一串长长的肠鸣声。

      温琬不动声色地悄悄抬眼,燕东亭紧闭双眼,躺在床上,像是睡熟了一般,一动不动。

      她特地端了一碗凉拌椒麻鸡,因为怕他忽然攻击,就浅浅地坐在床尾,手作扇子状,轻轻把菜香往床头扇去:“这盘鸡清凉鲜麻,细嫩入味,真开胃啊。鸡肉半点不柴,反而滑嫩弹牙。夏天吃最开胃。”

      她又换了一盘糖醋排骨,试探性地伸长手臂端到他鼻头前:“这糖醋排骨酸甜可口,酥软鲜香。这可是临江阁的招牌。上头还洒了喷香的芝麻,你闻闻。”

      等她换第三盘辣子鸡丁的时候,她才刚坐下,燕东亭的肚子又不争气的叫了。

      温琬没忍住轻笑了一声。

      燕东亭睁开眼,冷厉的眼神仿佛要化作眼刀,将她扎成个筛子。

      温琬怕闹得太过,他更不肯吃饭,只得收敛笑意,劝道:“既然老天让我救了你,那就是天意。在我这里,你得好好养病。真不想活了,等你身体好了,哪儿清净哪儿去。千万别在这儿给我添麻烦。”

      她说得冷心冷情,半点没有寻常人劝人的样子。

      燕东亭这回倒没有上次的反应那么激烈,或者说,他全程没有任何情绪的变化。一直冷冰冰看着她,让她心里有些发毛。

      她拿出一枚银针放在床边:“这银针你拿着,不放心的话,拿来试毒。”

      她又让白术舀了一碗熬得浓稠的鸡汤粥,拿了一碟大煮干丝和一盘炒青菜,放在床边的小几上。

      “你现在肠胃尚虚,吃不了方才那些菜。等你脾胃恢复了,想吃什么都成。”说着就让白术把桌上的菜都撤了,还在他床头放了一本她翻烂了的《绿林演义》。他本身就习武,若识字的话,用来打发时间也不错。

      等温琬处理完花间集山房的各项杂事,再进西厢房,只见小几上的碗盘已经空了。燕东亭正靠坐在床上看书。

      这时,九儿端了药进来。

      方大夫是早上来的,按理说,这药在午膳前就应该喝了的。

      “怎么一日要喝两次药?”

      九儿答:“燕公子不肯喝药,方才奴才见药凉了,这才温过了端来。”说完,他端着药送到床边的小几上,把先前的碗盘收走了。

      温琬见他吃了饭,料想对她应该不会有那么强的敌意了。伸手端着药,送到他面前。燕东亭假作看不见。

      她可见不得有人糟践自己的身体。想当初她为了养病,不知用了多少法子,才健康活到今天。

      “燕公子,你不喝药可不行,难道你想一直赖在我这儿不走了?”

      无论温琬怎么说,燕东亭就是八风不动。

      他这样做,反而成功激起了温琬的执拗劲儿,端着药,不肯放下。可他却连个眼风都没扫过来。仿佛她根本不存在。

      温琬有些生气,不吃就不吃,自己要作死,她何必操心,重重地把碗放下。

      轰隆。

      夏日午后的雷雨再次如期而至。

      温琬心里一惊:又来?这怪胎不会是雷公电母亲生的吧?就这么护着他?

      温琬只当自己是做功德,攒福运了。

      她回房取了一碟果脯来,推门进来道:“这果脯可以解些药味。要是不够,让人到我那儿去取。”

      她话音未落,抬头就见燕东亭狼狈地从床上滑落下来,手撑着床边小几,指尖泛白,脸色有些晦暗。看向她的眼神冰冷地让人有种瞬间被冰封的错觉。

      温琬怕他病发,忙叫人去请大夫。

      转身上前要去扶他,可还没碰到他衣袖,就听他嘶哑着嗓子,对她开口说了第一句话:“滚。”

      温琬不想和一个病人计较,边往外走,边在心中默念:做功德,攒福运,做功德,攒福运。

      花间集山房是南州有名的一家书肆。说是书肆,却又不是简单的一间书肆。

      它不止卖书,还召集了一大批书生写书出版。它还和著名的月照园合作,将书作编排成戏,成了南方最著名的书肆之一。

      它还是南州藏书量最大的一家书肆。虽然藏书概不外借,只能在店内赏看。但也因此吸引了不少爱书之人。

      温琬平常闲时就喜欢坐在花间集山房二楼藏书馆的角落里,这个位置正好能看到二楼楼梯口上来什么人,又能看看街景。

      不过这会儿,她可没什么好心情,坐下就猛灌了两杯凉茶,好不容易才算消了一丝火气。

      既然她要做功德,总不能将他活活气死吧。

      没想到这么大个人,腿脚受伤而已,就算难治,但又不是完全没得治了。

      摔倒被她看到又怎么样?至于这么赶人吗?

      她怕再待下去,雷公电母又要护崽了。惹不起,难道她还躲不起?

      这时,一位衣着精致、相貌秀丽的大家闺秀沿着楼梯走上来,是个生面孔。温琬不曾听说南州有这号人物。

      这位闺秀身后跟着的两个丫鬟都比一般小富之家小姐的穿着更讲究些。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

      最重要的,是她头上簪了一支蝶恋花的红宝石发簪。

      正是先前穆丰叫人送来的那支发簪,若不是她手里的那支早上还摆在她卧房妆台的木匣子里,她甚至都要以为这簪子被人偷了去。

      穆丰不是说这是他亲自画图让人打造的吗?

      她静静地看那姑娘在书架间来回走动,很快找了一本书,寻了个雅间坐下。待她把一壶凉茶喝完,那姑娘还没出来。

      她让白术去府里取了蝶恋花发簪来。

      金累丝工艺不是人人都会做的,早年还是宫里的手艺,这十几年才渐渐流出宫外。南州虽是夏朝富庶之地,但有这样手艺的师傅也是凤毛麟角。她知道的只有萃古精舍的一位老师傅有这能耐。

      既然是穆丰叫人订做的,十有八九就是寻了他家了。

      温琬特地轻轻掰弯了蝴蝶的翅膀,金丝上有了一排印迹。她吩咐白术拿着蝶恋花簪去萃古精舍修复。

      白术特地回府换了身官宦人家丫鬟的装束。

      进了铺子,刚拿出簪子,就听掌柜道:“姑娘,这簪子可是不合你家小姐的心意?”

      掌柜的话一出口,白术就觉得有些异样,又听他继续道:“都是刘老师父的手艺,应当不会有问题,只不过实在找不到先前那么好的红宝石了。毕竟前一支遗失了,也没办法,您说是不是?”说着他拿起摆在桌上的发簪,顿时哑然。

      眼前这簪子上的红宝石是纯正的鸽血红色,十分净透,比他们新做的那支成色好了许多。

      这正是他们萃古精舍给客人定做的那支。

      白术敏锐地抓住他言语里的漏洞问:“遗失?什么遗失?我家小姐才戴了没几天。这不昨日落地上折了翅膀,这才拿来修复。这簪子可是拿着画好的花样来定做的。你们萃古精舍竟然盗用他人花样,一款多做,谋取私利。这事传出去,日后谁还敢到你们铺子里打首饰?”

      掌柜的一听急了,原来这姑娘主家才是正主,上回来的姑娘只怕是假作遗失,骗他们赶制了一支蝶恋花簪。这下可好,相较于这姑娘把事情抖出去,他更怕主子怪罪下来,自己吃不了兜着走。

      白术得了想要的消息,转身就在自家首饰铺子找了一个手艺精巧的师父,很快就把蝶恋花簪修复了。回书肆把事情的原委告诉了温琬。

      快到傍晚的时候,温琬的人才打听出来,大家闺秀正是巡抚千金贺小姐,如今暂住在身为漕运总督的姨父府上。听说贺巡抚很快就要调往京中,她不日也要上京去了。

      这样的门第,想来是不可能看上区区白身的穆丰的。也许只是喜欢簪子的样式,才让人同样做了一支吧。

      温琬很快就释怀了。

      ——

      照例是书院的休沐日。

      为了避免撞见大表哥,温琬一身女装,知会祖母一声,早早带着几个丫鬟坐自家的船,游湖放风去了。幸好谢府除了两个已经出嫁的表姐,阖府就剩下她这么一个妹妹。白若薇又因为家中新添了弟弟,回家去了。

      要不然她都没法这么潇洒地一个人出来。

      澄湖上,船桨在碧潭中轻摇,荡出一层层涟漪。

      温琬斜倚在座位上,目光望着湖面,十分惬意地静静发呆。

      最近都没有什么好看的话本,她正琢磨着要不要自己也写一本试试,反正搞个化名,写砸了也没人知道。

      这年头才子佳人实在是太过泛滥腻歪了,不如写个刺激的,比如纨绔强娶冷美人?

      就像前面船上那对儿似的。

      姑娘背过身冷着脸擦泪,纨绔正给姑娘扇着扇子赔不是。

      温琬正八卦前面船上两人种种可能的故事。

      忽然,她看见两人转过身来,顿时黑了脸,让船夫快速赶上那条船。

      待到近前时,她隐约听到男人说了一句:“温琬如何比得上你,进门也不过是个侧室。”

      她顿如当头棒喝。

      船上的男人看到温琬的怒容,手中的扇子也摇不起来了,他撇下贺小姐,几步走到最靠近温琬的船舷,莫名有几分心虚:“琬琬,好巧,你也来游湖?要不要与我们同游?我想贺小姐应该是不会介意的。”

      真是厚颜无耻。怪不得说休沐不见面了,原来是到这里会佳人来了。

      看着贺姑娘发间此时和她一模一样的发簪,温琬感觉到深深的羞辱。

      她将头上的蝶恋花簪拔下,随手掷到穆丰脚边:“你这船太挤,恐怕搭不了三个人。既然已经有贺小姐陪同,我就不凑热闹了。听说贺小姐特地找人照着这支发簪打了一支,想必很是喜欢了,还是送她更合适些。穆公子,就此别过,后会无期。”

      说完,温琬从容转身,朝前喊了句:“开船。”

      穆丰见她这般决绝,心里略有些慌乱,但很快就镇定下来,目送温琬坐船离开。

      他想要的女人,从来都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回府后,温琬将自己反锁在房里。

      相处这么久,就算是个铁石心肠,多少也有了点情意。虽然这里头还有些权衡利弊的东西,但没有一点喜欢,她也不会有意愿和穆丰这样家世的人结缘。

      但无论怎么想,都想不到,他竟然会这样公然背叛她,就像当场给了她一个响亮的巴掌。

      而且更令她懊恼的是,她刚才没有发挥好。

      她想表现出自己对这段感情潇洒的样子,但看起来完全没气势。她真该像个泼妇一样,上去就把穆丰修理一顿才解气。

      但她又做不来。

      反而那个装腔作势的贺小姐端庄大方地在一旁站着,两厢一比较,在外人看来,她已经落了下乘。

      她当时就应该扔下发簪,冷着脸,高傲地转身离开。连个眼风都不应该留下。

      啊啊啊。

      她在床上翻滚着,愤恨不已。

      一骨碌翻起身,下令严查穆家产业。

      天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早晚要他通通还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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