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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回来之后,是朝野做的饭,他已经自觉去上班了,我买了一个台式电脑,等着人上门安装。
      想必过来的人也会很疑惑吧,毕竟住在这种破破烂烂的房子里也不像是有钱人的样子,不过这里是深圳,一切皆有可能。如果朝野没有跟着我,说不定也能靠拆迁变成一个小富豪了。
      我觉得朝野做的饭不错,这人外表总是邋里邋遢的样子,但生活上却意外靠谱。
      现在一切安静了下来,我可以好好思考回到过去到底要干什么,如果说要改变朝野的死的话回到2009年应该就可以了,为什么我要去1999年呢,我心底到底有什么愿望没有达成?
      我这一生,年少时不羁放纵,风流成性,和朝野混在一起更是热爱放浪享受,直至朝野死后,我才幡然醒悟,回美国继承家业,整个人也慢慢变得沉稳冷静和之前比倒像是脱胎换骨了。
      人生除了朝野的死外都是风平浪静,除此之外,也许是没有成家吧。
      我不知为什么,总是想拖着,一直到死的时候,三十六岁了,还依然孤身一人。也许是因为那脑海里恼人的梦,那个吻着我,又不接下来动作的人,那人看不清面貌,甚至不知道性别,我一直想找到和他一样的人取代他,却每每觉得别扭。
      一直干到凌晨四点多,朝野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回来了,他的身体像是风箱一样发出呼哧呼哧的声音,我还在电脑前做着证券分析,听到厨房传来的声响,稍微有点关心。
      我揉着发肿的眼睛,朝那人说,“我给你买了速食意面,放微波炉加热一下就行了。”
      朝野讶异的回过头,说道,“Sam你还没睡啊?”
      当然没睡,毕竟还在异世界,银行里的钱总是不保险的,趁着时间过度还没失灵之前要多转移出来做些投资,刚刚我就一直在做一些证券的分析。
      不过我没和他解释,只是叹了口气道,“算啦,你去睡,我做完吃的喊你起来。”
      朝野楞了很久,然后不好意思的走进房间,躺在床上就睡,连衣服也没脱。
      我认命的走进厨房,加热了一下意面,然后从冷冻柜里拿出了两块牛排,放在煎锅里煎。我很久都没帮别人做过吃的了,就算是以前,也是朝野在照顾我,那时候我还是个自命不凡的少年呢。或许是缺少父爱的缘故吧,对朝野这种爱照顾人的人,我就很容易被打开心房。
      “起来了!”我用毛巾沾上水敷在他脸上,去去酒气。
      “嗯。”刚醒的朝野很乖,他揉着眼睛和肚皮,像个游魂一样飘进了餐桌,顺带一提,餐桌和橱柜都是我新买的,也不知道这家伙之前过得什么鬼样。
      他就着毛巾,把脸和腋下都擦了擦,然后随手丢在桌上,拿着筷子就吃了起来。
      他吃饭很粗鲁,吞咽的声音很大,就和他说话声音一样,有种土里土气的感觉。我坐在离他远点的座位上,慢慢的吃了起来,牛排烤的有些焦,但为了适应他的口味,是全熟的,只不过还保留着一种鲜嫩的口感。
      看来这牛排质量不错。我暗自点头。
      不过朝野吃的汁水横流,倒是我不曾想的,怪我放了黑椒酱。
      “出去走走,还是睡一会儿?”我看着他问道。
      朝野像小孩子一样津了下筷子,说,“五点了,一般股市七点开盘吧?”
      我看着他体谅的样子说,“大概做了点分析,现在要先观望一下,不过看你这么困得样子,还是睡会吧。”
      “你要不要也睡会啊,虽然这里只有一张床,但是我们挤挤也可以呀!”朝野做出一副超困的样子,然后又像游魂一样飞进了卧室。
      我无奈的收拾了碗筷,丢进水槽里,并不想洗。
      打了个电话给钟点工什么的就好了吧。
      我看着这狭小的房间想,应该还可以再塞一张床吧?要不要喊人送过来?
      我脑袋有点疼了,就把人往墙上推了点,自己塞进了厚厚的有点脏兮兮的被子里。
      醒来时正午的阳光都照了进来,一只腿搭在了我的肚子上,我想也没想的就把他推开,手上还触碰到了杂乱的腿毛。我赶紧冲进厕所里把手洗了几遍心里那种恶心的感觉才下去了。
      “朝野,做中餐去!”我头探出卫生间,有点恼怒的朝人喊道。朝野倒是抓了抓头上的乱毛,眼睛里满是疑惑,好像很无辜的样子,然后他就胡乱的整理了身上的衣服,走进厨房了。
      我想了想,把人喊住了,“先给我洗漱一下!”
      我看着他走进卫生间里后,才打开安在他卧室的电脑,里面乱七八糟的数据,让我有点烦,好像梦里那种心悸的感觉还没有平息。
      “萨姆?”
      我听着身后人的呼唤,并不想计较这发音不对的英语,“怎么了?”
      “中饭吃什么呀?我会做土豆片炒肉,吃得惯吗?”
      “可以。”我想他说的会做应该不会太差。“另外等会会有钟点工过来,你记得给他们开门。”
      “哦哦,那你继续工作吧,我不吵你了。”他把门关上了,一阵趿拉拖鞋的声音响起,人倒是走远了。
      工作很枯燥,至少喊我吃饭的时候,我还是皱着个眉头的,我用筷子夹了口土豆片,才到嘴边,就看到朝野一脸渴望夸奖的样子。
      什么嘛,像只等待主人夸奖的狗狗一样。
      “菜看起来不错。”我说道。
      朝野果然笑了。
      “我们出去转转吧?毕竟一直待在家里,心情也会不好的。”朝野提议道。他一边吃菜一边说话的样子让我难得觉得有点可爱而不是粗鄙了。
      我说“可以。”他的眼睛里就闪出光亮来,配着金黄的头发,越来越像只金毛犬。
      后面他一直有些闹,一路上都在和我讲武侠小说,我记得他最喜欢的是多情剑客无情剑里的阿飞,我想这就是以后的升级流鼻祖?
      朝野的身世我查过,父母早逝,给他留下微薄的遗产,后来混道上,因为有些道义,认了一人做大哥,那人对他不错,看来到有些像是阿飞了。
      果然,有些人喜欢小说里的角色是因为可以共情吧。
      我对这些小说有些了解,后来得了一些珍藏版的书籍都烧给了他。他的墓地被我放在美国,也许是怕他人生地不熟,遇上的也是美国鬼,路上寂寞吧,这些小说,应该能聊以慰藉。
      我带他去了商场里,他一脸茫然地看我给他买衣服,像是不知道这里有什么好玩的。
      当然没什么好玩的,只是昨天他躺在我旁边,那身棉衣不知道穿了多久了,一股酸臭味,再加上我也只穿了一身西装过来而已,当然得购置一些衣服来。
      虽说这边冬天也不算冷,我还是帮他买了好几件羽绒服,那些导购员还是没有后世那么开放,会误认一些奇怪的事,我自己也买了很多衣服,最后给了地址,叫人送回去的。
      当然我听到了一些议论,什么有钱人的怪癖之类的,我并不想理会他们,也没有搬出去住的想法。
      对于这个兄弟我一直亏欠良多,像是追风筝的人一样,上一世我一直试图补救,然而死去的人再怎么补救也减免不了心中的沉痛。
      我看了看前面试衣服的男人,心想,反正我养的起,他又花不了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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