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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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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耀是F城一所知名国际学校,应用IB国际教学体系。大三那一年,我去这所学校的初中语文组实习。
见到大卫,是在到那里的第一天。
和同组的同学吃过饭一起回休息室,路过某间教室,听见里面传来了吉他声。我好奇地张望了一眼。
隔着门上方方正正一小块透明玻璃,看见一个穿白色衬衫的背影。
那是我见到他的第一面。
他和人握手的时候会脸红。眼睛垂下来,好像合上了一把小小的扇子。
他记住我的模样之后,会在碰面时远远地招下手,绅士十足地说一声“hi”。我就会别扭地向他扬一扬手,有一点洒脱,又有一点局促。
那时初来乍到,对一切都还懵懵懂懂。路过他的教室时,我只站在门外看一眼,和我一起的同学陈柳却推门而入,抓住机会询问能否旁听一节课。实习期只有短短三个月,尽可能多听些不同学科的课,是了解IB教学体系的最快方式。
我一面恨自己生怕扰乱上课秩序,无论如何开不了口,一面庆幸身旁有开朗的同学,能代替我说出不想说的话。
大卫的语气带着英国人特有的疏离和热情。他欣然同意。
他介绍自己的名字,伸出手来。我期期艾艾,握上他的手。
那时,我还没习惯和别人握手的礼仪,动作多少有点笨拙。
他的手很软,有点干燥,又很宽大。我没有很敏感的触觉,只是因为紧张,感觉那温度停留了很久,在我的掌心里,肌肤相贴的厚度。
“You are more than welcomed!”(十分欢迎你们!)
他说话像是咏叹调,不知几分真情几分假意,但我们顺势进教室了。整间音乐教室铺满了地毯,我们在最后席地坐下。
孩子们鱼贯而入。开始上课后,他放起一首我不知名的英文歌,小学生们每人一把尤克里里,一声声跟着弹起来。场面很热闹。
他又走到教室后面我们在的地方,给我和陈柳一人一把。和所有学生一样,是比较深的木头的颜色。
可是我完全不会弹尤克里里,只笨拙又踌躇地举着,不知如何下手。
在开着恒温空调的教室里,在人间四月天,忽然想起童年的每一个盛夏,总是在琴房里练着钢琴,准备考级。
我小时候苦练过钢琴,练了超过十年。
考场在上海音乐学院,门口是茂密的梧桐树,蝉鸣此起彼伏。
年复一年,我终于长大到手掌可以跨越九度,脚下不必放上踩脚凳,终于来到考十级这一天——那也是我钢琴学习的终点。
走出考场时,我已经有了与钢琴从此分别的预感,叹出的气都满足而香甜。之后忙着升学,果然再也没碰过钢琴。
可是,一些乐理知识根深蒂固进入了我的脑海。我至今依然能分辨音高和音调,依然有很强的读谱能力。
人的身体竟然是对节奏敏感的。跟着音乐,我没忍住,和所有孩子一样,一起晃啊晃。
那天放学回家,在路上又碰见他了,他正带队走出校门。远远看见他,我正踌躇,他先向我招了下手。
我也招了下手。像是和他握手时,又像是举起一把陌生的尤克里里时,一样局促。
第二天,路过他的教室时,探头探脑张望了一下,但他不在。
可是,放学时骑车去地铁站,又碰见他了。
又碰见他了——那是到最开始的几天,我常常会用到的句式。我怎么会碰见他这么多次?其实我的处心积虑没有什么用处,路过他的教室时,他多半不在的。国际学校的每一位老师,都始终忙忙碌碌。
但我的期待又有时峰回路转,歪打正着被实现。
那天我正在等一个红灯,他从后面走到我前面。他骑车时,白色衬衫飞扬起来,像是青春电影里的画面。我正盯着他触手可及的背影愣神,他就转头向我挥了下手。他说,hi。
他戴着墨镜。墨镜反光,我看不见他琥珀色的眼睛,只能音乐看见自己傻兮兮的脸。
然后他就拐弯了。我继续等红灯,看他消失在视线里。
如果是我先看见他,我会打招呼吗?应该不会的,我宁愿一直站在他的身后,等他走去我看不见的地方。
一周之后,闲来无事,陈柳又跑去问了他一遍,能不能去旁听?他当然还是答应了,可正巧我接到出试卷的任务,便没有和她一起去。
不知道为什么,我有点失落,却好像松了一大口气。
见到他能干什么?我在忙着适应全新的工作环境,任务繁重,心里不应该七上八下。
倒是又碰到过一次,我说我们刚刚看了学生们的作文,他问,怎么样,写得好吗?
当然一般,不过我纠结一秒,还是说,yes。(好)。
他看懂了我的表情——just so so?(一般般吧?)
我同意——yeah, for they are still young.(是啊,他们太年轻了。)
他站在教室的屏幕前调整ppt,漫不经心地和我说——We are also young, we have a lot to learn!(我们也还年轻,还有很多要学呢!)
我讪讪地笑,没有讲话。我这个干巴巴的人啊,实在不知道怎么回应。
可是,我觉得那个瞬间弥足珍贵。
我珍惜这样维度稍高的话题,虽然这句话漫不经心,也可能只是他为人师表的习惯罢了。
再之后,我越来越适应国际学校的种种琐事,也越来越繁忙。
当然,也不大见到他了。
没有陈柳,我从不会主动找他。绕大半个教学楼路过他的教室,也只是透过透明玻璃随意扫一眼。偶尔会看见他的白衬衫。
很奇怪——我好像总是想见到他。
为什么会这样?我问自己。
或许没什么理由,是我残存的音乐细胞作祟?
那段时间,开始一次又一次为自己的性格叹气。我实在做不出主动的样子。我甚至开始怀疑,是不是必须要有一副勇敢的外壳,才能得到我渴望的东西?是不是我需要客客气气,八面玲珑,掌握所有灰色技能,才能活成我想成为的样子?
初涉工作环境,我不太会讨好,连像陈柳那样从容热情都做不到,确实是有点挫败。
我曾经想成为所有沉默者的榜样。我很想告诉他们,沉默不语也是可以被人喜爱的,可是原来我不能证明。
很平常的一天,实习已经过去了两个月,一天吃完饭坐电梯时,远远看见大卫领着一班学生去食堂。
陈柳也看见了,她随意感叹:很久没有见大卫了。
她说得云淡风轻。
是啊,我应和着。我的声音也轻描淡写。电梯门缓缓关上,
人与人之间除了缘分还有什么别的指望吗?我觉得很奇怪,明明我们就在同一个楼层,却就这样见不到了。
我搬到了带教老师的办公室,没有喝咖啡的习惯,也没理由频频跑向休息室,自然不会偶遇他。
初见时,我把他的样貌记得很清楚,可是反反复复的回忆消磨了画面,我已经有点记不清楚了。
这样说来,我和大多数人都缘分浅淡。
还又见过两次。一次是领导找我,国际学校的外教课程需要一位外籍教师与中国教师配合,那天音乐课的中国教师请假,需要实习生去顶替。
不知这差事怎么落到了我的头上。我熟门熟路地等在门口,远远见他带着孩子走来。
Hi,这次我抢先说的。
Long time no see(好久不见),我想寒暄一句,张了下嘴又觉得很奇怪,所以没开口。
Hi,他说,welcome to my room.(欢迎来到我的天地。)
It’s already the second time.(我已经第二次来了。)我生涩地开玩笑。
So,最后一个同学脱了鞋,乖乖走进了教室,门口只剩我俩。他摊了一下手臂,笑意盎然地,welcome again. (那就欢迎你再次来。)
我笑了一下,跟着他,最后一个走进了教室。
上课的过程百无聊赖,最后要做一个游戏,学生们手牵手围成一个圈,剩一个站在中间。他指向谁,谁两边的学生就要蹲下。大卫叫我一起玩,我便随手拉过了一个小女孩。他组织好纪律便向我走来,大约是要站我身边。已经站在中间,要拉手时,却忽然举起双手,有点像一个投降的姿势——
Sorry,(不好意思)他一边说,一边走向前替了站在中间的学生,担任了指人的角色。
我讷讷地牵上了另一个女孩的手,心里想,其实不至于吧。
不过,他坦坦荡荡的,确实也是挺绅士的。
显得我刚刚的紧张,有点,心怀鬼胎的……
还有一次,是一个很清闲的下午,听见他在弹钢琴,跑去和他聊过一次天。
那是唯一一次,正好学校实习材料需要提交一些影片,我有了一个拍教室的借口。
在离他最远的地方,装模作样地举着手机,开启了一个话题——是你自己布置的教室吗?
浅尝辄止,我想。我只是想随便说点什么,因为这是实习的最后一周了,而他是在这里我认识的第一个人。
可是他很耐心,又很健谈。于是,我的言语好像忽然就成了倾诉。这是很奇怪的事,我几乎不会对别人诉衷肠,连表达情感都少得可怜。
或许是因为,那段时间确实被就业和论文折磨,有点前途无望的迷茫。
我的心上总是挂着失落的沙漏,细碎的沙子一刻不停地向下坠落着。他的话语在我的耳边随我的心跳浮浮沉沉,我常想我很像漂浮在海面上,烈日骄阳,狂风骤雨,和风细雨,乍现凋零。
他问我——The problem is, what do you like?(关键是,你喜欢什么?)
我喜欢什么?我已经在心里描绘他的言行举止,用一些奇怪的比喻,辅以标点和分段符号。我想要细细把他的神情描绘下来,编成美丽的文字。我以前有个作家梦。
我又在想象自己走在陌生的大街上,和一些陌生人聊着天,借此走进一些生活。我想象自己在一个冬天的傍晚,走在陌生的大街上,裹着厚厚的围巾和羽绒服,忽然一阵冷风吹来的时刻。
这是些什么莫名其妙的想法?
可我只能说——Actually I don’t want to be a teacher. (我有点不想做老师)。
我没有说真心话。我喜欢做老师,像喜欢所有事情一样。或者说,我好像没有特别喜欢的事情,于是所有一般的事情都能够名正言顺。
我的爱的总和应该是高于别人的,可是太平均了。我对大多数的人都抱着期待与友好,却反而没有对任何一个人的偏爱。可是,对所有人都好是没有意义的,只有被偏爱才会被感知到。
还聊了些什么?时至今日我已经有点记不清楚。我几乎忘了我是怎样站在离他远远的地方,在他说话的时候已经想好了下一个话题,然后悄无声息地等待着,想蛰伏在雪地里,等待最佳时机的猎豹。
大约是因为紧张,我的手不自觉地敲着面前的桌子,有点像催促的意思。
后来我们的谈话因为另一位老师进了教室而戛然而止。我几乎落荒而逃。我发现,在三个人的场合,我就局促到完全不会说话了。我什么时候才能变成像这里的老师一样游刃有余的人呢?
事实上,和他的交流比许多别的老师更少。可在我心里,他却是最特殊的一个。
就这样到了最后一天。为了道别,我和陈柳一起去找他合影。我大二时闲来无事,又因为专业有许多留学生,学着做了一堆香包,学院有活动便送出一个,那天也带了许多,送给实习过程中认识的老师们。
但是陈柳只给语文组的老师带了礼物。我只好和他一起合完了照,才又折返回去。
Hey, David.(嗨,大卫。)我推开他的门,Actually I got a small present from you. (其实我给你带了小礼物。)
他的惊叹很夸张。Oh my, that’s so beautiful. (天啊,真好看。)
我小心地将早就打好的腹稿告诉他,介绍香包里面有中药,可以驱蚊的。
他说——I’m goanna hang it in this classroom! (我会把它挂在我的教室里的!)
My pleasure. (这是我的荣幸),我客套一句,心里有点尴尬。
他能不能明白,我单独过来送这个,只是怕陈柳尴尬?
他不会误会吧,我可是给很多老师都送了这个。
应该赶紧离开了,没什么话好再讲。可是,这是告别场景,我应该说点什么吧……
So… see you (那……之后再见)。我说完,拉门就想走了,他忽然说——Are you in one of our Wechat groups? (你在哪个微信群里吗?)
No(没有)…我一个实习生,加什么大佬群啊。
可是,既然他问出来了这一句,我硬着头皮接下去了—— Would you mind if I want to add you on Wechat? (你介意我想加你个微信好友吗?)
我第一次主动加异性好友……感觉说出口的一瞬间,我的脸已经爆红了。
So that may me we can… (加了好友,我们可以……)
Keep in touch (保持联系)没好意思说出口,他已经掏出手机——Sure, that’s what I mean. (当然,我就是想加你好友来着。)
真绅士,我扫了他,发出申请。
你要不要加陈柳?我嘴里转了个弯,没有问出来这话。我替别人操心什么呀。
Is that your name? (这是你的中文名吗?)大卫指着我微信的名字。我没有凑近去看他的手机屏幕。
我才想起来,我们如此陌生,他甚至还不知道我的中文名。在国际学校,所有人都是使用英文名字。
Yeah, (是的),我说,but my Chinese name is hard to read, so I seldom use it in front of, you know, non-native speakers. (但是我的中文名很难读,所以在外国人面前,我很少用它。)
How to read? (怎么读?)他问。
秦青,确实有点怪。拼音是qinqing,外国人很容易读成queenqueen(“皇后”发音),他们也总是发不好中文的音调
索性教他读了几遍,我假装带教老师找我有事,再一次说see you (再见)后离开,算是郑重其事道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