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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不信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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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昭的每个字都咬碎了吐出来,让人光听着便能感受到他对曹禄等人切齿痛恨,仇视到极点的感触,其他县民也皆是如此。
看来这义章比陌凝想象的要复杂很多,记得她多年前随父亲造访过一次,当时的义章除了不够兴盛,常有饿民流离失所的现象之外,风气还是异常平和的。
但今非昔比,同如今比起来当时义章百姓对官府的怨气根本没有这般大,毕竟有人饿死街头,也只能怪天象无情,天不降雨接连大旱,粮食大量减产造成百姓饥荒,她爹被派去赠援也是因此原故。
而这么多年过去,她再一次回到这里,竟又是一番别样的景象。
冉昭将清水一勺勺洒进桶内,时不时溅起冰凉的水花,打湿眉梢。
陌凝就蹲在他身畔,语气平淡:“我问你,你是怎么发现我体内毒的?”
话音刚落,冉昭手中顿了一下,漫不经心地道:“你真的想知道?”
陌凝目视着他,沉默不语。她既然问出来,自是想知道一个结果。
冉昭舔了舔干涩的唇,并未抬眼去看她,反而背起医书:“十二经脉,三百六十五络,其血气皆上于面而走空窍,其气之津液,皆熏于面……”
陌凝瞳眸闪了闪。
“人面关系着五脏六腑,你昏迷时的脸色,已然不是患上风寒那么简单。”冉昭颤颤眼睫,吐气虚弱:“我有兴探求医术,是因为阿婆,她被僮人下了癫蛊,发病的样子我永远不会忘记。”
“自那天起,我才开始去各处游历,尤其是苗疆。”
“可惜癫蛊乃禁术,解法早已失传,我寻遍了半边南岭天的巫术,也没能找到救她的药引。”冉昭道:“你虽和我阿婆中的不是同一种蛊,但我敢确定,你体内的毒,一定是蛊毒,而想要彻底除去毒根,绝不是件容易事。陌念卿,我暂时帮你压制住了它,但日后会怎样,我不得而知。”
听着他沉稳的语气,陌凝的眉头不禁紧锁了起来,她望着冉昭的眼,随后忍不住服气地笑了:“冉昭啊冉昭,从前我只觉得你游手好闲,是个空腹高心之人,看来是我走眼了,你这个小孩儿,远比我想象得要出色。”
被突然夸一嘴的冉昭情绪并没有多大起伏,反而语气加浓:“你笑什么?你的蛊虽不会让你和阿婆一样疯疯癫癫,可这毕竟是两种不相同的蛊,阿婆的蛊不危及性命,她能活到寿终的那天,而你的蛊毒性极其强烈,如果得不到解蛊的法子,你会死的!”
陌凝的笑意还留滞于嘴角,她不以为意地望向水波粼粼,眼中为数不多地露出少女所该有的丝丝忧郁,轻声道:“冉昭,你信命吗?”
冉昭愣了愣,回道:“不信。”
“我也不信。”
陌凝捡起一块儿碎石,用力扔向水面,溅起的圈圈涟漪与明光混合一起映入两人清亮的眸中:“如果我注定会被害死,那么我早死了,根本没有今天。那个给我下蛊的人她说我活不过一旬,我忘了问她,是旬日,还是旬月,亦或是旬年。若为旬日,我恐怕只剩下十天的活头了,若为旬年,那么就是十二年。但我想,她背后的那个人应该不会容我活至十二年之久。”
陌凝笑笑,抬头望向云天:“冉昭,我同你讲,你可千万莫要告诉我娘子。”
冉昭却像没听见似的,急道:“十天?陌念卿,你就一点儿也不着急吗?”
陌凝目光深邃,从云天下落至冉昭的脸庞,语气是水底般的冰凉:“死有何惧?人固有一死,不过早晚之差罢了,哪怕真到了那么一天,我也绝不遗憾。”
冉昭盯着她瞪大双眸。哪怕真的只有十天的寿命,临死之前,她都有足够的信念将那昏君一同拉下黄泉。
从吞下蛊毒针的那刻,她便为死前做好了一切的预想,从回京再到赴往姑苏祭祀,再到借着如今的身份,借着邬延迟愚蠢的信托亲手了结了他,为死在他手中的无辜性命予以一个交代,甚至连什么场景,动作以及等死间的历程陌凝都琢磨透了。
但若真的以此为终,陌凝遗憾无法给自己一个交代。
就那么让邬延迟死了,太草率了。
她要的是邬延迟亲眼看着同自己血海深仇之人,被自己一手拔擢到万人之上的地步,亲眼看着自己身边的人如何反目成仇、自相残杀,如何对自己这个昏庸皇帝心灰意冷。
所谓江山同华蜜不可兼得,天宸有多么繁荣昌盛,他的晚年就该多么凄苦难熬,若能再亲眼目睹祖辈打下的江山被外方改朝换代,那便更加尽如人意了。
可这些尽是陌凝的预想。
此时的邬延迟不知在谁的宫里酣嬉淋漓,整日怡然度日。
想到这,陌凝胸中便疼痛难忍,她不是不怕死,也不是真的不信命,她只不过没法子了,独身一人游荡在这尘世太久,她几乎感受不到任何留恋的情感,靠仇恨活着的,只是一副躯壳罢了。
回去的路上,他们两个都许久未说话,谁也难先开口,气氛沉闷到了极度的僵点。
冉昭虽看起来冷冰冰样子,实则重情重义,心善而纯良。
他莫名为身畔这个来历不明、相识不久,却短短时间内就有着颇深矫情的青年男子感到哀伤。
陌凝是他第一个得知自己死期,却仍能安心入睡、若无其事的人。
那晚,冉昭意识到了陌凝体内有蛊,下意识将嘉草熬成汁,驱散内寒。
但他摸不透陌凝中的是什么蛊,只能瞎猫碰死耗子,误打误撞地把从南岭带回用来抑制阿婆的陡嫔药一齐喂她喝了下。
好在陌凝果然清醒了过来,且气色恢复得极快。
他见过陌凝春风得意,帮他教训刁徒的那股劲儿气,也见过陌凝最虚弱、气若游丝的一面,这让他不得不想起在长安客栈第一次见这个男子的场景……
陌凝与一些富人家混于前桌,不知闹什么,他只觉得对方同那些纨绔公子哥儿别无二致,便盯上了那金色钱袋,同平常般只身凑了上去。
谁能想到竟然牵扯出这么多的机缘和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