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第1章 一起走吧 ...
-
乔棠还在寻思,为什么心梗痛,疼的不是胸口,而是肚子,且还能把人给疼晕过去,就被暴晒感给晒醒了。
一睁眼,烈日灼目得睁不开眼,耳旁的嘈杂,也渐渐能听的清晰,脑袋被抱着,脸前有张脏兮兮的小脸,哭的满脸都是鼻涕眼泪。
“爹求你了,别把她带走,她一会就醒了,她只是睡着了!”
“三月啊,她已经死了,要是被发现她跑回来了,咱剩下的粮,都得被收回去!得赶紧找地儿把她埋了。”
“呜呜,爹,求你了,她没死,她没死……”
“哎!倔有啥用?这老天都在逼死咱!你瞧瞧天上飞的蝗虫!瞧瞧地里还剩啥!没活路了!”
乔棠微微侧头,发现自己躺在那呜呜痛哭的小丫头怀里,豆大的泪珠,吧嗒吧嗒的滴在自己脸上。
空中飞着密密麻麻的黑点,铺天盖地,遮天蔽日,发出簌簌簌、哗哗哗的声响,如群魔乱舞。
怎么回事?
“三月……”这名字不是我心梗昏迷前,看的那本纪实虐文的男主的闺女的名字么?
她浑身一点劲儿都没有,吃力的抬起一丝眼皮,去瞧那小丫头,她额头渗出许多细汗,脏兮兮的小手抹了一把脸上的眼泪、鼻涕和汗,脸上更脏了,眸子哭的又红又肿。
空空如也的胃,饿的如着火般灼烧,舔舔嘴唇,嘴唇也干旱出几道裂缝,口水的湿润,竟让干裂的嘴唇,刺刺的疼。
乔棠怕自己饿晕或被晒晕过去,于是努力撑开眼缝,盯着抱着自己痛哭的三月。
一阵恍惚后,乔棠不得不于震惊中,接受现实——她穿书了。
《沈庄屯记事》不是小说,而是古代农民群像纪实,与《夹边沟记事》一起,收藏在地方档案馆里。
这本书以小农民沈丰收为陈述视角,讲述兵荒马乱的封|建年代里,农民艰难生存的情况。
沈丰收所在的沈庄屯,屯里饿死的饿死,逃荒的逃荒,还住在这的住户已不足五十户。
他膝下有一儿一女,老婆五年前闹饥荒时饿死了。
大儿在他死了老婆的后一年,就被抓去做苦役,从此杳无音信,就剩个闺女沈三月,跟他相依为命。
关于乔棠的记载不多,只有寥寥几句。
书里说沈三月十五岁的时候,在清明节时跟沈丰收一起出远门找食物,在半路上的杂草堆里,捡到了十三岁的乔棠,养了两年后,卖给大户当丫鬟,她只值半石小米,这只够他们父女吃一个月。
乔棠是跟爹娘在清明节去祭祖时,半路被劫匪绑走的。
结果半路上,劫匪也饿,连等赎金的功夫都没有,就全饿死在了路上,乔棠也被饿的奄奄一息。
她不知道自己家具体在哪,只知道自己家很大,她从来没挨过饿,被绑走前,她跟爹娘一起颠簸了三天的马车,也还没能到达祭祖的山头。
被沈丰收捡回去后,不识字的沈丰收,给她起了个名叫“沈四月”,因为是清明节捡到她的,要不是沈三月不乐意,沈丰收甚至打算给她起名叫“沈清明”。
清明节本是逝者的节日,但对活在兵荒马乱年间、缺吃少喝的沈丰收来说,也是个大好日子。
那些大户人家会在清明节祭祖,祭品很丰富,等大户们走了,沈丰收就用麻袋把那些祭品兜回去,好赖够他和闺女,少嚼半个月粗糠小米。
乔棠被捡后的日子并不好过,才十三岁的乔棠,就要跟着下地干活,种地很辛苦,每天累的腰跟断了似的,俩腿也常常累到浮肿。
两年里几乎没吃过几顿饱饭,当然,三口人的日子都这样,沈丰收也尽力不亏待她,奈何实在是掏不出余粮来。
沈三月很照顾她,总是把自己的饭分些给她吃、或到处找吃的来给她,两人感情很好,晚上都睡在一起,互相揉按酸疼的身子,冬天时互相抱着取暖,有时不能一起睡时,还会睡不着,再累也睡不着。
她们早已习惯了在对方身边,甚至一刻都不想分开,一分开就很不安。
要不是两年后闹了蝗灾,辛苦半年的血汗颗粒无收,沈丰收也舍不得把乔棠给卖了。
被卖了之后没多久,乔棠就害上了大病,嘴里不停念叨着“三月”,逃跑了好几次,都被抓了回去,打的她体无完肤。
最后一次逃跑,终于跑到沈三月面前时,已是病入膏肓的弥留,一句思念的话都没能说出口,就死在了沈三月面前。
沈三月在乔棠死后,连着七天不吃不喝还不停呕吐,喝水都呕吐,有精神时,就哭喊着“要四月回来”,沈丰收倒是想,可人已经死了,他连吃饱都难,更不会招魂,最后,手足无措的他,只能眼睁睁看着闺女,也断了气儿。
没了儿、没了闺女,沈丰收苦熬着,独自活了十几年。
他五十岁时,那天他正欣慰于庄稼大丰收,未几,所有收成便被过路军洗劫一空。
咬牙苦熬到五十岁的他终于绝望了,一口气没喘上来,便一头栽在了家门口,断了气儿。
回过神来,乔棠睁不开眼,努力透过眼缝,去看沈三月脏兮兮的脸,忍不住的眼泪汪汪。
你这个傻子,两个都是傻子。
她挣扎着动了一下,确认现在正是蝗灾闹的正凶时,而原身已经被卖了,还因为逃跑被毒打了不少回,浑身都是被鞭子抽的血痕。
原身见到沈三月时,心里想的是——
三月,我喜欢你。
可惜,好不容易跑到沈三月面前,却连说出这句话的机会都没有,就断了气。
“三月……”乔棠努力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头晕目眩的感觉正在消散,力气也正慢慢恢复些。
心里却堵得慌,很难受,浓郁的酸楚堵在她心口、喉咙,呼吸都是令她憋闷的酸楚。
能睁开眼时,她看到自己就躺在沈丰收的家门口,而沈丰收被“死而复生”的乔棠给吓到了,瞪大眼睛往后退了两步。
“四月?你醒了?爹!她没死!”沈三月痛哭中露出惊喜笑容,丝毫不因她的死而复生而害怕。
乔棠朝她艰难一笑,同时挣扎着起身。
留在沈庄屯的话,沈丰收会把自己送回那大户,因为卖掉原身换得的小米,已经吃掉不少了,他赔不上那缺口。
被送回去,自己活不了,她也活不了。
乔棠噙着泪,攥了攥沈三月的手,抬眼,黑压压的蝗虫群,让人压抑又绝望。
她转头对着沈丰收,跪下,结结实实地磕了三个响头——
“沈爹,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往后,就当我们死了。”
站起身,回过头来,看着哭花小脸的沈三月,乔棠挤出笑,说道:
“三月,我们一起离开吧。”
说罢便牵着她的手,努力跑起脚步,背对着西下的夕阳,跑的义无反顾。
步履直至荒坟遍地的后山,才停下来。
乔棠浑身力气透支,踉跄着扑倒在地,意识时有时无,侧颊蹭在砂石土地上,隐隐硌疼。
“四月?四月?你撑住!别吓姐姐!”
沈三月吃力的抱起她,艰难地将她抱进阴冷的山洞里,瘦弱的身子虽轻飘飘,可沈三月的身子同样瘦弱。
到处找来枯叶和荒草,将山洞简单铺了铺,然后紧紧抱着她,把她藏在自己怀里,用自己的体温,给她取暖,手不停的摩搓她瘦弱的胳膊,侧脸蹭着她的额头。
原身喜欢看她闪着清澈光芒的眸子,喜欢看她的脸,喜欢听她说话,她嗓音娇滴温柔,笑起来时像春风一样带着温暖,哪怕她脸上总因干农活而脏兮兮的,都遮不住。
原身担心沈三月会帮自己找家人,那样就不能看到她了,所以从被捡回去到现在,一直在假装失忆,假装不记得自己的名字,假装什么都不记得。
一起过日子的时间越久,就越舍不得离开她。
原身喜欢看她,莫名的,就像回到了前世,来重圆这揪心的遗憾,自己也喜欢看她,那眸子,是天底下最清澈、最好看的美景。
“我还以为要失去你了。”沈三月呜咽着,眼泪吧嗒吧嗒的掉。
乔棠舍不得看她哭,挤着笑擦掉她的泪珠:“不哭,以后不会再离开你了,我要跟你在一起一辈子,等我长大了,你要当我媳妇儿,你不准嫁给别人。”
沈三月抿着唇,带着泪光的笑眼,朝她连连点头:
“好,等你长大,姐姐就嫁给你,不嫁给别人,姐姐好喜欢你,太好了,你也喜欢姐姐。”
乔棠本想对她笑,结果却呜呜的哭出了声,沈三月泪光闪烁地帮她擦眼泪。
我出去找吃的来,你别乱动。”
她刚要起身,乔棠就拉住她:“我再休息一会儿就有力气了,别走,我有事要跟你说。”
“我想起我家在哪了,也想起了我叫什么名字。”
“真的?”沈三月紧握着她的手,带着笑意的眸子,闪起高兴的光芒:
“从前就觉着你模样好俊俏,生得细皮嫩肉的,不像是农户家丢的孩子,你家在哪?原来是叫甚名字?”
“我叫乔棠,家在吴地明州,但具体在哪,我也不知道。”乔棠冲她笑着:
“我们去明州吧,过属于我们的日子,等日子好过些了,再将沈爹接过去。”
“好,听你的,能跟你在一起就好。”沈三月目光柔软,甚至不在意明州有多远、她们要如何辛苦才能抵达,眼里只有乔棠:
“乔棠,桥,河上的桥?糖?甜的那种糖吗?”沈三月不识字,她这么以为着。
“不是,”乔棠坐起身来,找来一块石头,然后在地面写下“乔棠”二字,另外又写下“沈三月”:
“我的名字是这样写,旁边,是你的名字。”
“你居然会写字。”沈三月很惊奇,她目光灼灼地看着地面,也捏起一根树枝,模仿着去写、去记下来,她喜爱这个字,喜爱她的名字。
“以后我可以教你写字。”乔棠看着她,手舍不得松开她的手。
沈三月很开心,她笑着点点头。
她本就觉得四月不好听,配不上她这张俊俏的小脸儿,终于知道她的本名了,好听到一听就满心喜欢。
乔棠抿着笑唇,亲了一下她的脸,亲完之后就害羞地垂下头,时不时偷瞄她一眼。
沈三月被这柔软的触感,惹得小脸滚烫通红,心里酥挠泛痒,此刻互相牵着的手,那感觉也微妙了些,手心酥酥麻麻。
三月,我要让你过上好日子,不止是吃饱饱的好日子,而是很幸福的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