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学了。 我从车水马龙的大路走到有些泥泞的土路。 不在学校,也不在家。 没有噪杂的人声,也没有辛酸的诉苦。 好快啊,三公里的路很快就要走到头了。 甫一进家,撒上红糖的鸡蛋稀饭已经放在昏暗小屋的木桌上,另外还有两盘菜,韭菜炒鸡蛋,蒜薹炒肉。 我的眼泪突然掉了下来。 很多年以前我就跟我妈说过,我不喜欢吃韭菜、蒜薹、芹菜等等。但每隔一段时间,饭桌上又会出现这些。 “我不知道你不爱吃这些。” “就放一点。” “芹菜哪里会不好吃呢?” “我记得你小时候喜欢吃这些啊。” …… 我囫囵喝完了稀饭,有些腥,但也并非不能接受的程度,至于菜嘛,我一口没吃。 “怎么又不吃菜啊?” 我妈从门口搭着的晾衣绳上取下毛巾,把手擦干后推门进屋。 木门嘎吱吱的声响听起来就像一个孩子的哭声,还好我已经把眼泪擦干了。 “今天不想吃。” 我不会再像几年前一样与我妈理论,不管谁赢谁输,结果总是两败俱伤。而一段时间后,这些菜又会照常出现。 她顿了一下,浑浊的眼里有些晶莹。 我装作无事发生,从桌前的小板凳上起身,拿起书包,“妈,我回学校了。” 身后是一串悠长的叹息,我没有转头。 正午的太阳总归是有些刺目的,即使低着头弯着腰。 我摘下眼镜,把手臂贴在眼前,再拿下来的时候衣服袖口已经湿了一大片。 “为什么啊?” “凭什么啊?” 我蹲下身子,脸贴在紧抱着双膝的手臂上,张开嘴无声哭喊着。被拉扯到极致的声带发不出声,只是一阵酸痛,鼻子也被堵上,我只能用嘴呼吸。 许久,我起身掏出兜里的纸擦鼻涕,又抹了两下眼泪,把刘海往中间拨了拨才继续前进。 相比于世界,我更讨厌自己。 我一直试着接受自己,接受什么样的自己?生活在什么环境中的自己? 我住过很多房子,没有一个能称得上是家,也没有一个算得上是一套完整的房子。 一室,两室,顶好时还能加上一个公用的大院子以及有冲水键的公厕。 这里好像是一个新的起点,一切都像开始时一样——逼仄的空间,昏暗的房子,门外的院子全然不透光,中庭上方违建的小屋把一切都遮得密密实实。 贫穷是这个世界的原罪。 我是生来被烙上火印的罪人。 阿景呢? 我走着,唇角也漾出了一抹笑。 阿景不是罪人,阿景是造物主最完美的造物。 她不会离开我的。 我也不会离开她。 …… “Memory, all alone in the moonlight, I can smile at the old days, I was beautiful then, I remember the time I knew what happiness was, Let the memory live again, Every streetlamp seems to beat…”#1 入夜了。 我的黑夜同白天不是一个世界,这里是我的乌托邦,远方轻声吟唱的女孩是我的温柔乡。 阿景。 她是我永远年轻的格里泽贝拉。 “十七。” 我握住她伸过来的手,有些凉。 “冷吗?” “不冷。” 她比我矮了一些,约摸168,凑近些的时候,我的唇便能恰好地印在她的眼睛处。 “我不想上学了。” “那去做什么呢?” 她勾着我的小指,幅度轻微地晃动着。 我低头看着她的眼睛,水光潋滟。明明没有多余的动作神态,也能搅动一江春水。 “去当流浪歌手。” 远方的蓝雾渐渐散去,显出的景象是人间。 丽江、厦门、上海、洛城、皇后镇…… 阿景笑着,突然拉着我狂奔起来。 我们穿过很多街道,撞翻无数行人,彩色的霓虹灯在我眼里逐渐模糊,四下唯一能辨清的只有右手边的白裙女孩。 “天亮我们就出发。” “真的?” “骗你是小狗。” 我轻哼了一声,对她的的孩子气不置可否。 “十七,我不会骗你的。” 流动的景象静止了。 她的眸子依旧专注,黑色瞳仁里倒映着的永远都只有我一个人。 真好啊。 就算她骗我我也爱她,这辈子,下辈子,永永远远,生生世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