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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谁 ...

  •   光阴似箭,又是一年春闱日。在我大夏朝,三年一次的春闱无疑是最盛大的活动之一,全国各地的学子在这一天齐聚京城,一纸卷子便轻易决定了他们的未来——是打道回府、再战一年还是风风光光、衣锦还乡。
      而今年的春闱与以往最不同的一点就是主考官的选择,之前乃至前朝的主考官无一不是须发尽白、德高望重的大儒,今年的主考官却是年少有为的二十三岁少年、当朝丞相萧轶。用父皇的话说,科举是朝廷的一大命脉,是朝廷的未来,不能总让迂腐古板扼住了喉咙,朝廷也该吸收一些真正新鲜的血液。于是乎,萧轶丞相便成了春闱期间风口浪尖上的人,一步错,便是驳了皇上的面子,败了皇家的颜面。话说回来萧轶这样的人我是头一次见,三年前入官场,不到两年就摸爬滚打到了丞相的位子,今年更是风光无两,上一届的状元来主持春闱,才二十三岁就有了自己的门生,人生如此顺畅可谓前所未有。
      按理说,我身处宫外,去关心一下考生们的生活环境、起居饮食也实属正常,往小了说是我仁厚,往大了说更是为天家施恩。但是我隔壁邻居、今年的主考官萧大人在听了我的想法后瞥了我一眼,说不行。还说什么最近京都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我不应该出去,免得被别有用心的人盯上。又说我就住在他隔壁,万一和我接触过的考生都考的特别好,别人怀疑我漏题,有失公允,那我就是张八张嘴也说不清。不过还是他最后的那个理由最说动了我,他说我长得那么好看,堂堂京城第一美女,万一别人看了我惊为天人字都不会写了怎么办,这不是误人前程吗。就这样,我被他说动了,我觉得他说的有道理,特别有道理,可能是他之前从未夸过我好看的缘故。
      说起来我的命还是真的苦啊,在宫里的时候被长辈哥哥们管着,现在好不容易出来了还要被萧大人管着,我也不想啊,但是他拿他家的饭威胁我,说如果我不听他的以后就别去他家里蹭饭了。别的也就罢了,就是他家厨子烧的那一口红烧鱼,鱼肉和汤汁都恰到好处,可谓人间极品,让人实在难以割舍,我这才不得以应了他。不过春闱三年一次的盛况我实在不想错过,就和他据理力争,不是怕我漏题吗,那我等考生交了卷再出去不就好了。最后,大名鼎鼎的萧丞相拿我没了办法,这才应允。那时的我万没想到,就是这最后一天,竟出了那样的事。
      最后一天我像之前一样领着阵云围心在街上逛,街上热热闹闹的,就是感觉少了春闱的气氛。我灵机一动,春闱难得一见,改卷之处更是盛况,我何不趁着这个机会去看看萧大人判卷呢:“走,咱们去礼部大堂。”
      判卷的位置并不远,就设在礼部大堂。到了门口,我本想悄悄溜进去,没想到一个小童子抖机灵认出来了我的身份,叫了一声“公主来了”,那一时间,无论是改卷的还是闲聊的,都放下手中的活计,齐刷刷的看向我,起身作揖:“参见公主”,害,这就是生在皇家的烦恼吗。我收起了平时大大咧咧的性子,挺直腰板,微微笑道:“各位大人有礼了,本宫正巧路过,便想进来看看,你们各忙各的吧,不必理会本宫。”就这样,我顶着被萧轶骂的风险进去了。
      毫无疑问,我的举动引起了主考官萧大人的注意,他放下手里的活向我走过来:“公主,我记得您现在应该在逛街吧,怎么逛到礼部来了?”
      “本公主奉母后之命,特来招婿的。”我总要乱编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这也不算说谎,母后确实想让我早点成婚。
      “招婿?礼部中人大多已有妻室,不知公主此来想招谁啊?”萧轶此话变得玩味。
      “我……我听说字写得好的人,人长得也差不到哪里去,这里都是卷子,我想看看有没有字看起来顺眼的,再做打算。”
      萧轶好像有一丝落寞,自顾自向前走了。我扭头小声对围心说:“怎么样,我装的还可以吗?”不巧的是萧轶这时候回了个头,还笑了一下,对我说:“过来。”
      我走近他旁边的书桌,随手拿起一张看起来不错的卷子,说:“这字不错啊,刚劲有力,各成体统,锋芒外漏,想必其主必是个志存高远的人,值得深交,就是看起来有点眼熟……”
      萧轶看了我一眼:“那是我的。”
      啊这,找对象找到了自己兄弟的头上,人就站在我面前,尴尬死了。
      “丞相,这有一份卷子,还请您过来看一看。”大堂内的某处响起,萧轶闻声走了过去,我也跟了过去。
      拿到手一看,那人字迹丑陋不堪,像是从未用毛笔写过字一般,却洋洋洒洒写了很多,奇怪的是其中有些字看起来眼熟,各有章法,在我印象里确实实实在在不存在的。改变就发生在那一瞬之间,我脑中一道白光闪过,便对面前的字有了想法。我伸手从萧轶手中拿过那张卷子,顺手拿起旁边的纸笔,逐字逐句抄写下来“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我写完之后,拿着我写的和那张卷子放在一起对比,不能说一模一样,只能说毫不相干。但是我脑子里就很坚定的认为,这两张纸上写的是同样的东西。我抬头,萧轶一直看着我,我有几斤几两他是清楚的,那诗简洁而不失淡雅,没有华丽的词藻,却让人回味无穷,绝对不可能出于我手。近几年大夏文坛虽繁盛一如往昔,却从未听说有这样风格的才子,实在是奇怪。我把情况告诉萧轶,萧轶自是信我的,他略一沉思,便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将此人召回,让他自己念出来,若他说的真与我写的相同,那也算留住了位人才。
      说干就干,不消半个时辰,就有人来回报,人已在厢房候着了。
      为表公正,萧轶叮嘱在大堂和众人一起见他,我写的那张一直握在他手里,既然人来了,就唤他过来吧。我在堂中看着他走近,那人面容俊秀,不同于萧轶的俊朗,却别有一番风味,姿态不同于众人,身形瘦长,最奇特的是他的头发不是常见的黑色,而是栗棕色。我在脑中飞速搜索,没错,我是没见过他的,但为什么感觉这么熟悉,就好像从前只在梦中见过,今日才算正是相见一般。众人之中他一眼就看到了我,神情一滞,眼神中只有满满的疑惑,盯着我不放。
      围心上前一步:“大胆!你这人怎么这般无礼,不行礼也就罢了,还盯着我家公主不放,仔细你的眼睛!”萧哥哥也注意到了,侧过身子半护着我。我脑子很乱,我该是忘了什么东西,或者说,我和他原本可能是认识的,我努力去想,却实在想不起来,只换来头疼更烈了几分。
      “你怎么了,不舒服吗?”萧轶的声音从头顶传过来。
      “我没事,坐一会就好。”头疼的越来越厉害了,但我更想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就尽力压了下去,却实在是一句话也听不进去,只听见屋子里话语响起数回,那人用好听的声音默道“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到最后,只剩下一个焦急的男声:“薇宁,薇宁你怎么了,来人,传太医,来人……”
      脚步声不绝于耳,我晕倒了。或者说,我终于醒了。那一直沉睡在我心底的另一半,终于有了复苏的迹象。而我的□□,因着时代的黑暗,睡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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