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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亦霆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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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今天我还觉得能跟祝凌同居是一件非常不可思议的事情。
看着朝思暮想的人整天就接近□□的在我眼皮底下走来走去,动不动就突然扑上来动手动脚,真的对我是一种莫大的挑战。
不过,也正是因为住在一起,我才发现这家伙的生活习惯比我想象的还要差劲一百倍。
第一,永远不要指望在我去晨练的时候拉上他,因为那个时间要么他刚刚睡,要么还没有睡。当然他的夜猫子习性所带来的唯一好处就是我失眠的时候永远不怕找不到人聊天,虽然他还坚持最大的优点应该是如果到了美国他不需要倒时差。
不过,我想他根本就是昼伏夜出的典范,跟所在地没有关系。
第二,自从大学毕业以后,他就对赖床有一种空前绝后、无人能及的热情,经常在周末不需要上班的时候意志坚决的躺两天,甚至不需要进食进水和去厕所。当然,如果有人肯把饭送到他嘴边的话,他也不介意起来吃一下。
通常,那个倒霉的送饭小工就是我——安亦霆。
当然,自甘堕落当小工的原因是因为我不敢对他放任自流,曾经有一次出差回来,这家伙居然就真的饿了两天,等我把饭给他的时候,他已经饿的连碗都端不住,哆哆嗦嗦的撒了一大半米出来,真是境界。
第三,永远不要指望他会把东西分门别类放的井井有条,因为每次大扫除之后,他都会找不到本来很容易从他搭建的像危楼一样的“垃圾堆”里翻出来的东西。
不想再赘述四五六七八了,只能说这个家伙凝聚了所有单身男人的缺点,并且发挥的淋漓尽致。
其实也不是全无优点,最起码他的衣服总还是干干净净的,虽然他保持衣物清洁的方法有点变态——只要是在家,绝对把能脱得都脱了,好减少洗衣服的数量与频率。
可是就是这么一个被我发掘的缺点比优点还多的人,我却该死的喜欢他。
而且最搞笑的是,一心希望能让这个傻帽日久生情的我却意外的在某天发现了他手上多了个戒指!
真不敢想象这个神经完全大条的要死的人,居然有一天也会这么专注于一个人。而且被我一激动骂了一次没出息之后,就再也不愿意让我知道他还记着那个洋鬼子的事情了,真不知道他是以为我迟钝到不会从他的桃子眼上看出端倪来,还是以为我傻到看到他遮遮掩掩的还猜不到他是在看关于谁的新闻。
所以,祝凌对那个混蛋有多爱,我就对那个混蛋有多恨!有时候真的会很恶毒的想,Santos怎么当初不死掉算了,一了百了!
不过,现在他活着也好,要是哪一天我看到他,非要打断他两条腿不可!
话说今天刚好要把翻译完的说明书交给一个大客户,估计晚上是不能按时回家了。当然这种话绝对不能直白的告诉祝凌那个懒蛋,要不然他肯定又懒得吃饭。
于是乎,用故作期待的态度骗得他做了一大桌子菜,继而再告诉他今晚有事不能按时回家。
果不其然的听到他破口大骂,忙不迭的补充上会送礼物给他赔礼道歉,这才安抚住那个炸毛的小鬼。
至于礼物,应该买什么好呢?
我趁着预约的时间还没到,把合同锁在车里,漫无目的得在路上溜达。
买一套新厨具?肯定不行,我不保证他不会拿着崭新的平底锅当杀人凶器。
买游戏点卡?如果我真的这么干了,那就永远不要指望能让他出来锻炼身体了。
买一个新枕头或者他那天拼命流口水的驼绒毯子?那简直就是助长他赖床的气焰。
买一张Santos展出的门票?
这个念头一出现顿时把我自己也震惊了一下,定睛一看才发现居然不知不觉的走到了展厅的门口!
不过当我真的付诸行动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真是错的离谱,这两张破纸不仅价格贵的离谱,而且居然还要排这么长的队!难道这家伙是做金子雕塑的么?这算是排队买票合理打劫?
算了,看在能让某个家伙高兴的话,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我叹了口气,把刚才好不容易买到的又被自己揉成一团的票展开,重新塞进口袋里,准备去赴那个说明书交接晚餐。幸好距离展厅不远,否则今天非迟到不可了。
有句老话怎么说来着?冤家路窄是吧?妈的,没想到我还真见到Santos这个王八蛋了,你丫以为你西装革履的就不是禽兽了?!你丫以为你长张外国脸就能欺骗无知善良的中国人民了?!
我见你一次揍你一次啊!
不过我很快就非常后悔了,怎么这么冲动的就直接上来揍人呢?应该多叫几个哥们才对!尤其是那个参加全运会跆拳道的兄弟!
“你个忘恩负义的王八蛋,你他妈怎么还有脸来中国!”满嘴都是血腥味,疼的我眼泪都快出来了,算你狠,下次我不带一帮人来揍你个半身不遂我就跟你姓!
“嗯?”金毛洋鬼子有点惊讶的看了看我,摸出手机来打了个简单无比的电话,“Gin,你惹的烂摊子,自己来收拾。”
如果有一天祝凌知道我挂彩挂到无比凄惨的情况下还面对着两个一模一样的人发呆,肯定会笑到满地打滚反复抽搐,而且从他脑子不利索的程度来看,搞不好会直接笑死。
“谁他妈的能给我解释一下这是怎么回事儿?”我怒视这两个一摸一样的人,“你们到底谁是Santos?”
“据说我们两个都是。”后来到的那一个冲我点点头,一脸疑惑的样子,“那么你想找哪个?”
“认识祝凌的那个!”我吐了口带血的唾沫,继续怒视着两个人,顺便思考现在到底要不要打电话叫人过来。
“祝凌?你说祝凌!”后来的那个一下子眼睛就瞪大了,在我还没反应过来之前,他就跟打了鸡血一样,揪住我的领子就死命的摇,“告诉我他在哪?!”
当我从Santos的房间走出来的时候,真觉得自己是个彻头彻尾SB,居然看到他那副认真规划还带着笑意的脸,就这么简简单单就妥协了,不仅先代表家里的那个傻瓜原谅了这个人,还帮着他制定重逢的计划!
真怀疑自己的脑子是不是被揍傻了,这么好的机会我真应该让Santos这个混蛋死了这条心永远别再来纠缠祝凌了才对。
现在倒好,自己把自己摆到了孤家寡人的地位上,世界上真是找不出第二个比我更弱智的人了!
“喂,你不换件衣服么?”
身后突然传来那个害我乌龙的Vincent Santos的声音,让我立马头也不回加快了脚步。顺便恶毒的念头在脑子里转来转去,这两兄弟怎么长的一点儿区别也没有?不知道祝凌会不会搞混,搞混了更好,让他们两个自相残杀去吧!
“你这样长的……”Vincent拉住我,单手比划了一下,“很像凶杀现场。”
我靠,凶杀现场形容我,你还真是不一般的文艺啊,你长得才像凶杀现场,你们全家都凶杀现场!我用力甩开他的手,快步走开,“那凶手也是你!别拦我回家。”
“祝凌会担心吧……”
一听到这句话,顿时我回家的念头就烟消云散了,转身怒视事故制造者的某人。要是我现在手里有把刀,那肯定明天我就能被抓进去判死刑了!
“我是想说,他会很……那个……意思。”Vincent显然没有料到这句话这么好用,差点撞到我身上,忙不迭的解释,“或者,你可以考虑跟我过一晚?”
“你去跟鬼过一晚吧!”不回家我还找不到别的地方去么,大不了也住宾馆。
只可惜走到一楼的柜台的时候,我住宾馆的愿望也破灭了,钱包里剩下的票子真是可怜到寥寥无几,信用卡之类的东西早就在第一天与祝凌同居的时候被他全部收缴了。用他的话说,像我这种不知道心疼钱的人,刷起卡来更是没有感觉,所以一定要用纸币,这样每次都会因为钱包迅速瘪下去而产生深深的内疚感。
于是乎我现在真的很后悔了,早知道就不应该买门票应该让Santos送才对,现在倒好了,只能露宿街头。不过就算我有钱,估计也很难找到地方住了,谁愿意接待个跟刚从凶杀现场跑出来一样的人住店?
“没有钱了么?”Vincent自始至终都跟在我后面,自然也发现了我的窘态,这个时候自然而然的凑过来问话,“真的不考虑跟我住一晚吗?”
“算了,你住哪?”妥协吧,反正现在心情低落的要死,跟他走总不至于到时候连个打架的人都找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