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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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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谣快毕业时,也曾很是认真地在客居和返乡之间反复衡量,同住一间公寓的两个室友,皆是华人,Rose是菲律宾华侨,父母却已来到英国定居多年,自是一心想要留下,Luby来自宝岛台湾,又是坚决要回去的。
一日郑谣打工回来,听见她与母亲通话,颇有些哀怨地说——Mammi,你知道的,英国人讲话那般生硬,每次称呼我luby huang,我都要以为自己姓王或者是汪……
郑谣偷笑,Luby说话嗲声嗲气,但倒也很是可爱,笑一笑,又想到自己,何尝不是如此,每每别人称作Jessi zheng,其实郑或者张,又有什么区别。
一想到此,万分怀念家乡的儿化音,遂打定主意,一定要回。
那时已有一家投行抛出橄榄枝,年薪15W英镑,虽不算十分丰厚,然而两年以前却是想都不敢想。
要说抛弃,还是有些不舍,但世事就是如此,有得必有失,关键在于自己比较,何者更为重要。
郑谣打电话回绝的时候恰被Luby听见,眉开眼笑地扑上来:“谣,你可是要陪我?”
郑谣挂了电话笑:“我倒是想呀,觊觎你家美食许多年了。”
黄佳盈顿时神情萎靡,以手拨弄长长卷发,像个洋娃娃,只可惜哭丧了一副精致眉目:“我妈妈要我去香港了啦。”
“哦?”郑谣没有追问,知她定会说下去。
“我有没有说过,我有个未婚夫?”
“有。”郑谣点头。
“他家在香港开了分公司,他过去管理……”她闷闷不乐,“天知道我有多想念蚵仔煎。”
“你没有义务陪他到寸步不离。”
“可是妈妈说我有。”
郑谣不说话,已经看出她心中的答案,到底还是会回去做个乖乖女,然后是贤妻良母。
有得必有失,她再次感叹,有美满的家庭,有深爱自己的男友,那么幸福。只有足够幸福的人才会想逃离吧。
会觉得窒息,会觉得没有自由。
可是这些算什么?和幸福相比,简直连珍珠上的尘埃都算不得。
她笑笑,自己是一定会回去,不管等待自己的是什么。
此后时间过得飞快,其实时间一向飞快,身在其中尚能知觉。
转眼便是跨年之际,Luby的男友定了维也纳跨年演唱会的票,Luby则自己定了直飞布拉格的机票,打算先去捷克游玩一圈,再去维也纳会和。
郑谣帮她提行李到门口,白雪皑皑,雪地上留着深深浅浅的脚印,偶尔有孩童经过,红衣白领,再配上红色帽子,笑嘻嘻对着两人哼唱jingle bells,简直缩小版的圣诞老人。
Luby心情大好,扬尘而去。
郑谣回到寓所,只剩自己一人。Rose已经找到一份银行的工作,搬了出去,原本不大的屋子顿时显得空空荡荡。
虽说今晚便是平安夜,虽然郑谣也偶尔会同英籍同学去教堂做礼拜,但却并不是虔诚信徒,也对过节无多大兴趣,在屋内转了一圈,觉得无事可做,便又躺到床上去睡觉。
正睡的迷迷糊糊,电话突然响起,好不容易摸到手机,Luby在那头声音哀怨,男友临时有事来不了了,这也就算了,更让人恼火的是她原本打算搭乘的航空公司突然倒闭,完完全全毫无预兆。
郑谣哭笑不得,正想要开口安抚,Luby突然话锋一转:“Jessie,你说我是不是很可怜啊?”
郑谣警惕起来,哼了半天才冒了一个“嗯”。
“所以——我真是很悲惨呐。”
“所以?”
“所以你陪我去维也纳吧。”
“不行。”郑谣斩钉截铁一口回绝,还加上no,nein,いいえ,以及其他所有她会说不会写的语言。
Luby撒娇:“好不好嘛……求求你了……”
台湾人说话的嗲浑然天成,让人觉得女孩子天生便是该这么说话,郑谣身为女性,仍是免不了耳根子发软,心也跟着软了起来。
自觉惭愧,咬咬牙,快速打包行李出门。
到达维也纳已是深夜时分,听很多留学生说过维也纳的冬季虽长但不酷寒,但事实还是要自己亲身体会,刚从温煦如春的机舱走出,迎面便是一阵冷雨冬风。
郑谣缩缩脖子,拉上围巾,不禁怀疑自己未老先衰,才几个小时的旅程,便忘了此时已是隆冬。但倒也情有可原,不论天气如何,飞机升到云上后,满眼尽是阳光。
街头满是欢度节日的人群,流浪的歌者娴熟地拨弄手中各式各样的乐器,满耳皆是圣诞歌曲。
两人走走停停,绿树彩带,红白相间的圣诞服装,Luby仿佛很是开心,原本就很大的眼睛睁得更大,郑谣却只觉得自己有些昏昏欲睡。
“你为什么不相信耶稣呢?”
郑谣愣了一愣,才发现Luby一面往嘴里扔着新鲜买来的小粒乳酪,一面含混不清地问着自己。
“什么?”
“为什么你不相信上帝。”
“你信吗?”
“……我也不知道,但我们台湾人都说……举头三尺有神明。”
郑谣微笑:“那你是信仰还是畏惧?”
Luby认真思考一会:“我也说不上来,但无论从哪方面来说,都不算是坏事吧……”
“为什么要靠外界的东西,甚至可以说是虚幻的东西来约束自己呢?”
Luby扁扁嘴:“因为内心不够强大,因为要有足够的畏惧才能遵守,因为……因为我不相信人本身。”
“有两样东西,我们愈经常愈持久地加以思索,它们就愈使心灵充满不断增长的景仰和敬畏……”
“在我之上的星空和居我心中的道德法则。”Luby毫不犹豫地接口,“看,就算是道德法则,也是要靠畏惧。”
郑谣失笑:“OK,我还真是说不过你。但是,退一万步讲,作为华人,应该更相信佛祖观音不是吗?”
“你也并不信佛祖或者观音……不是吗?”Luby正从一颗圣诞树旁走过,树上的铃铛被拂动,音色清丽,夹杂着话语,笔直得仿佛一根针般扎进郑谣大脑。
她有恍惚的失神,灵魂飘荡起来,浮向空中,留在地面的只是一具残骸般软弱无力。
“有没有东西是能让你畏惧的呢?”
郑谣瞬间回过神来,挑眉:“当然有啊,长跑,布莱克教授的课程,春运……”
Luby笑着打断:“我就知道,只是这些了。”
她微微地低垂眼帘,当然还有呢,“人的欲望……”她轻声如是对自己说,那是个无底洞,在无数的夜晚将她拖入梦魇,而后,只能在一片冰冷和黑暗中独自摸索,步履维艰。
这是世间最最令人恐惧的物事,足以吞没一切美好和幸福。
郑谣自认自己全然无品味,尤其是对古典音乐,白发苍苍的老人在台上挥舞指挥棒,激情四溢,看在她的眼里,确确实实只是在挥着一根棍子,小提琴,大提琴,单簧管……她也最多只能分辨出定音鼓的声音。贝多芬或者肖邦,在她看来,能在冗长反复的音乐中分辨出两者的不同,这真是需要天赋。
而天赋,是自己没有的本领。
所以在满座掌声中,她听得昏昏欲睡。
Luby万分激动:“Jessie,Jessie……你看,这可是奥地利国家乐团……”
郑谣苦笑:“对我来说没有差别。”
Luby不甘心,又说:“这位指挥家是著名的施特尔,拿过许多大奖。”
“对我而言没有差别。”她仍旧苦笑。
Luby心灰意冷:“Jessie,你怎麽就不喜欢交响乐呢?”
“我并非不喜欢呀,我最喜欢贝多芬的小星星协奏曲……一闪一闪亮晶晶,漫天都是小星星……”
Luby笑得直不起腰:“Jessie,我真难想象这样的你曾经苦学古筝。”
“这并不表示我有鉴赏能力……”郑谣耸肩,“不过我倒是更喜爱古筝曲。”
“我喜欢小提琴,多优雅。”
郑谣笑笑,不说话。
Luby长长呼出一口气,在寒冷的空气中凝成白雾:“国中的时候,我经常梦想有一天遇到一个小提琴手带着我远走他乡,再也不要去学该死的钢琴。”她嗲声嗲气地说“该死的”三个字依然是万分可爱。
郑谣含蓄回答:“这样的话我今天就没办法来听这场演奏会了。”
Luby愣了一下:“Jessie,你总是太现实。”
“因为我活在现实,而非……安徒生童话。”
“幸好你没有说格林童话……”两人相视而笑。
这么美妙的地方,只可惜没有雪。隔天早上起床,郑谣对着窗外蒙蒙雨雾如是感叹。Luby还赖在床上伸懒腰,一手掩嘴打着大大的哈欠。
“音乐会看完了,你也找不到流浪的小提琴手,还不回去?”
“我还是想去布拉格呀……”Luby含混不清地说。
“为什么一定要去布拉格?”
“我也不知道……”她懒懒地下了床,“或许只是喜欢这个名词,亦或许只是因为喜欢胡斯?”
“我猜你是因为喜欢蔡依林吧……”Luby虽然身在英国,却时刻关注华语乐坛,每隔一段时间,男友便会寄一大箱CD过来,流行民谣摇滚民族,她来者不拒,拜其所赐,这两年来郑谣对台湾音乐熟悉不少,甚至能听懂一些闽南语。
“也有这种可能呢。”Luby很是认真地想了一阵子,才点头道是。
郑谣有些哭笑不得,走到床边开始收拾自己的行李:“不管怎么样,我今天要回去了。”
“再陪我几天嘛……”Luby冲上来拉着她的手臂来回摆动,尾音拖得长长的。
郑谣故作严肃:“Luby,我可不是你未婚夫,这招不能一试再试。”
Luby眼神闪烁一下,有些委屈地扁起嘴:“那……好吧,你机票定了没有?”
“恩,来之前我就已经订好了。”
Luby跳了起来:“Jessie,你真是太坏了。”
郑谣哈哈大笑。
好说歹说安抚好心灵受伤的大小姐,郑谣一个人拖着行李箱踏上归途。
窗外烟雨濛濛,而候机厅内却是灯火通明,无数飞机渐次起飞,有人踏上一段新的旅途,有人只是为了离开这里。郑谣手捧一杯咖啡,闭上眼睛,唇角浮现一个轻微的笑意。
各种各样的语言在耳边回荡着,听得懂的或者听不懂的,夹杂在一起往耳中呼啸而来,她觉得自己漂浮在汪洋大海,找不到一块浮木。
若有可能,谁愿意背井离乡?有人说美国梦美国梦,可自己的梦并不在英国,只在家乡。
她昏昏沉沉几乎快要睡着,迷糊之间却仿佛听见记忆中的语言,但又并非那么相似,郑谣睁开眼睛寻觅片刻才找到声音来源——窗边的两人正争吵得如火如荼,黑发黄肤,与一群白种人差别分明,然而更重要的是两人身量都极高,尤其是女子,足足有175以上,脚下更是踩着一双超高跟鞋,与身边的男子几乎一般高挑。
他们说话声音并不大,郑谣听了好一会儿才听出是粤语,半懂不懂,看了一阵子百无聊赖地挪开视线,继续喝那杯已经温热的咖啡。
忽地,“啪……”一声脆响压过了交谈声音,郑谣略感诧异地看过去,女子一挥手中巨大的Hermes包包,转身便走,走了几步,又转身站住,在包里摸索半天,将一把钥匙扔到男子脚边,轻声但坚决地说了一句,这次倒是说的英文,郑谣听得明明白白:“你爱同谁在一起尽管去,我们完了。”
郑谣的视线刚欲从钥匙往上挪,却感觉到身边有灯光在闪,大感震惊,定睛一看,一个男子正手拿相机猛拍,鸭舌帽压得低低,遮住大半张脸。
真是好笑,这是什么场面,值得去拍?
转念一想,又觉不对,再向男子看去,他微倚栏杆,右手抚着脸颊,若有所思地看着脚旁的钥匙,感觉到什么般又抬眼看过来,郑谣连忙将咖啡杯凑到嘴边,装作在喝,更用手挡住脸。
他却并不是在看她,视线完全忽略自己落在身边的狗仔队身上,然后笑了起来。他长相很是英俊,眼神也十分明亮,此刻一笑起来,却又显得天真而温和。
他边笑边向这厢走来,娱记收了相机,欲溜之大吉,被他出口唤住:“你是哪家报社的?”
娱记只得停下脚步,讪讪将挎包甩至背后:“莫少爷,这么巧啊……”
他更是笑,不急不忙再问一遍:“你是哪家的?”
那人有些无奈挠挠头发:“劲爆点……”
“拍照水平如何,我来看看……”他就这么淡淡地说着,并未伸手索取。
那人急急用手护着背包,陪笑道:“莫少,我也只是混口饭吃……”
他气定神闲:“我知道……但这么点小新闻,怎么值得劲爆点去刊登呢,你不担心影响销量?”
那人面色变了几变,点头哈腰:“莫少说的是……”支支吾吾半天,很是不甘心地将相机拿到身前,取出存储卡,攥得紧紧得向莫少伸出来,显然十分舍不得,莫大公子被女人打的场面可不是随随便便能拍到的,心下自是十分懊恼,却又不敢得罪面前的主。
莫姓男子倒很是悠闲,双手插在衣袋中,也不说什么。
狗仔一咬牙,将存储卡滑进他上衣口袋,还连声陪着不是:“这个……拍照水平不是很好,大少千万不要介意……”
郑谣想笑,却又笑不出来,甚是艰难地将一杯咖啡灌进嘴里,压扁一次性纸杯,起身走向垃圾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