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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旅行、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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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略]
我时常会梦到伯恩——我的过去、我的回忆之所。你可以在七十年前的旧地图上找到它,十六座民居围着一口深井,我们用细竹竿和木片围成低矮的篱笆,铁匠铺旁种着两丛茂盛的紫金花。对我而言,它就像是鸡蛋的硬壳,在我羽翼未丰之时保护我远离战乱,梦里我触摸到的草地是那样真实,金色的阳光晒破了我鼻子上的皮,泥土散发出温暖的微酸气味。
于是我便知道,我回到了伯恩。
我在那里度过了无忧无虑的八年时光,当时母亲作为村里的巫医受人爱戴,村民也把对她的感激之情回报在她唯一的儿子身上,于是异乡逃难的孤儿寡母并未遭受歧视,这一切都多亏了我的母亲,即便是帝国军刚开始北伐的年代,我也能够吃到黑麦面包,勒紧束腰带的日子寥寥可数。
那是无比珍贵而又美好的记忆。
[后略]
我一周后将会动身前往诺登哈姆村,并在当地逗留半月有余,若有消息,请将回信寄予当地酒馆。
静候佳音。
爱洛斯·伦纳德
七六三年四月十六日
前几天大概是下过雨,卡莎深一脚浅一脚地踩破了泥泞小道上的软泥气泡,马蹄附近的白色短毛被黑色泥水染得肮脏不堪。
伦纳德拍拍她的脖子,鼓励她只剩下最后几里路他们就能够到达诺登哈姆了。
卡莎打了一个响鼻,发出了轻柔的低声嘶鸣。
“好姑娘。”男人爱怜地说,这匹通人性的半精灵高原马伴随他走南闯北,算下来已经超过了十年,是他最亲近的朋友之一:“等到了酒馆,我会给你买上等草料。”
今晚没有月亮,天阴着,长长的路上几乎看不到亮光,只有在十字路口才燃着火把,刚好能照亮路牌上的字。
唉,战争,伦纳德叹了口气,该死的战争。
原本四月三十号是曼宁教徒结束斋月的日子,遵循传统,教徒们会在夜晚来临的时候在城市或村落附近的道路旁插上火把,用沾满松油的布条裹上水鬼油脂来保证它们能够燃烧一整晚,接着他们会在广场中央点上篝火,聚在一起呆到第二天日出。
这样的盛况现在已经很难看到了,仅仅过了二十年,曾是塔尔塔亚大陆上分布最广信徒最多的曼宁教如今已是油尽灯枯,战争不仅蚕食掉大量的物资,也残酷地压迫人们的神经,许多人已经疲于应对宗教事务,于是一股倡导行动的新势力用雷厉风行的手段刺中了曼宁神的心脏,砸碎了人们摇摇欲坠的信仰。
当今的世界,谁会不知晓巫师猎人的名号?
二十年前巫师猎人势力渗入皇室,不仅大肆杀戮帝国领土各处的人类术士,还公开发表反封建迷信的演讲。他们声称宗教信仰是“无知的疯言疯语”,捣毁了重要城市附近的神庙和雕像,年轻一代的孩子刚一出生就会受到所谓的理性教育,孩子们不再听从老土的神言,高等猎人插着鹦鹉白色尾羽的黑色毛呢帽和剑鞘里银光闪闪的钢剑(想想看,那可是钢材!)才是他们所追捧的时尚。思想的侵蚀要比暴力镇压更为高效,从那以后教徒大量流失,宗教活动也越来越少,半军队性质的巫师猎人团体同卫兵一起成为了城市新的掌控者。而按照规定,每位学徒都要背下一整张羊皮纸的《巫师猎人宣言》,并在巫师猎人开设的学院里学习剑术和弓术,天真的孩子们幻想着有朝一日可以穿上黑色的短披风,制服的袖子上用漂亮的圆体字绣上“保护塔尔塔亚大陆远离黑暗魔法的腐蚀”。他们所看不到的真相是,只有少数聪明的家伙能够脱颖而出,其余的大部分失败者只能用他们所学的半吊子剑术为军队效力,或者留在学院里充当杂役。
不过相对的,没人在乎真相,巨大的机遇对饿肚子的平民百姓来说有着不容抗拒的诱惑力,他们甘愿饮下毒药,前仆后继地成为战争机器的燃料和残渣。
像所有乡间酒馆一样,诺登哈姆村酒馆通宵营业,为疲惫的旅人提供自家酿造的粗制啤酒和黏糊糊的家常炖菜。
姓金斯的酒馆女主人系着浆洗过的白色围裙,头巾将她干燥蓬乱的红色卷发固定在脑后,像是毛绒绒的赤狐尾巴。
“您来得太巧了,今天下午我们刚刚开了一批新鲜的姜汁啤酒和黑麦威士忌。”金斯女士叫丈夫帮忙把卡莎带到马厩,自己回到了吧台后面:“别看诺登哈姆小,但这里还有不少曼宁信徒哩,像您这样年轻旅客可能已经不知道它啦,自从巫师猎人来了以后,拜火仪式就被禁止了,然而诺登哈姆人都是一群顽固的老骨头,还在严格执行宗教活动,今天刚好是开斋的日子,所以新鲜啤酒和食物管够。”
“那真是太好了。”伦纳德要了一杯普通啤酒喝了一口,结果它尝起来比生姜的味道更冲。
恶,这可不是什么好的开始,这种劣质酒只需要一品脱就能让他头痛到第二天中午,于是他推开了杯子,决定在炖菜端上来之前找人聊聊。
金斯女士说得不错,酒馆里的人九成以上都是年逾花甲的老人,而且他们也足够虔诚,虽然无法燃起篝火,但信徒们还是硬生生在酒馆里熬到了凌晨两点半。
伦纳德决定提前开始工作。
根据委托上描述的内容,在三月中旬诺登平原附近开始出现频繁的怪物目击报告,五起目击报告时间集中在晚上十一点至第二天凌晨两点,初步判定是夜行性魔物,然而村民对怪物的描述不尽相同,有人说怪物是直立行走的,也有人说它长着翅膀,由于无法确认此魔物的具体信息,诺登哈姆及附近的村落只是贴出警告,要求村民尽量避免夜间出门,并组织猎人去猎捕怪物,均无功而返。
四月三日,第六名目击者出现了,然而他反馈回来的消息却告诉人们事情开始失去控制了。
遇害人是一位旅行杂货商,男性,他被发现时已经被撕成了两半,下半身同被掏空内脏的马尸一起躺在马车的碎片里,麻布长裤被马血浸成暗褐色,人们沿着血迹在距案发地一里左右的树林中发现了他的上半身,拖行使他背部的皮肤尽数脱落,直至露出脊椎,男人碎裂的肋骨内部空空如也,同样被掏空了内脏。
村民们马上报告了在当地驻军的帝国军队,未受过专业训练的普通士兵对怪物一概不知,在原野处进行小规模搜索后收效甚微,在此期间又有两人相继毙命,无计可施的士兵只得报告给上级,而伦纳德刚巧在诺登哈姆上级的城镇游荡,便接下了委托。
老人们告诉他,得亏他来的方向是城区,若是北上,十有八九会殒命于此。
伦纳德对老人点点头:“感谢您的好意,但我正是为解决怪物而来的。”
“你是雇佣兵?”
“是。”
老人放下木制酒杯,在壁炉暖色的火光下开始重新细细审视眼前的年轻旅客,他的一只眼睛有着严重的白内障,伦纳德不禁怀疑老人能否看得清自己的模样。
“啊,”皱着眉头的老人终于张开了他漏气严重的缺牙的嘴巴:“你有精灵的血统?”
伦纳德松了口气,他可能没有自己想象得那样老眼昏花。
他身上的确流着木精灵的血液,一位女巫能接触到精灵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就算诞下爱情结晶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同样是尖耳朵的木精灵长得很有特点,他们长手长脚,身材瘦削,身高往往能够比人类多出二十厘米,眉弓同高耸的鼻梁连在一起,看上去的确有些像木雕。
尽管如此,他的样貌还是更像母亲,不仔细看你几乎会将他认成纯种人类。爱洛斯·伦纳德的母亲出生在南方的海松地区,是位不折不扣的美人,皮肤白皙,黑发如瀑,湛蓝色的双目远要比晴空更加清澈,鼻尖上点缀着碎金箔一般的浅色雀斑。毫不夸张地说,她的美丽和善良使她如同天使一般照亮了伯恩的日日夜夜,即使是艰苦的乡村生活也未曾抹去她柔顺黑发上的光芒,他至今仍然记得母亲垂至腰间的微卷发尾上有着柑橘的清香。伦纳德没有继承母亲的白皙肤色,他的皮肤呈现一种不太健康的黄色,这大概是因为他老爸的木精灵基因,在四处辗转之后,日光逐渐将他的皮肤染上了一层微红的麦色,让他看起来不再那么病恹恹的。
不过,他紧了紧头上的发带,想,好在他有着同母亲一样的黑发,柔软的发质天生适合留长并束在脑后,伦纳德将它们整齐地梳起来,用母亲喜欢的栗色发带。
“是的。”他对着老人笑起来:“您眼力很好,我有一半的木精灵血统。”
“哦?我原以为是矮精灵。”老人指了指自己的耳朵:“你的耳朵可不太尖。”
“大概是人类的血统更胜一筹了吧,不过如果光线更好一些,您就会发现我拥有木精灵独有的十字形瞳孔。”
“是我的眼睛太花了,你很有礼貌,谢谢你,年轻人。”老人瘪起嘴笑了。
“您抬举我了。”伦纳德从腰包里掏出一张羊皮纸。
“非常抱歉在节日里打扰您,但我想我必须知道更多关于未知怪物的信息。”
他需要更多的细节来支撑他的理念,如果他的知识没有说谎,那么怪物的威胁将会与日俱增。
他不能让那发生。
从诺登哈姆村的小广场往南走一里半就可以抵达三起命案中最靠近人类聚集地的现场。
前些时候果然下过雨,有价值的线索已经被破坏殆尽,再加上四月疯长的杂草已经长到了小腿,伦纳德几乎一无所获。
这样的结果他已经料到了,普通农家妇女被怪物袭击的案件根本不值得军队为她保护现场,再者十天过去,尸体也早就腐败变形了。
拿出区域地图,伦纳德在上面标出了第一个区域,然后向另外的事发地赶去。
每天只出没数小时的怪物不会冒险到远离栖息地的地方寻找猎物,若是三处现场能够围成大致闭合的形状,再搜寻线索就会方便很多。
况且他手里已经抓住了相当多的证据。
三杯麦芽酒下肚,伦纳德看到老人的颧骨上浮起两团温和的红晕,酒精温暖了他的肠胃,带来甜丝丝的短暂幸福感,他闭上浑浊的眼睛,左右活动着自己皱巴巴的下巴回味酒的滋味。
“不好意思啊,年轻人,这是开斋第一天,我实在需要些……美好的刺激。”
伦纳德点点头表示理解,毕竟他们接下来要谈的话题实在是沉重得令人窒息。老人提前警告过他,他的工作内容恐怕要比告示上讲得更为复杂。
“外面的人不清楚,但我们当地人可是心知肚明。”老人迟钝地转动眼珠,佝偻着腰,神神秘秘地凑近伦纳德的耳朵,费力伸长脖子令他的下巴几乎都要撞到面前的木桌:“实际上死亡人数早就超过三人啦!而且都是军队的人,前前后后死了四个卫兵,据说死里逃生的人几乎吓破了胆,根本无法再继续调查,所以军官们才慌慌张张地上报了。”
老人颤颤巍巍地端起杯子叹了口气,伦纳德在笔记上补上了几个字母。
“那么其他四个人是什么时候遇害的呢?”
“差不多就是这七八天吧,几乎每两天就死一个,最后一名是在今天凌晨被杀掉的。”
难怪最近一周以来没有平民受害,巡逻的士兵作为替代填饱了怪物的肚子。
这个结论太残忍了,伦纳德没能说得出口。
最后笔记上新增了四个模糊的时间点。
一张羊皮纸,七条人命。
大家已经走投无路了,就在伦纳德到来的当日,帝国军决定暂停巡逻,在支援到来之前只设立更多稍岗——他们再也承受不起损兵折将的悲剧了。
“指挥官一定急得焦头烂额啦,拿着委托书直接去军营吧,他们应该不会拦你。”老人说,粗糙的手指搓着手腕上缠着的那串鲜红色念珠,晒干的珠子被他捏得吱吱作响:“斋月里我们每天都在祈祷不要再增加伤亡人数,我真的希望你就是我们一直等待的人。愿光荣归于曼宁神,求你降临,从天国的圣庭。求你照射我们,远离灾厄苦痛,引领迷途的人脱离迷津。”
“感谢您告诉我这些,它们意义重大。”他向老人微微鞠了一躬,告诉他自己该去休息了,明天还得起个大早抓紧时间展开调查:“愿您健康。”
“愿神保佑你,孩子。”
愿神保佑你。他喜欢听到这句话。
伦纳德不信教,却喜欢听别人诵读经文,虔诚的教徒们总是小心翼翼地穿上最干净的衬衫和软皮革靴去参加祭祀,蓬乱的头发被他们紧实地塞进帽子里,哪怕是一小撮都逃不出来。在塔尔塔亚,无论是哪路天神的信徒都十分类似,信仰就是支撑他们生活的灵药,最病弱无力的渔民和农夫也能从中汲取存活所需的勇气,物资匮乏不会轻易打倒他们,他们面黄肌瘦,眼睛里却闪烁着明亮的光彩,穿着笔挺的粗布衣裤,真诚地把最为简单的祝福传递给身边的每一个人。
“神会看到的。”他们说:“神会褒奖善良的人。”
伦纳德不确定神有没有听到教徒的声音,只知道每一句诚挚的祷词或多或少都成为了被祝福者的护身符。巫师猎人嘲笑他们“民智未开”,说他们在做无用功,然而语言所蕴含的强大魔力是偏激的猎人远远无法想象的,那是潜移默化的春雨,是和煦的微风,用温暖的希望将脆弱的灵魂包裹其中。
伦纳德在背阴的圆木桩上铺开地图,不出意外地发现三个点果然指出了一个共同区域。
“峡谷和溪流,还有一大片吓人的榕树……好极了。”他叼起羽毛笔的羽尖,拧上墨水的瓶盖:“哈,简直是石像鬼的豪宅,爱洛斯,你可真是个幸运儿。”
太阳仍然在缓慢地爬升,时间还未到中午,但前期调查的时间永远不嫌多,伦纳德跳上马,决定牺牲掉午餐,尽快赶去兵营进行最后的取证。
“请问这附近有当地神明的祭坛或者雕像吗?”
“哦,恐怕没有,在大概四十年前村里人就皈依曼宁教了,或许您可以去周围的小村落问问。”金斯夫人收起客人搁在桌上光亮的镀银铜币,钱币正面塔尔塔亚王衣领上的纽扣浮雕清晰可见。
“连一座雕像也没有了吗?就算是临时搭成的路边祭坛也没有吗?”
“真的没有。”
兜帽后的女人垂下眼睛,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太可惜了。”
金斯在自己的围裙上擦了擦手,有些不知所措。她接手酒馆十多年了,每天客人来来往往,虽说是乡间酒馆,但好歹紧临着城市和兵营,从穷得连一个钢板都掏不出来的酒鬼到带着宽边呢帽留着精致羊角胡的学者她都见过,无论是风土人情亦或前线消息,她都能对答如流,却从没遇到过对本地消失殆尽的原始信仰穷追不舍的客人。
于是她小心翼翼地望向对方:“您是研究民俗学的学者吗?啊,请别误会,我只是从未遇到过女性学者而已……”
女人一扫之前的失落,对她莞尔一笑:“我只是个对古方感兴趣的巫医罢了,越是古老信仰兴盛的地方越有机会找到独特的药方。”
“是这样……”
“啊,既然这条路行不通,那麻烦您告诉我本村巫医的居所吧,我想去请教一下,希望巫医不会介意。”得到答案的女人抱臂陷入了思考,似乎完全没听到金斯的声音,一边自言自语一边迈步向门口走去:“得快些找到采集点,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诺登地区似乎盛产石碱花……”
“女士,请等一下!”眼看她就要推开木门走出酒馆,金斯夫人提起裙摆急急地跑离了灶台,她终于提高了嗓音,成功把沉思的女人从走神的状态中拽了出来:“您还没告诉我该给那位伦纳德先生传什么口信!”
“哎呀,真是不好意思,我把这件事给忘了。”对方收回扶住门框上的手,爽朗地大笑起来:“告诉那个小家伙别轻举妄动,他需要来自前辈的一点小小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