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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帅吗   第二天 ...

  •   第二天一早,时义收拾了一下东西:一个书包和昨天程老板退回的房费——3800元。
      走出房间的时候,时义注意到楼下程十那间屋子的门也刚好打开。程十背着电脑包,好像正要出门。
      “程老板,”时义喊了一声,语调仍是一贯的平淡,“去哪儿啊?不是说不跑吗?现在可才6点。”
      程十头也不回:
      “我可没打算跑,我有紧急事务要去市中心一趟。”说着扬起手中的手机摇了两下,就这两秒已经有无数个消息声嘟嘟嘟的响起来,屏幕上方的浮窗闪个不停。说话间已走到了大门旁,转身抬头淡淡瞥了二楼一眼:“要出来赶紧,我要锁门了。”
      只见时义仍不紧不慢地下着楼梯,一点也不慌张。仔细看,脚步都有点轻飘飘的。走到程十身旁还踉跄了一下,差点摔倒。但程十稳如泰山,一动不动。也就是这时,时义才注意到程十长得还挺高,平时程老板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自己还没注意过这些,看着对方一头软软的卷发,还真没想到是一米九大高个。
      “你在看什么?”程十的表情有些耐人寻味,这时候他好像不急了。双只手抱在胸前看着时义的小动作。
      “嘶——我突然肚子痛,想去厕所。”时义捂着肚子,顺势蹲在程十身旁。好像真的很痛苦似的。
      “你……”程十又看了一眼还在震动的手机,接通了一个电话:“好,我马上到。”然后转过身往时义手里塞了一把钥匙。
      “记得锁门。”
      “嗯……”时义仍蹲在地上,只发出微弱的一声作应答。
      听着院子里汽车发动的声音,时义唰地站起身——然后又蹲了回去——起猛了,低血糖。
      半分钟后,时义慢慢站起身朝厕所方向走去。
      来到厕所门前,时义往上撸了下袖子,露出藏在手中的手电筒——刚才蹲下去的时候顺手从程十口袋里摸出来的。
      拧开门把手,时义轻轻一堆,举起手电筒朝里面照去。伴随着木门发出的吱呀吱呀声,一股恶臭也飘了出来。这个味道时义并不陌生——尸臭。
      厕所里边其实还有个小房间。时义问过程十,只说是放杂物的。现在看来,貌似有“人”住里边。
      拿出在柜台上看到的螺丝刀,时义打算直接拆掉这扇看着就不结实的破门。卸下两颗螺丝后,时义只踹了两下门,便晃晃悠悠地倒下来了。
      和它一起倒下的,还有一具紧贴着门站立的尸体。
      时义没有动尸体,只观察了一下大概:头不知道被什么动物啃食过,早已面目全非,半个脑袋都空了。从衣着体型可以看出大概是一名男性。
      前几年时义的朋友周期非常沉迷于法医,拉着时义跑了几次现场,吐了几次后就彻底打消了这个想法。于是被迫蹭课的时义什么也没学到,只记得那股腐烂发臭的味道了。所以三天前刚走进厕所时,就唤醒了他这沉睡的记忆。也让他确定,这间旅馆没有表面这么简单。
      从厕所出来,时义嫌弃自己身上的味道。想着四处逛逛散散味,不知不觉就把整个旅馆逛完了——只要是那串钥匙能打开的门,打不开就换螺丝刀。最后停在了程老板的房门前,时义鬼使神差地拧了下门把手——开了,居然没锁。也对,程老板早上走得那么急,可能忘了。时义心想。
      房间内干净整洁,乍一看没什么异样。除了床头柜上被倒扣的相框。
      时义走近,将它扶正。
      照片中是一对中年夫妻的合照,从年龄上可以大致排除是程老板父母的可能性。照片上男子的穿着,正如卫生间里的那具尸体一模一样。
      时义在这间屋子里又找到了许多其他信息。在一本日记中发现了这间旅馆真正的主人。
      照片中的夫妻,丈夫名叫吴观,与他的妻子一同开了这间旅馆。从日记中可以看出,夫妻二人十分恩爱。在沙漠中开一间与世隔绝的旅馆是妻子的梦想,丈夫便用尽前半生的积蓄在荒无人烟的沙漠中建立起这座爱的“城堡”。而日记中还提到,两人有一个特殊的习惯,便是每月一号在旅馆门前拍一张合照。
      “这样啊……”时义想着,将相框背板扣开,露出相片背后的文字:
      和遥遥的第121次合照——2030.6.1
      “五天前,”时义若有所思,突然有点生气“程十也没比我早来几天,装什么老板”
      放下手中的东西,他来到院子里,准备开车离开。
      打开车门时没有难闻的车载香氛味道扑面而来,也没有在烈日下暴晒后的滚滚热浪的袭击。
      映入眼帘的是干净舒适的环境——副驾上叠着一床薄被,后座位置宽敞,有两个个看起来就很柔软的枕头——比旅馆里的那个看着好睡,时义心想。但这一切都说明了一件事,这车原本有两个主人。
      不再多想,时义发动汽车离开。
      其实时义也不知道自己该去哪儿,这车上的导航连不上信号,用不了。自己对这片地方也不熟悉,只好顺着水泥路一直开。这路好像永远没有尽头似的,已经开了一上午了,还没见到任何建筑,甚至没有一个路标。时义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开错了方向,或许应该倒回去。

      但很快,命运替他做了选择——不用倒回去,因为……
      “这就没油了?”时义看着已经到底的油表有点震惊,自己上车前关顾着检查车胎有没有被程十戳几个洞,忘记看油箱了。

      想起程十那张黝黑的脸,时不时露出大白牙笑一下。时义一拳砸在了方向盘上,车子也配合地“嘟嘟”两声。

      “偷油贼。”时义恶狠狠地骂着。

      没了油,车和废品没什么区别。时义背上书包下了车开始步行,烈日高高挂在头顶,让时义有种回到了前几天在沙漠中迷路的感觉。不同的是这次好歹有条大马路,相同的是都看不到尽头。

      “咕咕咕”时义没有手表什么的可以看时间的电子产品。但听着自己肚子这身,应该是到饭点了。
      时义一下子瘫坐在路边,开始安慰自己。
      “没事的,前面肯定就是大城市。丧尸什么都是假的,我回去就可以吃烧烤火锅麻辣烫……”越想越兴奋,时义拍拍裤子上的灰站起来,低着头说:“只要我再走一步、两步、三步……九十九步,然后……”时义缓缓抬头,远处竟真出现了零星几座矮楼,以及路边那让人激动的路标——

      “长河镇 1km”

      进入长河镇以后时义逐渐发觉不对劲,镇子里安静得过分。本该热闹拥挤的市场空无一人,街边的商铺甚至没有关门,货架上的商品被洗劫一空。时义猜测,这一切和自己几天前在实验室见到的“人”咬人脱不了干系,并且看起来已经开始扩散了,至少这座城市已经被攻占了。
      意识到这一切,时义开始小心翼翼起来。自己身体不好,遇到这种奇怪的生物跑又跑不过,打又打不了。可不得躲着他们吗。

      太阳已经下山,落日的余晖给这座城市渡上了金边。
      时义在镇子里逛了一下午,不但一点食物没找到,还差点好几次碰上怪物。
      每次都是时义远远的看着几个缓慢挪动的身影一瘸一拐的靠近,他就逃走躲起来了。怪物可能都还没见到他。
      这时候,时义无比感谢自己这双眼5.0的视力了。还是好用,不然都不知道过来的是人是怪。
      几次碰面下来,时义也对这种生物有了一定的了解:是人类,但不知道是病毒还是什么原因,导致他们丧失了意识,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地游荡在城市里。行动速度缓慢,但对声音比较敏感,不惧光但喜阴。
      综上所述,再结合时义曾看过的大大小小电影几百部。他认为:这就是丧尸

      可惜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当时义又一次小心推开一家小超市的后门,想看看仓库里有没有贮备粮时。与一只光着膀子的怪物直接对视,时义来不及多想,转身就跑,边跑还边想:

      “不穿衣服,怎么都成丧尸了还耍流氓。”

      没跑出100米时义便开始有点累了,其实并不是身体受不住,这几天的长途跋涉中时义发现了身体的古怪。以往爬点楼梯都容易胸闷乏力,在沙漠里走了三天,他愣是没有犯病还走出来了。
      但那好歹还是走路,这次遇上丧尸。时义不得不跑,但内心还是非常害怕。自己从小到大几乎没怎么跑过,心理障碍是非常严重的一关。
      为了尽快甩掉丧尸并且少跑一会,时义只得各种钻小道,企图让光膀子迷路。
      但光膀子显然今天不吃到时义不罢休,一直紧紧跟着他。
      时义一天没吃任何东西,中午还在烈日下走了好一会。现在早已精疲力尽了,一不留神,竟是拐进了一个死胡同。
      看着眼前光滑高大的墙壁,时义知道自己是没逃跑的可能性了。于是靠着墙边缓慢坐下来。
      “死就死吧。”
      时义一直是这样,遇到事情总会退缩,总会放弃。就算是生死面前,他看起来也十分豁达。
      丧尸的速度相较于正常人都会降低许多,时义坐下后那只丧尸也刚好到达胡同口,正一瘸一拐地奔向他。
      时义闭上眼睛准备等死。
      结果没等到脑袋被啃食的声响,但听到了一声枪响。
      时义站起身,看到胡同口停了一辆黄色越野车。
      副驾驶的车窗缓缓降下,露出驾驶座上程十带着墨镜的脸:
      “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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