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0、第 10 章 ...
-
“你不讨厌,相反,你是这个世界上,最讨人喜欢的存在。”
朝暮白眼眶微红,一脸认真,说话的时候,眼睛还一动不动地注视着朝厌,从他的瞳孔里,朝厌甚至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小小的,安置在他的瞳孔中。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讲,这是一种真诚的表现,代表着那个人是真心实意这么认为的。
朝厌的心跳动地很快,一下接着一下,心跳声逐渐占据充斥了他整个大脑。
“你真是这么认为的?”朝厌的声音有些许颤抖。
朝暮白点了点头,从喉咙里发出一声意味不明的声音,像是在构思接下去的话该怎么讲,朝厌浑身紧绷着,生怕在那句嗯的后面,听到苛刻的话语,但好在没有。
朝暮白无比认真地说,“在我看来,你是这个世界上,最讨人喜欢的存在。”
朝厌就是朝暮白。
朝暮白就是朝厌。
没人会不喜欢自己。
无论那个自己现在是多么狼狈,身上全是缺点,他都喜欢,且一如既往地坚定。
朝暮白又重复了一遍。
还是一模一样的真挚语气。
朝厌自己没有发现,他浑身的抗拒减少了很多,眼神闪动,睫毛微颤,他原先眼中闪烁着的警惕的光,如今也渐渐消失,最后归于平静。
朝厌深吸一口气:“你是第一个这么夸我的人。”
他也拿着这样的问题测试过很多人,这个名字仿佛成了一块炼金石,他借着这块试金石不断测试着他身边人,观察他们的动作,表情,甚至是眼中透露出来的神色。
一旦发现有什么不对味的地方,朝厌就会立刻抽身而逃。
他就是那么敏感,自卑,对于外界任何的风吹草动,都抱着警惕心理,怕自己受伤,什么都怕。
很遗憾,至今为止,没人能通过他的测试,更没人知道他对于这个名字的厌恶,以至于他们叫着自己名字的时候,朝厌心头总会升起一种不耐烦的思绪,情绪到达顶点,就是他抽身离开的时候了。
朝厌没什么朋友,原因可能就来自于这点,剩下的那部分原因,就是朝厌的脾气,太过阴晴不定,没人能受得了。
或许,这个叫朝暮白的人,会是一个例外,他跟朝厌所有认识的人都不一样。
朝厌主动跟朝暮白要了联系方式。
朝暮白报了一连串的数字,“这是我的电话号码。”
朝厌头都不抬一下,眸中酝酿着,“我记住了。”
他甚至没有拿出纸笔去记录。
但朝暮白丝毫没有惊讶。
他是个有天赋的人,无论在哪种方面,这种天赋具体表现在超强的记忆力,在他最巅峰的时候,他只要看一眼,就能一字不差地将所有的文字复原。
朝厌拿着那根尾巴,破天荒对朝暮白露出一个笑,“谢谢你,有空聊。”
朝暮白点了点头,笑着说好。
在朝厌转身的那一刹那,朝厌才拿出了手机,将朝暮白的电话号码输了进去,嘴里还反反复复地说着什么,凑近了仔细一听,才发现他念的,是朝暮白的名字,还有那一串数字。
明明电话号码就是由十一个数字组成的,数字也都是固定的,可是在朝厌看来,朝暮白的电话号码就和别人的不一样,读起来又通顺又好听,每个数字都带着独特的魅力,在唇齿间,甚至带来一种黏黏糊糊的触感。
可能凡事和朝暮白沾上点关系,朝厌都会下意识地觉得美好。
但是他现在并不能准确明白到这一点,只是在脑海中有了大致的轮廓,朝暮白是一个很美好的人,跟其他所有人都不一样。
但是自己呢?
在朝暮白面前拼命躲着藏着,就像是一只老鼠,只敢躲在阴暗的角落里。
他不配。
朝厌看着自己的手机,第一次产生了一种无力感和自我厌弃的情绪。
他的手机是该要退休的老年机,小小的一块屏幕,下面全是手动的按键,手机的功能更是匮乏到可怕。
没有微信,没有□□,甚至不能网上支付。
这样的手机朝厌自然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拿出来,每次打电话,他都要背着所有人,去到一个无人的空地上,每次打电话,都被朝厌硬生生搞出了卧底接头的气势。
这次也是一样,朝厌接受不了朝暮白异样的眼光,于是就把他的手机号码背了下来,等到他离开的时候,再把他的号码备注上去。
——这是朝厌在用自己的方式,维系着自己的自尊。
朝厌仔仔细细地备注好姓名,郑重地把手机放在怀里,手机刚被用过,散发着热意。
再然后,他找了一家店,买了针线,一点一点把玩偶的尾巴缝了上去。
朝厌在很小的时候就不得不学着自己照顾自己,这方面早就被他练出来了,之前他还修补过衣服,破破烂烂的衣服到了他手里,总能把它变得干净而整洁,线头被细细地剪掉,裁剪的痕迹被藏起,针脚细密紧致。
干活的细心程度和他的外貌很不相符。
“妈妈,这个哥哥在干嘛呀?”一个女孩指着朝厌问到。
朝厌随意找了个树荫坐下,眼神专注,阳光太大,他不得不眯着眼,力求更仔细些,把线穿进针眼里。
穿针引线之间,棉花被收了进去,尾巴也完好无损地回到了原来的位置。
“他在缝补东西,妈妈昨天也像这样,为你缝补了你最爱的玩具娃娃。”一个看上去还很年轻的女人温柔地抱住女孩,低头轻声说道。
“可是你缝的不好看,我还是丢掉了。”
“缝出来的,多少都有点痕迹,为什么不换个新的呢?害得妈妈的手都被针扎了好几下。”
女人轻声说,“因为这是别人借给哥哥的,哥哥得按时把它还了,要是不还,得扣钱的,哥哥赚钱很不容易,所以,你得省着点花钱知道吗?玩具不要因为脏了就乱丢,赚钱不容易的。”
说这些话的时候,她们甚至没有想着避开朝厌,光明正大,声音清晰地传入朝厌耳中。
“原来是这样,难怪那个小哥哥脸上全是汗,看上去好狼狈啊!”女孩说着。
她们借着朝厌这个人,借着他现在的狼狈模样,借着他最不愿意让人看到的伤口,做起了孩子的引导教育工作。
孩子的想法是最单纯,也是最不会掩盖自己的,她睁着一双纯真无暇的眼睛,看着朝厌。
朝厌能明显感觉出这一点,他浑身不自在,到最后,干脆换了个位置,手下的动作也不如之前利索。
为什么?
因为穷啊,但凡不是因为没钱,他也不会在大热天底下晒着太阳发传单。
他的鬓角一直都没干过,脸上也是潮湿的,闷热的,始终蒙着一层汗,黏黏腻腻的,很不清爽。
估计在朝暮白看来,他的样子不会有多好看,但他什么都没说,也不会像之前那两个人那样……朝厌越想越觉得朝暮白人好,想着赶紧下班,以感谢的名义,给他打个电话过去。
朝厌晃了晃脑袋,接着缝补,然后套上缝补完以后的玩偶服,接着干活。
这次,他把头套往下拉了不少,就算是里面再热,再闷,朝厌也没有摘下头套的意思。
在发传单之前,有个经验比他丰富的大哥说过,他要是受不住,可以把头套摘下来,这样会凉快很多,一路上,朝厌也见了很多真这么做的。
但他硬生生扛着。
不想就是不想,朝厌什么都没有,就一身硬骨头。
传单很快就发完了。
没人会拒绝一个穿着玩偶衣服的人,再行色匆匆的人,看到了这个玩偶,都会停留上一会儿,随手拿过一张传单。
但是这一次,朝厌是死活不答应拍照的要求了。
手上的重量渐渐消失,传单从之前厚厚的一叠变成了一张。
最后一张,被朝厌随意送给了一个乞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