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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核目标 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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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大纲在考核目标中,按照识记、 领会、 简单应用和综合应用四个层次来规定,考生应达到的能力层次要求。
四个能力层次是递进的关系,各能力层次的含义是:
识记 :能够对大纲各章中的知识点有着基本概念。
比如,对“有关写作特性、写作环节、文章体裁 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以及对素材、题材、小说、诗歌、主题、情节、结构、文学评论、公文等概念术语”有着清晰的识记和准确的理解,并能做出正确率判断。
领会 : 能对写作能力的形成写作思维的特性与运用文学写作与非文学写作 学术写作与应用写作 的区别及其相应的规律,有着较为深入的理解。
对选材立意聚思 运思 谋篇布局 行文等写作环节和步骤,形成自觉意识和切身体会。
对分体写作中相关文类和文体的特征,如 “小说和散文的区别,学术写作的步骤,公文写作的行文关系原则规范等 ”有着 系统的把握,并能清楚的加以区分。
简单应用 : 能运用所学的知识,按照课程的训练要求,坚持进行作品的阅读分析及 实践写作 过程和技巧等诸环节的专项练习。
并通过练习,能够熟练的掌握观察调研 素材搜集选题立意聚思 运思 组织结构叙述描写 抒情说理等专门技能,以及 摘要 注释 关键词选择文体格式等基本的写作规范。
能够独立完成简单的应用文体写作。
综合应用 : 在观察生活体验情感思考现实提出问题的基础上,开展不同的文体写作练习。
要求要将所学的知识,能够融会贯通,并结合自己的生活体验和社会洞察,综合运用于写作实践,完成多种文体的习作,以切实提升学生的创作意识批判性思考能力,以及 对不同文体的读写能力。
最终使学生的实际写作水平,得到显著性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