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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把我带回家的人疑似红头罩。
我为这个猜测生出了点五味杂陈的感觉。
严格来说我算是红头罩的路人粉吧,是偶尔会在论坛上和不分青红皂白就痛斥这个人物违法乱纪的键盘侠激情手打二百词小作文的程度。
在我中二时期的时候我非常喜欢蝙蝠侠,他符合一个正追求“深度”的初中生对“深度”的所有条件。那个时候的我讨厌一切忤逆蝙蝠侠的角色,而这类人的代表就是红头罩。
准确的说我那时是蝙蝠侠的毒唯,将一个漫画人物的行事准则奉为圭臬听上去很可笑,但我这种情况持续了大概一两年,直到我居住的州颁布了废死法案。
那时我有过一个非常亲切的阿姨,她热爱生活阳光开朗,在我暑期实践时帮我卖光了我的柠檬水,我请她吃了一个坚果冰激凌,她温柔地抚摸我的脑袋说我以后会成为优秀的企业家。
然后她的生命突兀地停在了那一天——和我告别后她去上夜班,回来的路上被抢劫,劫匪是个变态,他对我的阿姨做了很过分的事,巡警第二天早上在公园的人工湖里发现了她的尸体。
法庭一审判了凶手死刑,然后这时废死法案出台,凶手的家人给他争取到了二审的机会,于是他的死刑变成了无期,之后就是无期变有期有期变减刑,在我读大学的那一年时那个凶手只剩三年牢饭可吃。
这时我开始成长,砍掉了粉丝滤镜用客观的角度看待我曾经喜欢和讨厌过的漫画人物,我开始真正意识到事物的两面性之类的问题,红头罩就是在这时走入了我的视线。
最先吸引我的是他在DC的人设变动,如果建立一个坐标系,X轴代表“杰森·陶德的人物设定”Y轴表示“杰森·陶德的人物经历”的话,那我相信这个坐标系上的线一定波澜壮阔。
曾经我讨厌他的离经叛道,现在我开始欣赏他与蝙蝠侠迥异的理念——我知道从一个漫画人物身上学习做人的道理很不靠谱,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人们在乱七八糟的地方顿悟来的道理总是比被耳提面命交代的经验要记得久。
而将一切简而言之就是,红头罩也即是杰森·陶德这个虚拟的角色是我思想上从幼稚到成熟的割裂点与分割线。
工作之后我虽然还保持着月月购买《Detective Comic》的习惯,但却很少能耐得下心将新刊全部看完,偶尔兴起翻上两页也很快因为编剧们老生常谈的家庭矛盾情节而很快败兴——拜托,离开莫名其妙的家庭矛盾就不能好好画漫画了吗?
总之截止到我还在认真看漫画的时间段为止,红头罩是我心中最后一个浓墨重彩的形象。
……等一下,这么看起来我好像并不只是“路人粉”的程度啊?
我沉默片刻,选择放弃思考这个。毕竟就算他真的是红头罩,也不能改变他现在还是一米四出头的小豆丁的事实。
·
我依然不知道蓝眼睛男孩的名字,他也没有给我起名,真是了不起的意志力,要知道我就算是喂第一次看到的流浪猫都会迫不及待地给对方起Honey、Candy一类黏糊糊的名字。
男孩依然称呼我为“dog”,我称他为“boy”或“blue eyes”,当然不管我叫他什么他都只能听到“汪汪汪”就是了。
我们过了相当长的一段穷困潦倒的生活——一天一顿饭,主食和配菜是黑面包或者法棍,一开始是平分,后来我坚持只吃一点点,因为家里的主要收入来源是这孩子从外面拖废钢筋去卖,而且他还要上学,我看得出他很珍惜读书的机会,如果一天只吃半个面包他很快就会连上学的力气都没有了。
“同居”第四天男孩攒够了棺材钱,他买了一具最便宜的棺材,这时蓝眼睛夫人已经在死亡的阴影下逐渐失去了最后一点美貌。
男孩艰难地把这位女士移动到她日后永恒的居所里,然后他阖上棺材盖,用石头砸好盖棺钉。他拖来白天卖钢筋用的破拖车,然后再一点点把棺材挪上去。
我们在黄昏的时候出发,目的地是哥谭公墓的旁边。
说来可笑,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死在大街上都会被福利机构义务收尸,火化后确认无人认领被葬入公墓;但有着自己的身份证明、姑且还有一个算是“家”的地方的犯罪巷居民却因为交不起公墓的管理费而只能随便找一个地方埋葬。
·
天已经擦黑了,路边的黑暗处有人隐晦地投来打量的目光,我猜他们在评估一人一狗一具棺材的组合值不值得出手打劫一番。我紧张地皮都绷紧了,但男孩依然专注地拉着拖车,我跟在他身后,用脑袋顶住棺材,缓慢但坚定地前进。
我现在处于半饥不饱的状态,这个状态刚刚好。犬类在半饥饿时会被激发凶性,这个时候我能感觉到自己特别不好惹,一条看起来凶恶到逮着人就咬的狗比一只膘肥体壮的狗要危险得多——吃一条不够塞牙缝的狗和被一条疯狗咬到从而感染什么疾病,我想大多数不怀好意的人都要在这两者之间权衡一下。
也许是运气好,也许是我现在的模样真的很吓人,又也许是我和他的组合看起来完全没有油水可榨……总之我们顺利地离开了犯罪巷到达了哥谭公墓。
我们理所当然地不能将蓝眼睛夫人葬进去,男孩熟练地带着我拐了个弯,我们穿过阴森的树林,最后停在了墓园的后面。
这里离那些体面亡者们的墓穴仅有一张铁丝网之隔,但住在铁丝网外面的人注定不能在六尺之下拥有一方合法新居。
男孩摇晃着停下脚步,然后支持不住地踉跄了一下,我识相地跑过去撑住他的身体——我可太知道为什么他如此虚弱了,最大的原因莫过于我分走了他寥寥无几的食物。
那只小手一如既往地拍了拍我的脑袋,然后他倚着棺材休息了一会儿,再站起来用铲子开始掘土,我稍微犹豫了那么一会儿,然后跑到他对面四爪并用地刨起坑来。
反正八成变不回人了,还不如早早地适应做一条狗。我漠然地想着。
夜色最浓重的时候我们挖出了一个能容纳那具棺材的不规则矩形坑,然后又用尽最后的力气把棺材推进去。
蓝眼睛夫人和她的新家在闷闷的一声后落地,我和男孩都松了口气,然后一前一后仰倒在还没填回去的湿润土壤上。
夜风摇得树叶作响,我发现今天的哥谭难得有星星。
耳边是孩童细弱的喘息声,他一定很累了,但还是努力念叨着一串不知道在哪里听来的悼词:
“天父,我的上主,在地上如同在天上,请您饶恕我们,正如我们饶恕得罪我们的人。而荣耀都是归于您的。”*
他调整好呼吸,站起来将那些掘出来的土重新盖回去,像是给他沉睡的母亲最后一次掖上被角,他说:“阿门。”
·
鲜为人知的墓园背面多了一座小小的坟,它没有墓碑,因为墓主人的家属支付不起一块墓碑的费用,它唯一的碑立在我身边这个孩子的心里。
我知道他是一个沉默的孩子,因为我和他相处的这几天里他很少说话,我们更多的交流是在吃东西和睡觉的时候——吃那些硬到无法下咽的面包时他会向我做一个搞怪的鬼脸,然后伸长脖子如同饮水的小鸡一样用力地让食物落进自己的胃里;睡觉时他会把把我整个抱在怀里像是把我当成一床被子。
这种肢体上的表达让我一直以为“沉默”是他的性格,直到现在我才发现事实与我所料的有些差别。
我再次被这个男孩抱在了怀里,他在我的耳朵边低声念叨起来,微弱的气流吹动耳朵里的绒毛,我耐心地听他第一次向一条狗吐露心声。
“她也离开我了,狗狗。”男孩的声音沉静又哀伤:“她嗑*药、为了买那些东西出卖自己的身体,可她从没让我见到过她和那些男人做事的样子,这是她爱我的表现吗?”
我无意义地汪了一声,那只手正小心地揉捏我的后颈,我感觉很安逸。
“也许她爱我……可能吧,我想。”
我无法回答他的问题,甚至在心里很不道德地吐槽:你的妈妈有很多个版本,有的爱你,有的不爱你,有的活着,有的死了,我不知道现在躺在棺材里的蓝眼睛夫人是爱你的还是不爱你的,我只知道死人无法说话,你大可以将这份疑惑落脚在你希望的那个可能上。
而他当然是不知道我在想什么的,依旧小声絮语:“她会上天堂吗?可我们家都不信教,我们没有去教堂做过礼拜,一次也没有。我想犯罪巷的人都不会上天堂,可我还是希望她的灵魂可以见到天使。”
无所谓的孩子,我想,也许你还处于相信上帝的年纪,但如果我能说话我一定会告诉你上帝是个会把人变成狗的恶趣味坏蛋,别信仰他,人只能靠自己。
“我的老师说人类总是要付出什么然后才能得到什么,但我们什么都没有,所以我们就注定什么都得不到吧,一无所有的感觉真叫人难受。”男孩像模像样地叹了口气,他捧着我的脑袋,蓝色的眼睛里沉淀着天上的星子:“狗狗,我要付出什么才能得到你?”
“汪呜……”也许我们可以不是“拥有”与“被拥有”的关系?
他看不懂我的心思,他只是用那双倒映着星空的眼睛望着我:“或许我可以给你一个名字?”他说:“我可以叫你斯忒里(Starry,星空)吗?这是我拥有的最美好的词汇了,我想把它送给你。”
真神奇,我想到,难道他不是在把那块面包分给我时就拥有我了吗?我看着他稚嫩的脸庞认真地疑惑着:为什么他的声音虚弱的好像下一秒就要消失,可却在我的灵魂里振聋发聩呢?
“汪。”我轻轻地叫了一声,可能是同意?可能是拒绝?随便吧,这孩子怎样想我就是哪一种选择。
我再一次被人揽进怀里,对方细瘦的胳膊陷进我的皮毛。
他说:“谢谢你斯忒里,现在开始你也拥有杰森·陶德了。”
——你不是不想当他的狗吗?
——我不想的,可是他叫我Starry哎!
*网上搜的
PS.太晚没更就睡叭,熬夜会秃头的……
PPS.明天偷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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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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