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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订婚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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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我在想,一生之中,若是寻不到一个你爱的男子,那么,找一个爱你的亦不失为一种自救的良方。
我和季忆从小玩到大。他大我两岁。小时候我就喜欢跟在他后面,习惯喊他阿忆,从不喊哥哥;习惯惹了祸之后躲进他的房间,钻进他的被子,被他的气息包围;习惯像星星一样被他抱在怀里,哄着入睡。
但是突然有一天你的习惯对你说,我喜欢你。
于是,习惯就变成了理所当然。
阿忆的脸长得像年轻时候的季伯伯。我曾在季伯伯的书房看见过他年轻时的照片,和阿忆几乎一模一样:都是英俊的男人,都是纯正的血统,都是倨傲的贵族。
我之于爱情,懵懵懂懂,一知半解。梁山伯与祝英台,罗密欧与茱丽叶,年少无知,感慨万千。年代久远的箱底,偶尔翻出几张泛黄的书信与相片,只言片语,任人想象。
抬起头,看见镜中的自己与阿忆。郎才女貌,天生一对。我微微一笑,调整心思,演好这一日,他的未婚妻。
“你先出去吧,这里有沉谙呢。”我适时地用手指抵住阿忆俯下来的唇,隔着白色蕾丝手套,温热的气息触到我冰凉的指尖,轻轻包围、缠绕。
深色的西装称得他身影纤长。“好,今天听你的。”低低一笑,转身出门。
我不是没想过要逃。可是,等了这么漫长的二十年,我怕我再也等不起再一个二十年。我正值青春,我需要爱情。
镜中,白婚纱,流浪的爱情。
他志在必得。我丢盔弃甲,狼狈逃离。
季忆,记忆。我应该有一段属于自己的,没有季忆的记忆。
唇膏,是鲜艳的樱桃红,我不喜欢的颜色;戒指,是璀璨的钻石,我不喜欢的宝石;鞋,是透明的水晶,我不喜欢的样式。
“沉谙,我知道你喜欢阿忆。好好把握机会。”真糟糕,风从打开的白窗帘中吹过,飞沙入眼,“我不是因为你。是为自己。我要去找一段失落了二十年的,没有季忆的记忆。”从窗上跃下,我飞身逃离。
抛开一切,我只做我自己。我不想听沉谙的劝阻,或者指责,或者其他什么会让我动摇的话。她是活在现实里的人,阿忆也是,所以,我显得格格不入。
似乎要忘了,沉谙今天的衣服,亦能配上阿忆的。只要无我,她便是今天的主角。
一路往西。
该死的,忘记了换鞋。高跟鞋急速地、高频率地敲击在柏油马路上,脆的如同半夜里的礼炮,噼啪作响。那一头,是否如我现在这般凌乱?
人有时候就是这样,明明生活得很安逸,却寂寞得紧,想尽办法兴风作浪,明明留恋那一低头的温柔,却不屑一顾,任着性子拼命逃离。我即是这种,安逸得无所事事,却又想要激起些许微浪的人。
从来没有好好地,仔仔细细地欣赏过这一路的风景。我想起从前,总会有厚厚的防弹车窗挡住我仰望的视线,无端地生出一种对从前的我的怜悯。这一路,我为自己想了另一个名字——苏辰旅。辰,即是新生,如同我如今脱了桎梏的人生;旅,即是我人生的追求和意义。
忽然想起一件事,意见很重要的事,让我不得不停下来。
我转身走进路旁的ATM机,显示正如我所料的:信用卡账户被冻结。我打了一个寒颤,口袋里,仅有的现金是20美元。
我想我得找个什么地方住下来。
下一刻在路口的拐角,赫然出现的父亲的脸让我一惊:他们的速度如此之快,看来沉谙并没有帮助我拖延时间。换句话说,就是我被背叛了——被我从小到大的好朋友。能让沉谙背叛好朋友的人不多。但,阿忆,无疑是那不多的人中的一个。她从来都是现实主义者。
我并不埋怨她,或者阿忆。
大屏幕上,正在直播我的订婚礼。不,是苏雅安的订婚礼。
128响礼炮。
白婚纱,七克拉钻戒。浮光四射。唯独缺了一双水晶鞋。
“易沉谙。苏雅安。”我默念着。
父亲的脸色沉静如水,看不出一丝波澜。如同戴了一张假面。还是母亲显得真实些,有惊讶的表情,不过随即淡定,继而微微抿唇一笑,挽住父亲的胳膊,看向一双新人。季伯伯的表情和母亲相同,只是看向阿忆的眼神里多了一丝垂询。镜头匆匆掠过众宾朋,我看见了舅舅那双似笑非笑的眼睛。这些人已然知了苏雅安的个性。
“苏雅安小姐,你愿意和季忆先生……”神父问。
“我愿意。”美目流转,如低吟浅唱。
“季忆先生……”神父的重复着千篇一律的问题。
……下一秒,
我看见沉谙娇羞如花的容颜和阿忆那低头,浅浅的一吻。如蜻蜓点水,风过衣角。
心口一紧,随即又淡定。现在,我只是一个路人,偶尔瞧见了P&A董事长千金与C•M总经理的订婚礼。
我得找个地方吃饭,顺便庆祝苏辰旅的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