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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童心 血族靠血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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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男孩的可爱战胜了婆婆的恐怖,李柱延每月如约前往木槿庄园。他洗干净了贵族衣服还给男孩,每一次都带了各种小物件送给血舞。有栩栩如生的木蟋蟀、碎花木雕、袖珍木椅这些拿手绝活,也有整点弹出啄木鸟的大本钟。
血舞从小到大第一次得到儿童的玩具,欣喜若狂之余只觉得爱不释手,甚至连睡觉都要抱着不肯撒手,木制品一复一日地被手掌指尖摩挲地越发光滑温热。
梅尼耶每月初四都要做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血舞大概知道一点她不在庄园,但不完全知情。她熟悉庄园的点点滴滴,即使不在这里依旧能知道那个人类每月都会来,但她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正没有危险,也就放任不管了。
或者说只有这一天不管。不像以前的不管不顾,老太婆像转了性子,每天都盯着血舞锻炼他的忍耐力。血舞是知道自己血族身份的,他了解世界的渠道只有梅尼耶和庄园里的藏书。老太婆教会他说话和认字,但实在有点误人子弟。他在阅读的过程中发现了很多老太婆对单词不太正确的解释,比如书中记载女神就是女性神祇的意思,而老太婆偏要说成是理想型,这种渎神言论血舞实在不敢恭维,真的被女神知道大概会被轰碎成渣渣。几年后的游历时血舞才发现就连说话,老太婆都让他带上了浓厚的高丽口音,没少被人嘲笑,他费了好大劲练习唇齿舌喉才摒弃掉这蹩脚的土味。
血舞的社交和生活常识多半是来自老太婆的言传身教和一众小说,经常让李柱延感到无法适应。男孩虽然总是哥哥长哥哥短地称呼自己,但说出来的却是命令语气的半语。他倒也不是很在意,可爱的弟弟说什么都很可爱,他觉得如果需要把自己心肝掏出来给弟弟都是请愿的。
身为血族必然有嗜血的渴望,作为最聪明的灵长类短命种人族是他们最喜爱的血袋。这种嗜血是深深印刻在每一个血族成员DNA里的,经过漫长岁月的进化和淘汰,这种性状完美地保留下来是有原因的。血舞虽然还搞不明白,但多少能理解正是这种强烈的渴望保证了血族个体的强大。
血族靠血液中丰厚的能量存活于世,但并不是能量越强就越喜欢。就像人类喜欢甜食,但对于甜得发腻的食物是难以下咽的,而且也不是越甜能量越高,多糖虽然没有甜味但经过消化液的分解可以供给更多更持久的能量。
不知道是不是遇见的第一个人类,血舞在闻到柱延哥虎口间溢出的那股甜味之后就失控了,不仅激发了四颗尖牙,而且瞬间失去了理智,如果梅尼耶不及时出现,后果不堪设想。血舞还是很喜欢这个帅气人类哥哥的,第一次见到就很顺眼。
嗯,柱延哥长得很顺眼,血舞不希望他这么快就被自己抽干血液死去。所以梅尼耶提出忍耐力锻炼时,她没有犹豫就答应下来。很快他就后悔了,显然他低估了这个小老太婆的凶恶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