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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第二十五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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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到中秋了,湖区的夜晚月凉如水。路两边的花坛里,一盏盏仿古夜灯绽放着冷色的灯花,似在捍卫着周遭的静谧。几只秋虫却劲头十足地唱着自以为好听的小曲儿,偏偏要在夜的心头挠出几道调皮的印痕。
莫语欣慢吞吞地默数着步子跟在沈毓民的身后,从南边踱到了北边。数到九百八十六的时候,被动地在一座镶了29号门牌的熟悉的别墅门前停下了脚步。原来,这一年多,他们已经靠得这么近了,连一千步都没到。
沈毓民掏出钥匙开了大铁门,说了句,进去坐坐吧。不待莫语欣点头,手轻轻一带便将她扯了进去。
自从搬到这个别墅区之后,莫语欣都是从南边的大门进出小区,从来也没试过要去原先常去的北边走走看看。不是不想,而是不敢。她是怕见到一切与他有关的便会触景伤情乱了军心。实则她的担心根本就是多余的,别墅区的面积虽大,住户却不多,一般非富即贵,进出也全是小汽车,平日里难得见到悠闲散步之人。想要跟什么人在小区里迎面碰上的概率实在太低。这里的绿化覆盖率很高,大白天最常见到的就是清扫工和绿化养护员。
“怎么了?快进来啊!”沈毓民率先走进客厅,见小女人还在犹疑着,就喊了她一声。他其实并不了解她此时的心思,也全不似从前那样对她有把握,故而刚刚走过的九百八十六步,虽离得近,她不说话,他也没敢对她拉拉扯扯的。
莫语欣只觉双脚异样的滞重,暖色的水晶大吊灯照亮了欧式风格的客厅,触目可及的范围之内,所有的布置还跟她上次离开的时候一模一样,也跟她不多的几次梦到的景况完全相同。四年半、五年不到之前的某个早上,她走出29号大门时,并没想到这一走会离开得这么久。此时一步一步踏进客厅,于她来说,就仿佛是在走回从前。
记得最后一次在这里过夜的时候,“名仕”汽配城的招商正进入关键时期,为了避开慕名前来要铺位的关系户,她劝他还是暂回上海避开高峰再说。那个早上他们一同离开,就像往常一样,他去开车,她关大门,那把大门的钥匙她至今还保存着。哪里想得到世事变幻,此后的近五年发生了那么多的变故。
“怎么了小语?想什么这么出神?”沈毓民很自然地搂了她,就好象他们从来没有分开过。
她不安地推开他,自鞋柜里翻出当年穿过的软底拖鞋,见客厅里深色的丝绒窗幔拉得密不透风,低头换鞋的时候便说了句:“又热又闷的,你去把窗子打开通通风。”
沈毓民依言走到窗前掀开了厚重的帏幔,把几扇高大的窗子一扇扇移开,又把靠窗的细纱帘子合拢,随即回到她的身边,略低了头、挑着浓眉问她:“怎么不坐呢,又不是第一次来。”想要去拉她的手,却被她挣脱了。不由笑道:“我记得你第一次来的时候可要比现在勇敢多了。”
莫语欣最不愿听的就是他提起他们的第一次,急忙打断他,“说什么呀!”
“好,好!不说过去了。那我们谈谈今后吧。”他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问她:“要不要喝咖啡?这几年我一直替你预备着,只是买回来搁着老没人喝就过期了。我只负责定期采购定期处理,现在你来了,总算用得着了。”说着跑去厨房烧水冲调咖啡,乒乒乓乓的捣鼓一阵,最多过了十来分钟,就端着咖啡进来。客厅里顿时溢满了醇厚的咖啡香味。
莫语欣猜沈毓民的心情必定和她同样的慌乱,才故意把自己弄得忙忙碌碌很有事做的样子。顿觉一阵轻松,便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很奇怪的是,以前她常来的时候倒是难得坐一回沙发。老男人习惯速战速决,白天她要上班,一般晚上过来,来了就被他催着去洗澡,然后,有事没事的先把她弄上床再说。就算要坐也是坐在卧室里他特意买给她的那把摇椅上。当时也没觉得有何不妥,现在想想,那会儿可真傻,怎么就对他没有一点抵抗力呢!
不过,仲秋的夜晚还是挺凉爽的,刚刚从外面乍一进屋的闷热很快消除。她坐的位置离窗子不远,夜风飘进来的时候连带着拂起了白色的纱帘,却又并不急,只微微地荡漾着,偶尔飞起来,温柔地擦过了她的脸庞。她的头发刚刚修了没几天,是那种过肩的微卷的碎发,被风一吹就有了飘逸的感觉。
沈毓民看得有些呆了。他的小语跟过去完全不同了。从前她是出水的芙蓉很清很纯,这次重逢之后,又多了份成熟女人的秾艳,唯一不变的,是她的眼眸一如当年点漆般的灿亮。鼻端似有隐约的幽香浮动着,他一阵冲动就要伸手触摸她的脸庞,却见她仰了头、大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他,刚刚伸出的手指便尴尬地停在了半途。他搞不懂自己为何有点怕她,是她的美丽让他眩惑了,还是内心的愧疚让他不敢再如从前一般的造次?
昨天从她家里出来,沈毓民几乎整夜都没合眼,翻来覆去地回忆着过往的点点滴滴,他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小语跟他在一起的一年多只有付出,却并未得到他的任何实质性的回报。起初以为只要跟“竟成”公司签了合约便是对她的付出做了点补偿,而她并不在意,之后他了解了她的身份之后,也觉得这样的补偿根本不算什么。再后来,他欠她的越来越多。
像他这样有家庭有事业的大男人,真正有空陪伴她的时间实在太少,有时半个月才能见一次面,每次又总是那么的匆忙。如不是有了“名仕”项目上的接触,见面的机会肯定更少。可她并无怨言,总是默默地不去影响他的作息,他也就把一切看作是理所当然。即使在她怀孕之后,他为了民工受伤一事忙得不可开交,她也只是忍气吞声地离开而已,现在想想确实挺过分的。
当年他对她的关心是少了些,可要是知道她会傻到独自承担一切,那么他肯定不会这样做的。这向来是他内心深处隐藏的一点小私心。似他这样的年纪和阅历,自是懂得如何预防不测的,可他并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或许潜意识里,他是想她有了孩子就可以拖住她了,毕竟离婚于他来说需要时间和勇气。他自己也意识到了在处理婚姻危机上确是有些懦弱的,全不似外在表现的那般的强硬,否则也不会花了那么长的时间才办妥了离婚。但大错已经铸成,只能留待以后慢慢弥补了。
想到她孤立无援地承受了未婚生子的磨砺,他便心痛得要死。尤其是在见到了两个活泼可爱的宝宝之后,那种深深的歉疚便将他击溃了。他的小语那么好、那么好,他本该守护在她身边的,真不知那段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过程她是怎么熬过来的。只看她依然瘦弱的样子,他便断定了她生产之后并未得到很好的调养。
“快喝吧,再不喝就凉了。”沈毓民端起咖啡递给莫语欣,在她对面的沙发上坐了下来。
莫语欣伸手接过,抿了一口之后,重新把杯子放回茶几上。
“怎么不说话,好象有些怕我?”他说着起身坐到她的身边。她有些迟疑,却没来得及坐得离他远一些,他的手臂就搂了过来。“我们不需要这么生疏吧?”
她别扭地动了动,仍然不说话。身子却有些颤抖。
他等不及了,大声说:“我们,我们结婚吧!”
这样的提议虽然是她意料中的,但如此突兀地提出来,仍有些震惊。老男人却起身跑去了内室,瞬间出来坐回她的身边,手上多了个丝绒的小盒子。
莫语欣像个木头人似的,看着沈毓民打开那个小盒子,取出一枚闪闪烁烁的钻戒套上了她左手的无名指。
“这个戒指已经买了三年了,可能款式有些落伍了,要是你不喜欢的话,我们重新买过。”沈毓民自说自话地点了支烟,像是要掩饰有些兴奋的心情,本以为她会拒绝,没想到这么平静地就让他套上了手指。
莫语欣傻傻地看着手上的钻戒,疑惑着怎么过了好几年了自己一点也没长胖呢,还是这么纤细的手指。刚刚看到他拿着个小盒子出来就猜到了会是个钻戒,便在心里跟自己打了个赌,如果尺寸合适就接受他,反之,则拒绝。没想到不大不小刚刚好!这是天意吗?她不是虚荣的女子,从前跟他最最缠绵的时候也没想过要向他提出任何物质方面的要求,但私心里总还是渴望有一天他会亲手给她戴上戒指的吧。这是个承诺,倒不一定非得钻戒,就是普通的珀金戒指也是可以的。当年,她还怀有浓浓的文艺女青年的情结,曾设想了不少求婚的场景,居然一个也没猜中。原来现实生活的确是和言情剧有着天壤之别的。是对他的期望太高了吧?尽管早就知道他不是个浪漫的人。
这样想着,她竟“噗哧”一声笑了出来,把身边的男人吓了一跳。他就知道她长时间不出声必是在想着要怎样怎样折磨他,谁知笑了。便问她,“怎么乐得傻掉了吗?”
“就这样完结了吗?”
“什么意思?”他不安地问她。
“我以为你总要兴点什么花样的,早知道这么简单敷衍,我就把手指头藏起来了。”
“我哪还敢兴什么花样?对着你这么个傻丫头,只有速战速决才是硬道理。如果你觉得简单了些,那刚刚的可以重新来过。正好你爸爸也在这里,不如请他们多住几天,明天一早我就去找李建成,让‘竟成’公司策划一场最最特别最最隆重的求婚仪式,你看可好?”
“你想得倒美,我并没有答应你。”她说着就要褪下那枚戒指。
他急了,一把抓住她的手,威吓着,“你敢!”然后紧紧地把她抱在怀里再不肯松开。却听她期期艾艾地问了句,“怎么、怎么是老庙、老庙黄金的牌子?而不是卡地亚、金伯利、蒂芬尼?起码也要周大福、谢瑞麟吧?”
他见她一口气说了好几种钻戒品牌之后涨得绯红的脸,真是异常的可爱,便大大咧咧地在她脸上亲了一口,然后才笃定地说道:“我觉得老庙黄金比较实在,起码也算百年老店了!”
她顿时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