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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他本身就是发光的,而我这只飞蛾努力的克制着自己不去扑向他,直到遇见那朵玫瑰,那一刻我知道我给自己画的所有的底线都消失不见了,我希望我拥有他,希望能跟他并肩站在一起感受他所想的一切,我感谢他不管出于什么目的,给了我这个机会。
      跟他搬到一起之后,赶上了我带的孩子期末考,所以家长希望我晚上能多留一段时间,于是,我经常晚上十二点才能到家,为此,他颇有微词,于是,我们爆发了有史以来第一次争吵,他骂我没脑子,让人算计着,还为了自己的面子不敢说出来,死要面子,多辅导一个小时,那就要多付一个小时的报酬,半夜十一点还在辅导,那就至少要是平时两倍的钱,夜班就该比白班给的多,要不然就老老实实该到几点就到几点。
      我自然也不甘示弱,“小孩我教了很久,很讨喜的一个孩子,何况那家家长也觉得我很好,自从我教了之后小孩成绩涨的很快。人不能只看重钱。”
      “他喜欢你是因为你有价值,并且那还能继续压榨出价值,你以为你是人民币谁都喜欢你?你不看重钱你别去当家教?你穷的都揭不开锅了你告诉我你不看重钱,钱烫你手了?他要不看重钱,你教的那么好怎么不多付你点钱,也就你傻了吧唧的跟人讲感情,人家早把你算计的干干净净了!就你们这些穷人才天天标榜自己不看重钱,好像一提钱就会烫嘴似的。心里有欲望就压着不敢表达,活该你过得这么畏畏缩缩。而且如果你真有价值,到点就走,他照样用你,如果你没有,哪怕你给他补课到半夜两点,你也得麻溜的滚蛋!而且以后晚上超过十一点半就别回来了,我不喜欢我睡了之后厕所还有滴滴答答的水声。”
      人有时候真是奇怪的动物,喜欢他时,便觉得他字字珠玑,恨不得奉为圭臬,我当时觉得他说的话简直让我醍醐灌顶,而且字字句句都在为我考虑,我见识过我父母之间肮脏不堪的谩骂,我突然觉得他即使生气发脾气也特别好看,声音也悦耳动听,之后我张开手臂抱了抱他说了句“对不起”,之后便和好如初。
      现在仔细想想,他当时不过是疯狂的占有欲,这种占有欲很奇怪,真正觉得我有价值并且想继续压榨的其实是他,但是如果别人这么做,他便觉得无可忍受,直到我完全变成了他的魔术道具。
      我变成了他的魔术道具,是在他给了我那朵玫瑰花的下一周,那一周我感受到空前的别扭,我想看到他,又怕看到他,我想对他好,又怕他发现,我甚至做一桌子菜,只是想让他恰巧吃到他喜欢的,我上课开始格外细心,甚至专门为他做了一个笔记本,他对于大学课程,只要求不挂科,我知道到期末了他需要我辅导,我会照着镜子捯饬自己,想着怎么才能配上他,又觉得可能怎么都不会配上他。我跟他说话开始变得结巴了,眼神开始躲闪了,即使我们已经”同居“了好几个月,直到那天他拿着一支玫瑰准备插到我屋里的小花瓶里,我当时坐在椅子上靠着靠背看书,假装没有看见他,他突然跨坐在我腿上,对我说,“你难道就没有什么想对我说的吗?”
      最终我什么都没说,他在我嘴唇上亲亲啄了一下,之后在我耳边轻轻的说“哥哥,我要”
      于是我完成了人生的一件大事儿,我记得那天从窗户透进屋里的月光,像轻纱一般盖住了整个屋子,我记得那晚窗外偶尔飞过的飞鸟,记得从夜,到深夜,到东方渐渐泛白,到太阳慢慢升起来,我感觉我可能疯了,我像磕了药一样对他着迷,我想起来了小时候玩的502胶,特别喜欢第一滴在手上,然后感受它到底有多黏,而此刻我希望我们之前也能被滴上502胶,从此再也不分开,除非一方皮开肉绽。
      之后,那是我这一生最幸福的时间,我以为我们既然做过了,我便是他的男朋友,他也没有反驳,我甚至忍不住的跟成哥说了这件事,成哥当时只是跟我说,他人很好,但是,你降不了,可是我哪里会想这么多,只是觉得,此时此刻,他就是我的,我们一起睡觉一起起床,一起吃饭,享受着跟所有情侣一样的生活,难道就因为怕分手就选择不开始吗?
      没过多久,他说他们公司的财务手脚不干净,希望我能盯着点,我便辞了家教开始在他的公司帮忙,他对我很大方,工资开的很高,一直到现在,我都不曾脱离他,他有公司的时候,我在公司当财务,后来他卖掉公司的时候,我在家里喝闷酒,他又开了公司的时候,我又在他的公司当财务,甚至负责公司所有他愿意让我负责的东西,成哥说我死鸡头,我说可能吧,可能我就是死鸡头,他当时才会找我,这是我的价值,以及我还有价值可以供他压榨,我可以在他身上榨干自己最后一滴精血,也可以在他的公司身上榨干自己最后一点价值,只要他高兴就好,其实不是他高兴就好,是我高兴,我愿意把一切都给他,若不是如此,他完全可以在找另一个人占据我的位置,我不能。
      那段时间成哥天天嘲笑我说印堂发黑、双眼无神、面黄肌瘦,一看就是大难临头了,肖肖只是对我瘪瘪嘴,而我当时沉迷美色的昏君般通宵达旦、夜夜笙歌,第二天还要去上课,我当时对专业课有种执着,毕竟那是我长这么大,唯一能带给我尊严、快乐的东西,能让我觉得自己得以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价值,所以无论多忙多累,专业课都绝不缺席,而且我除了自己学习以外,还要帮他做笔记。而自从答应去他公司帮忙之外,我从此除了对学习有执念,对他公司的事情也分外上心,虽然仅仅作为一个实习生能做的很少,但是越是这样,我越是不能应付。所以那时候我几乎一天二十四小时连轴转,说来奇怪,大概你那时候年轻,又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劲头,从来不觉得自己会有猝死之类的风险。
      我以为我们已经很疯狂了,直到有一次他带我去了他的办公室,我当时不明所以,直到“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原来他办公室里还有一件休息室,我想他大概是个鸡蛋转世的,而且至少得是那种农村山里的溜达鸡下的,或者是现在超市里卖的那种“黄天鹅”鸡蛋,普通的鲜鸡蛋都不足以形容他,外面看似洁白如玉洁白如玉,但是内心却是剧黄无疑。
      “哥哥。”他叫我,我知道这样是不对的,人应该懂得礼义廉耻,可当他如游丝般的声音传到我耳边,我只觉得去他娘的礼义廉耻。我们靠在玻璃上亲吻着,我只觉得全身的血都沸腾了,事毕他伏在我肩上对我说,“哥哥,我果然没有看错你”。那一刻希望整个世界都去死吧,我就要跟他在一起。
      我们一起搭过帐篷,一起在郊外的河里游过泳,甚至一起爬过树,那时他觉得树上的鸟窝里应该有鸟蛋,而我不放心他一个人上去,攻和受的设定很奇怪,明明他才是那个无所不能的,可当我变成攻,便会不自觉的想保护他,巴不得把一颗心装盒子里捧给他。鸟蛋是没找到,树上只有一个空着的鸟巢,我们站在树枝上,他背靠着树干,我问他真的要在这里吗?一糊涂两个人一个不小心可就都掉下去了,摔死了是好,要摔不死被人救了那可就糗大了。
      “求之不得!”
      当然,涉及到安全问题,我还是选择小心为上,他似乎一些不满意,他说我做事儿总是畏首畏尾,不能全心投入,我也承认我确实这样,我长这么大,除了爱他是一件全身心投入从来没有畏首畏尾过,其他事情全都是考量在考量之后的结果,甚至我疯狂的学习,都不是完全发自内心的,那只是我在当时情况下能做的唯一选择,而这个选择可以给我带来尊严和快乐,如果那是打工可以带给我同样的尊严和快乐,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选择打工,而有且仅有他,是无论我吃多少苦、受多少罪,都不想放弃的人,哪怕用千金来换,我都不会有丝毫动摇。
      我们的开始就是这么疯狂,我们彼此都享受着,虽然后来吃过很多苦,但我从来都不曾后悔过,我长到这么大,做的最多的便是隐忍,因为我没钱,没人爱,所以我没有什么可以撑腰,即使小的时候遇到家庭暴力,校园暴力,也是默默忍受,我从来不曾享受过放纵的滋味,那些日子我品尝到了,那时候便觉得,如果生命戛然而止在那一刻,依然是值得的,我隐忍过最难隐忍的时候,放纵过最放纵的时候,这一生,也算轰轰烈烈了,如果说文艺一点,那时候的我大概就是处于“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状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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