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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大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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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十一在镇子口望了很久,直道白乐只他们已经走远,他才回到了镇子里,北风刮得很凶,枯枝树叶盘旋着在风中起舞,他顺手抄起扫帚想将门前的落叶清扫,奈何风大,落叶扫了又来,索性进屋修起了门窗。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的客栈里来了一个人,黑衣黑裤还有黑色的面罩,黑衣人突然出现在客栈里,甚至一直坐在连门口的老大娘都没有看到。
“你是薛十一。”这句话不是问句,而是肯定。
薛十一停了手中的活路,他并没有说话。
黑衣人也并不在意,他继续说道,“想不到还能见到一个十多年前就已死了的人。”
薛十一并不认识眼前这个黑衣人,也看不出他是谁,但他已经认出了他腰间悬挂的一柄刀!“小时候算命先生说我命大,所以我没有死!”薛十一还是说话了,他已承认他就是薛突然。
“但你现在好像已经快死了。”
“为什么?”
“因为你的对手是我。”
黑衣人的声音并没有起伏,但薛十一已经感受到他浑身上下透出的气机,大修士的气机!也许只需一个气机,这间客栈就会灰飞烟灭,他反而突然大笑。
“你笑什么?”
“你来了,自然是笑你。”
“我有什么可笑?”
“当然很好笑,十多年你本应该已经把我杀死,但是现在我却好好的站在你面前,你说我应不应该笑?”
黑衣人沉默了,过了良久他才缓缓说道:“当年确实是我失了手,才让你又苟活了这么久,但是这一次我绝不会再失手。”他的刀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握在手中。
“这么多年,现在已到了算账的时候!”候字还未出口,他的手猛然一抬,粗布袖口里有寒光残影迸射而出,那些密集的残影像一道光一样,一瞬间便到了黑衣人的眼前,看得人头皮发麻。
那是无数道细细的钢针,比人的头发丝还细,如果这么多细针一起扎入人的皮肤,扎进骨头,那简直比世上任何惨绝人寰的酷刑还要残酷。
无论是谁也不想被这些细针扎到,所以黑衣人全神贯注地将灵气聚于刀身,他的刀凭空自转,转起来的刀已经像一副盾牌一样牢牢地挡在他的身前,那些细密的钢针像是撞上了铜墙铁壁一样。
“叮叮叮…”钢针应声落地,然而就在钢针落地的一瞬间,那柄刀已经飞速朝着薛十一胸口而去。
那柄刀来得很快,薛十一已经面如死灰,这一刀就算他能接住,恐怕也要身受重伤。
然而就在这时,他看见一道人影扑向了那把刀,黑衣人显然很惊讶。
这是个很好的时机,薛十一的右手袖口里已经射出一支袖箭,那速度甚至比光还快,直直射入了黑衣人的脖子,他看见黑衣人脖颈的鲜血喷涌而出,他也看见了那道倒下去的人影。
薛十一的手在抖,而且抖得很厉害,因为倒在他面前的人竟豁然是老大娘!
“娘…”他颤抖着从血泊之中扶起老大娘,从心底涌出一阵难以压制的痛楚。
老大娘还有一口气,她苍老的脸上露出一丝他很少见到的笑,一种释然的笑!老大娘干瘪的嘴唇动了!
“我…我早…早就想起来…来你不是…不是我的儿子了,但你…你也早…早就是…是我的儿子了…我的儿啊…儿…”
老大娘的眼帘轻轻垂了下去,她的脉搏已经停止了跳动。薛十一的血液也要随着老大娘嘴角的鲜血一样停止了流动。他的眼睛流出了眼泪,滴落在老大娘的脸上。他就这样抱着老大娘逐渐冰冷的身体,跪坐在这间曾经炊烟袅袅的客栈里!
屋外的风越来越大,喊杀声也越来越大,没有人知道来了多少黑衣人,只知道最后整个镇子里已经没有活物,除了那间客栈里的薛十一。
那些黑衣人将一具具尸体都堆放在客栈周围,点燃了客栈外的柴堆,火舌逐渐吞没了整间客栈,和客栈里的薛十一,他的身旁有两具尸体,一具是那个黑衣人的,一具则是老大娘的。
滚滚的浓烟带着难以忍受的味道,在北风里打着漩涡窜上云霄。
有了马车驮着两口沉重的箱子,队伍自然走得很快,白乐只和几十个军士已经走出了很远,云州人烟稀少,他们照着地图上走,还要赶上三天才会有下一个落脚的城镇。
军士们偶尔也会闲聊,此时便开起了这位年少的白小公子的玩笑。
“听说小公子还没有寻亲,不知道是不是已经有了钟意的女孩子?”一个军士起了个话头。
“白小公子年少又英俊,我若有个妹子,巴不得小公子当我的妹夫!”
“哟,你还真是拿脸皮当鞋底,脸皮厚得很,你若是有妹妹,那不得生得跟你一样五大三粗,人白小公子能看得上你妹妹?”
“五大三粗怎么了?这样的女人活的长,好生养!你们懂个屁!”
“那是你婆娘!人家小公子跟你这五大三粗的莽汉子能比吗?斯文人得配娇小娘,大伙说对不对?”
众人笑得合不拢嘴,点头称是。
白乐只一句话都没有说,因为这些军油子说起浑话的时候他根本就插不上嘴,这些人越说越不像话,他的思绪却飘到了其它地方。他想起了很多,他想到了林之有在龙角台上最后那一笑,又想起了薛十一一杯接一杯的喝酒,还想起那个人身上隐隐的药香,那个人…
白乐只不知不觉就想到了那个人,至今都不肯说明自己的身份的那个人,明明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却莫名其妙的救了他两次,确实很可疑!还有那背上密布的伤痕,以及那一步一响的叮叮当当的声音到底是什么,总不会真的有人把小孩玩的铃铛挂在身上?简直疑点太多,总之这个人浑身上下都透着古怪,甚至连呼吸都…有古怪!白乐只耳边还充斥着军油子的浑话!
旁边的见白乐只的脸越来越红,拿胳膊拐了一下,顿时将他的魂扯了回来。
“小公子,你脸怎么这么红,莫不是着凉发烧了?”这人也是个神经粗条的,这一大呼小叫,众人都看了过来。
“嗯,没,可能是吧!”
白乐只怕他们再说下去不知道又要说些什么浑话了,于是赶紧岔开了话题,“各位大哥此次回去可有想做的事情?”这话一出,一众军士都争着说话。
“嘿嘿,我走的时候我儿子还在我婆娘的肚子里呢,现在应该可以上山放牛了吧,我现在最想做的事,是抱抱我的儿子。”
“我现在最想陪我父亲喝上一杯,跟他讲讲咱绝雁关的事。”
“我走那天下好大的雨,家里的房顶漏雨,没来得及修就走了,这次回去我要给家里好好盖两间房子。”
众人七嘴八舌的说了自己最想做的事,白乐只每一句都记在了心里,他们说的都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然而就是这些寻常人一伸手就能做到的事情,却成了有些人最难办到的事!
凌冽的北风呼呼地刮着,一刻也不停地肆虐着大地,马车遇到一道小土坡,白乐只搭着手用力向前推,一群人在北风里赶着路,犹如天地一粟!
“你们有没有听过…竹林松涛的声音,小时候每天晚上都能听到,每天晚上只要听者竹林的风声,我都睡得…特别香,我现在最想看到的一定是巴蜀的竹海,最想做的就是…躺在竹林中好好睡一觉!”白乐只说。
巴蜀的那片竹海就是白乐只日思夜想也要去的地方,那片竹海松涛里有他的家,他最亲的人。他想留在绝雁关,那是因为绝雁关是他心中最担心的一部分,而他想回到那片竹海,是因为那片竹海带给他的安心,他只要回到那片竹海,他的心就能完全的安心。如果绝雁关的日落是凄美的绝色,那巴蜀竹林的风声就是平凡的宁静!
好不容易将马车推过了土坡,“你们快看,那是什么?”一个军士忽然大声惊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