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第一章 等到他了 ...

  •   三月里的小雨淅淅沥沥的下个不停,把整个海城罩在了一个灰蒙蒙的世界里。

      杨思雨坐在窗边,看着窗外不断飞驰而过的汽车。
      “等会儿想要去那吃饭?”对面的丁晓,笑着关上自己手中的书本,边用手机翻着微博,边搅拌着桌子上的咖啡。
      “你还是先把你的策划写完吧?”
      杨思雨转过头来笑着提醒她。

      两人出了书店,绕过繁华的街,辗转数个现代时尚的餐馆,终于找到了云家饵丝,店面不大,人很多,环境嘈杂,生意却格外的好。杨思雨边吃,边环顾四周,竟发现还有人端着的这一碗都还没吃完,另一碗就已经端上桌了。
      丁晓喝了口热汤:“看了我的策划,觉得怎么样?”
      杨思雨嗤地笑出了声:“是不是你自己也觉得还差点什么?”
      “你个死囡囡,”丁晓瞥了她一眼,“快说。”
      杨思雨咽下口中的东西,喝了口热汤,想了想,才说:“都说民国爱情十有九悲,在那个年代有那么多悲伤的爱情和悲伤的故事。加点这方面的因素,这个节目应该会更圆满,更有趣。”

      丁晓唔了声:“这个主意不错,我回去再完善下,”她往饵丝里加了油辣椒,突然想起来什么:“你这些天念叨的那个警察,是那个区的?”
      杨思雨嘴里还含着饵丝,唔了声:“市公安局的。”

      “说实话,我很好奇那个人会有多特别,能让你主动去认识他,”丁晓笑嘻嘻的看她,“这难道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见色起意?”
      杨思雨翻了个优雅的白眼,瞅了她一眼:“瞎说什么,哪那么多的一见钟情,我只是想要认识他······”
      话未说完,就有人拍了拍她的肩膀。
      丁晓顺着那只骨节分明的手看上去,不禁暗暗惊讶,思雨什么时候认识了这么一个极品。

      这个男人眉宇间都藏满了英气,面容英俊,说不上一眼万年,却是越看越有味道。一件白衬衣,散着上面的两颗纽扣,衣袖挽到手肘处,下摆塞进黑色的西裤里,虽然普通却很有质感。整个人非常的简洁干练,没有任何的不妥,但的确和周围的环境不太搭调。

      思雨则瞪着眼睛,呆呆地看着他。
      她很固执的认为,他这样的容貌极好,有一点点的攻击性却又不显得凶悍粗鲁,让人很有安全感却又不会有压迫感,除了在英气中,仿佛藏着淡淡的冷漠,自带距离感,这张脸真的是再完美不过了,至少她是真的很喜欢。

      他不紧不慢的收回手,坐下来,双手交叉搭在桌子上,说:“好巧。”
      思雨心想,是好巧。
      丁晓看着思雨的表情就知道这个男人不简单,在加上自己对她的了解,她可以肯定,这个男人就是她闺蜜这段时间时不时念叨的警察,不得不感慨一声真巧,颇有意味地,看了眼思雨。

      若论外貌,杨思雨绝对是上上佳品。上帝似乎格外地眷顾她,眉目如画,肌似凝脂。她的美毫无攻击性,却又格外的亮眼,尤其是看你的时候,眼睛很亮,灿若星河,仿佛里面藏着万千星河,千般情思。
      最主要的是,思雨的气质很特别,明媚大方,却又温婉淡雅。特别是穿上旗袍的时候,简直就是从民国画册中走出来的大家闺秀。
      一个非常难得的美女,简直是鲜见的宝藏。

      丁晓再去看这个男人。
      别说,他俩坐在一起还挺搭的,气场很融洽,很有夫妻相,当然最重要的是,好朋友喜欢。
      “是很巧,”男人说话间,端过服务员送来的米粉,打开调料盒,往碗里加胡辣椒,很多醋和泡菜,“你的脚伤好了没?”
      “已经好了,”她说,“本来就不太严重,休息了几天就没事了。”
      始终看着他们的丁晓,眯了眯眼睛,放下筷子,桌子下的脚悄悄的踢了踢杨思雨。她这才想起来他们俩还不认识彼此。

      “这是我的好朋友丁晓,在电视台做节目策划,”顿了顿又接着说:“这是路靖元,路警官。”
      丁晓微笑着打招呼:“路警官好!”
      路靖元很礼貌的笑了笑:“丁女士好!”
      杨思雨忍不住笑了,他们这个样子,仿佛是在参加一场商业会谈,要不是场合不对,还挺像那么一回事。
      丁晓似乎也觉得这招呼打得有点严肃,于是很认真的转移了话题,准备活跃下气氛,顺便给好朋友做做助攻,问道:“路警官,你平时工作应该很忙吧!”
      路靖元点了点头,答道“还行。”

      丁晓有点傻眼,一时之间有点不知道应该怎么接话。她本来的打算是聊聊警察繁忙的工作,在谈谈思雨的职业,一个很忙一个很自由,要是在一起的话会很合适,现在怎么办?她还是继续吃她的面吧!
      杨思雨明白,丁晓知道自己对他有强烈的好感,挑起这个话题的目的估计是想要帮自己刺探军情,顺便在不着痕迹的推销一下自己,让路靖元更加了解她。

      丁晓并不知道,路靖元对她应该有很深刻的印象。
      他们是一周前在附近的街道上遇到的,那时她刚从咖啡店里出来,手里拿着一杯冰美式咖啡,迎面撞上一个小伙子,咖啡洒了一身,虽然很狼狈,但她还是瞬间就发现了不对劲,自己的手提包被划开了,里面的钱包已经不翼而飞。现在这个年代,微信、支付宝很发达,付款很方便,几乎不太会带现金,但杨思雨习惯在钱包里放上几百块的零花钱,以备不时之需。

      虽说钱不多,但钱包里有很多证件和卡,哪些东西弄丢了才是真麻烦,于是她想都没想,穿着五厘米的高跟鞋,拎着包就追了上去,她学过点拳脚功夫,也经常锻炼,体力还不错,她有信心能追上那个小偷,然而她忘了,今天的她穿着高跟鞋,平地上还好一点,追到巷子里,下楼梯的时候,她差点摔个倒插葱,还好有人从后面拉了自己一把,她转过头就看到了他。
      只是这么一眼,她就认出了他。
      虽然容貌不一样,声音也不一样,乍一看就像是两个人,但是他的那双眼睛告诉她,一定是他。
      杨思雨只记得,当时的自己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顾不得了,她只知道,这个人她等了很久,这个人她不能错过,就连差点滚下楼梯的后怕都忘记了。

      她想,他看到的自己,一定非常狼狈、滑稽。
      她紧紧地拉着他的手,就像是怕他跑了一样,定定的看着他,她想笑,可是泪水却慢慢地从心底漫进了眼眶。路靖元当时是什么表情,她都没顾得上去看。
      那一瞬间,她真的很怕路靖元会甩手就走,幸好,他没走,还把自己送到了医院。

      这场相遇很唐突。
      哭完醒过神来的她很尴尬,只好对他说,自己只是劫后余生的喜极而泣,不管信不信,他到是没有丢下她,还帮她把小偷丢下的钱包捡了回来。

      从那一次相遇到现在,才过了一周,两个人中间没有见过面,但是也会偶尔在微信里聊聊天。只是他这段时间好像格外的忙碌,硬生生把微信玩出了留言的效果。路靖元是搞刑侦的,而她则是个自由职业者,要不是这次意外,两人可能没有任何的交集。

      就算这样,思雨也会时不时的点开微信对话框。
      看得太频繁,当然就被丁晓发现了,就此还被她嘲笑。她还在犹豫,要不要试着约他,如果约,要用什么理由?没想到这么巧,吃个饭就碰到了。

      路靖元吃东西很快,但是并不粗鲁难看,反而还有点小性感。
      丁晓几次踢杨思雨,都被她强行忽略了。

      “路队,”店门口跑进来一个小伙子,挂好伞就往里走:“你老的手机拿错了你知道吗?打电话关机,好嘛,换个手机打,竟然在办公室响了,”他估计是一路走得急,西服裤脚都湿透了,“我都跑了好几个地方了,要不是看见局里的车,还不知道要找多久。”
      他一路走过来,只顾着看路靖元,丝毫没有把注意力分给背对着自己坐着的杨思雨。

      待到走进,不免愣了愣,小伙子没想到坐在队长对面的美女,竟然长得如此好看。
      他磕巴了半天,勉强找回自己的声音接着说:“那什么······招了,总结会,我找了你好一会儿,我们估计已经迟到了······”他说得模棱两可,显然有些话不适合在这样的场合里大声囔囔。
      “知道了,”路靖元快速吃完碗里剩余的两口食物,放下筷子,“我有事先走,有时间再联系。”杨思雨看着他站起来,感觉自己的小腿又被丁晓狠狠地踢了一下。

      转头看,丁晓已经清了清嗓子,对路靖元说:“这段时间晨森植物园的樱花开得正好,听说很美,要不要一起去看看?”
      路靖元的脚步停住。
      微低头,看了看手表,“这几天会一直很忙,等事情结束,如果花还没谢,我们再约时间。”
      “那就说好了,”丁晓揽住杨思雨的肩膀,说,“到时候和思雨联系。”
      他点头,算是答应了。
      杨思雨和丁晓就看着路靖元和那个年轻的小伙子,拎着两大袋子的食物疾步而去。

      等到两人回了书店,鞋和裤腿都已经彻底湿透了。
      杨思雨简单的在休息室冲了个热水澡,在办公室翻了半天也没有找到九九感冒灵,只得去吧台点了两杯热奶茶。
      回来递给丁晓,她随手就放在桌子上,边看策划,边抽着抽纸擦鼻涕:“通过今天这顿简单的午饭,我不得不佩服,你的眼光是真的好,这个路靖元够男人,还长得好看,也是个极品啊,姐妹支持你追她,这么说不准确,”她抬头看杨思雨,只是随便用一根木簪把头发捥了起来,这么一个简单的造型却无处不散发着温婉的气质,仿佛从画册里走出来的大家闺秀,“他应该对你也有好感,应该是姐妹支持你早点拿下他。”

      杨思雨没有理会她的打趣,打开手机,点开微信对话框。
      他的头像上没有红点点,莫名有点失落。
      她很快回了其他的信息,放下手机,说:“谁要拿下他了。”
      “好好好,你不想拿下人家,”丁晓狠狠擦着鼻子,“不过说实话,你俩坐在一起还是挺搭的,男的俊,女的美,虽然气场毫不相关吧,但是看着竟然挺融洽的。”杨思雨抿嘴一笑,眼眸亮晶晶的,真是漂亮极了。

      白天又是淋雨又是吹风,两个人都有点着凉,回家吃完药就赶快钻进暖暖的被窝,修生养息。
      “思雨,你是真的喜欢他吧?”
      “也不是吧,”她说话的时候,语气有点虚,显然自己没有底气,“只是觉得,他很特别。”
      “那里特别?”
      杨思雨一时之间找不到借口,只好说:“感觉特别。”
      真的是感觉最特别,和她记忆中,曾经的他,给她的感觉是相同的,特别是在他拉住她的那个瞬间。

      “囡囡呀,我觉得你彻底的栽他身上了,”丁晓戳了戳她的脑袋,高深莫测的接着说道:“感觉这种东西最是说不清楚,道不明白,甚至是身不由己。”
      “这么说不对,”杨思雨有意把路靖元的话题岔开,转而说起了其他,“虽说感觉、感情都是身不由己的,但是也有很多比感情更加重要的东西,可以压制住这些本能。”
      丁晓听得兴致勃勃:“比如呢?”
      “让我想想,”思雨仔细想了想,才再次开口,“虽然有些悲壮,但你肯定很喜欢。你听过一句话吗?”她挨着丁晓,说:“‘民国三年等不到一场雨,这一生等不到一句我爱你。’”
      “没有,”丁晓摇了摇头,“不过只是听着就很难过。”
      “是啊!只是听到都会难受,但在民国时期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在那个年代,爱情什么的实在是太奢侈了,他们还有更重要的责任要担,还有更加重要的事情要做,那些事情危险艰难,他们的每一步都是在刀锋上行走,”她说着说着,语气慢慢的低了下来,甚至有些哽咽,“他们给不起对方承诺,甚至都不敢光明正大地告诉对方我爱你,哪怕对方就在自己面前牺牲,他们也要装作无所谓的样子,哪怕心在流血,眼里却仍然要带着笑去完成接下来的任务,因为他们不能让对方白白牺牲。”

      丁晓被她说得更加难过了,伸出手指揉了揉湿润的眼角:“怎么突然说这个?不过这种故事实在是太悲壮了,又充满了遗憾,不过很感人,太让人心疼了,我很喜欢,可以加在我的策划里。”

      滴滴滴,墙上挂钟零点报时的声音。
      听完这个故事,丁晓的情绪有点低落,低声说:“十二点了,睡吧!晚安。”
      “晚安。”思雨闭上眼睛,眼泪顺着眼角流进鬓发,转眼就无影无踪,只留下不太明显的泪痕。

      次日清晨。思雨是被手机叫醒的。
      接起来,是编辑的电话,迷迷糊糊的,就听对方絮絮叨叨说着工作:“你可真是红了,好多人都在催你办签售会,就这几天,你知道又加印了多少册吗?我们还计划要出几种纪念版,这个需要你拍板。”
      她翻了个身,丁晓还睡得很熟,没有任何要醒的迹象。
      怕吵醒丁晓,她轻声说把策划发给她,就挂了电话。轻手轻脚的挪起来,靠在床头。打开微信,满屏的红点,但她一眼就锁定了最上面的对话框,那是路靖元的头像。

      “来外地出差,刚到,空气不错,不出意外今天能结束,明天11:00晨森植物园见。”还有一张随手拍的照片,晨光熹微,淡青色的天空还镶着几颗稀落的残星,给人的感觉很清冷,有点像他不说话的时候。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