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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Chapter 33 ...

  •   那晚一起吃过饭后,又去看了一场三个人的电影。陶笛这颗闪闪发亮的电灯泡当得一点都不心虚,早将下午狄兰芝抛出的问题丢到了九霄云外。
      电影放完已经十点多,刘言将她们送回去便直接离开了。

      梁艺萱住在单位宿舍。是个双人间,麻雀虽小,可五脏俱全,该有的都有。同屋的姑娘这段时间在外地出差,刚好有的住。
      陶笛不无羡慕地评价道:“别说,你们单位这待遇还真挺好的。”
      梁艺萱损她:“可惜某人当年还不签。”

      提起当年,陶笛只剩下了叹气。那时她考研失利后,一心只想进方以恒的单位,因为那是业界数一数二的标杆企业。而她想由此来证明自己并不比他差,哪怕是需要先在国外待上几年她都在所不惜。
      而现在,她又退回到了起点。

      梁艺萱意识到说错话,转了个话题问道:“明天真不用我请假陪你去逛一逛吗,反正这几天我也不忙。”
      “真不用,”陶笛说,“该逛的上学时候都逛过了,你上你的班,我去陪陪我爸妈,晚上我再过来找你。”
      “那我们周末一起玩,有个新开的艺术馆,我们可以去看看。”
      “好呀。”陶笛应允。

      周四那天,她就待在饭馆里,帮爸妈做点事。夏天干起活来真是不易,尤其陶爸爸在后厨,更是汗流浃背辛苦至极。
      午后的一点空闲,一家三口坐在一张桌子前喝水聊天。陶笛问二老,打算什么时候把这店面转出去,回山里养老。

      狄兰芝笑着说:“等你啥时候生个娃娃,我们就把店关了,帮你带孩子去。”
      “我的天。”陶笛心想,这得等到何年何月。
      陶立新就温情达理的多,还反过来安慰陶笛:“你别有压力,一步一步来,先把研究生读完。我和你妈现在还干得动,你不用操心我们。”
      陶笛怕父母还想着要供她读研,便主动说:“那你们也不用操心我读书的钱,我前几年工作攒下的足够我上学用了,”她特别强调,“都用不完。”

      说起来,也不能说完全就退回到了起点。起码在国外工资高,再加上花钱地方少,比起很多同龄人,倒真的攒下不少钱。
      所谓手中有粮,心里不慌,她才好潇洒辞了职。

      既然话赶话说到这了,狄兰芝也想与女儿透个底。她说:“我和你爸还想着以后你在哪里安家了,再帮衬你买套房子,我们这一辈子也就算完成任务了。”
      “这都什么呀,”陶笛将脸扭到一边,偷偷抹掉眼角的泪,“房子我自己会买,用不着你们瞎操心。”
      狄兰芝骂她:“没出息的样。”

      陶笛急了:“你们应该过自己的生活,为儿为女什么时候是个头。你们要不要努努力,把外孙子外孙女的钱也攒出来?”说完,她光明正大地流下泪。想起了陈伯和陈姨,他们为了儿女辛苦一辈子,现在又落得个什么好。
      陶立新一向没脾气,这会子还是笑眯眯的:“那我们当然是愿意了。”

      陶笛一下子又被爸爸气笑了。
      狄兰芝甩给她一张纸巾:“丑死了。”
      “丑也是随你的。”陶笛拿起纸巾抹眼泪。
      “反正我有老公了,丑我也不怕。你呢,有人要吗?”
      “那没人要也不是我的错,”陶笛不忿,“是那些男人眼光太差好吧。”

      狄兰芝翻了她一眼,正巧看到店门前突然出现的身影,忙站起来招呼道:“是小易啊,快进来。”
      “阿姨,叔叔。”
      陶笛听到这声音,脸上的笑容如冰块一样僵住,先抬脸望了望母亲那张如花般绚烂的笑脸,又急急回头看。

      他怎么在这?!
      手上还拎着两个大西瓜。当然不用猜也知道,无外乎就是刘言和梁艺萱这对恋爱中的,“热心”男女。

      易书晨走上前来,往她脸上看,眼圈红红的像是刚哭过。
      狄兰芝冲陶笛摆手,语气也不好:“你让个座,怎么一点眼色都没有。”
      陶笛现在是欲哭无泪,不情不愿地往里坐过去。
      易书晨将西瓜搁在地上,坐在她旁边。

      狄兰芝拿来杯子,给小易倒上一杯茶,便开始嘘寒问暖,聊起了天。
      易书晨脸上始终带着温和礼貌的笑容,即便是寒暄的客套话,他无论是答还是问都把控得很有分寸,让人听着既不疏远,也不过分亲近。
      陶笛从妈妈脸上那欣慰的表情就能看得出,她对易书晨是有多满意。真是可惜了她女儿不争气。

      陶笛插空打断:“嗳,你不上班吗?”
      “出来办事,正好路过。”易书晨笑了下,“没想到你也在。”
      “哇!”陶笛惊叹于他这说瞎话的本领。
      “不然呢,”易书晨面不改色,“你以为是什么?”
      “我以为?”她哼笑了声,但不好当着父母的面与他对质,就低下头默默喝茶。

      狄兰芝说:“以后有空就过来,不过可不能再买东西了。”
      易书晨笑着说:“我也不会买,不知道甜不甜。”
      陶立新起身,从狄兰芝身后绕到外面,提起一个西瓜来,说:“我去切。”

      炎炎夏日,西瓜是最好的解暑神器。大家又围在一起吃了会西瓜。事实证明易书晨买的很好,皮薄肉甜汁水也多。
      后来他出去接了一通电话。回来后,就直接对狄兰芝说:“阿姨,我爸知道小笛来临城了,让我晚上带她回家吃个饭,您看可以吗?”
      “去吧。”狄兰芝说。
      “不去了吧。”陶笛说。

      狄兰芝给陶笛使眼色:“人家长辈特意请你……”
      “我还要去梁艺萱那里。”
      “吃完饭我送你过去。”易书晨说。
      陶笛有种孤立无援任人摆布的感觉,但看在长辈的面子上,也只好随他去。

      路上,还没来得及问他到底什么情况,他倒抢先提出新的要求:“先跟我去个地方吧。”
      “不说清楚我不去。”
      “你现在就跟个刺猬一样,”易书晨打了右转向灯,顺势往她脸上瞧,“和刚认识的时候完全两个样。”
      陶笛哼一声:“你也是。”
      “刚认识的时候我什么样,”易书晨懒懒地笑了声,“你确定还记得?”

      陶笛转头看他,刚认识的时候,这人起码温文尔雅礼貌客气,还不说瞎话。
      “对了,”易书晨想起什么,“我刚进去店里那会,你在跟你爸妈吵架?”
      “没有。”陶笛声音低沉,看着窗外陌生的路,没来由的心里有点慌,“嗳,到底去哪里啊?”

      易书晨没有回答,等着在前面红灯前停下车,从手机里发了张海报给她。
      “看你的手机。”他说。
      陶笛怀里抱着背包,她从外夹层取出手机,看到他发的图片,点击放大后,念道:“新远公司二十周年庆。”
      易书晨看着她:“明天。”
      她不咸不淡地嗯了声。心想,又如何,与我何干?

      信号灯转绿,易书晨重新启动了车子,说:“我记得你还欠我一份人情对吧,现在刚好有个机会,你要不要还?”
      “什么?”陶笛看他。
      他继续说下去:“你也知道我现在喝不了酒,所以明天晚上你陪我去参加酒会,替我挡一挡。”
      “哈!”陶笛嘲弄道,“易总真是好样的。”

      “白天的活动你要有兴趣也可以去,联系刘言就行。不过呢,”易书晨说话声还是淡淡的,也欠欠的,“从我角度来说,还是建议你去,对你会有帮助。”
      陶笛皮笑肉不笑:“悉听尊便。”她明白了,这多半就是个圈套。
      “不过有一点要提醒你,有可能会遇到前同事。”易书晨特意在“前同事”三个字上加了重音。
      陶笛说:“没关系。”
      “那最好。”

      二十分钟后,车子开进一家商场的地下停车库。陶笛已经不再多问,完全听之任之的态度。
      “我们先上楼去买条裙子。”易书晨停下车,轻快地说道。
      “好,”陶笛压着情绪,“让易总破费了。”她正要解安全带,忽然被他拉住了手腕,听他在旁边小孩子一样的声调,耍赖道:“能不能别这样子跟我说话啊,陶小笛。”

      陶笛鼻子一酸,瞬间一点怨气都没了。她听不得他这种软绵绵的语气,要怪就怪她自己没出息好了。
      “如果你明天陪我去……”
      陶笛截断他的话:“陪你去就是了。”
      易书晨笑起来:“谢谢。”
      “本来也是我答应过的,”陶笛假装无所谓地说,“我这人向来言而有信。”
      “嗯,我知道。”

      买完了裙子,易书晨说还需要一双鞋子。陶笛一想也是,总不能端庄优雅的一条裙子去配一双平平无奇的休闲鞋。
      她是无所谓,但总不能不能丢他的人呐。

      陶笛在一排排玲珑精致的高跟鞋面前徘徊,心想是不是不需要买这么贵的鞋子,反正穿在脚下,应该不会有人特别注意到。
      她还在琢磨时,易书晨递了一双鞋子到她面前:“试试这个?”

      那是一双白色的平跟皮鞋,中间有条一字式的扣带,样子简约而复古。她还挺喜欢的。只是不确定合适否。
      易书晨像是看穿她的心思,说:“没必要非得高跟鞋,你平时也不穿,别穿得不习惯再摔跤了。”
      陶笛点点头。试穿后,感觉很舒服,轻盈的就像是踩在棉花上,没有一点负累。

      买完了鞋,易书晨又将陶笛带到商场地下一楼的一家美容店。进门前他说:“把衣服鞋子都放在这里,明天下午再过来换。顺便可以洗个头化个妆,”他对她笑了下,“如果你愿意的话。”
      陶笛问:“认识?”
      “嗯,堂兄家的嫂子开的店。”易书晨嘱咐道,“到时候我尽量陪你过来,如果实在走不开,你自己来行吗?晚上办酒会的酒店就在这附近,离得不远。”
      “没问题,”陶笛说,“我自己来就行。”

      这时候一个女人笑吟吟地迎上来,易书晨喊了声:“嫂子。”
      他简单给彼此做了介绍。女人名叫林羽菲,她的皮肤看起来光滑透亮,保养的相当好,陶笛不敢妄自猜测她的年纪。
      林羽菲用一次性杯子接了两杯水递过来,轻声问易书晨:“这就是那个小姑娘吗?”
      易书晨淡淡笑着,点了点头。

      林羽菲好奇的目光一直停留在陶笛身上。
      陶笛被看得不自在,低下头去喝水。又听女人道:“长这么大了?”
      啊?陶笛抬起头来,疑惑地看着她,又看向易书晨。

      他正看着林羽菲,然后咳了一声。
      “啊,那是我弄混了。”女人夸张地笑了笑,“年纪大了,记性不好。”
      易书晨摸额头,看了眼陶笛,也莫名笑了下。
      陶笛听不太明白他们在说什么。不过大概是无关紧要的事,她就没放在心上。

      两个月前,有一天晚上,易书晨拎着一大兜水果去了堂哥家,碰巧堂哥不在,他便与林羽菲讲明来意,说已经跟堂哥提过了,来找一张十几年前的老照片。
      堂哥有摄影的爱好,家里影集一大堆。林羽菲前后抱出来十几本大相册,摊开在桌子上,说:“不知道有没有你想找的。”
      “我找找看。”

      那是个不小的工作量。易书晨很想吐槽一下堂哥这归纳整理的能力,完全没有章法没有索引,只能一张张地看过去。
      大约翻完了三分之二,那张照片才出现。十几年前的桂花树,还有十几年前的小姑娘,照片中的那个时候像是还飘着雨。下雨就对了,不然他们也不会逗留在那里。

      “找到了。”易书晨将照片取出来,“嫂子,跟我哥说一声,这张照片我拿走了啊。”
      林羽菲凑过来看,问什么情况啊这是。
      易书晨便将当年和堂哥一起去云桥镇的事情讲了一遍。
      最后他说:“我又遇到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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