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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放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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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晔是个海龟职业医生。
他不胜酒力,却也会沉浸酒精的麻痹。
毕业后在圣地亚哥的五年里,他不信神不去教会。
每周日都会面朝大海,一杯啤酒,给自己一个放纵的空间。
回国之后,他主动在急诊室也挂了牌子,两个急诊呼叫一个通宵夜班,每周基本要熬三个晚上。
作息不再规律,让他时刻绷紧了弦。
不知不觉中,已经戒酒半年。
穿过整条古巷,一盏琉璃灯下,一前一后的影子成了并肩而立。
孟江翊停了下来。
这是一家看上去隐蔽又幽雅的私人酒吧。
老板似乎也是熟人,跟孟江翊点点头,把他们安置在了一个静僻的环形半包间里。
灯光不再是红绿灯一般交替闪烁,柔暗却也淡雅。
桌子上漂着水蜡,烛光荡漾着,暖光晃起来,平添了几分暧昧。
中间的台子木雕雅致,不再有人扯着嗓子声嘶力竭地唱着听不懂的歌。
台子上面,一张简单的折叠凳子。
只有一个褐色卷发南美血统样子的盲人,坐在台上吹着萨克斯,十几年前的情歌舒缓飘过,仿佛时间也在倒流。
林晔最怕回忆,他一直没说话。
静悄悄喝了两杯不记得名字的酒。
修长的手指,按着酒单顺序点到了第三杯。
几分钟之后,一杯冰可可一样的甜酒端了上来。
林晔正要举杯续饮,被孟江翊抬手拦住了。
他声音沉稳清晰,“这酒度数不低,你醉了。”
林晔嘴角一勾,竟是莫名笑了。
他问了进门之后第一句话,“甜吗?”
孟江翊的手掌按在了圆口杯子上面,英俊的脸庞不笑时,有些严峻,说:“越是甜的,越是醉人。百利甜酒,英国女生们也喜欢。可是,丝滑柔顺的牛奶巧克力后面,配的是古爱尔兰最烈的酒。不能这样喝。”
林晔被夺去了酒杯。
他略显无聊地双手撑着下巴,已经眯起了眼睛。
暖黄色的烛光,映红了他早已光润粉盈的双颊。
他揉了揉眼睛,眼底已经通红,声音哑的不像话,挑了挑尾音,问:“那该怎么喝?”
孟江翊一身经典保守的英式西装,清晰的肩部线条,更显得肩宽笔挺。他声音绅士起来,答:“加两块冰,稀释下也好。”
“哦。”林晔似乎听懂了,软踏踏地一声鼻音。
他看向孟江翊左手边,装着冰块的威士忌。
方口厚底玻璃杯,映着玛瑙色,让剔透的人混沌。
他杵着下巴的手滑了下来,修长白皙的手指,直接伸进了孟江翊的杯子里,没有违和。
右手的食指和中指好像夹起了一枚棋子一般,夹了一块冰。
林晔又将左手放下来,仿佛对着手术台前的患者,冰冷地握住了孟江翊的手腕,让他的手掌挪开了一处缝隙,他把冰搬运了过来。
啪嗒,落子无悔。
之后,又是一颗。
林晔搬运完了冰块,手指在百利酒杯里转了转,随即放在嘴边,舔了舔上面沾着的咖啡色酒滴。
孟江翊怔怔看着。几秒钟之后,掰开了握在他手腕上冰凉的手指,喉结一抖,松了松领带结。
这个动作,让林晔瞥了个正着。
他还湿乎乎的手,一把伸了过来,直接抓住了孟江翊黑色的细领带,好像抓住了一条憨憨哈士奇的脖颈绳子。
他嘴上笑吟吟地说:“不是说,憨狗才会被套住脖子么。”
这真是孟江翊的原话,林晔没冤枉他。
但,说这话的孟江翊,那时才小学三年级,他说的是红领巾。
孟江翊从林晔的手心里抽出来了领带,按着领带结的手没松开,反而又重新紧了紧,沉声说:“林晔,别喝了。我送你回去。”
他刻意叫着林晔的名字,因为他要提醒自己,眼前这个人是林晔。
是那个冷酷呆板,从不主动的林晔。
他为了这个名字,多少次想灌醉过自己,甚至有了轻度酒精依存症。
然而,他千杯不醉,现在,他也是清醒的,唯一清醒的那个。
林晔已经口齿含糊,猩红着眼睛,像是在笑,更像一个人在喃喃嘀咕着,“回去?想什么呢?回得去么?”
孟江翊听得模糊,他双眸墨黑,直直地看着林晔,问:“你在说什么?”
林晔眼角余光瞥了眼旁边的威士忌,又重新双手抱上了自己的百利酒,笑着说:“又没有时光机,怎么回去?十年两个月。3728天了。”
孟江翊狠狠掐了下人中,问得突然:“你离婚了?”
这句话,他中英文在脑子里用不下十种方式排练过,却一直没敢问出口。现在,他问得直截了当。
“跟谁?”林晔满脸疑惑,像是没听懂这四个字,眨了眨长长的眼睫,一脸无辜。
孟江翊嘴角一抽,笑了。
被林晔的反问,气笑了。
也许,被他自己气笑了。
五年前。
终于有了林晔的消息,同时,也有了林晔结婚的消息。
他不信。他握着照片,横跨地球,去了西海岸的加大。
直到,他亲眼看见林晔搂着金发女人的肩膀,抱着个婴儿,在他眼前一起走进了一幢爬满了整墙刺玫瑰的木屋。
孟江翊的眼前更模糊,他又试探地问了句,跟此情此景最不搭的几个字:“孩子呢?”
哐。
林晔的酒杯重重地磕在了桌角的玻璃板上。
险些碎了,好在是厚底儿酒杯,他重新往里面推了推。
松开酒杯,空出两只手,他干搓了把脸,使劲儿睁了睁眼睛,看着眼前精制西装,发型讲究的孟江翊依然坐得笔挺。
他怔怔地回望着孟江翊,深邃的眉眼,炯然的眸子,高挺的鼻梁,就算酒精上了头,他也依然记得这张阳光帅气的脸,可却是跟不上,此时一双轻启的薄唇在跟他说什么。
“什么孩子?我么?我一直一个人。”他很坦诚。
一句话,这些年所有的伪装都卸掉了,他毫无保留地告诉了孟江翊。
顿了顿,是林晔重新打破了两个人之间的沉默,“你呢?”
没有回答。
林晔只觉得被一只大手一把按住了后颈,浓烈的酒气对着他,一双滚热的唇,直接贴了过来。
他试图睁大眼睛,却被交织的眼睫扎痛了眼睑,一下子要有液体兜不住涌出来,他赶紧闭上了眼睛。
好热,孟江翊的气息还是那么灼热。
永远如朝阳,唇瓣要被裹化了。
他却不敢放纵,他怕唇亡齿寒,怕再次沦陷。
渐渐地,林晔只觉得眼前的烛光在旋转,颜色由黄澄澄变得白晃晃,仿佛是天堂的颜色,他要看不见了。
他按住了孟江翊宽阔的肩膀,使劲儿推了推,才终于挣脱。
林晔大口呼吸。
而孟江翊,则伸手抬起桌子上的威士忌,像是口渴喝水的人,咕咚一口吞咽。
随即,口中嚼着滑落下来的冰块儿。
咔嚓咔嚓的声音,让林晔一个寒颤,几分清醒,他忍不住避开了投过来的目光。
刚好这时,台子上的萨克斯换了曲更悠扬的《秋恋》,沉醉忧伤。
褐发盲人,哼唱起来:那一片秋叶轻轻落下,回忆未曾失去……
林晔被孟江翊一把拦腰抱住,他脚下不稳,双手直接按在了玻璃板桌子上。
周围灯光昏暗,玻璃板上映着两个人交叠的影子,林晔的呼吸更重了,他对着玻璃板,突然狠劲儿摇了摇头。
放在林晔牛仔裤拉锁上的手随即挪开了,十指交叠,也按在了玻璃板上。
“你一直躲着我,说你结婚了,是因为怕我吗?”声音低沉嘶哑,贴着林晔的耳畔。
滚热的呼吸已经把林晔的耳朵烫红了。
他根本就没接过什么婚,更不存在什么怕。
只是,被顶弯了腰,一下子酒精涌上了头,堵住了心,填满了胃。
他只觉得嗓子被塞住了,张开嘴只能大口喘着气,根本说不出话来。
林晔对着玻璃板又一次摇了摇头,没吱声。
身后的声音,更沉了,像过了午夜的旧钟,“林晔,我没倒过来时差,喝了酒,有些乏了。我送你回家。”
玻璃板上按着他的两只手松开了。
林晔转过身,回头瞥了一眼,孟江翊面不改色,一张轮廓清晰的脸上竟像是石雕一般,看不出喜怒,不动了。
林晔扬了扬嘴角,一双桃花眸子笑起来好看地比威士忌更醉人。
他一只手从玻璃板上挪开,似是无意地碰了碰孟江翊已经撑出了轮廓的西裤,轻启唇齿:“都上弓了,言不由衷。”
林晔另一只手也松开了,玻璃板上,只留下了两个清晰的手印。
他试着站起身,刚迈个步子,身子就轻轻一晃,差点儿磕在玻璃板上。
差点儿,是因为孟江翊直接把人抱在了怀里。
萨克斯还在继续,烛光也依然微晃。
“怕的人,是你吧?”枕在颈间,林晔合上眼帘,带着微热的气息,他轻轻扬起了嘴角。
孟江翊没再多问,只抬手拉上了屏风,把手收回来,也慢慢拉开了林晔牛仔裤上的拉锁。
孟江翊活到28岁,作为一个新秀投资人,他真没怕过什么,再烂的摊子他都敢捡,再新的领域他都敢莽。
然而,他唯二怕的就是:怕林晔哭,怕林晔委屈。
看见林晔的眼角湿润了,他宁可自己憋着。他不再莽动。
做到哪一步,他并不在乎,他在乎的只是林晔。
离开酒吧时,林晔被他扛在肩上,还嘴里依然呢喃。
到了酒店,林晔已昏睡过去。
孟江翊帮林晔轻轻褪下了牛仔裤,叠好放在一旁。
露出来的大腿白皙如玉,偶尔轻颤,双腿之间一片潮湿。
孟江翊用温湿的毛巾帮他轻轻擦净了,才给他换上了睡裤。
如此,身上虽没尽兴,心中再无悬念,孟江翊兴奋地欲仙欲醉。
然而,地球的卷轴在转动。
此处日落,他处日辉。
伦敦的大盘没有收盘。
身上两部手机,交替响个不停,他已经按不住了。
只打算临时回来看一眼的他,此刻,已决意彻底回国,但还需要回去处理下英国那边的事务。
于是,他连夜查了机票,天不亮就重新换好了衣服。
孟江翊走得急,摸到了林晔兜的手机,黑屏了。
孟江翊一着急,怕他早上打不了车。
于是,从钱包里把在机场兑换的几张粉色的票子都取出来,留下了,垫在闹钟下面。
刚提笔几个字,【林晔 谢谢你】,想再写几个字,又觉得矫情。
如今这个时代,有一部手机就够了。
孟江翊径自笑着,自己摇了摇头。
出门前,他依然舍不得叫醒林晔,只俯身在林晔额角轻轻落下一吻,柔声说:“给我一周,等我回来,给你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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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
天已大亮。
林晔被刺眼的阳光射在了脸上,才睁开眼睛。
完全陌生的屋子。
过了几秒钟,他才慢慢想起昨夜情形。伸手摸了摸旁侧,只有空旷的床褥。
嘴角勾了勾,卷起被角,把脸捂在了被子里一下,又重新打开。
揉了揉眼睛,他想看看表。
发现木质闹表下面,是几张粉色票子。
林晔坐起身,这才发现两米多宽的床上只有他一个人。
视线扫过空旷的屋子,孟江翊早已不见了身影。
他再次垂眸去看表,跟粉色票子放在一起的只有一张字条:【林晔 谢谢你】。
谢谢你……
林晔陷入沉思,只这几个字,他拧起了眉,仿佛不认识。
叮玲玲,窗台上的翻盖手机在这时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