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于飞很难说是一个好人,因为他对别人会下手比较毒辣,也会玩弄别人的感情。但是他对于自己的朋友会非常仗义。其实朱樱也很难说是一个非常好的人,起码很难说她是侠。她不会无条件帮助别人,她曾经也做过刺客杀手这种。她会为了钱,去杀没有得罪她的人。但是,她还是那种对朋友会很仗义的人,也不会肆意欺凌弱小。
按照我的想法,燕于飞和朱樱算是纯友情,如果写粘糊了那就是我的问题。
还有燕辞这个私生女的问题。从燕于飞的角度来想,当然是很憋屈的,不知道父亲又从哪弄出来一个私生女,可能分他的财产。我还是要为燕辞说几句话。第一个,这是古代背景,那时候妾还是合法的,当然,李悬玉也不算妾,她连名分也没有。第二个,一切的错都在于燕归和李悬玉,他俩太随便了,才有这么一个孩子。如果燕辞可以选择,她未必想生下来。第三。从燕辞的角度来讲,有资格要燕归来抚养她,你生的你不养?而且燕归是燕掠阁的阁主,完全有财力抚养她。第四,如果燕于飞不死,燕辞能得到的也就是钱财或者房宅,永远也得不到燕掠阁的权柄。
我觉得这也可能是现存法律中说,遗产继承要考虑私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的原因。其实要仔细看遗产继承问题的。丈夫死了,只分他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其中一个人死了就把夫妻共同财产不加分别地都分掉。比如说,按照当代的法律,燕归死了,分财产只分燕归个人所有的。如果李夫人(燕归的正妻)有财产,那是人家自己的,人家还活着呢分什么分。就算是她死了,她的财产也和燕辞不沾边。当然,法不溯及既往,不能这么说(笑死)。题外话,我依稀记得,古代对于女儿的遗产继承很长时间都不是和儿子对等的。比如说只是给未嫁女儿留出出嫁的嫁妆,剩下的财产平均分给儿子这种。扯远了,和这个话题没关系……
如果从公序良俗来说私生子的遗产继承问题。承认私生子地位,固然是对婚姻制度的破坏。但是,对于私生子来说,生下来就有资格要人抚养,也有资格要求继承自己双亲的遗产。ta是私生子不假,可是不能说ta生下来就低人一等啊,父母的错为啥要怪在孩子头上……我觉得一个人面临不能选择的事,在这件事上他就没有对错。如果私生子可以选择自己的父母,人家又何尝不想生在一个幸福美满家庭呢。
所以说批评一个法条,可能还是要考虑多方面一点,起码要把当代的婚姻和继承的部分都了解一下,再下定论。婚姻在法律上,可能考虑更多的是财产性质,关注婚姻的稳定性,而不是单纯的精神纽带。当然,夫妻双方可以约定不用夫妻共同财产制,各过各的,自己管自己的钱,这样离婚的时候比较方便。
谢谢,我家庭幸福,父母健在。我只是说我的观点,没有要大家接受,也不是说我说的很对。非婚生子女问题有民法学的大佬在研究,轮不到我一个小赤佬来说什么。我只是希望大家从多种角度,多想一想。因为非婚生子女本身和公序良俗或者社会风俗这类东西相关的,会变迁。可能不同时代都有不同的看法吧。如果这种事毫无争议,学界也就不用研究了。感兴趣可以去找几篇论文翻一翻。我写小说当然会胡思乱想很多啦,要不然怎么写得出这么多字。扯远了~
我觉得我有点奇怪的,总是用现代人的思维来考虑古代人。不过我又想,都是人。古代人和现代人,真的有这么大的区别吗……可能也会有吧。唉。我只能说我是当代人,思维方式会很下意识地很当代。大家凑合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