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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 10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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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哥,忙呢吧?”段和宣一进门就看见带着头盔一身灰的简归站在临时搭建的桌子上看图纸。
简归抬头,看见是段和宣,有些意外道:“你怎么来了?你不是从来嫌灰大都不来的吗?”
“我这不是又给您介绍生意来了!”段和宣把他拉到一旁,指了指外面,“我带了个认识的摄影师,她准备要在漆皮树那办个影展。”说完意有所指地对简归挤挤眼睛,“她有钱得很,也不是来卖照片的,就是办办展会提升一下知名度……价格嘛,你懂。”
简归了然。有许多艺术家办展会并不单纯为了售卖门票和艺术品,累计知名度和结识圈内名流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人都来了啊?我这一身脏兮兮的,怎么好跟人家谈事情啊!”
“没事没事,”段和宣赶紧帮他拍了拍衣服,“他们姐弟俩都是爽快人,不在乎这些。而且他们今天一下飞机就来找我来,然后我拉着他们过来找你,也来不及让你盛装打扮啊!”
简归无语,取下安全帽理了理头发,问:“他们在外面?”
“对,我跟他们说这边灰大就让他们别过来了。他们就在对门那个咖啡摊子上。”
简归干脆脱下外套,就穿着里面的长袖T恤跟着段和宣去了。
对街的咖啡店在门外也摆了些桌子,遮在绿色的棚伞下。一张桌子前坐着相貌出众的一男一女,看见他和段和宣过来,立刻朝他俩挥挥手。
女生皮肤黝黑,扎着高马尾,穿一身利落的T恤牛仔裤和战术马甲,显得十分精神,她主动和简归握握手,“你好,简先生。我是关笑晴,这是我弟弟关宁。”
旁边那个看起来有些腼腆的男孩也对他俩点点头,“简先生,段先生。”
“您好,真是不好意思,刚刚在忙,也没来得及收拾一下,还请二位见谅了。”
“您客气了,这有什么呢。我常年在外面拍摄,也经常弄的一身脏。”
简归觉得关笑晴的确像是段和宣所说的那样,性格爽快,让人觉得很好相处。
“关小姐是有意办摄影展?不知道您这边的想法是怎样的呢?”
“叫我笑晴就好了。”关笑晴拿出一个iPad,点开一个相册给简归看,“这些是我这次想要展出的一些作品,大多是我这这些年周游各地拍的,基本都是人物。”
简归简单翻了翻,照片有黑白的也有彩色的,大多数异国景物和人物,镜头下的人物也多为流浪汉、卖艺者、妓女、瘾君子一类底层人物,关笑晴的镜头把这些人物的神态和体态都捕捉的很好,以简归看来,确实是水平很高的一位摄影师。
关笑晴自己已经联系好了场馆,只是一直没找到合适的策展团队,“还是和宣告诉我,他有个朋友在做策展。”她笑了笑,“然后他给我看了一些你以前的作品,我也很喜欢,这才决定来见你。”
段和宣笑嘻嘻地挠头,“都是简哥办事漂亮,我才好意思拿出来嘛。”
简归暗自高兴,心想着哪天一定再请段和宣吃饭,这简直是送财童子啊。
“惭愧,这次实在是没有准备,不然应该好好整理一份资料详细给您介绍一下的。”
“没事儿!”关笑晴大手一挥,“你直接发我邮箱也行,不过我也看了和宣拍的一些照片和视频,确实是很好的。”她想到什么,对着简归眨眨眼,“我之前在斯特拉斯堡见到了巴雷·埃布尔,他也和我提起过你。”
“巴雷?你们认识?”巴雷·埃布尔是他之前在摩纳哥偶然认识的一个法国穷画家,俩人一起玩了好几天,简归还和他去了巴黎,见过他画画后又被他介绍加入了当地一个叫老酒杯的艺术团体,里面也全是和巴雷一样的穷画家。
“对呀,他有意思得很呢。”关笑晴在手机里翻了一阵,找出一张他和一个高瘦白人的自拍合照,“我俩是在酒吧认识的。”
简归不由露出笑来,巴雷还是老样子,喜欢喝酒,自己也是和他在酒馆认识的。他仔细看了看照片,巴雷刮了胡子,衣着也有所改变。“他变了些,看上去更正经了点。”
“他现在也小有名气了,自然要打扮得体些。”
简归和巴雷已经许久没有联系,有这个共同话题,他和关笑晴又聊了许久。关笑晴开朗大方,非拉着四个人要去吃饭喝酒。
简归预感能和巴雷志同道合的人酒量不会太差,今晚估计是要不醉不归了。他给宋遇山发了消息,宋遇山怕他喝多了,不放心,说让他结束后给他打电话,自己来接他。
一行人去吃了烤肉,喝了点店里的梅子酒。饭桌上关笑晴和简归又聊了些展会的事,几杯酒下肚,才开始东拉西扯得聊起了其他。这才知道,刚刚一直跟在关笑晴旁边不怎么说话有点腼腆的关宁,竟然是个无国界医生,刚刚在非洲结束了八个月的援助任务回来。段和宣本来就是个自来熟,拉着关宁喝了几杯,他自己在玩摄影前就是学医的,俩人又聊了好一阵。饭桌上一群人天南地北地乱侃,一顿饭一直吃到11点。
梅子酒下肚没什么感觉,后劲却大。没想到关笑晴出了馆子的门,觉得还没喝够,又拖着其他三个人转战了酒吧。几个人在卡座里胡乱喝了好几种酒,简归只觉得四肢完全脱离了大脑的掌控,完全靠本能机械得完成倒酒、喝酒、再倒酒的动作。
接近两点,一群人才彻底喝趴了。关笑晴瘫在桌子上,关宁已经开始和段和宣开始唱歌了。简归神智不清地拿出手机,已经很晚了,他本来觉得要么就不要给宋遇山打电话了,但是他的手已经先一步拨通了出去,电话那边很快就接通了。
“简归?”
“啊!宋遇山。”简归迷迷糊糊地应了一声,好歹话还说得清,“你什么时候来接我啊?”
好在他吃饭的时候和去酒吧的时候都给宋遇山发了定位,不然这会他估计说不出来自己在哪。宋遇山那边又说了几句什么,他没听清,然后段和宣又抱着两瓶啤酒凑了过来在他耳边大声喊:“简哥!继续喝!”喊得他差点聋了。
不多时,宋遇山就赶过来了,他还穿着今天走时的衣服,显然是一直在家等着简归。见一群人都已经醉成一片,他只好找了个酒保和自己一起把人都移到车上去。简归醉的已经神智不清了,但看见宋遇山还知道大着舌头喊:“宋遇山,你来啦。”
宋遇山无奈,托着他往外走,简归站都站不太稳,整个人差不多直接挂在他身上了。他不知道段和宣他们住在哪,自己一个人也带不回去他们全部人,只能拉着人去最近的酒店开了个套房,先把简归留在车上,和服务员一起把另外三个醉鬼弄上楼去。
好在三个人在酒吧厕所都吐得差不多了,一路上出了晕也没什么反应。宋遇山开的家庭套房刚好有三个房间,一间甩下一个人,服务员帮着简单收拾了下,宋遇山才走。
简归倒是在车上乖乖得等着,看见他进来,眼睛亮堂堂地盯着他。
宋遇山看见他这个样子,有点好笑:“你看什么呢?”
“看你,”醉鬼简归大着舌头说道,“你真好看。”
“嗯,谢谢。你也很好看。”宋遇山忍笑。
简归突然凑近了点,直直盯着他的脸,突然靠近的呼吸让宋遇山身体一僵。
“你是我的老公吗?”简归一脸无辜地眨眨眼,宋遇山却被只一句话弄的险些失控。
“冬冬,”宋遇山咽了咽口水,艰难地深呼吸了几次,“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我们结婚了呀,”简归露出一个疑惑的表情,完全没有理宋遇山在说什么,“那结婚了,你不就是我的老公吗?”
宋遇山简直要疯了,废了好大的劲才拉回自己的理智,告诉自己不能占醉鬼的便宜,要克制,他这辈子所有的自制力都用在此时此刻了。
宋遇山闭了闭眼,谈过身去帮简归系好安全带。
结果在他正要退回驾驶座的时候,简归突然凑了过来,亲在了他的嘴角。
宋遇山凝固了。
简归还是那副无辜的样子,湿漉漉的眼睛直直盯着宋遇山。
“冬冬,你在做什么?”宋遇山哑着嗓子问他。
简归害羞地笑了:“亲你呀。”
宋遇山抓着他的手,黑色眼睛里酝酿着深不见底的情绪:“你为什么亲我?”
“因为你是我老公啊。”简归自然地答道,然后又凑上去啵得一声亲在宋遇山唇上,咯咯地傻笑了两声。
宋遇山再也无法保持冷静,扣着简归的后脑,直接吻了上去。
这是一个带着些凶狠、疾风暴雨般的吻,直到简归吃痛地呜咽了一声,宋遇山才渐渐放轻了动作,细细地吻着他。
简归喝了不少酒,嘴里全是酒精的味道,唇舌相交,在满腔酒意中,宋遇山觉得自己也要醉了。
宋遇山咬了一口简归的下唇,才结束了这个吻。简归眼里湿润,委屈巴巴得捂着嘴,含糊不清地指责他:“你干嘛咬我。”
“因为你是个醉鬼。”宋遇山伸手弹了下他的额头,简归被疼的往旁边一扭头,彻底不理他了。
回去的路上简归就靠着椅背睡着了。宋遇山把他抱下车,给他擦了脸,帮他换了身衣服塞进床里,又盖好被子才离开。简归躺在柔软的床上,睡的人事不省。
第二天简归睡到下午才勉强醒过来,宿醉的头疼让他难受得睁不开眼,又在床上躺了会才爬起来刷了牙洗了澡。
下楼时宋遇山早上班去了,钟阿姨知道他前一天喝多了,特意做了醒酒汤给他。
简归猛灌了一碗醒酒汤,呆坐几分钟,意识才渐渐回笼。
然后他想起来自己干什么了。
他不仅叫了宋遇山老公,还亲他!然后宋遇山还亲回来了!
啊啊啊啊!
简归捂住自己一下子通红的脸,恨不得穿越回昨晚上,抓着醉酒的自己狠狠摇他的肩,问你到底知不知道自己都干了什么啊!
天呐。简归尴尬得想立刻离开这个星球。今天晚上等宋遇山回来了自己要怎么面对他啊!
酒精是在太害人!
简归这自我检讨还没完,想起关笑晴他们还不知道醒没醒呢。他赶紧给段和宣打了个电话。
“喂?简哥啊?”段和宣的声音听着也像是刚起。
“你在哪呢?关笑晴他们呢?”
“哦,我们在酒店呢。我和关姐他们都断片了,今早醒过来发现自己睡酒店里,还以为是你帮我们开的房呢,结果前台说是姓宋的帮忙开的。”段和宣嘿嘿笑了两声,“是不是宋遇山来接你了?还把我们也安置了,真是好人啊!我昨天迷迷糊糊也看见了,好像还挺帅的哈。”
简归现在一听宋遇山就脸红,胡乱应了他几句就挂了。钟阿姨走过来问他,要不要吃点东西。
“宋先生说你宿醉睡得沉,就没有叫你起来吃饭,说是等你起来了一定给你弄点吃的。”
简归听见是宋遇山特意嘱咐的,脸上忍不住发烫。钟阿姨热好饭菜端上来,他脑子里还是忍不住的去想昨天晚上的事。
虽然是自己先动手的,但宋遇山看自己的眼神和亲自己的狠劲,还是让简归打了个哆嗦。他伸手摸了摸被宋遇山咬了一口还有些微微发肿的下唇,总觉得宋遇山昨晚上那个样子简直像是要吃人了。
但是,他心里也有点甜甜的。
他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都没有谈过恋爱。他在少年时一直纠结于和家里的关系,把所有的精力全都花在对付简清上。后来从简家出来,他上了大学后忙于学习和工作,赚的钱勉强够养活自己,钱多的时候就去各地游览,钱少的时候就将就着过,一个人独惯了,也从没想过把谁纳入到自己的生活中来。
但是宋遇山一直是个意外。
上辈子他生命的最后,听见的是宋遇山的声音,他才知道,原来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人是这样在意自己。
这辈子和宋遇山相处,他一开始其实并不太能确认宋遇山是对自己怎样的感情,但是在那些点滴的生活细节之中,还是能窥见端倪。
他喜欢自己。
简归想到这里,心里甜丝丝的,脸上也露出一个笑。
而刚巧,自己也喜欢他。
宋遇山回来的时候,简归和往常一样,蜷着腿坐在沙发上。听见他的动静,转过来对他露出一个浅笑:“回来啦?”
宋遇山心中有些忐忑,他不确定简归还记不记得昨天的事情,如果他记得的话,那些话和动作,又有多少是酒精上头,多少是出于真心。
他有点希望简归提起,但又怕简归提起。
“钟阿姨呢?”宋遇山看了一圈,没见到钟阿姨的身影。
“我让她先回去了,饭都做好了的。”简归从沙发上跳下来,从厨房的锅里盛出已经做好菜来。
宋遇山站在他旁边盛饭,这个场景似乎和往常没什么不同。他略微有些失望。
“宋遇山。”简归没有转头,像是轻描淡写地随意提起,“你是不是喜欢我呀。”
宋遇山心脏漏了一拍,放下手中的东西,转头静静地看向简归。简归察觉到他的视线,侧过身面对着他,那双桃花眼轻轻弯了弯,“问你呢,是不是啊?”
宋遇山看着他,点了点头。
简归满意地笑了下,抓着他的手,垫着脚凑过去亲了一下他的下巴,然后说:“嗯,真好,我也喜欢你。”
这一瞬间时间仿佛静止,宋遇山的耳边只剩下了简归的声音。他忽然不知道该怎么呼吸,胸膛里仿佛有一百只蝴蝶突然破茧而出,翅膀扇动着他每一根心弦。
像是抱在黑夜中踽踽独行了多年,终于有一天,太阳重新照耀了天空,整个世界随之明亮了。
他的太阳,就在面前,触手可及。
宋遇山一把抱住了简归,力到大得像是要把对方揉进自己的骨血里。
“谢谢你喜欢我。”宋遇山说,“这是发生在我身上,最好的事了。”
简归把自己的脸埋在他的怀里,没有回话,只是更紧得抱着他。
两人就这么抱了一会,松开的时候还有些尴尬。简归和他对视两秒,扑哧笑出了声。
“好了,吃饭吧。这饭放这等的都快凉了。”
宋遇山撑不住也笑了,先前的那一点尴尬随之烟消云散。
两人和往常一样,吃完了饭,一起收拾了碗筷和厨房,然后出门散步。
不过和以前不同的是,从前他们只是肩并肩地并排走在一起,今天,他们还牵着手。
晚风徐徐,简归的手被宋遇山的手包裹着,两人慢慢地走在路上,简归突然想到什么,问他:“你是什么时候喜欢我的?”
宋遇山想了想,坦然道:“很早。”
“很早是多早?我们之前认识吗?”
宋遇山侧过脸看着简归,眼中的深情仿佛要溢出来:“你记不记得,你高一的时候去过一个夏令营,在C城?”
简归点点头,他就是从那个夏令营回来发现家里多了个简清的,印象倒是很深。
“那你还记得你在晚香山上那天吗?”
“啊!”简归恍然大悟,“那天晚上那个人,是你啊?”
15岁的简归刚升上高一,和林正淳一起趁着寒假报名了一个冬令营。那天冬令营已经快要结束,他听说在晚香山上看星星很漂亮,就晚上偷摸着一个人去了山上。结果下山的时候在林子里听见有人呼救,才发现有个人掉进了一处土坑里。当时天色已晚,山上又没有灯,他脱下外套拉着坑底的人上来,根本没看清那人长什么样子,只知道对方灰头土脸的,腿还摔折了,走不了路。没办法,简归不敢打电话惊动老师,怕回去挨批,就背着那个掉坑里的倒霉蛋下山去。简归那时候年纪不大,身材也没长成,对方又看着比他大几岁,人高马大的,简归背着他很是吃力。但年轻男孩最是要面子,简归明明已经累得要死了,但还是咬着牙一步三歇地把人给背下山去了。冬天山上气温低,简归不知道对方在坑底呆了多久了,怕体温过低对方失去意识,简归一直哔哩吧啦地和背上的人说话。等他们走到营地,简归浑身都汗湿透了。
“竟然是你,当时那么黑,我也看不清。”简归惊讶道,“但是我怎么没在营地里见过你呢?”
如果是宋遇山这样的人,他见过肯定不会忘记的。
“那天后我就回去了,”宋遇山解释道,“我是被几个家里的兄弟骗过去,他们把我推进坑里就不管我了,要不是你来,我只能在那个坑里过夜了。”冬天山里又冷,那时宋遇山大概也才十七八岁,在山里过夜很有可能会体温过低而造成生命危险。“我载下去的时候把腿摔骨折了,那天回去后老师就安排送我回家了。”
“啊?你是被推进去的啊?”简归大惊,“你家里的兄弟也太过分了吧!我还以为你和我一样半夜上山玩,才不小心摔的呢。”
宋遇山沉默了下,说:“我家里很复杂。我爸妈走得早,一直寄住在各个亲戚家,所以他们不太喜欢我。”他伸手摸了摸简归的头发,露出一丝笑意,“那天我在坑底已经呆了两个小时了,本以为没有希望了,可能就冻死在那了。结果没想到,你来了。你那时候那么一副小身板,却还是背着我下山了,还一直和我说话,怕我失去意识。”接着,他眼中闪过几丝遗憾:“我后来有找过你,但我们不在一个学校。之后我又搬到了其他亲戚家里,就更没有机会见你了。直到我上了大学,才有机会知道你的消息,但是我怕突然出现会吓到你,也就没有去找你。”
宋遇山从小就在各个亲戚之间流转,尝尽冷眼。那天被一起参加冬令营的两个堂兄弟推下土坑后,他孤独得等了两个小时。山上一片漆黑,安静得只剩下他自己的声音,冬天山上的气温更低,他已经开始有了体温过低的症状,甚至能感觉到自己的意识正在慢慢瓦解。他那天是真的觉得自己会就那么冻死在那,或许他死在那也没有人发现,就像他自己一样,没有人在意,没有人关心,被当作烫手的山芋一样推来推去。他最后不抱希望地呼救,却没有想到真的会有人前来。单薄的少年比他还小,费力地背着他一步一步下山,即使累的上气不接下气,却还是不停在和他说话,怕他失去意识后醒不过来。他趴在少年瘦削的背上,胸膛和少年的背相接的地方能感觉到对方的体温,刺骨的山风刮着两人的脸,他却觉得自己从来没有像这样温暖过。
简归突然一阵心疼,宋遇山没有和他说起过自己的经历,他不知道宋遇山曾有过这样一段艰难但过去。他抱住宋遇山,“我要是早点遇到你就好了。”
如果早点遇到的话,两个孤独的灵魂或许还能相互取暖。那些灰色的日子,两个人或许会好过很多。他开始遗憾,早点相遇的话,他们可以一起读书,一起创业,一起熬过那些在无人处品尝过的辛酸。
宋遇山在他额上落下一吻,轻声道:“没关系,现在也不算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