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66、番外3: 林甜甜视角 ...
-
我叫林甜甜,今年十九岁,出生在东北,但要提起故乡这两个字,我首先想到的却不是这里。
这不能怪我,毕竟在六到十岁这一对小孩子认知形成来说至关重要的阶段,我是在益城度过的。
听我妈说,我从小就是个讨债鬼,从生下来哭声就没断过,吃饭哭,睡觉哭,喝奶哭,把我妈哭的都精神衰弱了。长大一点我倒是不哭了,开始变着法儿的生病,一个月的幼儿园,我能去满一周就不错了,一学期下来,我连小朋友的名字都认不全,园长都不好意思收我们家学费。
后来我爸不知道从哪儿认识一个“高人”,说我命格太虚,不好养活,让他把我送到外面的庙里去,等大一点再接回来。我爸虽然没丧心病狂到听那个神棍的话把他唯一的女儿剃成小光头,还是采纳了部分建议,把我送到了离家一千多公里外的益城。
就这样,我第一次见到了我爸的亲兄弟,我叫他大爷。
哦,也不是第一次,我刚出生的时候他来看过我,但那会儿我太小,记不清了。
我爷爷奶奶在我爸小时候就没了,我连面儿都没见过,我爸是被我大爷拉扯长大的。大爷年轻时候去益城挖油,后来就在那里安家立业,不过一直没孩子,不然我还能多个堂哥堂姐什么的。
我大爷对我这个小拖油瓶很重视,亲自从益城坐火车来接我,我跟他也投缘,离开家的时候一滴眼泪没掉,说了声“爸爸再见,妈妈再见”,牵着大爷的手扭身就走,留下我妈在后面哭的死去活来。
事实证明,我这样的做法是完全有道理的,大爷很宠我,乃至到了溺爱的程度。从我俩上火车开始,乘务员推着那辆容纳万物的小推车经过,别家小孩儿撒泼打滚要上面的玩具换来的都是一顿吼,只有我,连话都没说,只是盯着塑料小鸭子和竹蜻蜓看了一会儿,又眼巴巴回头望着我的好大爷,他便心领神会,一口气买了两只小鸭子三只竹蜻蜓,让从来在幼儿园存在感比零还小的我,一下成了全车厢最闪亮的公主。
趁我高高兴兴和小鸭子玩的时候,大爷凑过来,“甜甜,咱们家里不止我一个人,还有一个叔叔,等你见了他,叫宋叔叔。”
我哦了一声,没心没肺来了句,“那他是你老婆吗?”
可惜当时我没抬头,不然应该能对上我大爷拧成调色盘的脸。
可马上我就想起临走前我妈跟我说,到了别人家嘴要甜,要做懂礼貌的小孩儿,别人才会喜欢。于是马上自作聪明加了一句,“不管他是不是,我都会和他好好相处的。”
就这一句话,奠定了我一路火车之星的身份,大爷一路走一路买,等到了益城,我的小书包都快塞不下了。
大爷口中的宋叔叔,就在车站等着接我们,说实话,我见他第一面就挺喜欢他,因为他长得很高,还帅,穿一件灰色的风衣,相当符合我在电视上见过的风度翩翩的男主角形象,就算没有大爷的叮嘱,我也会当一个乖小孩儿的。
宋叔叔抱着一束花,我以为是给我的,没想到他却递到我大爷手上,这就让我纳闷儿了,毕竟在我有限的认知里,花这种东西,只有男生给女生送的道理。正当我奇怪时,他又从花里变出一只玩具熊塞到我怀里,还摸了摸我的头。
就这样,我马上把那点疑惑抛到了九霄云外,只要有玩具就行,谁管你给男的送还是给女的送。
宋叔叔是开车来的,我猜大爷家应该挺有钱,不然也买不起小汽车,我们幼儿园唯一一个每天车接车送的小孩儿,他家就很大款,带的玩具都很贵,过家家的时候还老让我们选他当王子,这一度让我相当羡慕。不过很快我就把王子抛到脑后了,宋叔叔的车不光比他高级,到家之后,还有满满两大兜子零食等着我,都是平时我妈不给买,拿了小红花才肯奖励我的。
当时我虽然只有五岁,也懂得什么叫矜持了,我强忍住自己饿虎扑食的冲动,转头冲我的两位金主优雅一鞠躬,“谢谢大爷,谢谢宋叔叔。”
后来我才知道,那两兜子零食,其实是我老姑给我买的。
忘了说了,我还有个姑姑,是我爸的妹妹,老林家最小的女儿,也不知道他们三兄妹怎么搞的,两个都在益城,就我爸留在了东北。
在我过完六岁生日之后,我的小学生活就开始了,一年级到三年级放学都很早,下午三点就没课了,大爷和宋叔叔这会儿都不在家,我要么去大爷店里坐着,要么去宋叔的办公室写作业。相比之下,我还是去找宋叔的次数多一点,因为他办公室有沙发和空调,我可以趴着做作业,夏天还能从门卫爷爷那里拿冰棍儿吃。
至于老姑,她比较清闲,没事的时候喜欢叫上陈阿姨带我逛街,给我买好看的衣服和裙子,听说陈阿姨年轻的时候是个大美女,还差点和我宋叔成了。听到这个消息的我并没有多么震惊,大概因为我嘴里塞着牛排,整个人被香迷糊了,只是含混问了句,“那为什么不结婚呢?”
我面前的两位女士对视一眼,随即不约而同大笑起来,陈阿姨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她边笑边替我抹掉沾在嘴边的酱汁,“等你大了就懂了。”
大人就会卖关子,看不起小孩儿,其实我大爷和宋叔的关系,我早就摸着门道了。
只不过这事儿说起来,也是个意外,归根到底还是因为我的胆小。
六岁的我,和全中国百分之九十九的小孩儿一样,对于黑暗和厕所这两样东西有着深入骨髓的恐惧,尤其是当它们结合起来,变成了几乎所有校园怪谈的起源。来益城之前,我晚上和我妈一起睡,起夜的时候也是她陪着我。到了我大爷这,自然是没有这样的待遇了,不过大爷说晚上上厕所要是害怕可以喊他,他在外面给我看着。
我当然没有这么厚的脸皮,为了应对半夜上厕所被鬼盯上的命运,我在睡前尽量不喝水,争取一觉睡到大天亮。直到一天晚上我实在憋不住了——那天大爷带我去吃肯德基,我一个不小心喝了太多可乐。于是我在被鬼吃掉和尿床之间犹豫了十五分钟,还是决定勇闯厕所,毕竟就算要死也不能死的这么憋屈。
我悄悄跳下床,往厕所走的时候却发现大爷的房间还亮着灯,里面还有低声说话的声音。
理智告诉我应该先把私人问题解决再说,但是小孩子神奇的第六感却驱使我走到了房间门口。门没有关全,留出一条小缝,我光着脚偷偷朝里面看去,看到宋叔叔和大爷躺在床上,两人手里各拿着一本书,时不时小声交流几句。
看见这一幕,我着实愣了一会儿,他们两人都有自己的房间,怎么现在会出现在一张床上?
未发育完全的大脑不足以处理这么复杂的信息,我呆呆站在原地,连本来要去撒尿都忘了,直到大爷指着书里某处给宋叔看,而宋叔伸脖子在他脸上亲了一下时,我才如梦初醒。
他俩…干嘛呢?
我年纪小,可也不是傻子,在家看电视的时候,每次看到男女主亲热的镜头,我妈要么直接换台,要么把我的眼睛蒙上,说这不是小孩子该看的。那时我就知道,亲吻和送花一样,都是仅限于大人之间,一男一女才能干的。
我光脚站在门外,忍受着膀胱和脚底板的双重抗议,想了好久也没想懂,到宋叔下床关灯,我害怕露馅儿,才踮着脚走开了。第二天早上,我特意留了个心眼儿,早醒了几分钟,竖起耳朵仔细听,果然抓到了隔壁房间开门又关门的声音。
本来还残存的困劲儿顷刻间荡然无存,我躺在床上,心里五味杂陈。
我的第一想法是大人可真不容易,为了瞒着我这么个小屁孩儿,还得天天在我面前演戏,连个懒觉都不能睡。紧接着我又想到,如果他俩真的是一对儿,我是不是该管宋叔叫大娘?
这个想法诞生不到一小时,就在宋叔催着我喝牛奶上学的时候打消了,实在没有必要,我想,不管他俩什么关系,大爷还是我大爷,宋叔依旧是我的宋叔,什么都没有改变,称呼自然用不着变。
所以你看,小孩儿的世界还是单纯的,没有成年人那么多弯弯绕,如果我是在十六岁而不是六岁发现这个秘密,想的恐怕不止这么点了。
等我又大了一点,上四年级的时候就搬到姑姑家住了,说是搬家,其实老姑家和大爷都在一个小区,走路也不过三分钟。唯一遗憾的是,我没法欣赏到他们被我抓包时的精彩表情了,不过他们心里应该也松了口气,不用早晚做贼似的换房间,那段时间,我甚至感觉宋叔整个人脚步都轻快了不少。
那时候我最喜欢的日子是周六,有时候老姑出去玩了,就把我放到大爷家里,晚上我们会一起看电影频道的节目。这个台很好,不用担心屏幕上突然出现的亲热镜头而导致的尴尬场面,可以和家长放心观看。大爷给我买了一条小毯子,绒绒的很舒服,到冬天他会把我裹成企鹅放在沙发上他俩中间,通常我会在电影进行到后半段的时候开始打呼,等到第二天早上醒来,睁眼便又是熟悉的小房间。
我一直觉得这样的生活会陪伴到我长大,尽管那时的我对于“长大”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大概是像高中部的学长学姐那样,穿着松垮的校服,每天晚自习放学后三五成群地骑着自行车回家,但这一切却在五年级的一天戛然而止。
起因是老师在课堂上布置了一篇作文,题目是自己身边的亲人,别的同学写的大部分都是爸爸妈妈,可我这几年和爸妈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能记清他们模样就不错了,于是我另辟蹊径,把目光转向了天天给我扎辫子教我写作业的两个男人,大爷和宋叔。
回顾我的整个小学生涯,写作文一直是很让我头疼的一件事,五百字的作文我能写满四百就算文曲星附体了。然而写这一篇的时候我却文思如泉涌,等最后一个字落笔,再回头一数,竟然远远超过了六百字。我对自己的大作甚是满意,信心满满地交上去,果然老师和我“英雄所见略同”,一点不吝啬地给了我的作文五颗星星,还说要当范文让我在全班面前朗读。
这对于小学五年作文就没得过四星以上的我来说,算一种莫大的殊荣,第二天我声情并茂地朗诵完毕,回到座位上,我后座一个叫张强的男生戳戳我的肩膀,小声问了句,“哎,你大爷和你叔叔,真的住在一起啊?”
我不太喜欢这个张强,因为他上课总是不好好听讲,在后边踢我凳子,还经常揪女生头发,我们班好几个女生都被他惹哭过。我有点烦,没好气地回了句“是又怎么样。”
张强没再说话,很古怪地笑了一声,我也懒得理他,继续干我自己的事。谁知道过了几天,他竟然和一帮男生聚在教室后面盯着我窃窃私语,边议论还边冲着我笑——虽然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但就算用脚丫子想都知道他们在编排我。
我当下被气的火起,本姑娘可不是吃素的,一脚把凳子踹得老远,“说什么呢你们!”
那几个男生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我会发这么大的火,其中一个指了指张强,“他说你大爷是个二椅子。”
我不知道他说的二椅子是什么意思,只是本能地觉得这不是什么好词,我脑袋嗡嗡作响,上前一步指着他,“不许你这么说我大爷,立刻道歉!”
张强用对待叛徒的眼神狠狠瞪了眼旁边的男生,脖子一梗,“我才不道歉,我又没说错,你们一家子都不正经,一家子搞变态…”
“你放屁!”没等他话说完,我尖叫一声,猛地抄起手边的热水瓶向他砸过去,正中他的脑门。
这下张强倒是不说了,他呆呆愣在原地,看看我,又看看他的狐朋狗友,茫然地摸了把额角渗出的深红色液体,过了几秒,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哭嚎。
我也被吓坏了,实际上,杯子扔出去的一瞬间我就后悔了。很快,张强被送到了医务室,而我则被请到了老师办公室。班主任给我们双方的家长打了电话,因为大爷这几天去外地出差,很快宋叔就从单位赶了过来。
见到宋叔的那一刻,我再也绷不住了,靠在他的怀里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宋叔紧紧搂着我,不停地安慰我,“没事,甜甜不哭了”,用后背替我挡着要冲过来揍人的对方家长,像老母鸡护着他的小鸡仔。
那天我没有继续在学校上课,宋叔把我领回了家,他没有批评我,更没有骂我,甚至还在路上给我买了一支甜筒。我哭的还没顺过气来,拿着冰淇凌一边走一边吃一边打嗝,等到了家门口冰淇淋吃完了,才咕哝着说了句,“对不起宋叔。”
宋叔叹了口气,蹲下来替我把乱糟糟的刘海儿别到耳后,“那你跟我说说,为什么要打架?”
刚才在学校,所有人都被张强的血流成河吓坏了,以至于宋叔道了整整四十分钟的歉,还没搞清楚事情的前因后果。
我心里愧疚的要死,我见过宋叔在单位的样子,他是他们单位最大的官,从来只有别人挨他教训的份,可是刚刚他却为了我低声下气地跟人家道歉,还被人指着鼻子骂…一想到这,我嘴角一咧,又要哭。
“甜甜!”宋叔语气加重了点,把我刚冒出来的眼泪擦干净,“跟宋叔说,为什么要和同学打架!”
我摇摇头,不敢告诉他张强说的话,我怕他会难过。
宋叔却看透了我的心思,他平视着我的眼睛,“是不是那个同学说咱们家的事了?”
这就怪了,难道他会读心术?
我想了想,还是问了句,“什么是二椅子?”
我看到宋叔的瞳孔微微震缩了一下,然则很快便恢复如常,“他是这么说我们的?”
我极不情愿地点点头。
“听我说,甜甜,”宋叔深呼吸一口,把我拉近了点,“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不是每个人的行为都能叫你满意,所以大多时候不用去理会别人说了什么…你现在还小,等长大就明白了,但无论如何,都不能动手打同学,知道了吗?”
我心里不太服气,但还是说了声知道了。
“还有,”宋叔接着道,“不管别人怎么说,你只要记着,我和你大爷,我们没有做错什么,而且我们永远都爱你,好吗?”
他这话说的有点煽情,我的眼泪又在蠢蠢欲动,为了掩盖我哭包精的本质,我赶紧搂住他的脖子。
我很喜欢宋叔身上的气味,被阳光晒透的棉布混着洗衣粉的味道,和大爷的烟草味以及姑姑的香水味不同,淡淡的,既不浓烈也不呛人,很舒服很安心。
这件事最终以我们家赔了两万块钱以及张强的转校告终,不过我也不能继续在大爷家住了——我爸得知此事,发了很大的火,说要把我接回东北。
我不想回去,大爷答应我小学毕业带我去北京看奥运会,还要去大草原骑马,回了家我就哪都去不了了。
只是我的去向并不是我一个小孩子能做决定的,七月的一天,我还是登上了回家的飞机。宋叔开车送我和老姑到了机场,大爷给我买了一整套的福娃玩具,还有一书包我爱吃的零食,就像我来时那样,但是我一点也高兴不起来。我拉着行李箱,在安检口冲大爷和宋叔挥了挥手,转头的那一刹那,我用余光看见大爷悄悄用手背抹了把眼睛。
就这样,我在益城的日子结束了,我前十年的人生轨迹放佛只是绕了个弯,很快便又回到了原点。
爸爸妈妈都在机场等着接我,但这场相隔五年的碰面并不愉快,老姑虽然跟着我们回了家,可一路阴沉着脸,我都不敢找她说话。
到家之后,我爸和老姑单独进了房间,还把门给关上了。我不敢扒着门缝偷听,只能隔着墙搜集他们漏出的支言片语,他们谈了很多,似乎还提到了我出生之前的事。没过一会儿,谈话变成了争吵,我听见我爸愤怒的质问,还有老姑尖声的指责,说我爸是白眼狼…
这次争吵过后,我们家便彻底和益城断了音信,我爸不许我和大爷联系,说怕他把我带坏了。我气死了,于是我也跟我爸吵了一架,并以离家出走做威胁换来了人生中第一台电脑,辗转加上了我大爷的□□。
是的,你没看错,我大爷这个热衷追赶潮流的中老年人,他还有□□号。
我的第一个网名叫“蝶舞青春”,我对此非常满意,认为其非常符合我活泼开朗的美少女身份,但大概也是因为这个缘故,我大爷怕搭上哪个未成年失足少女,并没有通过我的好友申请。
第二次,我在验证信息上写了一句话:鱼刺会变成什么?
这是我俩的暗号,我小时候不爱吃鱼,大爷就把鱼刺挑干净了,哄我说只要把鱼刺收集全了,就会变成一条新的小鱼,趁我咯咯笑的时候,再把鱼肉塞进我的嘴里。
果然没一会儿,我看见那个墨镜头像闪了闪,随之发过来一句话:会变成新的小鱼。
“甜甜,是你吗?”
我没好意思说,当时我都十三岁了,还是在电脑前哭花了脸。
我和大爷的网友关系持续了三年,直到我上了高中,两边的关系终于有所缓解,我爸不再对益城这两个字讳莫如深。我开始时不时撞见他躲在厕所打电话,被我发现还会慌乱地收起手机…要不是之前那一声清清楚楚的大哥,我真的会怀疑他干了什么对不起我妈的事。
再后来,我考上大学,去了香港,大爷和宋叔还有老姑来香港看我顺便旅游。晚上,我们沿着维港散步,右手边是琳琅璀璨的夜色,宋叔忽然停了下来,指着一处观景台,“来拍个照吧。”
我和老姑都知道他这话是什么意思,非常自觉地闪到了一边,我拿出新买的相机,准备当好今晚的摄影师。
大约是周围人太多了,这两个人都不太自在,笔直地站着,僵硬的像刚从沙地里挖出来的胡杨。
这怎么行呢,我恨不得上去替他们摆姿势,“宋叔,你离太远了,往左边站站,搂着我大爷,快点。”
宋叔笑成了一朵花,看向身边的人,大爷则罕见地红了脸,双手不自然地拽着衣角,和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年没什么区别。
我和老姑见有戏,轮着番在一旁起哄,“搂一个,搂一个,搂一个!”
“咔嚓——”我手里的相机一闪,正拍下两人牵手,相视一笑的画面。
啧,老男人的爱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