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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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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晔下了手术台,口干地唇角起了皮。
碰上紧急手术,之前连着一个夜班,这会儿依然双腿僵着,连抬脚迈出消毒间的门槛都已费力。
他扶着墙站了一会儿。
小护士跟在后面,帮忙脱下了手术服,患者的母亲已经双手扒在外面的玻璃窗上,哭得花了眼妆。
“林大夫,科研讲座那里主任替您去了。这里,让赵大夫帮您挡一挡吧。”身后的小护士又换了条毛巾帮林晔擦汗。
林晔勉强点了点头。
“林晔,孩子妈妈塞了砖头那么大的纸包让我交给你,说幸亏是林大夫,才把孩子从鬼门关前拉回来。”另一个男人的声音,直呼其名,是林晔的师兄,赵坚。他从后面拍了拍林晔的肩膀。
林晔毅然摇了摇头。
“行。我就知道你不会收。一个普通家庭,给孩子换心脏本来就不容易。我直接就帮你退了。怎么还是满头汗呢,我送你回去?……”赵坚后面的话还没说完,林晔已经摆了摆手往换衣间去了。
平时安静的手机,一直响个不停。
毕业十年了,高中班群突然上百条信息塞满了画面。
猫猫捂脸.jpg
狗狗摇头.jpg
……
不知道大家在为什么震惊。
林晔被酒精浸泡过的拇指连着划了几次屏幕,新消息接连不断,根本爬不上去楼。
高中,曾是林晔最难忘也最不愿意回忆起来的三年。
他刻意尘封,仿佛他收藏的那一枚枫叶,把它塑上硅胶,制成书签,却夹在了红书皮的词典里,再也没有翻开。
任尘埃落下,任书皮泛黄,任陈旧的纸张只散发着过往的气息……毕竟十年了,他一直幻想,没有什么是时间不能磨平的。
手机响了。
陌生的号码。
修长的食指已经触屏,他指尖一颤,立即挂断了。
林晔回到桌前,快速整理好了病例,这才双手按住太阳穴,头好沉。再松开手时,额角留下了指甲的红印子。
有些犹豫,十年聚,他并不想去。
毕竟,他当初落荒而逃去了美国,再也没见过班里任何一个人。
他想找一个听起来合适的理由:有些忙,有些累,有些身体不适……其实不用刻意找,他并不在乎别人怎么想。
只是,一个人例外。
因为,只扫过微信群一眼,他就看见了孟江翊的名字。
这次十年聚,日子定地突然。难道为了十年聚,孟江翊突然从英国回来了?
脱下白大褂,挂在了衣架上,他给白大褂系上了三颗扣子,这才把白大褂整齐挂好。
换好衣服,正要去关上休息室的窗户。
窗外残月挂上了树枝,墙角边唧唧吱吱,促织甚微细,蟋蟀已是叫得轻巧动人。
林晔依然喜欢家乡的蟋蟀,怀念儿时的乡音。
在圣地亚哥时,他时常会徘徊海边喂几只海鸥,可许些年过去,那些肥鸟没有一只记得他的容颜。
叮铃铃。
跟蟋蟀的叫声同样的频率,身后的座机响了。
林晔作为一名心外医生,从不怠慢,不等第二声铃响,他便抓起了话筒。
座机电话里,传来一个陌生又熟悉的声音。
“林晔,下班了过来一起聚聚呗。我也刚回来。”
电话里的声音没报名字。
林晔喉结一抖,咽了咽口水。
惊讶电话怎么能打到这里?可这也并不奇怪,回国半年,促成了江城第一例婴儿心脏移植手术成功,被推上了几次荧屏。别说江城,整个江北,林晔早已名声鹤起。
他声音有些沙哑,问:“你怎么突然回国了?”
“偶然出个差,不然呢。”电话另一头声音爽朗,不以为然。
“哦。我下班过去。”林晔怕再多说一句,隔着电话,会把跳到喉结的心跳声也传进听筒,他赶紧按掉了座机。
五分钟后。
林晔一如既往,一条牛仔裤,一件淡蓝色衬衫,踏上一双平地胶鞋,已经出了中心医院的后门。
后面看上去,高挑的个子,收的很好的腰身,仿佛他还是个不曾入世的大学生。
周五,路上堵车,出租车穿过了江城的闹市区,停在了老城街身后的酒巷子里。
“师傅,麻烦你再看一下,我这个定位,是这里吗?”林晔举着手机,很礼貌地又一次问了出租车司机。
开出租的大叔,很热情。
他戴上老花镜,又把林晔的手机借过去仔细看了看,才笑着说:“就是这里。小伙子,我看你斯斯文文的,所以多看了一遍地址呢。不过最近的大学生们,好像都流行去酒吧聚会了。不稀罕。”
林晔还想再查查班群里发过的酒店名字,可惜再一扒拉手机,黑屏了,手机没电了。
毕竟他连轴转了48个小时里,根本没时间充电。
林晔从出租车上下来,酒吧的门卫很有眼力见,已经笑脸相迎,帮他打开了门。
迈进去一步,里面灯光旋转昏暗,音乐摇滚震碎。
林晔扶住楼梯扶手,脚步停下来,不想再下去了。
突然,迎面有个人走上来,冲着他挥了挥手。
一身浓烈的古龙香水味儿扑来,刺鼻难耐,出于礼貌林晔把正要抬起来捂住鼻息的手,还是放下了。
“小哥,一个人么?我带你下去?”一个单耳带着耀眼耳钉的男人伸手就要来拉他的胳膊。
刚好酒池里敲起了架子鼓,太嘈杂,他没听清前半句。
灯光天昏暗,也很难认清脸。
毕竟十年不见,印象也难免模糊。
毕竟,人都是在变的。
隐约听见说“带你下去。”,林晔以为是他的同学。
林晔客气了下,温和地答道:“好,让你久等了。”
正有一搭无一搭来跟林晔搭讪碰运气的男人,听见这句话,他抬起头重新打量了下林晔。
最后双眸直勾勾地盯着林晔一双沉稳如冰又深情似水的桃花眸子。
他单手摸了摸腰带,突然胳膊伸过来就要来搂林晔的腰……
男人一个踉跄,伸到一半的胳膊被另一只突然挡过来的大手一推,他差点儿跌了下去。
“这位先生,不好意思,我跟他是一起的。”
还愣着的林晔,听见并肩站在他旁侧的人熟悉的声音,说话的人正是刚刚电话里的孟江翊。
站在林晔下面一登台阶的男人正要抡起拳头。
孟江翊直接一抬手握住了男人的拳头,他微微一笑,说:“先生,出来找乐子,动手多没意思。”
他又一抬手冲着吧台一个指响,很绅士地说:“这位先生今晚的酒水,我来付。”
随即,孟江翊手机扫了个码,拉着林晔就重新上了楼。
重新回到外面,残夏初秋的夜晚,空气清爽。
林晔吸了口气,轻声问:“是我来晚,大家回去了?”
孟江翊打电话不通,微信不接,算算座机挂断的时间,本来他是从楼上酒楼包间下来寻人的。毕竟他曾经认识的林晔,去了新地方,总是会迷路那一个。
没想到,一下来,就看见林晔摸着楼梯,径直往对面地下酒吧里走。
孟江翊笑了笑,眼睛亮的像秋夜的星星,他眨了眨眼睫,悄然撒了个慌,只点了点头,轻吐一声:“嗯。”
随之,他抬手似乎是随便指了指旁边挂着返璞古色灯笼的二层楼,说:“既然来了。换个安静的地方,我们喝一杯?”
林晔该拒绝的。
他只要摇摇头就好,明明他早已想好了那么多的托词。
沉默了几秒钟,林晔还是没说话,也没挪步子。
孟江翊等了等,又温声问道:“刚下班,还没吃饭吧。其实我也饿了,去吃碗面?”
去吃碗面?
这几个字十年前的孟江翊就常挂在嘴边。
林晔轻轻一抬眉角,就对上了孟江翊探过来的眸子,依然炯然幽深,而眼底红了的只有他一个。他一拧头躲闪地有些狼狈。
孟江翊讪讪笑了,明明他是那个死缠烂打纠缠不放的,却总是游刃有余,装作不解,再三问道:“我是说,旁边有个茶坊,不然,去喝杯茶?”
林晔微微惊讶:他回来快半年了,对如今日新月异的繁华街心完全不熟悉。
而刚刚下飞机的孟江翊却似乎熟悉整条街道。
林晔声音青涩,几分沙哑,似乎是质问:“你刚回来,就知道江城梅古巷子哪里能喝茶?”
孟江翊笑答:“我来早了。刚好在前面梅庄茶坊喝了杯清茶。”
孟江翊没有信口胡诌。
看见班群把饭店订在这条巷子里,下了飞机,他便补了两罐红牛。
根本没打算倒时差,已经在巷子里转了一整圈。
十年不见,不是他不肯见,而是他不敢见。
毕竟,总算有了林晔在美国的消息,班群里便同时传来一张照片,说林晔早已在美国娶妻生子。
他不忍打扰林晔平静的日子而已。
直到,前天凌晨。
要十年聚的班群里,沸沸扬扬突然放出来了林晔离婚的消息。
孟江翊难辨真假,他随手订上了清晨四点钟回国的飞机。
并肩走了几步,眼看要到茶庄了。
林晔双手插在了牛仔裤兜里,转过脸来,眼睛里没有温度,淡淡说道:“哦。晚上喝了茶,我怕睡不着,我们还是……”
孟江翊一把抓住了林晔细瘦的手腕,他太怕这四个字后面的话了。
扬起林晔的手臂,他嘴角一咧,把话抢了过去,“我们还是喝一杯吧。”
作者有话要说: 跟小天使们推一下隔壁言情甜文《伪装男主》(日更稳定,已15万字)
文案:
校花凌栎被纠缠自己三年的男人突然宣布“分手”了。
【校花被劈腿】在A大论坛上被瞬间冲到了置顶。
不过——也有留言,凌栎有新男朋友了:是个开着跑车,手捧玫瑰,千金一掷给她摘星星的霸总。
凌栎一进花店就“撞”上了这个霸总。
“就这捧玫瑰了。多少钱?”凌栎看准了的,从不犹豫。
“三千。”回答她的声音深沉低哑,一身西装面庞冷峻的男人站在了她面前。
三千?!
不用两百的花,他敢要三千!
校门前敲诈?店不要了?
凌栎抬眸冷眼一端量:花店的老板身高腿长,人模狗样的也算一表人材。
跟她设想着用来赶走苍蝇一般纠缠不清的伪装男朋友,有那么几分接近。
凌栎桃花眸子微微一挑,一个眼波打过去,声音娇软,“那就送花服务都带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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彦湛杉28岁,是彦氏地产的候选总裁。
商场上,他烈如茉莉,叱咤风云,霸气凌然,已是经济志上的领军人物。
安静时,他典雅高贵,是独立濛濛细雨中的孤莲,融柔情孤傲于一身,闻名京市,却是让豪门千金们只可远观的高岭之花。
彦湛杉怎么也没料到会在花店里被一个女人给‘撞’上了身,签上了一笔“送花服务伪装男友”的奇妙订单。
翌日
走进校园他拿着花,按照约定,他照本宣科,声音木然:“栎栎,你今天楚楚动人。”
“……”
又土又绕口的台词,彦湛杉没表情地念到了一半——
电话响了。
“五亿,低了不做。”彦湛杉淡淡地回了句。
瞬间周围噤若寒蝉。
无人处
“最后那个电话,你自己发挥的不错。”凌栎一双桃花眸子弯成了新月牙,要来了手机加上了微信。
叮咚。
跟五块钱一起,彦湛杉收到了一块虎皮膏药一样,时不时就来贴贴的金主女友,凌栎。
阅读指南:
1.阴错阳差双向误会走到一起,娇憨温柔才女校花 vs 寡言高岭之花霸总 双洁双处(都无前任)
2.男主先动心。年龄差8岁。男主宠女主。
3.双方彼此从误会中相识,心生好感,陷入爱情。
从相识到相爱,两个人在不断的误会中摩擦出火花,家庭背景相差悬殊,男主包容温柔独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