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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八梦之苦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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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雨季初逢
遇见林榷的那一年,我28岁,七月,云城正值雨季。
我对着化妆镜补口红的时候,小助理正站在旁边汇报今天的采访安排。"九点《星周刊》的封面专访,十一点品牌方的新品发布会..."她声音越来越小,"还有,李姐说..."
"说重点。"我抿了抿嘴唇,迪奥999的猩红色在镜子里格外扎眼。
"林氏集团的二公子从伦敦回来了,今晚在云顶餐厅..."
我的手指顿了一下。林氏集团,市值百亿,旗下三家上市公司。上个月刚给《风尚》砸了两百万广告费。
"推了。"我合上口红盖子,"告诉李姐,今晚我要赶稿。"
小助理局促地绞着手指:"可是...李姐说这个客户很重要..."
"有多重要?"我冷笑,"比我新买的梵克雅宝手链还重要?"
手机适时地震动起来,李姐的消息跳出来:[林榷喜欢博尔赫斯,你大学不是学这个的吗?陪好了,下个月给你涨30%薪水。]
我把手机扔进包里,对着电梯里的镜子整理头发。三年前研究生毕业时,导师痛心疾首地说我是他最失望的学生。现在?他那些坚守文学理想的得意门生还在出租屋里吃泡面,而我已经在CBD买了公寓。
杂志社的玻璃门外,雨水像银针一样扎下来。我的Jimmy Choo新鞋差点被水洼毁掉,幸好叫的专车及时赶到。
"去云顶餐厅。"我对司机说,顺便补了补粉。后视镜里映出我的脸——精心描画的眉毛,卷翘的睫毛,还有嘴角恰到好处的弧度。这些都是我的武器,比学位证有用得多。
电梯直达48层,服务生引着我走向窗边的位置。那个男人背对着我,白衬衫的袖口卷到手肘,露出一块百达翡丽。
"林先生?"我用最甜美的声音开口,"我是《都市文化》的沈昭。"
他转过头,目光落在我脖子上的卡地亚项链上,然后是我的脸。"沈小姐,"他推了推金丝眼镜,"你们最新一期那篇《碎片化时代的深度阅读》,是你写的?"
"是的。"我在他对面坐下,香奈儿套装的裙摆优雅地铺开,"您对文学也感兴趣?"
他嘴角微微上扬:"只是好奇,一个能把博尔赫斯和金主爸爸的马屁同时塞进一篇文章的人,到底长什么样子。"
我面不改色地端起红酒:"生存和理想,总要选一个,不是吗?"
"所以你选了生存?"
"我选了爱马仕。"我晃了晃手中的Birkin包,"这可比文学理想实在多了。"
他忽然笑了起来,眼角泛起细纹:"沈小姐,你知道吗?你是我见过最诚实的虚伪之人。"
雨滴在落地窗上蜿蜒而下,映着城市的灯火。我知道这场游戏该怎么玩了——他想要一个精致的玩偶,那我就做个最漂亮的。反正,我的梦想早就在第一个月的房贷账单来临时,就被我亲手埋葬了。
第二章猎人与猎物
云顶餐厅的水晶吊灯在红酒杯上折射出细碎的光斑。我晃着酒杯,刻意让镶钻的手链发出清脆的声响。
"所以林先生是觉得,"我拖长了音调,"文学就应该是高贵的、不食人间烟火的?"
林榷慢条斯理地切着牛排,银质餐刀划过瓷盘的声响让我想起解剖课。"我没那么天真。"他抬眼看我,"只是好奇,北大中文系的才女,怎么沦落到给流量明星写通稿。"
"沦落?"我夸张地笑起来,"一篇通稿五千块,比文学杂志的稿费高出二十倍。"我故意倾身向前,让领口若隐若现,"再说了,您不也是靠卖医疗器械发家的吗?"
餐厅的钢琴声突然转成了《致爱丽丝》。林榷放下刀叉,双手交叉抵在下巴前:"沈小姐,你在朝阳区的公寓月租两万八,衣柜里有七个爱马仕包。"他顿了顿,"但你书桌最底层的抽屉里,锁着三本没发表的小说。"
我手中的酒杯差点滑落。香槟气泡在杯壁炸开,像是我突然紊乱的心跳。
"调查我?"我强撑着轻浮的笑容,"没想到林先生还有这种癖好。"
"《雨夜焚稿》,"他轻声念出一个标题,"讲一个女作家烧掉自己手稿的故事。第三章有一段描写特别精彩——'灰烬在她指尖颤抖,像死去的蝴蝶'。"
我猛地站起来,餐巾飘落在地。这是我研究生毕业那年写的小说,连我最好的闺蜜都没看过。
"别紧张。"林榷弯腰捡起餐巾,动作优雅得像在拍广告,"我只是好奇,写出这种句子的人,为什么要假装自己只对奢侈品感兴趣?"
窗外的雨更大了,在玻璃上蜿蜒成泪痕般的纹路。我突然觉得呼吸困难,像是被人当众剥光了精心挑选的名牌衣裳。
"因为房租要交,面膜要买。"我抓起包包,镶嵌的水钻硌得掌心发疼,"这个理由够实在吗?"
电梯下降的四十秒里,我对着镜面整理表情。没关系,不过是个有钱的变态读者。我在心里默数包里的东西:口红、粉饼、信用卡...每样都明码标价,比虚无缥缈的文学梦想实在得多。
大堂的旋转门外,雨幕如织。我刚要冲出去,一把黑伞突然撑在头顶。
"你的手稿。"林榷不知什么时候跟了出来,雨水顺着他的发梢滴在驼色大衣上,"淋湿了就可惜了。"
我愣住了。他的眼神让我想起导师看我第一篇习作时的样子——那种发现宝藏的惊喜,混合着难以言说的惋惜。
"林先生,"我最终接过伞,故意让手指擦过他的腕表,"您该不会是想泡我吧?"
他忽然笑了,眼角泛起细纹:"我在想,你什么时候才肯承认,"雨水打湿了他的肩膀,"你比你自己想象的要好得多。"
一辆出租车适时停下。我钻进车里,隔着雨帘看他越来越远的身影。雨伞柄上还残留着他的体温,我突然想起小说里那个焚稿的女主角——她最后到底有没有烧掉那些手稿?
司机师傅从后视镜里看我:"姑娘,去哪儿?"
我摸了摸包里的小说U盘,上面贴着我花二十块钱在淘宝买的"暴富"贴纸。"回家。"我说,"朝阳北路那个小区。"
第三章夜雨焚香
我讨厌深夜写稿。
但深夜是唯一能让我喘息的时间。
电脑屏幕的蓝光在黑暗里格外刺眼,我的指尖机械地敲着键盘,写着《三十天养成精致女人》的专栏。
“第一步,每天早晨喝一杯温水……”
我冷笑一声,手指不停,脑子里却浮出另一个开头
“那天她站在河边,裙子被风吹得像要飞走,她忽然想,如果跳下去,会不会比活着轻松?”
真是可笑。
这种句子能换钱吗?能让我买得起新一季的香奈儿吗?能付得起下个月的房租吗?
不能。
所以它只能锁在我的抽屉里,和那些没人要的手稿一起发霉。
我合上笔记本电脑,揉了揉太阳穴,起身走向冰箱。红酒已经见底,只剩半瓶廉价的威士忌,我倒了半杯,没加冰,直接灌下去。
喉咙烧起来的时候,我才有那么一瞬间觉得活得像自己。
窗外的雨还在下,我拉开抽屉,里面是厚厚一沓稿纸,最上面那页写着《焚香》。
(*那是一个关于女人烧掉自己所有回忆的故事,她站在火堆前,看着火焰吞噬她的过去,却一滴眼泪都没流。)*
我盯着那些字,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纸页边缘。
这本该是我的人生。
我本该是那个写出惊世之作的女作家,而不是现在这样,靠写“如何钓到金龟婿”混日子的商业写手。
可现实是
我的银行卡余额比我的文学梦想现实多了。
叮
门铃响了。
我皱眉,这个点谁会来?
透过猫眼,我看到一个西装笔挺的男人站在门外,手里捧着一个牛皮纸包裹的盒子。
“沈小姐,林先生让我送来的。”
我迟疑地接过,关上门,拆开包装。
——一本《红楼梦》脂评本。
绝版。
市面上根本买不到。
我翻开扉页,一张烫金卡片夹在里面,上面是一行锋利漂亮的字:
“你本该是诗人。”
我猛地合上书,像被烫到一样。
他在暗示什么?
他知道什么?
他……想要什么?
我盯着那本书,心脏跳得极快,像是被人看穿了一直以来精心维持的假象。
他知道我抽屉里的那些故事。
他知道我根本不是什么拜金女郎。
他知道
我还在写真正想写的东西。
我深吸一口气,把书塞进书架最底层,和那些商业杂志、时尚周刊混在一起。
然后我重新打开电脑,继续写那篇《三十天精致女人指南》。
可这一次,我的手指在键盘上停顿了很久,最终打出的却是
“那天她站在河边,裙子被风吹得像要飞走……”
我盯着屏幕,忽然笑了。
原来我还没死透。
第四章:温柔的陷阱
凌晨三点十七分,我的手机屏幕在黑暗中亮起。
"周六下午三点,云山别墅16号。"林榷的短信简短得像一道命令,末尾附了个坐标定位。
我盯着那条消息,手指在删除键上徘徊了很久,最后只是把手机扔到了床头。枕头边的《红楼梦》脂评本在月光下泛着暗哑的光,像一只窥探的眼睛。
周六下午两点四十五分,我站在云山别墅区的雕花铁门前,后悔穿了这条Dior的星空裙。太刻意了,裙摆上的碎钻在阳光下闪闪发亮,活像个行走的奢侈品广告牌。
"沈小姐。"林榷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他今天穿了件深灰色的羊绒毛衣,衬得眉眼格外深邃,"你迟到了五分钟。"
"化妆。"我晃了晃手里的Birkin包,"女人嘛。"
他嘴角微扬,伸手摘掉我肩膀上并不存在的落叶:"今天来的都是些出版社的老古董,你最好收起这副表情。"
我的心跳突然漏了半拍。
别墅的会客厅里飘着檀香的味道,七八个鬓角斑白的男人围坐在壁炉旁。我认出其中一个是文学评论界的泰斗陈教授,去年刚拒绝为我们杂志撰写专栏。
"这位是沈昭,《都市文化》的专栏作家。"林榷的介绍轻描淡写,却在"专栏作家"四个字上微妙地停顿了一下。
"哦?"陈教授推了推老花镜,"就是那本教女人怎么嫁入豪门的杂志?"
我的指甲陷进掌心,脸上却绽开最标准的微笑:"是啊,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能像陈教授一样,靠骂年轻人就能养活自己。"
会客厅突然安静下来。壁炉里的柴火噼啪作响,像是我绷紧的神经断裂的声音。
林榷适时地递来一杯红茶:"沈小姐最近在读福楼拜,对《包法利夫人》有些独特的见解。"
我差点被茶水呛到。那是三年前研究生论文的选题,他怎么会知道?
"是吗?"陈教授来了兴趣,"你觉得爱玛的悲剧是时代的错,还是她自己的错?"
我低头看着茶杯里晃动的倒影,突然想起抽屉里那篇未完成的小说。女主角站在百货公司的橱窗前,看着标价五位数的裙子,手里攥着退稿信。
"是她太贪心。"我听见自己说,"既想要诗与远方,又舍不得放弃锦衣玉食。"红茶的热气模糊了我的视线,"但谁不是呢?"
沙龙的后半程变成了我与陈教授的辩论赛。当我引用完《追忆似水年华》里关于虚荣心的段落时,老头子的眼睛亮得像发现了新大陆。
"你应该写严肃文学。"临走时陈教授对我说,"别再浪费才华写那些......"
"垃圾?"我帮他说完,顺手把林榷的外套递还给他,"可惜垃圾比较值钱。"
暮色四合时,林榷送我到大门口。远处的山峦被夕阳染成血色,我突然想起今天是他第一次没有嘲讽我的穿着。
"对我这么好啊?"我故意凑近他,"你不会是喜欢上我了吧?"
他的睫毛在暮光中投下细碎的阴影:"你觉得呢。"
"你知道你爱上我了。"我踮起脚尖,香水味缠上他的领口。
林榷忽然伸手抚上我的后颈,指尖的温度让我浑身一颤:"也许吧。"他的呼吸扫过耳垂,"但我更爱看你假装拜金女的样子,演技太差了。"
晚风掀起我的裙摆,昂贵的钻石贴着我发烫的皮肤。那一刻我突然明白,这场游戏里,我们都在互相饲养对方最隐秘的部分——他用金钱喂养我的虚荣,我用才华喂养他的孤独。
而更可怕的是,我竟然开始享受这种危险的投喂。
第五章:危险的沉沦
凌晨两点,我的手机屏幕亮起。
“睡了吗?”
林榷的消息简短,却让我的手指悬在屏幕上方,迟迟没有回复。
我知道他有妻子。
——一个从未露面,却真实存在的女人。
他的婚戒从不戴在手上,但偶尔会在他西装内袋里露出一角。我曾假装不经意地瞥见过,银色的指环安静地躺在丝绒盒中,像是某种无声的警告。
可那又怎样?
我盯着手机,最终回复:“还没,在改稿。”
三分钟后,门铃响了。
我赤脚走到门口,透过猫眼看到林榷站在走廊昏黄的灯光下,西装外套被雨水打湿,发梢滴着水。
“开门。”他的声音隔着门板传来,低沉而笃定。
我拉开门,冷风裹挟着雨丝灌进来。他手里拎着一个纸袋,里面是退烧药和热粥。
“你怎么知道我发烧了?”我嗓子沙哑,自己都吓了一跳。
他没回答,只是伸手探向我的额头,掌心微凉。
“三十八度五。”他皱眉,语气不容置疑,“去躺着。”
我蜷缩在沙发上,看着他熟练地拆药盒、倒热水。他的袖口卷起,露出手腕上一道细长的疤痕——那是某次我无意中发现的,他从未解释过它的来历。
“你妻子知道你半夜给别的女人送药吗?”我故意问,声音因为发烧而含糊不清。
林榷的动作顿了一下,把药和水递给我:“吃药。”
我吞下药片,苦味在舌尖蔓延。他坐在沙发边缘,翻开一本《荒原》的英文原版,开始读T.S.艾略特的诗句。他的声音很好听,低沉而克制,像深夜电台的主播。
“‘四月是最残忍的月份……’”
我闭上眼睛,任由他的声音包裹着我。
——这是危险的。
我知道。
可当他的手轻轻抚过我的发丝时,我还是忍不住想:也许他的婚姻并不幸福?也许他只是需要一个懂他的人?
多么可笑的自欺欺人。
第二天早晨,我退烧了。
床头放着一个深蓝色的丝绒盒子,里面是一条卡地亚的钻石手链,标签还没撕——六位数。
而压在盒子下面的,是一张对折的便签纸,上面是林榷的字迹:
“你昨晚说梦话,提到了博尔赫斯的《沙之书》——我猜你会喜欢这个版本。”
便签背面写着一串地址,是一家隐秘的古书店。
我盯着那张纸条,心脏像被什么攥紧了。
他送我钻石,我却更珍视这张随手写的便签。
——这比发烧更让我害怕。
雨还在下。
我站在窗前,看着城市被雨水模糊成一片。
林榷的温柔像一场精心设计的围猎,而我,明知是陷阱,却已经开始心甘情愿地沉沦。
第六章:假面之下的真实
暴雨持续了三天,整个城市浸泡在潮湿的阴郁里。
林榷去香港出差前,把公寓钥匙塞进我手心。
"帮我照看书房,"他嘴角噙着笑,"那些绝版书不能受潮。"
他的指腹划过我手腕内侧,留下一片灼热的触感。我本该拒绝的,可鬼使神差地,我只是轻轻收拢了手指。
钥匙硌在掌心,像一枚滚烫的罪证。
林榷的公寓弥漫着雪松和皮革的气息,冷调而克制,像他本人。
我站在书房门口,突然觉得有些窒息。
推开门时,檀木书架的阴影扑面而来,成千上万的书籍像沉默的守卫。阳光从百叶窗的缝隙透进来,在地板上投下细长的光痕,像是某种隐晦的分割线。
我本该只是检查防潮系统,可目光却不自觉游移。
然后,我在最底层的抽屉里看到了那个黑色牛皮档案盒。
——沈昭未发表作品集
我的呼吸停滞了。
手指不受控制地颤抖,档案盒里整齐地码着我这些年所有被退稿的小说,甚至包括大学时期的习作。最上面那篇《雨夜焚稿》的扉页上,密密麻麻全是红色批注:
"这里的意象过于刻意……"
"女主角的心理转折缺乏铺垫……"
"但这一段的描写很动人,让我想起杜拉斯的《情人》……"
我的心脏剧烈跳动,耳膜鼓噪着血液奔流的声音。他什么时候收集的这些?为什么要做这些批注?
书桌最底层的抽屉没有锁好,我用力一拉
一张合影滑了出来。
照片上的林榷穿着休闲毛衣,搂着一个穿白裙的女人站在海边。女人的肚子微微隆起,他的手轻柔地覆在上面,眼底的笑意真实得刺眼。
照片背面写着一行字:"小雅怀孕第24周,马尔代夫。"
日期是半年前。
窗外的雨声突然变得很响,像是无数细小的嘲笑。
我的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照片边缘,脑子里闪过他说过的话:
"我和她只是形式婚姻。"
"我们早就形同陌路。"
"她不爱看书,也不懂文学。"
可照片上的女人手里分明拿着一本《百年孤独》,书签是我在文学杂志上看过的限量款。
我突然觉得可笑。
原来我那些辗转难眠的夜晚、那些自以为是的"特殊",不过是一个已婚男人对文学的意淫。他收集我的小说,就像收藏一套珍贵的邮票;他给我写批注,不过是在玩一场高端的养成游戏。
而最可悲的是
我竟然真的以为,他看穿了我精心伪装的皮囊,爱上了那个藏在抽屉里、无人问津的"真实的我"。
书房的座机突然响起,刺耳的铃声划破寂静。
我深吸一口气,把照片和档案盒原封不动地放回去,然后拿起话筒。
"找到你要的书了吗?"林榷的声音透过电流传来,带着几分慵懒的笑意。
窗外的雨停了,夕阳从云层里透出来,把整个书房染成血色。
"找到了。"我听见自己说,声音平静得不可思议,"原来《包法利夫人》的结尾这么讽刺——她到死都以为,那是爱情。"
第七章:妻子的出现
雨后的城市带着潮湿的锈味。
我把自己锁在公寓里整整三天,指甲缝里还残留着那天从林榷书房带出来的檀香木屑。手机屏幕亮了又灭,全是他的未接来电。
门铃在第四天早晨响起时,我还以为是房东来催缴水电费。
开门看到的却是一张苍白的脸。
她太瘦了,米色风衣松垮地挂在肩膀上,手腕细得能看见淡青色的血管。左手无名指上的铂金婚戒在阳光下泛着冷光。
"沈小姐?"她声音很轻,像羽毛落在水面上,"我是林榷的妻子。"
我的手指不自觉地掐进门框,木刺扎进指腹也毫无知觉。眼前浮现出那张马尔代夫的照片——阳光下隆起的腹部,林榷温柔的笑容。
"请进。"我侧身让开,嗓子干涩得像是吞了一把沙。
她走路几乎无声,风衣下摆在脚踝处轻轻晃动。当她在沙发上坐下时,我才注意到她手里捏着一个牛皮纸文件袋。
"他说等我死了就娶你,对吧?"她突然开口,声音平静得像在讨论今天的天气。
我的血液瞬间凝固。
"......什么?"
文件袋被推到我面前。里面是一沓病历,最上面那张印着刺眼的诊断结果:肺腺癌IV期。
"医生说还有六个月。"她轻轻抚摸着文件袋边缘,指甲修剪得很圆润,"林榷上个月刚增持了公司股票,按照章程,大股东婚姻变动会导致三个月交易冻结期。"
窗外的梧桐树影在她脸上投下斑驳的阴影。
"他等的不是我死,"她忽然笑起来,眼角浮现出细小的纹路,"是股价稳定。"
我的胃里翻涌起一阵恶心。茶几上还放着林榷上周送来的《追忆似水年华》精装本,烫金书脊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为什么告诉我这些?"我听见自己问。
她伸手拿起我放在茶几上的烟盒,抽出一支点燃。火光映照下,她的手指像一截苍白的骨。
"我看了你写的东西。"她吐出一口烟圈,"那篇《雨夜焚稿》的女主角,最后烧掉了所有手稿......"烟灰缸里落下一截灰烬,"我以为你会想知道真相。"
阳光突然变得很刺眼。我盯着她无名指上的婚戒,想起林榷手腕上那道疤——现在想来,那形状像极了一个字母Y。雅。小雅。
"你爱他吗?"这个问题脱口而出。
她按灭香烟的动作顿了一下,然后从包里取出一个U盘放在病历本上。
"这里是他前两任情人的资料。"她站起身,风衣带起一阵淡淡的消毒水味,"第一个是芭蕾舞演员,第二个是画廊策展人。"走到门口时回头看我,"都很有文学气质,不是吗?"
门关上的声音很轻,却震得我耳膜生疼。
U盘在茶几上泛着冷冰冰的金属光泽,像一把未出鞘的刀。而我的视线却落在沙发缝隙里——那里躺着一张被遗忘的处方笺,最下面潦草地写着一行字:
"疼痛加剧时服用,每日不超过三片。"
落款是昨天。
第八章:清醒的告别
雨水顺着玻璃幕墙蜿蜒而下,将城市笼进一片朦胧的灰。我站在林榷的办公室门前,指尖轻轻抚过包里的《红楼梦》——精装硬壳,烫金书脊,他送我的第一件礼物。
推门时,林榷正低头签文件,钢笔划在纸上的沙沙声清晰可闻。他没有立刻抬头,仿佛早预料到我会来。
"再等半年。"他开口,语气温和,像在讨论一场再普通不过的商业谈判,"等股价稳定,并购案落地,你想要什么都可以。"
我笑了一声,指尖轻轻敲在门框上。"半年?等你妻子咽下最后一口气,还是等你不用再假装深情丈夫?"
钢笔尖在纸上顿住,洇出一小块墨迹。他终于抬头,目光落在我脸上,眼底是熟悉的从容与笃定。
"你不是爱钱吗?"他放下笔,双手交叉抵在下颌,"只要你愿意留下来,我可以给你很多很多的钱。"他站起身,绕过办公桌,一步一步向我走来,"足够你衣食无忧过完一辈子的钱,漂亮的衣服、华丽的首饰、最新款的名牌包包,市中心带花园的别墅……"
他的指尖轻轻掠过我的发丝,声音低哑,带着蛊惑,"还有自由。只要你愿意,只要你肯留在我身边,你可以再也不用为三瓜两枣束缚,可以纵情写你想写的文字。"
我抬眸看他,唇角扬起一丝讥诮的弧度:"那你是要我以什么身份留在你身边呢?"我轻声问,"你的小三?还是你那见不得光的情妇?"
空气凝固了一瞬。
林榷的眼底闪过一丝狼狈,很快又恢复平静。他沉默许久,终于说:"你知道的……除了妻子的名分,我什么都可以给你。"
我忽然笑了,笑得连肩膀都在轻轻发颤。
"林榷,"我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道,"你以为这世间什么都可以用金钱交易吗?"
他的眉头微微拧起。
"是啊,我喜欢钱。"我点点头,嗓音轻慢,"没有钱,我明天就会露宿街头;为了钱,我可以背弃初心和理想;为了钱,我可以写矫揉造作的商业文案……"
我退后一步,与他拉开距离,"可是唯有一样——爱,爱是不可以用金钱来交易的。"
"我爱过你,是真的。"我看着他,声音轻而坚定,"很爱很爱你,也是真的。可是林榷,我并不是离开了你就会穷困潦倒、走投无路。所以,就算我爱惨了你,可为了我的心,我必须要离开你。"
他的瞳孔猛地一缩,像是一瞬间被戳穿了什么。他伸手想抓住我的手腕,却被我侧身避开。
"沈昭……"他嗓音低哑,难得流露出一丝慌乱,"再等等,好不好?"
我摇摇头,转身推开门。
"林榷,我和你不一样。"我顿了顿,没有回头,"我永远不会再爱上一个人,而你——也永远学不会爱一个人。"
门关上的瞬间,我听见钢笔重重砸在地上的声音。
第九章:余烬
浴室里的水汽还没有散尽。
我赤脚踩在冰凉的瓷砖上,水珠顺着发梢滴落,砸在锁骨上,又滚进薄荷绿的吊带睡裙里。空调开得太低,皮肤起了一层细小的战栗,但我不想调高——冷一点也好,至少能让脑子清醒。
冰箱里还剩最后一罐啤酒,铝制拉环“哧”地一声被扯开,泡沫涌出来,沾湿指尖。我仰头灌了一大口,冰凉的液体滑过咽喉,带着微微的苦,像极了那些和林榷共饮的夜晚——只是那时喝的都是他酒柜里的威士忌,琥珀色的液体在玻璃杯里摇晃,他说那叫“生命之水”。
现在想想,真是讽刺。
电脑屏幕亮起,工作群里主编的消息一条接一条蹦出来,红色@符号刺眼得像未愈合的伤口。
“@沈昭,明天截稿,珠宝品牌的软文必须今天交!”
“要华丽,要浮夸,要让人看完就想刷卡!”
我盯着对话框看了几秒,忽然笑了。键盘敲击声在寂静的公寓里格外清脆,手指像是有自己的意识,行云流水地打出一行行文字:
“钻石是星辰的碎片,是亿万年的承诺,是女人永不褪色的骄傲……”
“戴上它的那一刻,你就是所有目光的焦点,是晚宴上最昂贵的风景……”
发送键按下的瞬间,主编的回复几乎是秒回:
“太棒了!不愧是社里最好的编辑!”
“客户绝对满意!下个月升职我会推荐你!”
我盯着那行字,嘴角扯出一个弧度。曾几何时,这样的夸赞会让我恶心到想吐,可现在居然毫无感觉——就像林榷说“我爱你”时,我居然真的信了。
鼠标滑过文档,黑色的小字在白色背景上张牙舞爪。多可笑啊,这些矫揉造作的词句,和林榷那些深情款款的谎言,本质上有什么区别?都是精心设计的表演,都是用来取悦别人的工具。
——她曾以为遇到了懂她的虚伪和委屈的恶人,现在却只觉得可笑。
——她以为林榷和那些人是不一样的,可现在看来,林榷和自己所写的那些浮夸造作的商业文案,并无区别。美则美矣,恶臭无比。
窗外的雨不知什么时候停了,但玻璃上还挂着蜿蜒的水痕,像是未干的泪。我伸手去擦,却越擦越模糊。
啤酒罐空了,捏扁的铝壳砸进垃圾桶,发出“哐当”一声响。我盯着电脑屏幕,忽然觉得无比疲惫,身体像是被抽空了所有力气,缓缓滑坐在地毯上。
毛绒地毯很软,是林榷送的,他说这样我光脚写作时就不会着凉。
——多贴心啊。
我仰起头,天花板上的吊灯晕开一圈光晕,刺得眼睛发疼。喉咙里涌上一股酸涩,我张了张嘴,想笑,却猝不及防地落下一滴泪。
接着是第二滴,第三滴……
最后我蜷缩在地上,像一只被抽走灵魂的躯壳,无声地崩溃。
第十章:新生
一年后,我有了独立的办公室。
落地窗,实木办公桌,真皮座椅——升任副主编的标配。杂志社的小姑娘们总爱探头进来,艳羡地打量我书架上的奖杯和桌角那瓶无人敢问的香水。那是林榷送的,Hermès的「檀香玛索亚」,他说这味道像我,表面清冷,内里焚着一把火。
如今香水还剩半瓶,火却熄了。
键盘敲到第三个小时,我终于写完那篇奢侈品腕表的广告文案。屏幕上的句子华丽得像一场假面舞会:“时间在钻石切面流转,而你的目光永恒。” 我盯着这行字看了几秒,忽然想起一年前蜷缩在地毯上崩溃的自己。真可笑,当时以为那样的痛苦会持续一辈子,可现在连回忆都变得模糊。
手机震动,主编发来消息:“晚上和百达翡丽的客户吃饭,你作陪。”
我回了个“好”,顺手给美甲店预约了补钻。上周刚做的墨绿猫眼,中指的水钻掉了颗,像缺了齿的笑。
酒局设在米其林三星,水晶吊灯把香槟杯照得流光溢彩。客户是个四十岁的男人,腕表表盘镶满钻石,在席间第八次“不经意”露出时,我举起酒杯微笑:“王总这只好品味,和我们下期专题‘机械艺术的奢享哲学’简直绝配。”
酒杯相碰的脆响里,我忽然想起林榷教我的:“恭维要像钓鱼,钩子藏进漂亮的饵里。”
——你看,我学得多好。
散场时已近凌晨。代驾司机沉默地开车,我靠着车窗看霓虹在雨水里晕染。手机相册自动弹出“一年前的今天”,是张马尔代夫的照片:碧海白沙,林榷的侧脸在阳光下像尊希腊雕塑。我划掉提示,点开购物APP下单了新款卡地亚手镯。
回到公寓,密码锁“滴”的一声解开黑暗。我甩掉高跟鞋,赤脚踩过冰冷的大理石地面,从酒柜取了半瓶波尔多。红酒滑过喉咙时,梳妆台的镜子映出我的倒影:卷发红唇,耳垂上的珍珠耳钉泛着柔光——完美得像杂志扉页的硬照。
如果林榷看见现在的我,大概会挑眉一笑:“沈副主编,你连堕落都这么优雅。”
第二杯酒见底时,我鬼使神差地拉开了最底层的抽屉。一年没整理的杂物堆里,那本脂砚斋评点版《红楼梦》露出一角。翻开扉页,泛黄的便签纸飘落在地:
“你本该是诗人。——L”
钢笔字晕开些许,像被雨水淋过。我捏着纸片怔了许久,突然笑出声来。碎纸机运作的嗡鸣中,窗外又下雨了,雨滴重重砸在玻璃上,像谁不甘心的控诉。
——多可惜,这世上本就没有“本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