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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生日礼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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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木兰,才几日不见,你连儿子都有了?真是太让人伤心了。”
当我牵着李柏在风华的儿童城瞎逛的时候,听到一个相当好听的男中音笑意盈盈的控诉。
我抬头,看到一张帅得绝对可以上电视然后红遍大江南北的脸,惊喜笑道:“郑奇之,你这个妖孽居然还活着?真是太令人失望了。”
一双大手把我搂进他怀里,而我堪堪刚及他的胸膛,我讨厌个子高的男人!
努力的推开他,我郁闷:“你一定要发挥你的空中优势吗?”
他大笑,我仰头看他,帅气的脸笑得一脸阳光,狭长的凤眼一挑:“这是谁家的小孩?长得真帅,以后肯定是祸害。”
“你才是祸害!你全家都是祸害!”我瞪他,恨恨说道。
“切,我家长得祸害的就是我了,稀之他们算什么祸害?”他撇嘴,弓腰:“小帅哥,你可以叫我郑叔叔,让叔叔请你和阿姨吃饭好吗?”
李柏平淡:“我叫李柏。”
郑奇之有趣的扬起嘴角:“木兰,我想约你吃个饭。”
我想了想:“今天大概不行,要不明天吧,明天午餐。”
“好。”他也不啰嗦,冲我和李柏挥挥手,翩然离去。
李柏紧拽着我的手,用很肯定的语气说:“阿姨,这个叔叔很喜欢你。”
郑奇之?喜欢我?还很喜欢我?我失笑,揉揉李柏的头:“亲爱的,你太不了解这位叔叔了,只要是女性,上到八十八岁下到八岁他都喜欢。”
李柏用没救了的眼神看了我半天,最后摇头,沉默。
说起来,过去的三年,除了郑奇之,我一向把遇到的郑家人当路人。我同郑稀之十三岁就认识,直到三年前我才跟他断绝往来。十四年死党生涯,足够我们了解熟悉各自的重要亲人,我家人口简单,是普通的三口之家,而郑稀之出身在一个经商的大家族,家族经营着一个逐渐做大的企业集团,在本市也是小有名气,他家人口复杂,全部认得是不可能的,但是跟稀之同辈的兄弟姐妹我还是认得几个,郑奇之就是其中之一。
因为三年前发生一些事,导致我跟郑家人陌路,但是,其中并不包括郑奇之,毕竟,要将一个你从十五岁就温暖对待的亦弟亦友的人当初路人不是件容易的事,更何况这个人脸皮超厚,经常莫名其妙的出现在你身边陪你吃喝玩乐,聊天八卦。
郑奇之是稀之的堂弟,小我跟稀之两岁,我跟稀之在初中认识,读到初三时奇之进了同一所学校,那时我跟稀之很熟,所以经常会一起做功课一起玩耍一起背着大人看武侠小说少女漫画,慢慢就跟奇之混熟了。那个时候的奇之不像现在,顶着一张帅气的桃花脸到处招惹烂桃花,那时的奇之,有点像阿柏,不大爱说话,可是常常拿着功课来问我。说起来我到现在都不大明白,我看到奇之书房里明明有很多古文书籍,其中不乏古文解释什么的,可是他经常拿着不太复杂的古文来问我怎么翻译成白话文,那个时候我好为人师,所以也总是很耐心的给他一遍遍解释。做完了功课,我跟稀之跑去书店看杂书的时候,奇之也总会跟着,说起来,奇之这辈子看得第一套武侠小说——《射雕英雄传》也是在我的怂恿之下偷偷看的,稀之不敢给他看,怕被大人揍!
我坐在餐厅里等奇之,想起我们三的往事,嘴角上扬,原来我跟他们,已经认识这么多年了呀。
“想什么,这么开心?”郑奇之的声音适时扬起,他在我对面潇洒落座。
“在想我们小时候的事。我想我老了,才会想从前。”我故作忧郁的托起下巴,悠悠道。
郑奇之嗤笑一声,然后用他的桃花眼盯着我不声不响看了半天,开口:“哪里老呢?木兰你在我心里永远都不会老,永远都这么可爱。”
他说我可爱时我正在喝咖啡,听得这个词,一口咖啡差点喷出来。努力的克制自己的失礼举动,我狼狈道:“拜托,请不要用可爱来形容一个三十岁的老女人。”
郑奇之丢个媚眼过来,握住我的手,言语真诚:“我个人认为,你在二十二岁的时候最美丽,所以在我心里,你永远二十二岁。”
“真是会说话的小孩子。”我没啥诚意的拍拍他的手,顺便把自己的手抽回来,“说吧,最近去哪里鬼混去了?消失了个把月,连我生日都错过了。”话说我这次过生日当天虽然没跟狐朋狗友一起庆祝,可后来阿七还是在周末给我办了个PARTY,顺便搜刮了一堆礼物。
“这个没错过就好。”他变了个四方锦盒递到我手里,“Happy birthday!”
“Thank you!”我惊喜接过,快快打开,里边躺着一对古朴的刻着牡丹吉祥花纹的银镯,喜得我差点扑过去狠亲郑奇之几口,“你怎么知道我喜欢这个?谢谢!真漂亮!太谢谢你了。”
没错,所有首饰里我最常戴的是耳环,可是我却非常喜欢收集各类古典式样的首饰,各式的发簪和镯子是我的最爱,款式越古朴我越喜欢,虽然不能常常佩戴在身上,可是闲暇时拿出来瞧一瞧,再搭配我一柜子的各色旗袍,穿戴起来自娱自乐我就很开心了。今年收到的许多生日礼物,唯独这个最得我心。
郑奇之看着我笑:“就知道你会喜欢的,可也没想到你会开心成这样子。看你平日里对衣裳首饰都不上心的,倒难得喜欢成这样。”
我懒得搭理他言中的取笑之意,拿出一个手镯戴在腕上,开心的在他面前晃:“好不好看?好不好看?”
“好看,我亲自挑的,怎么会不好看?”郑奇之得意道,拿出另一个镯子戴上我另一只手腕:“我记得你有件绣着牡丹的旗袍,搭配这个正好。”
“是哦。”我点头,旋即疑惑:“你怎么知道我有那么件衣服?”
他但笑不语,挥手招来侍应生:“点菜。”
真是奇了怪了,我虽有一柜子旗袍,却很少穿来见人,一则不喜欢自己在人群里太过惹眼,二则我虽爱旗袍,却不爱她穿上之后行动不便,所以柜子里的旗袍倒有一大半从未穿在人前,只是满足自己收藏的爱好罢了,那件丝质的绣着金线牡丹的旗袍不仅矜贵,而且张扬,我一次都没穿给别人看过,郑奇之是如何知晓的?
“发什么呆呢?今儿我做东,想吃什么,尽管点。”我的思路被郑奇之打断,听到他说他做东,心中的狐疑立刻丢在脑后。说起来郑奇之的风度比人家稀之差多了,人家跟稀之吃饭从来不用操心买单的事,可这厮经常变着法儿的让我请客,恨得我一想起这茬就把上天入地这厮挖出来,从下午茶点心到晚餐到夜市到夜宵一直吃到走不动路为止,所以他主动请客时我一定要抓紧机遇,本着宁可滥杀决不放过的原则,吃到够本,吃到撑爆为止。
吃!吃!吃!
跟郑奇之在一起最重要的主题就是吃,所以我一如既往的吃到撑爆,然后和郑奇之一路散步回到我家楼下。
“木兰,你跟我哥,又勾搭上了?”郑奇之已经把我送到家门口,却一点要走的意思都没有,他似浑身没半根骨头般的在靠在柱子上,一脸不正经的问我。
“什么叫勾搭上了?”我郁闷,“不过是恢复邦交罢了。”
郑奇之淡笑,也许是天黑的原因,看起来他的样子不如平常那般到处乱放电的魅力乱射模样,眼睛里多了些专注,甚至,更深刻的某些东西。
我眨眼,一定看错了,这丫是本市有名的PLAYBOY,眼睛里怎么会出现专注之类的东西?
“木兰,你小心些,我哥的动向,家里一直很留意。”郑奇之淡淡说完,转身,挥手,“你上去吧,我走了。”
虽然他已经转身,可我的脸还是不由自主的“噌”的变红,我心中有鬼,睁着眼看着他消失的方向,恼怒自语:“关我什么事?无聊!”气狠狠说完,咚咚咚大步走进大楼。
这个时候,我不知道,这栋楼的侧面,就在我们刚才聊天时靠着的大柱子的另一面,有人靠在那里吸烟,顺便把我们的几句简单交谈一一听了去。
当我泡在浴缸里思量那句“我哥的动向,家里一直很留意”时,我还不知道,我的心事,已经被人知晓。
总之,公众场合不是聊天的好地方,即使在三更半夜也一样,切记呀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