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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邋遢大王 初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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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过后又是曝晒。
文森和妈妈走在泥泞的小路上非常艰难。
“妈妈,我想回家。”在烈日炎炎下徒步,文森显得有气无力。他的小皮鞋上沾了泥土,这使他非常难受。
“宝贝再坚持一下,就快到了。”陈琳一手拖着笨重的行李箱,一手拉着文森。这点户外运动对于一个长期在室内办公的都市女性来说确实是有些不容易。
文森讨厌这个地方,这么偏僻,这么破败,只有山顶洞人才能在这里生活下去。妈妈说,她来自这个地方,妈妈怎么会来自这个地方呢?文森不愿意去相信。
“姑——姑!姑——姑!”路的前方跑来一个女孩,像是来迎接他们的。
虽然这个女孩叫着陈琳姑姑,但陈琳并不认识她。她离开这个村庄太久了,记忆中并没有这些新生代的小孩。
“你是...?”陈琳询问。
“我是陈来弟,我爸爸让我来接你们。”女孩的声音洪亮,精神奕奕,与文森的无精打采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陈来弟?陈建民的女儿?”
“嗯!”来弟点点头。
虽然陈琳之前与来弟并未见过面,但她知道自己的堂弟有个女儿出生。那个消息是在好几年前收到的,曾在脑袋里短暂地储存了那么一段时间。
“哪个来?哪个弟?”陈琳问,脸上带着亲昵。
“来到的来,弟弟的弟。”来弟答。
“这个陈建民...真是...神经病。”陈琳在嘴边小声吐槽,最后的“神经病”三个字小得只有她自己能听见。
来弟并不在意陈琳说什么,她的好奇心被旁边这个细皮嫩肉的城里娃吸引了。
“姑姑,这个小哥哥就是你儿子吧!”
来弟向文森报以友好的微笑,可文森友好不起来。他想,果然,这个地方只有山顶洞人能生存。
来弟剪着短发,文森第一眼看她时以为她是男生。头发乱蓬蓬的像鸡窝,上面还挂着两根稻草。脸蛋是黑的,鼻孔下方是干掉的鼻涕壳。衣服也好脏,黑一块黄一块的,不知是鼻涕还是油污,梅红色的秋裤外穿,再配上一双带着蝴蝶配饰的水晶凉鞋。
简直像个乞丐。
“哥哥,你叫什么名字?”来弟主动打招呼。她的声音稚嫩,又有些尖锐。
文森不想理她,迟迟不肯作答。
陈琳只好解围帮他回答了:“他叫文森。”
文森对这个回答不满意,一种莫名的优越感油然而生,他要让这个脏兮兮的小女孩知道自己跟她并非是一路人。
“Vinson.”他说,并用标准的英式发音读出这个单词。
“Vinson?哪里的方言?河南话还是陕西话?”来弟眨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有些疑惑地询问,这张脏兮兮的脸蛋上只有眼睛是干净的。
“不是方言!这是英语!”文森急眼。
“好了,文森。”看着文森生气,陈琳觉得很可笑:“来弟,牵着哥哥的手,咱们回家吧。”
一双黢黑的手伸在文森面前,每个指甲盖里都裹着黑色的泥垢。
文森不想碰这双手,他将手背在身后,不留情面地拒绝。
“文森,既然你不愿意牵妹妹的手,那就把行李拿着。”陈琳严肃了起来,她认为文森这样做很不礼貌,决定惩罚他。
“姑姑,我帮你拿吧!”来弟倒是没有感受到冒犯,并懂事地要求拿行李。
“不用,就让他拿。”陈琳转头对着来弟眉开眼笑,并用手温柔地揉她脑袋。
来弟好像深得陈琳欢心。
陈琳牵着来弟和文森,文森则用另一只手拖着齐肩的行李箱。这个行李箱对一个八岁的小男孩来说确实过重,文森拖着很吃力,他不说,他以为妈妈会挂意,但妈妈似乎没有心疼他的意思,她与来弟有说有笑,好像已经忘了他的存在。
“姑姑,今天爸爸一大早就杀了一只大公鸡!”
“还有腊肉!我已经洗好了!”
“你们睡我的房间,床昨天就铺好了!”
“哦!是吗?太好了!”来弟的每一次发言都会得到陈琳热情的回应。文森不明白吃鸡肉有什么好高兴的,就像来弟也不明白为什么走路非得牵着手。
来弟的家聚集着好多人,都是些看热闹的乡邻。文森和妈妈被簇拥着进了屋,早在村口,就有人帮着提行李了。
菜还没做好,厅堂聚着好多人。这些人热情高昂,围着妈妈七嘴八舌地诉说着当年往事。妈妈当年是如何如何优秀,外公又是怎样带着妈妈去城里生活的。文森听到最多的词就是“哈佛”。是的,他的妈妈是位优秀的哈佛毕业生,这也是为何妈妈回个村会受到明星般的对待。
文森远远地坐在另一个长条凳上,静静地看着妈妈与他们交谈。他不在意谈话内容,他在意的是,妈妈的怀里抱着来弟,她捏她的脸,摸她的头,时不时地和她说笑。妈妈亲吻了她的脸蛋,那个小邋遢鬼笑得可开心了。妈妈居然亲吻了她,她的脸那么脏,那么多灰,妈妈居然一点都不嫌弃地亲了下去。
文森想,如果妈妈今天想要亲他,他一定会表示嫌弃。可是妈妈今天会亲他吗?她怀里抱着来弟,好像早已忘了他。
用餐时间妈妈又重新属于了文森。那个来弟,连桌子都上不了,由于座位不够,她只能夹了菜坐着小板凳放在长条凳上吃。
“宝宝,吃鸡肉吗?”
“这个炒腊肉特别好吃,妈妈给你夹一块。”
“这是土鸡哦,在家里吃不到的哦。”
为表示自己的不高兴,文森对这些询问都爱搭不理。桌上的亲戚们都打趣,说城里娃有个性。
还有,文森觉得这些土鸡腊肉并没有多好吃。而那个来弟吃得像猪拱食似的,整张脸都埋进了碗里,他不解。
文森有自己的心事,妈妈也有。
“你怎么想着给来弟取这么一个名字?”饭间,陈琳问陈建民。
“诶!姐,你就不懂了!”陈建民瞪大双眼,他摸了摸他媳妇儿的大肚子:“这里面的家伙,托关系验了的,带把儿!”
看着陈建民这番自豪的样子,陈琳感觉自己的大脑遭受了一阵强烈的冲击。陈琳刚去美国那会儿,每天都会接受到不同的文化冲击,她没想到的是,这一生中对她文化冲击最大的地方,竟是自己土生土长的家乡。
陈琳知道,自己无力改变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根深蒂固的想法。
“既然有了男孩,那给来弟改个名吧,女孩子取这个名字像什么话。”
“诶!改什么名啊!来弟这个名字取得好!给咱家带来福气。名字不能乱改,改了会变命数的!咱们家这个男宝全靠来弟这个名字转运。”陈建民喝了一口酒,说得头头是道:“姐,你们读书人信科学,但有些玄学的东西不得不信啊!你看!就是这么神,取了来弟这个名字,马上就生个带把儿的!”
陈琳转头瞥了一眼正在积极干饭的来弟,心里五味陈杂,匆匆结束了这个话题。
饭后,陈琳给亲戚的孩子们每人发了一个红包。来弟拿到钱时,小嘴巴张得溜圆。陈琳被她滑稽的样子逗笑了,红包里不过是六百块钱而已。
这笔钱对来弟来说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在2000年的贫困农村,六百块钱能够家里人三个月的开销了。她甚至不敢将这笔巨款在手中多停留几秒,来弟转头进了厨房,把钱交给正在洗碗的妈妈,妈妈很高兴,为此奖励她一笔“巨款”,两块钱,而这笔“巨款”才是真正属于她的。
这一切都被陈琳看在眼里,她心里只有酸涩。
来弟拿着她两块钱的“巨款”,决定尽地主之谊,请文森吃顿好的。她只有两块钱,好不容易得到的两块钱,竟想着分享给不待见她的文森。
她跑到文森面前,扬起小脸蛋冲着文森笑:“文森哥哥!走!我请你吃辣条。”
这孩子好像一点都不介意文森不喜欢她。
“不去。”文森还专注着自己的心事,不想搭理她。
“走嘛!”来弟伸手去拽文森,她就不懂了,这世界上怎么会有人对辣条提不起兴趣。
文森是喜欢吃辣条的,但是妈妈以不卫生为由帮他戒掉了这个“恶习”。
可是陈琳今天却网开一面,对他说:“去吧,和妹妹买辣条吃。”
出发前,陈琳将来弟拉到一边,偷摸着在她兜里塞了二十元钱。
“这是你跟姑姑的秘密,不准给爸爸妈妈,也不准说出去,好吗?”陈琳贴在来弟耳边说。
“那你会说出去吗?”来弟害怕陈琳泄密。在农村,亲戚给小孩子们零花钱是一定要让大人知道的,因为这是人情,得还。
“当然不会。”
来弟想着,姑姑这么好,又这么有钱,应该不会讲出去,便信了她的话。
“你妈妈给了我二十块钱。”走在去小卖部的路上,来弟神神秘秘地对文森讲:“我们这几天可以天天吃辣条了。”
“不要讲出去。”来弟凑到他耳边特意嘱咐。
“......”文森无语。
买零食的钱是文森掏的,文森拿了很多,来弟吵吵着让他不要浪费,省着点花,文森不听。直到文森从兜里掏出了一张百元钞票,来弟噤声了。
“你哪来这么多钱?”两个小孩子坐在溪边的大石头上嚼冰棍。
“我妈给的。”
“她为什么会给你怎么多钱?”来弟想想不对劲,突然神色惊慌:“你该不会是偷了姑姑的钱吧!”
“......”
“你会挨打的!”来弟激动得站起来:“快还回去!姑姑那么好,不会打你的,你好好跟她说。”
“......”文森白了她一眼,不懂她的脑回路,他只是说:“是我的钱,不是偷的。”
“你哪来这么多钱?”
“零花钱。”
“零花钱怎么会这么多?”来弟不依不饶地问。
“我们家很有钱,一百块钱不算什么,你不要再问了。”文森粗暴地打断她。
文森正在努力颠覆来弟的世界观。
“好吧。”来弟坦然接受自己的无知,她倒不是想争个赢,只是担心闯祸罢了。文森说那是他的零花钱,也是有可能的,毕竟姑姑能够随手给她一个六百块钱的红包。
现在正处夏季,这个破地方的风景还是好的,山明水秀,绿树成荫。城市虽然过得舒适,但人造的风景确实不及自然风景那般赏心悦目。
“文森哥哥,你的衣服上有两根带子诶!”
除了身边的人有些聒噪。
“那是背带。”
“你的裤子会掉吗?是不是太大了?”
“这是一种设计,英伦风,算了,你不懂。”
“文森哥哥,你耳朵上带的什么东西啊?”这是来弟早就想问的了。
“别碰。”文森打掉来弟正要伸过来的手:“这是我的接收器。”
“什么接收器?”
“用来接收外星文明的。”
“外星文明?外星人会给你打电话吗?”
“当然不是用电话,它们会用更高级的仪器给我传达信号。”
“那你接收到信号了吗?”
“还没有。”
“哈哈!这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外星人!”
“有的,宇宙这么大,肯定有外星人的。”
“那你拿什么证明有外星人!?”
“那你拿什么证明没有外星人!?”
“没有就是没有啊!”
“没有也可能是你没发现啊!”
......
......
在八月的某个午后,陈家村溪边的大石头上,有两个小孩就宇宙中是否存在外星文明一题展开了相当精彩的学术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