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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忆 ...

  •   第一章回忆
      被送去宁王府的时候,正是阳春三月。春阳明媚,春风醉人。我撩起帘子,看着柳絮飘洒而下,突然想起谢才女的那句千古咏雪名句:未若柳絮因风起。她看见雪,想到的是这随风而起的柳絮,而我看见柳絮想到是却是,冬日里北国深处飘扬而下的雪。不知今日以后,那御风而行的白雪能否还我一身洁白无瑕……唉,如此感性太他娘恶心了,装13,明显不是我的风格。我得找点别的事儿做,回忆回忆过去,总结总结人生吧。

      我的回忆自永讳九年开始。永讳九年,发生了很多事情……略去其他几件关乎天下局势的不谈,还有一件非常重要的本应该跟其他几件一同载入史册的事情是:我们季家搬家了。我年逾不惑的父母带着十三岁的季珩、九岁的季瑕和六岁的我自帝都舒都举家南迁至益州。大概是因为益州太过繁华,跟我父亲隐居的心情不符,所以在益州停留了两日后,父亲又带着我们到了益州边上的江郡。经过几日的考察,我们安家于江郡城东的柳家巷,父亲选择了一个算不得高尚却能使我们衣食无忧的职业——经商。因为父亲看似憨厚实则精明的性子,因为季珩聪明绝顶的才智,我们家在短短几年时间内成了富倾东城首屈一指的财主。当然,在爹爹和季珩为了家族生意打拼、娘和季瑕忙着照顾南迁后出生的小妹妹陶心的同时,小小年纪的我也没闲着。我花了比他们更短的时间,得了一个大部分人中期一生也未必能得到的称号——十岁那年,白肤红唇乌发绿衣的我,被江郡善良淳朴憨厚老实的乡亲们怀着一颗敬畏之心敬为“街头小霸王”。三年间,我横行江郡十二街,无人不欺,无恶不作,一时风光无两。平日里父亲一见我就头痛不已,万般调教宣告失败,老爷子痛定思痛之后,终于想出一个妙计——此后两年,因为这大义灭亲的妙计,老爷子被江郡的百姓尊为“除霸将军”,民间威望仅次于江郡郡守——老爷子决定,把十三岁的我送到山上跟着一位得道高人清修。当时我年少无知,不解“清修”二字之内涵,只听得说是到山上,便一蹦三尺高,早早收拾好了行囊,眼巴巴盼着那高人的徒弟来家里接我。

      说实话,我当时之所以那么高兴,除了可以不再受父亲耳提面命,上山尽兴遨游外,大半原因是因为那时我已厌倦家里的生活,厌倦了上午糟蹋琴棋书画下午残害人狗虫鸟的生活。比起季珩和季瑕,我应该是个晚熟的孩子,并且记性也不怎么好,我最初的记忆大概就是从九岁那年开始。四年里,虽然有父亲时时在耳边谆谆善诱地教导,但我每日过得都是街头恶少的滋润日子。

      记忆里,我每天的流程是这样的。
      晨起的时间不定,有时很早,有时又会赖到日上三竿,但早饭一定是乖乖吃的,因为不管我起得早还是晚,都会有下人端了甜粥小菜摆到我房里桌上,跟早饭一起来的是季瑕,季瑕每日都跟我一起吃早饭。有时起得太晚,我急着出去玩,就想省了这道麻烦的程序,可其他事情都好说,独独早饭这件事上,季瑕从来不给我一点商量的余地,偶尔我赌气坐在椅子上紧闭着嘴,他也不看我,只命人从外面锁了门,而后端坐在桌前吃了早点。通常我熬不过,见他吃得香,也凑过去一起吃,偶尔斗气,强忍着不吃,他吃完了,便抬眼看我,直到看得我头皮发麻,身子发软,两只手无意识地捧起碗拿起筷子为止。
      如果说每日里的早饭是我最难熬的时候,那熬过早饭之后,便彻底解放了。用完早膳我就去都弄老头养的两只鹦鹉,顺便拔它几十根羽毛,烦了就去跟夫子念几页书,在他打瞌睡的时候往他衣服上涂几个乌龟,午后趴到厢房门口去听二娘说梦话,顺便逗逗家里一个叫小萍的小丫鬟,看着她一张小脸红得堪比苹果,一上午就这么过去了。下午的日子稍微有趣点,也不过就是带着几个家丁上街闲溜。在集市上踢碎几个瓷碗,踩脏几幅字画之后,我就去东街的翠微茶楼例行一坐。每次去翠微茶楼,都是陈掌柜亲自给我端上一杯茶,我端子茶杯喝一口漱漱口,然后吐到地上,我身后的家丁这时便会骂一句“什么破茶也好意思拿出来给我们家小爷喝?!”这一句骂完,我身边的小书童便会甩出一两银子放到桌子上,跟着我就站起来冷哼一声,大摇大摆地往店外走,陈掌柜则低头哈腰跟在后头直到茶楼门口。
      多年后回忆起这一幕,我依然觉得我们四个身世不同羊毛不同气质不同职业不同的人能如此默契而不厌其烦地日日互相配合着演这一处戏达三年之久,实在是人生中难得的缘分,以致阔别江郡不见翠微茶楼多年之后,我还会时常想起当日的情景。
      出了茶楼,我会顺便看看有没有人打架,如果有人躺在地上,我通常也会上去踩几脚,如果那个人已经流血了,我就绝不会伸脚了,丝质软鞋沾了血迹很难洗去。吃了晚饭,掌灯之后,我一般比较老实,最多就是去欺负欺负隔壁的隋小宝和他家的一条大黄狗——有一次那大黄狗得了隋小宝的暗示居然敢奋起反抗,我当时一时生气就把它踹死了。后来,隋小宝就走了。隋小宝的离开也是我日益觉得日子无聊的原因之一,另一个原因是……唉,不说也罢。总之我正觉得人生了无生趣的时候,老爷子给我指了上山这条明路,我自然欢喜得不得了。

      可是我娘似乎不是很高兴,季珩和季瑕也跟我娘一样,看我的眼神里多了几分忧郁。走之前我娘拉着我的手说:三儿啊,你爹本来打算让你去三年,后来是我苦苦哀求,才同意让你只去两年便回家。去了之后好好听师傅的话,要实在觉得苦便回来。我娘说着还掉了几滴泪,我心里更加莫名。山上有飞禽走兽,想玩就玩,想吃就吃,况且没了老爹的整日说教,有什么不好?又一想,那金华山是有名的仙山,据说百年前曾有一个师傅在金华山上采石炼药,最后得到成仙,难不成娘和季珩季瑕是怕我得道成仙把他们给忘了。想到这一点,我拉着我娘的手沉了沉脸,学着上个月被气走的夫子的口气说道:夫人,俗话说得好,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更何况仙人之母乎?……我娘后来说了什么我不记得了,只记得我走那日她一个人呆在房里没出来送我。当时我站在门外,季珩和季瑕站在我身边,我父亲在门内看着我,远处走来一个身穿素色长衫的年轻男子。那人越走越近,季瑕握着我的胳膊的手也越收越紧,我忍不住抬头看了他一眼,我说二哥,我疼。季瑕那时十六岁,面貌清俊,面上已隐隐带了矜傲之气。季瑕手劲微松,低头说,“永宁,二哥会去看你的。两年很快就过去了。”我咧嘴笑,心道:你来看我是假,来山上逍遥才是真。再转头时那人依然来到身前,他长得很高,我得使劲仰头才看清他的半张脸和英挺的鼻子,然后我冲那高高的鼻子咧开嘴甜甜地喊了一声:师兄!那人本在看季瑕,听了这一句,才低头看我,我第一次望进那深不见底的双眸里。大哥帮我整了整衣服,又叮嘱了些上山要听仙人和师兄的话之类的话。我便跟着仙人的徒弟上仙山去了。

      去了山上之后的日子虽不如我想象中的逍遥,但也没有母亲担心的那样清苦。平日里我还算精神,只是每每到了吃饭的时候,才想起家里,怀念那一桌子的鸡鸭鱼肉。那时我常想,师傅和师兄之所以被称为隐世高人,大半是因为能对着一桌子青菜稀粥安之若素罢。但山上也不是顿顿都吃素,师兄心情好的时候,就在回来时顺手带些野味回来。师兄做得兔肉实在是一绝,比我日后吃到的所有美味都好吃,可惜在山上两年,我只吃了三回,也由此更显珍贵。师傅酒后话多,有一次师傅喝了些酒,就跟我说,如果我早两年上山,可以天天吃野味,想吃兔肉吃兔肉,想吃鹿肉吃鹿肉。师兄那时也天天在他视线范围内晃,不会像今日般常常以失踪就是两三个月。师傅说这话的时候,脸上满是疑惑神色,把头凑过来,小声道:你说他下山干嘛去了?该不是背着为师娶了媳妇了吧?也不给我说话的机会,又道:你说他能在这山上呆几年?
      师兄能在山上待几年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在这山上呆了不满两年。

      离两年之期还差十三天的时候,我在金华山后山的溪水旁看见了一个人。那时我正挽着裤腿在站在溪水里跟鱼儿嬉戏,突然间觉得远处一团白影飘飘洒洒而来。我知道那不是雪花,因为个头太大,高度太低。于是我便猜那会不会是狐仙——躲在暗处默默注视我近两年的狐仙知道我即将离去,所以终于战胜羞怯主动现身向我倾诉爱慕之情,思及此,我把身姿站得更加挺拔,用一种寂寥而高傲、矜持而潇洒的姿态慢慢转头下巴微扬看向那狐仙。那狐仙越走越近,年方二九,是名男子,面如冠玉、眉如远山、眼若春水,呀,是名认识的狐仙;呀,狐仙身后还跟着一位白衣飘飘,俊爽风姿,朗然照人的仙人!

      我踏着浪花从水里出来,咧着嘴跑向狐仙和天仙——我有点受宠若惊,我没想到季珩和季瑕会一起来看我。

      看着那两人并排站着的时候我忽又想起当年。大兴第一名门士族崔家的三公子崔湜自小风神俊秀,俊美无俦,被誉为“璧人”。崔湜乃是当时少男的楷模,少女的梦想。贵族富绅比着劲生孩子,生下来之后都请崔三公子去看一眼,希望自己孩子长大后可以像崔三公子般望之朗朗如日月入怀。可怜崔三公子,小小年纪,遍览群婴,不知是否会留下什么不好的后遗症,比如说自己不想要儿子,因为受不了婴儿那皱巴巴的脸。永讳十六年,年方二十的崔三公子来江郡,在我家住了几天,那几天他与季珩同进同出,几乎形影不离。那天跟我家有生意来往的刘老板实在忍不住,赞了崔三几句,崔三转头看了看季珩,说:玄之珠玉在侧,觉我形秽。玄之是季珩的字。我不知道刘老板怎么看崔三的话,总之我是觉得这话不算过分。如果季珩是崔家的儿子,那天下第一美男这个称号非季玄之莫属!当然,这话要叫我爹听了,他肯定会气得大骂我一通。总之因为崔三的这句话,我对他刮目相看,认为他有自知之明,又有识人之明。自知曰明,之人曰智,明智之人,当世不多。
      大概季瑕跟我有相同的看法,因那时我常常看到季瑕对崔三笑。只要崔三公子的眼神一定到季瑕脸上,季瑕就会弯着唇角,扬着眉,眼里水光潋滟,极像迷湖里的春水——江郡城西迷湖里的水会在三月暖阳之下泛出粼粼波光,看着让人头晕目眩,恨不得投身期间不能自拔——而崔三公子通常会脸红一下,别开目光,假装欣赏窗外的一朵花或者研究杯里的一片茶叶。这是多年后依然历历在目的细节,我对崔湜的全部好感都来自就那年他在江郡季宅做客的七天。崔湜面子上带着傲气骨子里亦不失为一个真挚的人。多年后的个秋日午后,我无意间窥见辞去永宁朝礼部尚书的崔湜提到仙漂四海的季珩和面对已是大兴左相的季瑕时的样子——那眼里心中的谦逊和钦慕一如花好月圆安泰平顺的现在,只是多了几分洗尽铅华看遍世事的从容淡定。

      “永宁?”季珩叫我,大概是看我一副眼神空虚又高深莫测的样子有些担心,我收回神游的思绪抬头看着他——一直到最后,我的身高也没能超过他,在他失踪前的日子里,我只是一直在不停地接近他的高度。小时我常常蹦到他身边,努力掂起脚看看还比他矮多少,有时兴奋,便奋力跳到他身上。季珩总是很温柔很有耐心地扶着我摇摇欲坠的身子,说永宁又长高了,永宁长得真快。我便趴在他身上得意洋洋地笑。想着这些的时候我突然很想再一次蹦到季珩身上,可是想想自己已经是十五岁的少年了,便有些不好意思。还好对我来说,季珩永远是那个心思玲珑剔透行动坚定有力的大哥。

      季珩看了季瑕一眼,而后朝我伸出了手:想让大哥背?我咧开嘴跳上季珩的背,还不忘冲着季瑕做了个鬼脸,季瑕眯着一双细长的眼勾了勾薄唇,而后走到了前面。我在季珩背上看着季瑕挺拔的背影慢慢睡了过去。我做了一个无比甜美的梦。梦的后半段里我看到一个跟季瑕一样俊美英武却又不是季珩的男人拉着我的手,一步一步地走上一处高耸的悬崖。

      季珩和季瑕在山上住了一晚。

      离两年之期还差十二天的时候,季珩和季瑕来带我下山回家。临别时,我叫了两年师傅的人拿出一根细长的簪子,而后说相识一场也算有缘,送我一根发簪聊表心意,愿我今世安稳来世顺利。师傅说这话的时候,眼神总是不由自主地瞄向站在我左侧的季璎,这让我有些生气,我自知论风度比不上季珩,论容貌比不上季瑕,但我好歹也算眉目周正一身真气并且年纪尚小有很大发展空间,可师傅您老人家明明是在跟我说话干嘛一个劲去看季瑕?要不是今天早晨洗脸的时候还在水里看了下自己的脸,我还真以为一夜之间我脸上长了什么不该有的东西出来。不满归不满,分别在即,我心里更多的还是伤感,怎么说这两年,师傅对我还算不错,虽然几乎没怎么管过我,更没交给我什么。所以我大人不计小人过地接过那根簪子,低头仔细辨认。握着那看不出是金是银是铜是铁、辩不出钗头模样的脏兮兮的簪子,看着师傅头上的丝丝银发,突然一阵心痛,上前一步,握了那还算干净的一双手,问了一句:师傅,难道你就没有一根好点的发簪么?那人白眼一翻,跌倒河里去了。师父跌倒的同时,一直默默站在一旁的师兄突然抽出一直放在怀里的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蹿到师傅身旁,欲伸手扶住师傅后仰的身体。可惜,我以更快地速度拉住了师兄的胳膊。季瑕看我的眼神难得露出了些许惊讶,同样惊讶地包括师兄还有躺在河里消暑的师傅。师兄看着躺在水里的师傅,师傅青色的布衫湿透了,脸上也都是水——这是个很诡异的场面,我知道师兄不会给我太多时间,他急着要去把师傅拉出来,所以我赶紧以奇快无比地速度说出了我的台词:师兄你怀里的那块破铁还是舍不得给我么?刚刚你手放在怀里,我一直以为你是在犹豫是否要把它拿出来给我,怎么,比起我来你果然更喜欢那块破铜烂铁么……

      我说这话的时候,季珩去扶河里的师傅,季瑕看了师兄一眼,又看向我,那眼神好像用刺刺了我一下。我没撒谎啊,师兄怀里是有一块图案稀奇诡异的破铁啊,我觉得用来辟邪驱魔十分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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