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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第三十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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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以卜卦算命为生的相士,目前在伝州地界可谓是家喻户晓,不信您上四处打听打听,保准儿人人都知道我贾无道的名号。
不过咱名气虽大,声名却是惨了点。
运气好时,无非是些老弱妇孺跟在身后指指点点,骂我是招摇撞骗的神棍。悲催一点的话,就会遇见以城东朱屠夫为代表的壮汉,毫不客气地招呼上咱八辈祖宗。
哎,算来也是自作孽呀,谁让咱们当初为了糊口,昧着良心将人家原本预备用来娶媳妇的银子俱吞得精光,害得他朱屠夫如今都年过不惑了,却仍旧打着光棍。
可是,有一件事我需得向世人澄清。
其实吧,我贾家家世清白,祖祖辈辈均是有名的相士,那可绝对是有真才实学的,才不像我半路出家,是个学艺不精的半吊子,至于我为什么没有继承家学只混了个神棍的名头,着实是因为志不在此,换句话说就是我不好算命,我贾无道这辈子只对一件事物感兴趣,那便是——玉。
实不相瞒,二十年前当我尚且年轻之时,我可是商人,一个辗转五湖四海,专门兜售玉器的玉商,名气呢较之今日名满伝州的林子秋自然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但那个时候的我,也算是名副其实的商人啦。
于是不乏有人怪问:“既然你曾经富有,怎么如今会变得这般落魄?”
我吧唧了两下嘴巴回想了一下……大约我人生的转折,是从十九年前的那一场沉船开始……
那一年正赶上朝廷举试,京中汇聚了各地举子,这些应试者中有不少出自名门望族,身上所携带的东西,譬如玉佩之类的,那可比古玩店里头的珍藏靠谱得多。我琢磨着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发财之机,于是便豁了出去,倾尽财力从一摞考生手中收购来不少奇珍异宝,打算往异地倒卖狠狠地赚他一笔。
然而棘手的问题接踵而至。我收购完之后,行囊确实是鼓了起来,但腰间的钱袋却瘪得可怜,主要是京中识货者多,不及乡下那些土财主好宰,一般的玉器卖不到好价钱。于是没捱多久我就悲剧了,沦落得有上顿没下顿,最要命的是连回家的路费也凑不齐。把我愁的,抓耳挠腮的,那阵子险些变成个秃顶。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
就在我最窘迫最抓狂之际,我碰见了林晋。
对,您没听错,就是林子秋的父亲——林晋。
说起林晋,我只能说这个人很特别。
那个时候他已经将生意做到了京中,但也只能算根基尚浅,还没成什么气候。可就像多数年轻人一样,他亦是轻易不肯安于现状,一方面他家传的绸缎生意才在京中扎稳脚跟,另一方面他便对完全陌生的玉器行当产生了兴趣。
所以我和林晋认识了。
经由一个朋友的引荐在酒馆里碰了头,和这位俊逸华贵、头脑精明的年轻男子有了交集。
生意最终没有谈妥,原因很简单,无非是林晋没瞧上咱家的宝贝。
他甚至都没有触碰过玉石,只那么用眼睛扫了一圈我带去的货样,便道美玉可遇而不可求,可一不可再,说到底就是我这儿没有令他满意的东西。
我听了心头蛮不是滋味,暗暗愤懑自己收罗来的虽然称不上极品,可也算是精品,他不过一届布商,眼光再刁钻,又能懂玉几分,但当我无意间瞥见他脖间那枚玉葫芦时,我才知道,原来他是真的识货。
林晋佩戴的玉葫芦乍一看不甚起眼,如果不是行家,恐怕都会误认为是赝品。殊不知这世间越是稀罕的东西,往往越不出彩,我仔细观察了一下,那玉葫芦成色清冽,浅碧冰清的光华透着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以我多年相玉的经验来看,它无疑是返璞归真的上上之品,古来唯有王室,方能拥有此等手笔。
难怪林晋十分珍惜那枚玉葫芦了。
珍视到何种程度呢?这么解释吧,虽然我们那笔买卖没谈成,但他还是很爽快地邀我同船回乡,直到此处我还觉得他这人挺爽快,可后来就因为我本能地多瞄了他的玉葫芦一眼,以致那个时候我险些失去了搭顺风船的机会。
不过现在想来,我当年就该多瞅那玉葫芦几眼,甚至可以对其露出垂涎的目光,若是真惹恼了林晋被他赶下船去,兴许现在的我,生活会是另外一番光景。
因为搭载我的船在半道上沉了。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原本坚固结实的船底不知怎的渗进了水,结果满船的布匹连带着我那一摞宝贝玉石,就那么泡在水中壮烈地沉入江底给鱼儿垫背去了,连个零头也不舍得给我剩下。
……啥都没了!我使出了吃奶的劲终于扑腾上岸,望着电闪雷鸣的苍穹和浪涛翻滚的大江无法抑制内心悲怆,嚎得惊天动地。
林晋也哭了,不知是不是受到我感染,又或者根本就是我受了他的影响,总之当时他相当地不淡定,丝毫听不进众人劝阻,只借着一根浮木,迎着雨浪往江心扑游,不要命似地呼喊着一个名字。
他在找一个女人。一个与我们同行,本该由他护送回乡、却遭遇沉船失踪不见、名唤“小宛”的女子。
小宛是林晋好友的妻子,模样生得并不十分靓丽,不过呢,行止优雅、谈吐温婉,就像一朵芙蓉色茶花,表面素净,香气亦是淡淡的,初识看去你不会觉得她如何出众,然久一处来几番细味,却觉其里丰盈秀雅,煞是聪慧。
可小宛又不仅仅是林晋的朋友妻,用文人们经典的字眼来形容,她还是林晋的红颜知己。
闲聊时林晋告诉我,昔年他曾追求过小宛,但无论他如何努力,小宛心仪的对象,始终是他一位拜把子的好兄弟。
林晋的结拜兄弟具体叫啥,时隔太久我已不能肯定,似乎和当朝那谁的名讳是一个样子的。
不过咱们才懒得计较这两位究竟是不是同一号人物,反正十九年都过去了,只要是个人模样都会有所改变。我只记得开船当日,那男子一袭青衫来到码头相送,宽大的衣摆随着晨风轻轻飘展,俊朗的眉目堆积着离愁,久驻着,和小宛脉脉凝望,就甭提有多登对了。
可就是这样相配的两人,最后却没能落着个好结果。
正是民间那句话——人怕出名猪怕壮。
据说林晋这位好友考取功名后,朝廷便来了位皇亲贵戚,无论如何一定要招他为婿。
或许对普通人而言,考得好不如娶得好,可林晋的这位好友却认了死理,据说圣旨当前,他是说什么也不肯抛弃糟糠,眼瞅着就要身首异处,还是人家小宛姑娘识大体,主动站出来自请回乡。当事时把林晋的好友感动的,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愣将家传玉佩分了一半做来支簪子戴在她头上,许诺生生世世永不相负。
哦,对了,那块家传宝玉的成色竟和林晋的玉葫芦是一样的。
也不知道当初结拜时是不是就用它们作为信物。
总之啊,小宛姑娘自从戴上了簪子,我就没见她摘下来过。
要嘛怎么老有人念叨天公无良呢。
依我之见,老天爷也确实不厚道。
怎么说呢?事情是这样的。
其实事发当晚船舱虽然漏了水,但在船体尚未沉没之前,小宛姑娘已经成功地逃到了甲板上。真的,速度比我快了不知多少倍,当我裹着被子迷迷糊糊地被人解救出舱,就见小宛正默默抱着桅杆,而不远处林晋则顶着风雨,高声指挥着众人抢修。
但不知何时起,风刮得更猛烈了,船体倾斜异常,雨点密密麻麻地打在脸上,打得面皮生疼,刺得我连眼皮都睁不开。
忽然,小宛的身子朝前就是一个踉跄,我原以为是桅杆倒塌她一时没稳住脚,孰料伸过手刚想逞回英雄拉她一把,她却一个俯身躲了过去。
她在捡簪子。在捡她与林晋好友的信物。
一江汹涌拍得船身倾斜,只见那簪子顺着甲板滑下。小宛姑娘虽是眼疾手快拽住了簪子,可她的双腿却因甲板断裂而生生踩了个空。
小宛落水了!我见状本能地大叫,四周也嘈杂起来,林晋闻声惊惶而至,不料船体经不起狂风的摧残已是支离破碎,他被一大块木板压住了去势,与此同时小宛也被江浪卷进了水里,消失得无影无踪。
林晋开始了没日没夜的搜索,不夸张的说,那几乎是淘遍了江水,连虾米都被他折腾哭了,可小宛却像人间蒸发一般,至始至终也没见着她一根头发。
哎,多少平凡人这一辈子,生前无名无利的,就巴望着死后能有一处葬身之所,可是贤淑如小宛,一不害人二无贪念,一副菩萨心肠花似的年岁,还没来得及享受一丝荣华富贵,怎么就这么冤枉地进了鱼肚子。
这叫人如何能不痛心,如何能不感到惋惜啊。
所以林晋残了,像被人往后脑勺狠狠招呼了一记闷棍,丢魂似地枯坐江岸,直到那位友人赶来。
原来在爱情面前,友谊是这般不堪一击。
其实他们兄弟感情本不虚假,只是因为爱慕着同一个人,故而心中难免会有芥蒂在悄然滋长,想维系兄弟关系嘛,平日里大可假装不知,用说笑来掩饰,可真一到了时候,那芥蒂冷不防就能幻化成荆棘,把你刺得体无完肤。
林晋与其八拜之交决裂了。彼此猜忌如毒蔓延,将对逝者的悲痛抛诸脑后,曾经在一片泥泞里打滚的生死弟兄,从此之后分道扬镳、形同陌路。
只有那枚玉葫芦和那支玉簪,似乎时不时还会在人世间徘徊。虽然我已多年不做玉器买卖,却还能从这些玉器今时之主和旧时之主酷似的容貌中嗅出点味道。
恍是去年冬至,又仿佛在今年七夕,咱见玉指路,跟月老抢了两回生意,他月老又能奈我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