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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赤血丹心(其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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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这人会失去记忆吗?
会啊。
但其实忘了会更好吧
有时候天神的惩罚不是忘记,
而是永远记得。
一,永远占有
给他服下曼陀罗花粉调制而成的药水,夺走他脑海中所有的记忆,洗去所有的前尘往事。
请君服下相思水,从此再无爱和忧。
用碧萝草调制而成的药水,改变你的肤色和面容,让你更加清秀英俊,不复往日的模样。
以我之姓,冠你之名。
玄德,从今天开始你将会有新的名字。
你将同我一个姓氏。
曹光
这是你新的名字
你就是黑夜中的那道光芒
曹光字玄德,
从今以后你就只属于我一个人
就在这里生生世世,永永远远的陪着我吧。
冰国帝都,金陵,永乐宫
红砖高墙,碧瓦飞甍,屋顶上的七彩琉璃瓦在阳光下流转出耀眼璀璨的光芒,撑屋的白玉柱被人细心的擦拭过一遍又一遍,处处都用精致而又珍贵的蜀锦做点缀,嵌之于金玉珠宝,错落有致的点缀其间。巨大的红色帐幔在床前隔绝出一个隐蔽私有的空间,门前用来上好的珍珠做门帘作为串联,一阵风过,珍珠轻轻碰撞,发出悦耳的响声。墙角的金漆铜制兽纹香炉里,正燃着价值千金的龙涎香,香气淡漠而又清幽。
远远望去,这是一座高大,壮观,华美的建筑,美的就像是一个让人陷入之后便永远不想醒来的梦。
冰帝曹操的后宫,后宫美女多达万人,曹操素爱美人,就连端茶倒水伺候的宫女,亦是个个身姿窈窕纤细,容貌清秀美丽,穿着各色的绸裙穿梭其中,在宫殿中行走,美的仿佛像是天宫圣殿。
曹操自从一年前成功攻入炎国帝都,剿灭了炎国之后,就已经成为了这片东荒大陆上公认的最强大的帝王。
功高三皇,德肩五帝。
世人皆称神武帝。
而永乐宫是整个后宫最华丽最辉煌的宫殿,是冰帝曹操常常居住的寝宫,而在此时,永乐宫迎来了一位新的主人。
没人知道那位主人是谁。
甚至没人见过他。
只知道那主人体弱多病,一直幽居养病,加之性格清冷,不爱热闹,所以极少出门。
自从永乐宫的主人来了之后,
曹操夜夜都去永乐宫,
夜宿妃子寝殿的频率大大减少。
让人不禁怀疑永乐宫的那位主人,
是否是因为受不了如此多的爱幸,
所以才一直体弱多病的呢。
他们只知道永乐宫的主人,
是冰帝陛下的心头宝。
而永乐宫的主人,显然不知道自己有多受宠,或者知道了也满不在意。
他翘着腿躺在长椅上,身上盖着毯子,桌子上放着喝了一半的参汤,饶有兴致的正在观察一只野猫。
那只野猫正在逼近树上的一只鸟巢。
一只母鸟和三只雏鸟都在鸟窝里,母鸟很快就意识到了野猫的逼近,连忙张开双翅,扑腾着翅膀飞了起来。
然而三只雏鸟小嘴嫩黄,翅膀上的羽毛也没有长齐,肯定是飞不起来,只好向着母鸟哀声叫,希望母亲能救他们。
母鸟嘴里发出撕心裂肺的啼鸣,然后从空中俯冲下来,张开翅膀,用自己柔弱的身子试图保护自己的三个孩子。
但是没有任何意义。
野猫已经张开嘴,露出锋利的犬齿,如果不逃离,只有一起惨死在那尖牙利嘴之下。
母鸟害怕的瑟瑟发抖,但是却依然没有逃离。依然固执且无用的想保护自己的几个孩子。
野猫蹲起身子,后腿弯曲,随时准备发起致命的攻击。
突然一颗石子凌空飞来,不偏不倚正打中了那野猫的后腿,那野猫惨叫一声,跌下树来。
玄德把手上的弹弓随手抛在一旁,懒洋洋的吩咐宫女小桃,“把这猫吊起来抽20鞭子,然后再放了。我宫里的鸟也敢吃?叫它以后再不敢进我家门!”
曹操进门来看到这一幕,顿时笑了起来。
“除恶务尽,不如杀了吧。你就是打死这猫,也改变不了猫吃鸟的本性啊。”然后在玄德身旁坐下,看到桌上的参汤只用了一半,顿时皱起眉头,“胃口不好吗?我吩咐御膳房再为你研制新的菜肴。”曹操在他面前从来不称朕。
玄德摇摇头,“这已经是第三碗。我胃口好的很,用不着担心。今天不如留下来用晚膳吧。”
这样温和友善又热情的态度,这绝不是刘备对曹操的态度。刘备恨曹操入骨,恨不得将他生吞活剥,又怎么会用这么友善的态度对他说话?所以面前的这个人并不是刘备,而是曹光,他从外面捡回来的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他亲自起的名字,冰帝曹操的义弟。
曹操看着玄德精致柔美的侧脸,肌肤雪白,如上好的瓷器白玉,脸上细腻的绒毛在阳光下渲染出淡淡的光辉,面如冠玉,明眸皓齿,唇如桃瓣粉嫩淡薄,眼如秋水阵阵余波,轮廓精致秀美,下巴微抬,双眼炯炯有神,唇角微勾,笑容柔若春风。
刘备今年已经32岁了,征战沙场17年之久,绝不会有如此细腻,吹弹可破的皮肤,而且身上处处都是伤疤,那是一具饱经摧残,伤痕累累的躯体。刘备是一个身经百战的老兵,满身杀伐之气,即使是沉默之时,亦能让人感觉到冷峻和威严。
刘备就像是冰天雪地里屹然矗立的一棵孤松,在风雨的摧残和抨击之下,枝叶凋零,树干上也留下累累伤痕。
可曹光才25岁呀,鲜嫩的就像是春天柳树枝头抽出来的第一支嫩芽。他是那样的善良温柔,热情而又友善,而且善解人意,善于聆听,没有任何攻击性。不像刘备那样倔强刚烈而又固执,最重要的是,曹光爱他,曹光喜欢他,把他当做亲人,把他当做爱人,把他当成生命中的唯一。
这就是他曹操梦寐以求想要的。
他花了整整一年的时间,才把刘备改造成了自己想要的样子。才把32岁的刘备变成了25岁的曹光。除了眼睛没有动过之外,其他的地方都做了细微的改动,刘备和曹光只有三分相似。刘备昏睡了足足一年时间才被他唤醒,而后又服下了能让人失去记忆的药水,就成了现在的模样。
刘备已经死了。
蜀王刘备,炎国九皇子刘备,在汴州城破的那一天就死了,壮烈殉国,死无全尸。
曹操看着玄德,脸上也露出一个温柔至极的微笑。“好,等会儿一起用晚膳。”
“玄德,你何必如此对待那只猫呢?猫吃鸟是天经地义的吗?”玄德命人去准备晚膳,曹操不经意问起。
玄德坦然说道,“那只猫我之前已经喂过了吗?他明明已经吃的饱饱的了。还偏要再去杀鸟,这是他生性残忍之过。当然要罚了。”
曹操又笑,“猫吃鸟杀鸟,还需要有什么理由吗?自古以来弱肉强食,此乃天定之理!何必强要人力去改变呢?”
玄德不服气的说,“弱肉强食是天定之理,那我是强者,猫是弱者,我就是不允许猫去伤害鸟,这难道不是天定之理?”
曹操没再跟他争辩,只是心微微一沉。
都已经变成曹光了,怎么还这么喜欢多管闲事呢?难道是他的改造还不够彻底?
过一会儿见饭菜上齐了,全都是切好的生牛羊肉片,还有一些洗好切好的青菜香菇等现成食材。曹操疑惑道,“这生的要怎么吃呢?”
刘备指了指面前沸腾的汤锅,两口汤锅里,一锅煮了辣椒,茱萸各种调料,红色的汤汁在翻滚,另一锅这是鸡和鱼吊出来的鲜美的无比的高汤。他夹起一块子曹操喜欢吃的鱼片,放进高汤锅里,煮熟了之后又放进曹操碗里。
“这个吃法我知道你可能没见过,但是很好吃的,你试试。”
曹操想了想,“这,这是火锅吧?”火锅是炎国川蜀之地的美食,川蜀之地多美食,火锅这是当地百姓发明的一种。但是一般以猪牛羊的下水再配一些廉价的青菜作为主食来涮着吃。猪牛羊的下水本就是上不得大雅之堂的食物,再加上火锅的吃法不甚讲究,几个人甚至十几个人围坐一起吃一锅,不知礼仪。
所以虽然在川蜀地区十分流行,但是在中原地区和士大夫贵族眼里非常瞧不上这种吃法,觉得粗鄙而又俗气。
刘备作为蜀王在川蜀之地镇守多年深得民心,知道这种平民美食并不稀奇。而且刘备本人也很喜欢。
“火锅,什么是火锅呀?”玄德愣了,抬手将一筷子涮熟的羊肉送进嘴里,鲜嫩无比的滋味在舌尖绽开。
“你连火锅是什么都不知道,那你怎么会做呢?”曹操反问道。
玄德搁了筷子,愣愣的想。
是啊,什么是火锅,他为什么会吃火锅?
他为什么会知道火锅的做法呢?
这个味道这么熟悉,这么亲切,就好像他自己吃过千百次一样。
他为什么会知道呢?
这是他家乡的美食吗?
可是他把所有的一切都忘了。
亲人,朋友,父母,
他居然只记得这个火锅。
只记得这一口鲜美的火锅的滋味。
他有妻子吗?他有儿女吗?他的父母和朋友呢?他的家乡在哪?……
不行,不能想了,只要一想头就痛。
玄德搁下筷子,头部传来剧烈的疼痛,他用手指食指按住太阳穴,但是依然感觉到一股剧烈的疼痛,像闪电一般,贯穿了他的脑海,头疼的像是要炸裂开来。
曹操一把抓住他的手,紧紧的将他抱入怀中。
“别想了,不要想了!
你已经没有亲人和朋友了。
你来这里一年多,有谁找过你吗?
甚至都没有人打听过你的消息,
你已经没有亲人和朋友了。
玄德,你是我的义弟,我就是你的亲人,我就是你的朋友
你只要有我就够了!
不要再想了,他们都抛弃你了!
没有人来找你,也没有人关心你,
没有人想知道你的消息。
但是玄德你还有我,你还有我啊!”
“想不起来,我怎么想都想不起来,啊,头疼死了!”玄德的额头浸满了冷汗,疼的整个脸苍白扭曲,嘴唇发紫,过了好一会儿才平静下来。
“你说的对,也许他们早就抛弃我了。在你捡到我的那个地方,我经常去那里探听消息,但是没有一个人去那里找我。
我想我的父母可能早就死了,我也没有妻儿,可能我连一个好朋友也没有,也没有人关心我。
我只有你了。孟德,我只有你了。”
声音中带着无助的哭腔,玄德将头靠上曹操的胸膛,就像是一只稚嫩的幼兽,依赖着自己的母兽。
他睁开眼睛,来到这个冰冷黑暗的世界上,他没有任何记忆,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他的人生是如此的空洞,就像一张白纸,没有任何的内容,干干净净。他就像是一个新生的婴儿,没有了母亲的照顾,突然降临到这个冰冷黑漆黑的世界上,他是多么的害怕呀,他那么害怕,又那么孤独,只有曹操在这个黑暗的世界里伸出手拥抱他,牵引他,带他行走。
孟德是他的救命恩人,也是他现在唯一的朋友。
当曹操脱下他身上绣着金边的红色锦袍的时候,他没有拒绝。
他喜欢孟德,就像孟德喜欢他一样。
你情我愿的,这并不羞耻。
曹操温柔而又虔诚的亲吻他,将他紧紧的拥在怀里,吻上他的唇,那是一个令人窒息的深吻,然后缓缓退下他的衣袍。
玄德没有那方面的经验,其实曹操自己也没有,曹操靠自己摸索,摸索出了很多经验。
他知道摸哪里会让玄德兴奋和快乐,带着老茧的一双粗糙的手轻轻的揉捏着他的肌肤,有力而又不会让人感觉到疼痛。
玄德敞开身体,任他摸索,任他探寻,不厌恶他的任何接触,用最大的温柔和宽容去接纳曹操的一切,他预备好了容忍曹操的一切,容忍他所有过分的和不过分的举动。
曹操越发兴奋了,他一生的宿敌,他一生的知己,他一生的好友,如今乖乖的躺在他的身下,任他肆意妄为。
现在靠在他肩膀上,温柔环抱他的这只手,曾经拿着双股剑想要索他的性命。曾经恨他入骨,恨不得将他生吞活剥的人,此时却对他就充满了温情蜜意。
这份爱情甚至可以让玄德放下自己作为男儿的尊严,雌伏于他人的膝下。
“玄德,你会永远爱我吗?”
“会的。”
“即使天塌地陷也不改变?即使我死去,你也绝不改变?”
“嗯,绝不改变……”
“玄德,你是我的,永远都是我的。”
“今生今世,永生永世。”
窗外的月光照着这对有情人,乌云聚了又散,散了又分。
对于恋人之间的寒盟背信,
天神是会一笑了之的。
二,攻陷沛国
虽然沉迷在甜蜜的爱情之中,
但生活总要面对。
曹操不得不将自己生活中的大部分时间,花费在一件更重大的事件之中。
那就是攻陷沛国
他虽然答应了孙权要将宛城相赠,但是他根本就没打算实践这个事情。
弱者没有资格在强者面前讲公平!
如果孙权能够活着,将刘备抓到手,逼他实践自己的诺言,那就另当别论。
可是孙权没有,他曹操冒着冒着生命危险亲自带兵入城,现在刘备已经在他怀里。孙权没有谈判的筹码,自然也就没有资格让他去实践诺言。
强者的眼里没有弱者的席位!
这东荒大陆上只能有一个强者。
他神武帝是要一统天下的人,怎么能允许沛国存在。
灭亡炎国之后,冰国已经国力大增。
又经过两年的修整,
冰国将士们得到了充分的休养和锻炼,
这些豺狼虎豹是时候放开囚笼,
去吧,狠狠的去撕碎你们的敌人吧!
曹操亲笔写下战书
神武帝曹操愿提百万大军与沛国国主孙权会猎于玉门关!
若是孙权愿倒戈卸甲,以礼来降,仍不思封侯之位,国安民乐。
若孙权敢拼死反抗,不识天时,就别怪到时大军一到,叫你整个沛国化为齑粉!
狠狠的将降书丢在桌上,
孙权气得又咳了起来。
陆逊急忙拍背安抚,又将水壶中的药水递给他,孙权连喝了好几口,这才渐渐平息心中的怒气。
孙权重重一拍桌。
“ 卑鄙无耻的曹操,如果没有我们,他能那么容易拿下汴州城?
如果要是没有我们,不死个十万八万人,他也想拿下汴州城?
如今他竟然厚颜无耻的反悔,撕毁盟约也就算了,居然还来攻打我们!”
陆逊没说话,其实陆逊很早之前就劝过孙权,可以跟曹操一起联手攻打燕国,但是绝不能直接灭绝炎国,把炎国打到半残,还剩下一口气就可以了。
否则唇亡齿寒,到时候曹操必定来调头攻打沛国。
但是孙权贪图炎国的城池和资源,最终还是同意了。
毕竟陆逊还太过年轻,虽然得到孙权的爱重,但是在沛国最有话语权,掌握着最大权力的人始终还是吕蒙和周瑜。
曹操拿下汴州城之后,一鼓作气攻克了帝都,将炎国皇族直系亲属1356人屠杀殆尽,血流成河,天下愤怒。
炎国皇室这一脉黄金血脉已经被斩尽杀绝了。今后恐怕再没有复国的希望了。
沛国和冰国强弱悬殊,冰国的总体实力大概是沛国的两倍,在吞并了炎国之后,冰国更是国力大增,正面对抗并无太多胜算。
但若是仅仅只是防守,守住国土的话,
倒也不无可能。
东方大陆上冰炎沛三国已经经历了三百年的战争,沛国始终没有被消灭,就是因为拥有着一条长江作为屏障,还有这三国之中数量最多,战斗力最强,最为精锐的水军。
背靠着长江天险,抵得过万里长城。
“主公,依我之见,我们现在应该联合炎国的力量,一起抗击曹操。”陆逊思索再三之后,终于还是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孙权奇怪的说,“炎国不是都已经灭国了吗?”
“虽然已经灭国,但是这两年又组织起一股强大的炎国复国势力,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这些年来,在诸葛亮关羽张飞的带领下,一直不停的骚扰冰国边界,给冰国带来不少麻烦。这也是一股不可小觑的力量啊。”陆逊回答道。
“炎国黄金血脉早就已经断绝。复国拿什么复国?他们连一个金色头发的人都找不出来了!”孙权摇摇头。
“不,还是有的,是蜀王刘备的遗腹子,王妃诸葛孔明诞下的孩子,名叫刘禅,快要两岁了。”陆逊说道。
“诸葛孔明现在带着孩子正好想要求见主公。不知主公可否一见?”陆逊又道。
孙权点点头,“让他们进来吧。”
诸葛孔明刚一进入到屋内,孙权立刻觉得眼前一亮。即便不好女色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个绝世的美女。
素纱轻衣,雪白的丝绸长裙,用银线绣着梅花暗纹,裙摆在风中微微浮动,三千青丝用发带束起,只斜插着一根雪白的珠钗,打扮的简单素净,气质却端庄大方。
她并没有像其他的炎国女子那样,戴着面纱遮掩面容,而是自始至终落落大方,将绝色的容颜暴露在众人面前,美艳绝伦,惊艳群芳,肌肤洁白如雪,在阳光下仿佛散发着淡淡的光芒。
有美一人兮,见之不忘。
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笑兮倩兮,美目盼兮。
“诸葛氏,名亮,字孔明,炎国九皇子蜀王刘备之妻,蜀国王妃。”诸葛亮简单的介绍了一下自己。她身后关羽,张飞,赵云,三个身材高大,威风凛凛的武将沉默的站在背后,赵云怀里抱着个胖墩墩的,才刚会说话的孩子,那孩子生的玉雪可爱,胖乎乎的,就像是年画里的娃娃,又像是用棉花填充而成的布娃娃,只想让人抱在怀里揉捏。那小孩有一头黑金色的头发,头发很短,颜色也浅,就像小动物的绒毛,凑近了看才发现那是黑金交织的颜色。
金色的头发,哪怕不是纯正的金黄那也足以说明他的身份了。刘备之子刘禅。
“他遗传到的皇室血统并不纯正吧?而且他又如此幼小,真的能得到别人的拥戴吗?”孙权毫不避讳的说道。孙权没说的是,东荒大陆上疾病流行,小儿夭折更是常见的事,这孩子甚至都未必能活到长大。
“这孩子有我的精心照顾,必定能长大成才。即便是不能,我也可以让我的两个女儿坐山招夫,为炎国皇室继续延续子孙。”诸葛亮冷静的回答。
孙权怔怔的看了刘禅一会儿,然后叹了口气,用哀伤的口吻说,“若是我那皇叔还活着就好了,也能亲眼见一见这孩儿。”他这语气说的温柔哀伤,倒像是汴城之战,没有他自己的手笔似的。
孙权说的话也并不是全无真心。他确实后悔就这样害死了刘备,他对刘备并无任何感情。只是想着刘备若是还活着的话,倒是能做他的左膀右臂,助他一起抗击曹操。
这一句话险些勾下诸葛亮的眼泪来。
听说刘备战死的时候,孔明怀孕五个月,悲愤过度险些流产,后来吃了无数丹药,把腹中子保住了。结果又只过了两个月,帝都就被曹军攻陷了,孔明只好带着两个女儿颠沛流离,四处流亡,在敌军的追杀之下,在车上拼死产下了刘禅……
这些年来,幸好有关羽张飞赵云这几位忠臣义士的庇护追随,这才能苟且偷生,生存下去。甚至在暗地里渐渐聚集起一股力量,在背地里组织起几万人的叛军,在已经被冰国人侵占的冰国腹地与冰国人打游击,一旦冰国军队展开大面积围剿,就立刻化整为零,分散化妆成普通百姓,融入群体之中。
因为有故国百姓的暗暗扶持,所以炎国这个富国团体自始至终都没有剿灭。
就像是火盆里自始至终跳动的一缕火苗一样,看似是那样的微小,一阵风就可以吹灭,但是自始至终都是那样固执的存在着。
在前年的时候,甚至还在诸葛亮的策划之下,由关羽动手,劫杀了冰国太守曹兴与其军三千余人。惹得冰帝曹操震怒,在蜀地展开一轮又一轮地围剿追捕,布下天罗地网,层层追踪,但依然没能抓到凶手,就怒杀蜀地平民百余人泄愤。
又在半年前,诸葛亮策划由张飞动手,放火一口气烧掉了冰国官仓内半年的粮草,略得马匹五百匹,斩杀冰国士兵七百余人。
炎国复国组织屡屡组织各种刺杀,放火,袭击的行动,虽然未能对冰国进行伤筋动骨的打击,却也造成了不小的麻烦。
即便已经取得了不少战果,但是炎国成功复国的机会依然那么渺茫。
冰国有百万大军,杀死几千人的小胜利,对冰国来说,实在是微不足道的损失。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诸葛亮还需要力量,需要更强大的力量,去对付曹操,完成复国的梦想。
若是夫君还活着就好了。一个血统不纯,性格不明,甚至都未必能活着长大的幼童,能得到多少人的拥戴呢?关羽,张飞,赵云也只不过是因为曾经受过刘备的恩惠,才依然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继续追随诸葛亮罢了。
虽然刘备活着的时候,因为发色的问题常常受人歧视,但是刘备已经立下赫赫战功,四海扬名。若是他还活着,必能成为整个炎国复国组织的主心骨,登高一呼,一呼百应。
得到千千万万亡国百姓的支持,推翻冰国的复仇计划,成功的概率会比现在大得多。
诸葛亮深吸了一口气,把涌到眼眶的泪意逼了回去。
“我有一计,可将曹操百万大军拒于沛国国门之外。”
夫君,您活着的时候,我曾经对您说过,会扶持您登上帝位。
虽然你现在已经不在了。
但是你的意愿我会永远记得。
我不会放弃光复炎国的梦想。
我一定要重新光复炎国,救黎民于水火,让禅儿登上帝位,让天下苍生安宁幸福。
生命不息,希望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