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4、意料之外的来客 ...
-
“瞧一瞧,看一看,针头线脑,日用杂货,应有尽有!”
街道中央一个货郎扛着货箱边走边吆喝,在他周围尽是些小摊商铺,人们往来于井巷之间,穿梭在这些铺子中,叮个啷当的喧哗声里夹杂着炊烟与槐花香,构成了一幅热闹的城市景象。
这里不似焕亭界的繁华,但看起来也是安定祥和。满地的沙砾与不加修饰的泥土城墙别有韵味,使这座城市多了些豪迈的江湖侠气。
“阿婆,来三碗面。”
温琮将马车停在了一处隐蔽的地方,与严卓一起坐在小面摊上休息,三日前她们得知了风墟的线索,便立刻出发,经过三天三夜,终于颠簸到了此处。
听说这里风沙大,她们用了一晚上走遍焕亭城,终于在街角找到了一家价格最便宜的二手商铺,买了几身还算合身的棉麻长袍,现在看来,倒是很好地融入了这里。
就是不知为何,她总感觉身边有双眼睛正在盯着她们看。
“姑娘,买个发簪吧。”
货郎走到温琮身旁,见她面生,也就明了她是个外乡人。想着这几日没怎么开张,正好有个“杀生”的机会,便走过来准备做做她的生意。
“二位姑娘是从别处过来的吧?“他客气地与二人攀谈。
“是。”严卓糊弄道,“听说这里风景好,我们便过来瞧瞧。”
“来就对了。”货郎笑眯眯地答应,“我们这里啊人杰地灵,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地方。一会你们可得多吃几碗面,尘旸界的面,劲道,跟你们那边的完全不一样。”
他越说越兴奋,又瞧着二人都十分友好,便从木箱里掏出一把簪子,递了上去。
“姑娘要不要来根发簪,纯手工制作,精细雕刻,上等木料,你看看这个材质,这个花纹,保准你在别的地方绝对买不到。”
他手里的簪子吸引了温琮的注意力,因她自小几乎独自长大的缘由,这二十年里别的不敢说,生活技能可是样样精通。小时候身边没什么人照顾,她平日里用的簪子、发梳、吃饭的碗筷甚至桌椅等都是自己一点一点学着做的,今日看到卖簪子的人来到自己面前,倒是有了一种同行相见的熟悉感。
“小哥儿,你这簪子多少钱啊?”温琮问道。
“不多,只要二十两银子。”
严卓一口水差点呛了出来,她咳嗽了几声,惊诧道:“二十两银子?小哥儿,你这是拿金子做的吗?”
货郎对她这反应也是见怪不怪。他看着温琮和严卓摇摇头转过身去,然后接过碗筷埋头吃起面来,并无再与自己多做交流的想法,便耐着性子哄说:“瞧您说的,您呀,一看就是不明白。我这簪子可是金贵得很,若真要拿它跟金簪比起来,也确实没差多少。你不知道,多少外乡人每年不远万里地赶来尘旸界,就是为了找它,不信你们可以去问问别人。”
温琮刚想赞叹面条劲道弹牙有嚼劲,听他一言便再次震惊。
虽说做生意是得学会忽悠人,但这说得也太夸张了些。尤其她打量了一下簪子的外观,跟她的手艺几乎不相上下,没什么过人之处。倘若如此他还敢卖这么贵,那这木材一定是上等中的上等。
这样一想,她便突然来了兴致,想知晓究竟是怎样的材质才能让这货郎如此口出狂言。
“您刚刚说这用的是上等木材,那劳烦讨教一下,这究竟是何物呢?”
货郎听她一问,嘴角立马就要咧到后脑勺去。他拿出一根簪子,指着上面如眼睛一般形状的花纹,娓娓道来。
“岁生慧眼,紫龙腾渊,这宝贝啊,叫做龙眼檀木。”
“龙眼檀木?”还真是没听说过。
“正是。龙眼檀木是我们尘旸界特有的木头,不仅颜色漂亮,而且香气清新浓厚,久放不朽。最重要的是这东西有灵气,人只要拿着它,就能明目清心醒神,在混沌之中也能辨认出真假,难以被表象所迷惑。”
温琮和严卓瞧他说书似的讲故事,便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彼此心领神会,只当个下饭的佐料听。
“可惜在人们的疯狂砍伐之下,如今龙眼檀木极为稀少,找到一棵都非常困难,可谓是相当珍贵。所以啊,人们也称它是‘绿色黄金’。”
绿色黄金?那还真是比肩金子了。
见他说得天花乱坠,温琮便放下筷子,拿手遮住阳光凑近了一些认真观察,这才发现这簪子的确有些特别,其材质的颜色与她平时见过的黄、棕、红等都不同,竟是雅气的淡紫色。而且色泽暖润,木制细腻,猛然一闻还有股如薄荷一般的清凉香气。
货郎也顺势将手往前伸,盯着她的表情,默默得意起来。
“怎么样,是块好货吧?”
“好货的确是好货,但是…”温琮不好意思地说,“但是这么珍贵的东西,您三十两卖给我们,是不是太可惜了点?”
“嗯,确实可惜。”严卓没等货郎回话,低着头搭腔,然后抬起头来义正言辞,“小哥儿,我要是你,一定把它们带到焕亭界去卖。听说那儿的人都特别有钱,三十两银子算什么,就算几百两乃至上千两,识货的也都大有人在。”
货郎见她们话锋一转,稍显无措,接着又摆出一副无辜且难为情的样子。
“姑娘,实不相瞒,我这人卖东西呢主要看眼缘,我是瞧着二位姑娘面善,不愿意让你们错过这宝贝,也不愿坑骗你们的钱财,这才勉强出了个最低价。
而且我也经常跟焕亭界的人做生意,但与你说的不同,我们可不用亲自去焕亭城,年年都是他们的人主动来到我们这里来呢。”
“焕亭界的人…年年都到你们这里来?”这回轮到严卓来了兴致。
“当然,他们每年都会大批地来到我们的白马市集里面寻宝探货,听说每次真的都是几百几千两的花呢。”
“焕亭城每隔两条街就有一处白马市集,他们逛自己的市集都逛不过来,怎会大老远的跑到这儿来凑热闹?小哥儿,你不是糊弄我们吧?”
“瞧你说的,我糊弄你干嘛?”
货郎嬉笑一番,然后将视线投向不远处的一家客栈,见门口走出了几个身穿华服的人,便指给两人看。
“你们看,那几个人就是从焕亭界来的,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已经是我今年第四次看见他们了,瞧他们那整装待发的样子,啧啧,定是正要往白马市集去呢。”
温琮顺着他的视线看去,不远处的几个人全副武装,每人腰间的刀从刀鞘上就能看出来绝对不是什么孬货,且其中一人身着术甲,真如货郎所言,是整装待发。
而且他们浮夸的穿着与装饰……确实是焕亭界的人无误了。
“是吗?”
“那可不,你们要是还不信,可以走进这间客栈瞧瞧,里面的人基本上都是从焕亭界来的。”
货郎讲述这些内容时,与介绍木簪的语气完全不同。比起刚刚的信口开河,此时他表情坚定,加上言语间的稳重,成功让两人有了一种可以一信的感觉。
温琮和严卓对视一眼,便一同观察起了那几个人,见他们牵马出来,悠哉悠哉地往前走,又再往远处瞧,发现另有几个骑马的人也如同他们一样,打扮浮夸,腰佩利刃,马匹上还驮了好几个大袋子,那架势仿佛是要把白马市集翻个底儿朝天一样。
不仅如此,两人对那穿着还很是熟悉,前几日她们路过一家灵烟馆,门口聚了一帮人,穿的就是这身衣服,花纹颜色都相同,背后还印着一个饕餮图案。
听说那是城里一家卖香料的,都是些有钱的主儿,平日安闲自在,所以经常光顾灵烟馆。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的出现,确实让货郎的话多了一些可信度。
难道焕亭界的市集还不够逛吗?来这儿干嘛?
温琮想来想去,最终有一个最能说服自己的想法让她惊喜起来。
白马市集前身是一群小摊贩的聚集地,当年开平陛下在位时,因市集无人看管且人多又杂,时常发生动乱,为了让他们安定下来,也为了让人们的生活锦绣有加,伯楷便提出可在各地专门圈出一块地方作为市集,供这些小摊贩做生意。
后来伯楷继位,他将异灵人从集里赶了出去,又将此更名为白马市集,如今已成了平日里人们离不开的消遣场所,也成了让个别人腰缠万贯的生财之道。
焕亭界就是在此基础上一步一步富裕起来的,连沧然说得虽有些夸张,但焕亭城的市集的确是数量惊人,甚至有的市集只卖一种东西,就可以发展得红红火火。其原因不止是那里的人有钱,最主要的便是物件新奇,品类繁多,让人轻而易举陷入到琳琅满目的商品之中,进去了就不想再出来。
环顾四周,这里面积小、人口少,历来都是一座很少有人探访的小城,跟焕亭界比起来明显相差甚远。若不是她们打听到了那一点线索,大概这辈子都不会与它有交集,因此温琮猜测此地的白马市集大概跟筠瑶界的差不多寒酸,怕是从焕亭界随便找出一个都会更加风光一些。
而如果货郎说的是真的,焕亭界的人放着自己的好东西不要,大批人每年浪费更多的时间和银两,翻山越岭跑到这偏僻小地方来,那一定是因为它有着极为独特的吸引力,而且还是大多数人并不知晓的秘密。
再结合严卓听到的话,假作真时真亦假,是否这些人来此探索白马市集一直就是个幌子,而真正吸引他们的却是藏在尘旸界里的风墟呢?
这个想法让她有些激动,她随即转过身,与严卓交换了一个眼神,便默契地低下头,同时加快了吃面的速度。
“小哥儿,你们的白马市集在何处?”她问道。
“在东街,走过去的话有点远,若是骑马,大概十分钟就能到了。”
“嗯,多谢。”严卓快速收拾好自己,背上包袱准备跟上去。
“欸,姑娘,这簪子……”
温琮见他穷追不舍,便无奈地笑了笑,温和道:“小哥儿,如你所言,我看你也十分面善,建议你还是去找个有钱人讲故事吧,我二人就不挡你的财路了。”
说罢,两人不管身后的呼喊,快步坐上马车,跟上了那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