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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雁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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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雁南飞,雁儿脚下带霜来。” 一旦过了白露,北方的寒潮就要来临,如果赶不上在寒露之前南迁,大雁就会冻死或饿死在荒原。
九月尾,秋叶落!碧蓝的天空下,巍峨的绝雁山脉像一匹奔跑地烈马一样,驰骋在神州的北境,幽州的边缘。姹紫嫣红的群山之中,驻扎着中原王朝的边翼军,有一支雁群正从他们头顶掠过。
忽然,一支穿云箭破空而来,在北方蔚蓝的天空中一闪而过,直插雁群,刚才还颇具规格的雁群一瞬间乱了阵型,来不及惊惧逃窜,第二支,第三支…足足十五支箭,箭箭无虚发。
“妙极,妙极!”绝雁山脚下一块草地上,三个男人望着天空。
碧空下,一个少年手中握着一张大弓,刚才的穿云箭也许就是从这张弓射出的。如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那一抹未退的稚气,因为他的脸看起来已有至少十天没有洗过。他在笑,他笑的时候牙齿很白,而且有两个本该是女孩子才有的梨窝。
被射中的雁已经开始下坠,他一反手将弓箭背在身后,翻身上了一匹烈马,追着雁落的方向,越跑越快。
“白小公子可真是越来越野了。”说这话的叫陆北风,是绝雁关边翼军的副御,他口中的白小公子就是那位挽弓的少年,名叫白乐只。
“哈哈哈,这娃随了他母亲,想当年我师姐…白夫人,比他野了去了,当年有她在,那些荒原蛮子跟见了活阎王似的。”说这话的叫林之有,也是绝雁山边翼军副将,林之有咂吧一口烧酒,正要继续往下说,那小子已经回来了。
“林叔叔,您输了。”白乐只伸着右手,十五只雁还热乎的大雁被他用一根绳子栓在一起,提在左手。
“哈哈哈哈,林兄,想必自然不是怕输的人。”陆北风也在旁边一本正经帮着打腔。
林之有也知道赖不掉了,嘴里喃喃着愿赌服输,一边在腰上摸索了老半天才解下一柄乌金短刀。刚伸手要放进白乐只手中,又猛的缩了回去。
“我告诉你,这把短刀可是当年我随师姐…你娘出兵关外御敌,狗日的一个荒原的狼骑头子趁我不备,两百八十斤的铁疙瘩就往老子头上掀…”
“诶诶诶,我说林兄,你快点,要给就给,老说这故事你自己耳朵不起茧子的吗?”这故事陆北风已经听了不下一百遍,他觉得自己再也不想听,一遍也不想听了,上了年纪就是爱怀旧。
白乐只又伸了伸手,也说,“林叔叔是不是想赖账,快点。”
林之有笑着骂了一句臭小子,将刀抛给白乐只。“把你能的,换你十五只烤雁,也不亏,不亏,诶你可得保管好了,啊?
“放心吧,我在,刀就在。”
白乐只愉快的接过刀,做了几个突刺的手势,自顾自研究起来。
陆北风已不再看这两人,只目不转睛地望着嫣红的落日。夕阳正好,将绝雁山渡上一层金辉,那般威严壮阔,没有见过的人绝对后悔终生,陆北风眼神逐渐迷离。
“老小子,你发什么呆?”
“林兄,这么多年,你可曾想过回中原?”
“怎么,陆老弟想回中原?这是想通了?”
陆北风竟唰的脸红了起来,赶忙低下头道:“没…师门来信让我回的,顺便…顺便见一见朋友。”
“哈哈,你那朋友我可认得,听说这些年在中原混得不错,而且也没嫁人,男未娶,女未嫁,我看就不如……”
这是白乐只将头伸了过来,笑嘻嘻准备八卦一下,“噢,原来陆叔叔也有些个风流趣事,不如怎样?”
“大人说话,小孩子掺和什么嘴。”陆北风瞪了他一眼,又道:“什么风流趣事,小孩子家懂什么。”
“我怎么不懂。”白乐只不服气了,一本正经开始侃侃而谈, “男人可以和男人交朋友,也可以和女人交朋友,这朋友和朋友之间,做的事情不可一样,男人和女人是要生孩子的,却和男人生不了…”
陆北风听得目瞪口呆,林之有忍不住一巴掌拍在白乐只后脑勺,“兔崽子,谁教你这些的,不学点好,尽捡些乱七八糟的风月之谈。”刚骂完竟哈哈一笑,画风一转,“不过男人嘛,该学还得学,不然跟你陆叔叔一样,四十岁人了还光棍一条。”
“…”
“咳咳…白小公子,你可有什么中原朋友?”陆北风咳嗽两声,赶紧缓解一下越走越偏的气氛。
“我离开时还小,好像…没什么朋友。”白乐只挠挠头,忽然眼睛一亮,“笔友算吗?”
“笔友?”
“嗯,小时候爹带我去江南玩,在路上捡到一只迷路的墨灵,我们一直通过墨灵来交流,没有见过,所以我管它叫笔友。”
“所以笔友是这个?哈哈哈哈,墨灵还能迷路被你捡到,你真行!”林之有朝白乐只竖了个大拇指,“墨灵是最高级的传讯术,将字写在纸上,再施术化成灵鸟前往目的地,无论目标在哪里,使命必达,且只与指定目标传讯,当然也会有不安全,为防止讯息泄露,一般都会加一个毁坏禁制,非传讯目标就算拦截了也没有用。你说的这个迷路除非一种可能,那就是没有传讯目标,也没有毁坏禁制,瞎整的。”
“嗯,确实没有,上面只写着一句练功好苦,我想这人肯定和我一样,每天被爹妈逼着读书习术,觉得好玩,就缠着父亲教了我墨灵之术,然后它也回了我,之后我们经常传讯,只可惜…”
“只可惜什么?”
“只可惜有一次,我问它是哪家的仙子?它却反问我怎知它就是仙子,我就说它字迹很秀媚,语法很可爱,定是位俊俏的小仙子,结果…”
“结果怎样?”这两人听故事的反倒比说故事的还急,果然和那些将士说得一模一样,人上了年纪就特别容易八卦。
“结果它却说我轻浮。”白乐只稍微降了降声量,脸也跟着红了,“放荡!”
两个也爱八卦的老头开怀大笑。
白乐只是真的有些害臊了,在绝雁关的军油子嘴里的荤段子听多了,就算以前什么都不懂,现在也知道什么是轻浮和放荡了,抛下一句不跟你们聊了,便驱马回营了。
陆北风望着白乐只一人一马的背影,想当年他也只有他这般大,心比天高,气比驴倔,到头来只是徒增烦恼,如今也已两鬓星星然也。悟了,悟了!还有什么好想,还有什么想不通?
陆北风收回目光,“那你呢,为什么不回中原?”
林之有忽然怔住,因为从来没有人问过他这个问题。
厚土神州之上有那么多地方,其实对他来说,只要有酒哪里都一样,他只是中原一家玄门的旁支外系,大可不必承担光前裕后的重任,他是修士,也不用像凡人一样终日疲于生计。所以待在凄清寡欲的边境和热闹繁华的中原其实都一样。
那几年,他孤身一人云游四方,几乎走遍了中原的每一个角落。
他在江南的画船中听雨而眠,在巴蜀的竹海里低唱浅斟,在沃野千里的雁丘草原上吃胖了一圈,因为那里的牛羊简直比天上的星星都多,却又差一点饿死在昆仑之巅,因为他在那里的冰雪中修行,整整九九八十一天嚼冰饮雪。
他也去过方外,去过西境之外的白叶之森,那里的翼人长着鸟羽一样的翅膀,不需要修炼飞行之术便可傲游天际。听说弱水彼岸有一座岛,岛上的人身材矮小睚眦必报,只可惜至今无人能到达哪里,更没有听说有人见过他们。他唯独没有到过北之外的荒原,因为荒原人已和中原交战多年。
一个人,走的地方再多,想必心中也总有一条归路,林之有只觉得,没有什么地方的山比绝雁关更壮阔,也没有什么地方的落日比绝雁关的更美。
林之有咕噜咕噜灌了几口烈酒,觉得只有最美的落日才配得上最烈的烧酒,只可惜已没了对饮的人。
想到这里,林之有忽然就笑了,“我还是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来,但要是有机会,我肯定会回去一次。”说罢又往陆北风耳边凑了凑才又道:“你知不知道,当年出来的时候,我在凤鸣山的桃园里埋了七七四十九坛好酒,我得回去喝。”
林之有说完这句话之后,陆北风也笑了,两人一起大笑,简直要笑到直不起腰来,如果有人看见,绝对会以为他们疯了,但他们却连一次都没有疯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