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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到洛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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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明十二年秋,二八年华的杨明流浪到了洛都。
杨明背着祖传的墨色古琴,是她能从北拉赞活着走到洛都的支撑,一身张扬的红袍让人很难相信,这女子身无分文。
天知道老头子怎么想的,竟然把她这么个绝世天才扫地出门,靠!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高雅内敛的北拉赞天才琴师杨归尘留给了北拉赞一个此后谁回来谁是狗的背影。
天下宗门镇守四方,护得这方乐土如今繁荣昌盛。都有好日子了,还差八卦吗?
当然不,杨明顺着人潮走,然后在一个店里人最多的地儿脱离组织,瞧热闹去。
说书人醒木一拍:“话说曾经在这天阳地界之内,有那么一……”
有一男子出声:“一个精妙绝伦的倾城女,然后和另一女子相爱,不得善终……先生前几日讲过了这段故事。”
说书人抿唇再拍醒木:“那就换一个,且说那万宗之首多情谷,前不久……”
那男子再出声打断:“被传出有位女剑修被一只猫吓晕了……先生昨天就讲过了,再换个?”
说书人深吸一口气,猛掷惊堂木:“你都知道了,还来听我讲!是要干什么?!老头子我挣点月银容易吗?!”
男子摸了摸鼻:“嘿嘿,先生莫生气,最后一个,就最后一个,您将讲其他地方的故事呗!就洛都邻里这些事儿,我们大家伙都熟了。”
众人复议:“对啊,先生您就讲讲我们不知道的吧。”
此时此刻,就到了凸显先生闭门不出就知晓天下事的超凡本领的高光时刻了:“既然如此,那今天就不讲写的书了。北拉赞,你们知道吗?”还故作神秘的降了音调,身板儿配合着朝众人方向微倾。
众人低声议论,那男子好像是先生请来的托儿:“那是什么啊?你给普及普及。”
先生坐直身子,捋了捋油成一梭的胡子:“这北拉赞在洛都的西北边儿,离大漠很近,那儿的人世代守在北拉赞,阻止大漠侵略天阳,是一群鲜为人知的英雄。”
有人出声:“我先前倒是听说过,传闻北拉赞有条规矩,就是只准进不准出。”
屁!那爷爷我是怎么出来的?杨明心想。
这时,又听到有人出声:“瞎扯,我之前就听到隔壁二婶子家的小叔叔说,他大哥的朋友去过北拉赞运送货物……”
先生又换了只手去捋有些反光的头发:“莫要打断我,本来思绪就有些错乱。”他昨晚刚去富贵楼找灵感,宿醉,也得到了不少素材,哪知这群人……哎,可能是宿醉的后遗症——头疼。
等了小会,众人都安静下来,被扔掉的醒木也回到了原来的位置,被沾染了头油的手拿起,往桌上一拍:“据我所知,北拉赞前段时间驱逐了一位女琴师,听闻这女琴师还是个地位不低的厉害人物。”
有人问:“那她为什么会被驱逐?”
先生:“据说是……”
杨明转身就走,自己吃自己的瓜可不好。
背着琴挣钱去了,这洛都的繁华都是金钱支撑起来的,贫穷如她,本就不富裕的生活更加拮据……哎!
不是说的顺风走有我想要的吗?老头子,气人!
………………
“你们是何人?”
“杀!”
“不是,诸位……黑衣大爷,大白天的,你们是色盲吗?这夜行衣是晚上偷鸡摸狗的良选,但是……哎!乎!”杨明站在巷道头,看着青衣女子边打边吐槽,还及其欠揍的明显放水……
七打一,打的这么憋屈,黑衣人受不了了,内心一万点暴击,上面不是说就杀一个富家傻儿子吗,这——傻吗!!!
现在别说杀人了,自己的命仿佛都已经付了搬家定金的样子……
不消一会,青衣女子完胜,然后吹了个哨,就往杨明处走来,面带微笑,妥妥一笑面虎:“小朋友,偷看杀人是不对的。”
双手环胸,论气场她杨归尘就没输过:“所以我在光明正大的看,只是站的位置不太明显而已。”
两人对视,微风起,东北风,晚霞偷了个早退,全然不顾那市井繁闹的欢快。
就在杨明认为要干一架的时候,对方动了:“幸会,林何。”
杨明没听过这名号,但刚看她打架挺厉害的:“久仰,杨明。”
互相做了辑,然后,就在杨明不可思议的眼神中,林何拔出她不寿剑向自己的大腿刺去……不寿剑通身墨绿,鲜血顺着刀身如花痴的口水掉落。
杨明连忙扶住她:“你怕不是有那啥大病。”
林何左手撑住杨明,右手把剑拿着:“劳烦,静怡医馆。”
杨明:“不识路。我说,你既然想受伤,为什么刚才不干脆直接让那几个捅你几剑?这么麻烦,还得自己擦剑……”
林何:“右转走到那个说书的右边那个十字路口,然后左转直走,看到门口立着‘静怡’的就是了。”
然后停顿:“我怕他们的剑没淬毒。”
瞅她那一副仿佛表达着‘我的剑有毒我骄傲’的样子……怕不是有那啥大了个冰。杨明心想。
而她口上却是另一幅表述:“啊?!”
林何:“你先把背上的琴拿下来抱着。”
杨明:“……”看在她即将血流而亡的份上,妥协了。
林何一边自觉的爬上她的背一边说:“我的剑有毒,剧毒,一般人解不了。”
离谱,忒离谱。还真是想表达‘我的剑有毒但别人的没有’,什么人啊……
杨明一言难尽:“有毒你还自杀,脑壳有坑?!”
脑壳有坑:“你快点,现在毒入五脏,我晕了。”
杨明无语:自杀的人要求别人快点把她送去医馆……终究是我格局小了。
杨明单手抱琴,勉勉强强把林何背了起来,得亏她发育不错,一米六五的个儿,撑起了林何一米六的大体格儿。
背着林何,杨明越走越快,到最后一段距离简直身轻如燕。倒不是担心林何没了,而是血流的太多,重量越来越轻了……
本来林何是装晕,到后来是真晕了过去。醒来后听说杨明背她来时跑的很快,还感动了一番。杨明也没解释,这个误会就这么奇妙的产生了。
再来说说当时的情况,当杨明把林何送到医馆的时候,发现医馆人很多,都排着队等候看诊。看到一个姑娘背着一个浑身是血的人跑进来,都急忙让开路,“小姑娘,你先看看吧,这也……”
然后医馆的侍童让她把人放在隔壁耳房,那儿有位墨衣女子,似是在吹箫,三千青丝散落,一根墨绿发带束缚着碎发,南方佳人美如是。
她看见“脑壳有坑”的脸时,那脸色就不如刚进门时那般温和了:“她怎么伤的?”声音有些冷淡,还夹杂着杀意?
老实人杨明:“她杀了几个黑衣人,然后捅了自己一刀……”
萧琛深吸一口气,沉默片刻:“这倒是她做的事。”然后弯身去看了看伤口处。
杨明看着她的表情,感觉她们之间有猫腻:“医师,她不会是你这的常客吧?她经常这么干?”
萧琛抬眉:“她有钱,很有钱。”转起身去配药。全然没有了刚刚的冷漠气压。
杨明:靠!终究是平穷限制了爷的脑洞!
萧琛在药架那边捣鼓:“你是哪家小孩儿?”
杨明正把琴往背上背:“北拉赞家的,杨明,字归尘。”
萧琛倒是听过这地方:“你家大人倒是放心将你放出来……在下萧琛,字净音,幸会。”
杨明:“你们有钱人都自杀求医这么消遣生活的吗?”
萧琛:“谁知道呢?我也没什么钱财。”
杨明:“那还是挺羡慕你的,能吃饱饭。”肚子很是配合的“咕咕”两声。
杨明:“……”
萧琛:“还没吃饭吧,要不留下来一起将就一下?”
杨明能怎么办,作为一个再穷都要穿的体面的有格调的人,欣然留了下来。
萧琛带着她去后厅时,杨明目测了一下这房子的摆设陈列,都很是讲究,说不上极致,但绝对称得上是上品。严重怀疑萧医师在凡尔赛。
等到了餐厅,她才发现,凡尔赛,忒凡尔赛了。且不说那窗前的盆景墨兰是多么的有价无市,光是门口两边的青丝竹就是千金难求,还极其不好养活……
不得不说,杨明羡慕了。想她从北拉赞离开后,一路顺风而飘,虽然没有风餐露宿,衣衫褴褛,但也是她忍痛辟谷、将一路赚的钱买了这身装备的缘故——格调之上,饱腹之欲算个屁。
经过杨明内心的再三思量,有了个不大礼貌的想法,在吃完饭后,她很是不要脸的问了一句萧琛:“萧医师,您收徒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