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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老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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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九一发了个问号,对面很快回复。
:晚上有活动,你参加吗?
还没等她回对面又发了两条消息。
:一起去吧,会很热闹的。
:我打包票。
抱着凑热闹的心态段九一打了个ok,退出微信,联系人里找着李琴的电话。
嘟了两下通了,那头立即响起中年女人急切关心的声音。
“宝贝,你今天过的怎么样啊?第一天累不累有没有和同学好好相处啊?”
“都挺好的,军训挺累。”
她像是想到了什么,试探性地问道:“还记得谢隐弦吗?”
这一问李琴啊的叫了一声,她似乎想起什么。
“你见到他了吗?他妈妈今天和我说他也在泸闵上学呢,我忘记告诉你了。”
段九一望了望前方,书桌上还有一颗青色的橘子。
是谢鑫绪送她到宿舍门口离开时塞给她的,他口袋里是藏了多少橘子,段九一想着最后人走远了也没问。
“见到了,他变了很多,我开始没认出来。”
“他父母离婚的早,自己一个人住,懂事啊。”李琴重重叹了口气。
她抿嘴不说话,眼里有说不出的情绪。
同寝室的回来得晚些,一一打了招呼,另外寝的几个姑娘还专门来问她身体好些了吗,段九一被围住有些不知所措。
“九一,我纯属好奇问下,今天同班抱你的男生……是你男朋友吗?”
“他对你好上心啊。”
她摇摇头解释说:“是小时候认识的玩伴,没想到在这里遇见了。”
杂七杂八的话题他们聊了许多,不知不觉寝室的氛围变得融洽,段九一听着他们讲自己的趣事和恋情,不自觉扬起嘴角的弧度一起笑了。
夏季就算是到了晚上也依然闷热,段九一短裤配宽t,操场上随处可见围坐成圈的,绕着操场闲逛的人。
晚上再加上人多,找谢鑫绪也变的不那么容易,刚拨通电话她被人戳了戳后背,转过身却无人,再回头高大的身影站在她眼前。
谢鑫绪左手握成拳砸住段九一的头。
“看这里。”
段九一畏光眯起眼用手虚虚掩住,再睁开模糊的脸渐渐清晰,肩遮住了光影。
来人开衫薄款,领口大敞,白哲皮肤大片裸露,袖子松松卷起,发尾有几根不听话的翘起,戴着黑银半框眼镜,木松味比白天浓了点,更有几分乖气。
黑夜里谢鑫绪仍然是亮眼的存在,定睛再一看,身后还有几个男生正用吃瓜的眼神看自己。
谢鑫绪同样也注意到了身后的目光,转过身低下头介绍着:“我室友,和我一起来的。”
段九一嗯了嗯,冲他们打了招呼。
董俞还想问段九一有没有男朋友,可谢鑫绪已经拉着人跑了,生怕和他们多说句话打扰两人。几人只好悻悻然寻乐去了。
谢鑫绪领着去了操场一角,人不算多。
“我妈妈说等周末想见你一面。”
“阿姨?确实好久不见了。”
“她说会准备橘子挞的。”
橘子挞是两人最喜欢的甜品,段九一的妈妈又刚好是位甜点师,每到周末就会为两个小孩解馋做,李琴做的橘子挞有她特做的果酱,所以味道跟一般售卖的有很大区别,涂在挞上的橘子酱口感清甜。
单抹面包片也别有风味,买过市场上售卖的,两人一口就吃出了不一样,甜腻。不想再吃第二次。
“好啊,都几年没吃阿姨的橘子挞了。”
“你现在家住哪?我去接你吧。”
“这星期回去就搬回来了,我一个人住。”
“哦,会很忙吧,需要帮忙吗?”
“嗯,确实很忙。如果橘子来帮忙会减轻很多负担的。”
就这样漫无目的闲聊,两人谈了半个小时,晚上的谢鑫绪似乎不同白日那般嚣张气势,热风灌进t恤,烫得烦心。
段九一手机响了,看到号码那一刻瞳孔放大,摁紧了手机音键。
“不好意思我接个电话。”段九一走远了一段距离才接电话,谢鑫绪单手插兜在里面摸了摸,只从口袋里摸出了个棒棒糖。
撕了橙黄包装纸把棒棒糖咬得咔咔响。
“姜席,我记得我说过我们别再联系了。”
段九一显然不耐烦,她可没心情和一个抄袭自己作品的聊天。
同班同学的姜席,和她有同样的写□□好,借此成为了朋友,单独相处的时间长得有些令人怀疑,同学打趣是否日久生情姜席也是不清不楚的态度。
少女的心里萌芽了喜欢,她以为朝夕相处的人也是如此,毫无保留地把她花了半个月打的初稿分享给他。
她喜爱少年安静看书的模样,就连光都眷恋他三分,睫毛卷卷,勾的心狂跳不止。
可姜席转手就把初稿填上自己的名字报名了选拔,蔑视她的创造和能力,把嫩芽踩烂在初春的泥土上腐烂。印象里的喜欢在图书馆泡一下午看书,和她因为一本书兴奋讨论的少年早就碎成了片片纸屑,消失在他们常常去的书店。
“九一,对不起,我…”
“事到如今说什么也是无用的,那份初稿就算是我对我喜欢错人的代价,现在我不喜欢你了,也不想再追究什么了,到此为止吧。姜席。”
“可我是喜欢你的。”
谢鑫绪高声喊了句还没好吗?电话那头可能也听见了,段九一不知这是否是谢鑫绪的故意之举,恰好也给了她理由开脱。
“就这样吧,有人在等我,再见。”
谢鑫绪把棒棒糖棍上端咬得都是牙印,不仔细看就像在叨着根烟,两手揣兜桀骜不驯确实有校霸那味了。
“脸色不太好,没事吧?”
谢鑫绪弯下腰凑近,段九一闻到了橘子糖化在空气里的味道,摇摇头心情不再起伏。
他噢了声牵起段九一的手腕,拉着人向前跑。
“前面有唱歌的,去凑个热闹。”
顺从地跟随谢鑫绪的步伐,风刮的她脑袋发热,什么都不想,就这么跑,手腕处的触感却真实存在。
人流围成圈,中心有位男生正拿着不知从哪弄来的麦克风唱着情歌,没多好听,但是勇气可嘉。
教官也混在人群里,她觉得新鲜想跟身边人说句话,却没有回应。
周遭响起掌声,少年正站在草坪,手里握着麦克风。他摘下眼镜别在领口,月光洒落,披上银纱,似月下的音乐家。
什么时候去的?
谢鑫绪自动生出屏障屏蔽嘈杂的话语与尖叫,目光朝向这里,是首有年代感的老歌了,他的眼睛一直没离开这里。
视线终点,是段九一。
哼唱曲调时段九一就有印象了,这是她小时候最喜欢的歌手的成名曲。谢鑫绪还送给她过这个曲子的专辑,在当时可算是难求一张,谢鑫绪居然弄来了。
他都记得,没有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