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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初见格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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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血汇集在脚下,草地、灌木、人、马,树梢,到处都是蜿蜒的血迹。
高登来到丽娜身旁,混战中武器插在了她头上,马身开始变得僵硬。
在战场上,倒下就意味着死。
生命消逝得如此迅速,以至于让高登觉得有些不真实。不管是恶意还是善意,随着剑刃的刺入,一切归于尘土。
刀柄因积握鲜血而变得滑腻不堪,她下意识地想甩掉剑刃上的鲜血,转念一想又觉得没有必要。
50人、60人近百人的血,一半都泼溅在身上,头发被浇成了血腥的红色,从头到脚每一个毛孔都被鲜血所浸润,连呼吸都是死亡的味道。
都死了,我杀的?
细数着死亡人数,高登看着被砍得七零八落的杂兵们,想起来还有条漏网之鱼—夏库尔
多数敌人都被一剑封喉,追击而来的秃子被特别招待,砍断四肢,失血而死。
夏库尔见秃子被杀,急忙想要撤退,却被掷出的刀刃击中,由亲兵掩护着逃跑。
士兵的阻拦拖慢了高登复仇的步伐,等到解决完所有杂兵,夏库尔却不知所踪。
一片狼籍的战场,仇人的鲜血混合着泥土。高登平静地掩埋了丽娜,紧握住刀剑的手轻颤着,泄露了她的真实想法。
你怎么可以抛弃你的士兵和盟友,选择独自逃跑呢?
亲爱的男爵阁下,你是同谋,是不可原谅的共犯,倘若你能活着离开,那便是悲惨,是败笔,是让可怜人高登烦躁到恨不得再杀100人的痛苦。
你在哪儿,到底在哪儿,躲到哪里去了!一个血色身影奔跑着,只为寻求片刻的安慰。
直到夜晚,在月光的指引下,高登提着剑循着滴落的血迹,最终在山崖下方发现了夏库尔和一个受伤的男孩。
“救,救命,我是男爵,我把钱都给你。快帮我杀了这个恶魔。你和你的家人会享受最好的生活,快拦住他。”夏库尔哆嗦着撸下戒指,烫手山芋般丢进男孩手里,挣扎着往身后的岩壁退去,眼泪和鼻涕都毫无保留地糊在脸上,真诚的足以打动大部分雇佣兵。
男孩也不例外。
他看了眼手里鸽子蛋大小的金戒,放在嘴里咬了咬,判断是真金后,不顾身体上的伤,拿起了身旁过于宽大的长剑。
高登讽刺地勾起嘴角。
昏暗不明的夜里,这个笑容着点嘲弄和漫不经心。在男爵眼里却是吞噬了百人的恶魔,进行残酷而戏谑的死亡宣告。
“啊啊啊啊,杀了他,快杀了他!!!我不要死在这里。”惊恐崩溃的表情定格在脸上。
一柄积满血渍的剑,径直怼进了嘴里,极轻快地穿透了后脑,收割了最后的幸存者。
“闭嘴,你太吵了”在听觉还未消散的最后,男爵生命中的最后一句箴言是叫他闭嘴。
一息之间,夏库尔成了刀下亡魂。
好快,格斯警惕着这个突然出现的血人,从养父所在的佣兵营逃脱后他日日被追杀,尽管还是少年却磨练的比大多数同行优秀。
前几日因为箭伤和体力不支摔进山谷,清醒后又被夏库尔找上,对方自称男爵神智不清的受了重伤,病急乱投医地雇佣了他。
能获取足够的金钱,格斯便不在乎是否能活下去。不管对手是谁,赌上性命的战斗他早已习惯,尽管胸口中了一箭,但能在战斗中死去,也没什么不好的。
只是刚要挥剑,杀手就已经得手,雇主的死亡带来更多的不确定性和选择。
如果可以保留佣金,那么战斗可以避免。格斯沉默的想
“把钱给我。”一场杀戮,激起了她心里的暴虐,一无所有的人即使连生命都要被迫交出,丽娜成了人类相互倾轧的牺牲品。
她要榨干敌人的每一分价值,才能得到一点可怜的慰藉。
男孩沉默着拿起了剑,看样子是不打算交出来。高登看了也没说什么,二话不说就拔出剑来打落他的武器。
但男孩的力气却让高登感到惊讶,受了伤还比之前的杂兵能打,难不成这个世界小孩才比较强。
武器是打落了,但高登这柄饱经沧桑的剑也在男孩的反击下彻底折断。
……………有点尴尬,感觉略逊一筹,钱还没要回来,难不成我要殴打伤患。
就在这时一群狼围了过来,三十只左右的白狼还有一公一母两只头狼。
被血腥味吸引来的畜生,兴奋地翕动着鼻翼,黄绿的眼睛闪着饥渴的光,高登顾不上再和地上的少年掰扯。
她拾起少年掉落的铁剑,有点沉但还手感还算不错。随意挥了挥,猝不及防斩杀了最近的两头狼。
“你可别随便死了,死人到处都是,活人还算有点意思。”高登冷冷的瞥了地上的少年一眼,这少年年纪虽小但一看就是没少打架,肌肉发达,眼神凶狠,叫他小朋友简直胃疼。
对方闻言,充满敌意的回了她一个挑衅的笑容,拿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对准狼群,也对着和狼群面对面的高登。
臭狗崽子,高登心里骂了一声,将那柄稍大一点的剑随意挥出,大开大合杀入狼群,无情地绞杀攻击范围内的所有生物,沉重的剑身裹挟着巨力将有所触及的物体劈成两半。当一件武器尚可,作为剑这玩意儿一言难尽,和老菜刀一样又钝又重。唯一的优点是刃面宽阔,打击范围更广。
狼群数目急剧下降,它们改变战略去捏软柿子,好在少年还算稳重,伤残状态下戳死两只,让剩下的狼有些忌惮。
在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后狼群依旧不愿放弃食物————受伤虚弱的人类和死掉的人类。
碍于某个灭狼机器的阻拦,它们只能绕着小弯不时偷袭小弱残。不肯再和高登打近战,只要高登一逼近,它们就立刻逃走,伺机而动。
烦不烦,你们烦不烦,被狼围着偷窥她还能和臭小子一决高下决定金钱的归属吗?
她不好单独追出去杀狼,只好废物利用,把夏库尔能扒得全扒了,丢出去当狗粮。
“爱吃不吃!”一手将夏库尔扔到八米外,剩狼中的三匹立即追逐而去,另外两匹踟躇着,似乎对新鲜的肉还存有念想,高登没等它们回神,借着松懈的间隙,杀之后快。
狼群告一段落,是时候算总账了。
“你小子识相点,人是我杀的,狼也是我杀的……”不等高登把话说完,少年就把戒指抛了过来,转而生起篝火准备烤肉,看他熟练的拆解野狼,想必以前没少干。
不远处就是河流,他甚至还用一个小铁碗煮了碗汤。打出生就没吃过正常食物的高登,在经历两天两夜的鏖战后,身体和精神状况都算不上好,所以她很明显的感受到一股让她挪不动步的吸引。
这仿佛上辈子的食物香气,高登不争气的咽了口口水,声音之大动作之明显,让少年侧目。
“看什么看!”高登挥舞手中的战利品,倒也没想到去抢他的饭,只是腹中空空,身上又都是干涸的血痂,一层接着一层,一动就簌簌裂开。
她的洁癖快被治好了。
带着之前的战利品,她扑通一声跳入河里。
足足洗了两个小时才把身上的味道抹干净,打结的头发用手梳顺。接着换上从夏库尔那儿缴获的披风,货物里开了线的裤子和掏了三个洞的麻袋勉强凑齐了上下装,没有合适的鞋和袜子,就硬套一双皮靴再用绳子绑紧,她还有一个自制的布袋用来放贵重物品。
穷得让人流泪,等到她收拾完毕。格斯还在原来的地方,并没有跑远。和一开始相比他虽然还存有戒备,但在发现高登是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人后,稍微放松了警惕,流露出些许迷茫。
篝火上还有一半的狼腿,汤也没动。黑发少年看着河里缓缓爬出一个金色的人形,直到高登走到近前,他还有些怔愣。
“喂,你人傻了,狼腿不兴吃可以给我啊,反正大部分都是我宰的。没有我你现在能不能吃饭都是问题,这不是挟恩图报,是正义的吃饭。”高登一张嘴就还是她。
没有反应,到底能不能吃啊,她有些迷惑,该不会是个哑巴吧。
“吃就拿走。”“你叫什么名字”两人的声音同时响起。
“格斯”“你小子上道儿!”又同时答道,除了叠起来的人声四下一片寂静,偶尔传来林间的鸟语和虫鸣,气氛变得缓和了。
嘎子,名字好怪哦,发音是嘎子,但是听起来应该写成格斯,薛定谔的翻译。高登想着啃了口狼腿,外焦里嫩很是香脆,尽管只有盐调味。但还是一把拿捏了高登的胃,十分没有出息了。
看着他厨艺惊人的样子,高登动了心思,主动找了个台阶下。
“好吧,之前我心情有点差,把你打了一顿。既然你请我吃饭,就不和你计较了。”
从收集到的10枚金属币里,挑了枚澄黄色的,两指一弹就蹦到格斯掌心里。
“……铜纽扣?”格斯打量着画风清奇的某人,搞不清对方干什么送纽扣给他,平民的衣服上用不到扣子,单卖又不值一张狼皮?
“啊,原来不是钱啊。”高登讪笑着把话题岔开,暴露自己是个土人了,根本没用过钱。
说着又把其它九枚摊在手里,“你看看哪些能用。”她摸了摸鼻子,干脆都拿出来认一认。
“你的名字。”格斯没有接话,用陈述的语气问出了问句,看了眼她手里的硬币后,熄灭了燃烧的篝火。嘴边有点若有若无的笑意。
不会全是纽扣吧,高登心里一咯噔,挑起了眉毛,盯着对方的眼睛。
“高登。我叫高登。”明媚阳光的照耀下,流淌着金色辉光的人露出了善意的笑容,在旅途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