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金手指 ...
-
唐宁正考虑要不要道歉,毕竟他是名义上的绅士。他看着宋戈脸色一会阴雨、一会晴天的,没敢打扰她。
只见她突然从胸前掏出一个黄铜色挂坠,左右端详之后,直接放进嘴里,嘎嘣一声,从嘴里吐出两片金属壳。
唐宁在猜,这宋戈是脑子真被摔坏了,还是在演戏?长这么大,他真没见过把铜豆当糖豆吃的,大概吃完发现味道不好,又吐出来。
他该怎么办?把她扔在这里自生自灭的话,那肯定是有灭无生。若带她走,身份不明、精神可能异常,力气还大,疯起来怎么办?一个字,愁。
宋戈眼里已经看不到唐宁,她急迫的心、颤抖的手,都在等待她的金手指。
但是,她没等来遗产金手指,等来了一段语音。
我最爱的女儿:
很遗憾用这种方式跟你见面。你是我和你父亲心中的明珠,却苦于现实不允,无法亲自抚养。
因为我是血族,你父亲是狼人,而你是人族。是的,你是人族。我和你父亲做过无数测试,你不惧圣水、阳光、秘银,也拒绝吸食鲜血。
我怀上你的时候,我和你父亲查阅了所有血族和狼人的典籍,从未出现过相似的情况。
但我和你父亲并不后悔生下你。你是这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珍宝,是上天的恩赐,绝对不是异类。
所以,我们把你送到了人族的地盘。你的养父母都是心理善良的人,我相信他们会很好的照顾你。
你能听到这段话,说明你已经接受了我的赐血,你将得到我的血脉天赋隐匿和分身,但你也会变成血族的一员,承受血族诅咒。
血族几乎长生,却无法生育,终生嗜血,阳光照射会灰飞烟灭,秘银影响伤口愈合,脑袋和心脏同时受伤,也会死亡。你要记得避开这些危险。
希望你一切安好,远离血族和狼人。切记,血族和狼人已经在失控边缘,猎杀同类似乎能暂时缓解诅咒,很多同类已经开始行动了。小心他们。
宝贝,妈妈爱你。
宋戈简直EMO了,来不及感受生母对她的爱意,来不及抱怨金手指飞走了,她满脑子里想的都是:
她变成吸血鬼了。Unbelievable。
“嘤嘤怪,你出来,凭什么别人是金手指在手,天下我有。轮到我就变成吸血鬼了?”
“嘤嘤嘤,你不准凶我。你不可能变成血族的,别慌,让我来看看你获得了什么技能。三个半,还不错。血赐与本体融合需要一点时间,你一会就知道你的能力了。”嘤嘤怪回答。
果然,很快宋戈就收到了她心心念念的宝贝:隐匿、分身、辨识。
隐匿:血族天赋,五分钟内可隐身两秒。
分身:血族天赋,分出另一个没有血的自己,分身具有本体一半的能力和生命,分身受到伤害会返还百分之七十给本体,分身死亡返还伤害,不会至本体死亡。
辨识:人族精神系异能,能准确识别生物信息。
狼人天赋:恢复、力量、敏捷由初级升至中级,效果提升百分之二十。
看起来还不错,都是逃命的好技能,虽然不够暴力,但宋戈本身有大力神拳在手,暴力程度基本能满足自保需求。那辨识,感觉咋这么熟悉呢?宋戈一拍脑袋,这不是加强版的照妖镜吗?
心满意足的宋戈,这时才想到素未谋面的母亲,想到她继承的遗产,内疚之情油然而生,问:“嘤嘤怪,跟我说说我生母的事情吧。”
“你生母是我啊,那个血族跟你毫无关系。我才是你真正意义上的母亲,是我创造了你。”嘤嘤怪得意地说。
“滚,下次再敢说这样的话,哪怕你躲在我脑子里,我也能把你屎打出来。”宋戈怒了。
这嘤嘤怪真是可恶,但她最后还是问了一句:“那,我原来那个世界,还在吗?”
“当然不在了,那里所有的一切,都是假的,只有你是真的。你离开那个世界之后,它就崩塌了。不过除了你,里面发生的事情,都是在蓝星大陆真实存在过的。”嘤嘤怪说道。
“那这里是哪里?”宋戈追问。
“这里是末世纪元的蓝星大陆,距你前一个世界,相差约两千年左右。”嘤嘤怪似乎情绪也不太好。
“我们那个世界,两千年以后就成这样了?”宋戈简直不敢相信。两千年,作为一块大陆来说,不过弹指间,怎么就沦落到这地步了?
“所以,女神才会选中你来拯救蓝星大陆。你一定要担起重任,拯救女神啊。”嘤嘤怪情绪马上振奋起来。
“嗤”,宋戈笑了,再次试探,“凭啥啊,你的女神是何方神圣?叫我来拯救我就得救?问过我同意没?”
嘤嘤怪急了,说话都磕巴了:“你,你不讲诚信,收了遗产就不认账。我不管,你必须去救。不然,不然我、我烦死你。嘤嘤嘤,你是个坏人,我要画个圈圈诅咒你。”
宋戈当然不在意一个小屁孩的狠话。她在想不走剧情、不完成任务,并不会有惩罚,这真是一个好消息啊,自己离躺赢,又近了一步。
要躺平,先得活下来。她正视眼前的困境:人生地不熟,一问三不知。只能从美男身上想出路了。
她看向美男,灵机一动,想试试照妖镜效果如何。辨识的异能一开,唐宁显示的信息是:男性,二十五岁,两个异能,其一为五行系控水术,其二无法识别,辨识等级不够。危险程序:五星,无变异。
五星,这是高还是低啊。她抓来嘤嘤怪询问。
“超级危险,不是你能对付的,一定要避开。等等,我怎么闻到了熟悉的气息,他肯定与遗产有关。”嘤嘤怪一惊一乍的,宋戈直翻白眼。
又要避开、又与遗产有关,那我是该避呢还是去追查遗产线索呢?
不用说,她必定选后者,她的东西,谁也不能抢。在遗产面前,美出天际也不能阻止她夺回属于自己的东西。
她微微低着头掩饰自己演技的不足,对着唐宁说:“我不记得我家在哪里了,我失忆了。”
荒郊野外,一个弱女子失忆了,但凡有点同情心的男人,都会把她捡回家。
唐宁想,这么直白承认失忆的,不是故意就是傻。宋戈显然是两者都占,心怀不轨且精神错乱。
得出心怀不轨的结论后,他不再犹豫:“沙鼠味道不错。我还有事,先走。您请自便。”
然后,他站起来,背起那袋土,慢悠悠地走了。
他并没有说谎,他确实有事要忙,忙着去查清楚无人区吞噬的原因、忙着拯救德林城的苦难民众。
无人区从未停下吞噬的脚步,这样下去,德林城的人族活动范围只会越来越小,直到全部被吞噬。德林城主疯也好、病也好,死了更好,但城民是无罪的,他不能看着城民被吞噬。
回头走时有那么一瞬,他考虑要不要把宋戈带回去审查。最终他没有这么做,因为没有证据证明她是细作,至少她不是那些他熟知的对手派来的。以他所知那些人的手段,还做不到让人从天而降保证不死。
宋戈呆若木鸡,这美男,也太没有同情心了吧,竟然就这样走了,走啦。果然,世上像自己这样人美心善的人,不多见呐。
但是,你走了,我上哪去找遗产线索?
“你别走,等等我。”宋戈一边喊,一边快步追上去。
唐宁对她的呼喊充耳不闻,瞬间消失在荒野之上。是的,是消失。
“嘤嘤怪,你知道他是怎么消失的吗?”宋戈问。
“不能确认。我只能告诉你,他这异能是神技,是你的遗产之一,普通人族无法获得。这个人有古怪。”嘤嘤怪说道。
看着唐宁消失的方向,宋戈恨得咬牙切齿:“小贼,有种别跑。”真是气死她了,抢了她的遗产还在她现在显圣,无耻至极。
可惜,唐宁听不见。
宋戈郁闷:“嘤嘤怪,你不是百事通吗,你好歹给点提示啊?”
嘤嘤怪又开始垂泪:“我对末世一无所知啊,进入末世纪元后,女神对这片陆地就失控了。”
“你家女神,不懂未雨绸缪吗?非要等到无能为力了,再把我抓来卖命?”宋戈不知说啥好,什么女神,女神经病还差不多。
“不准你这样说女神,她就是太善良,才会一忍再忍。要我说,她当初就不该把人类造出来。没有你们,这世界不知多和谐。”嘤嘤怪痛斥。
“但你不想想,若没有人类,这片大陆,该多无趣啊。”宋戈随口一说,她其实也不觉得智慧生物对星球生态有什么帮助。
“有趣重要还是命重要?女神就是因为无趣,才放纵那三个小偷偷走她的能力,蓝星大陆才变成现在这鬼样子,现在她都快不行了,你还要违约,呜呜~”嘤嘤怪这个小哭包,简直是婴儿界的奇葩。
“停、停、停,你别哭了,我若有余力,勉强救救你家女神,行了吧。”宋戈怕了这哭包,没事哭三回,有事不停哭。
万幸它不会真流泪,否则,自己脑子就是史上第一个进了水的脑。
女神的能力被三个小偷窃取了?还是故意的。这不是女神,是女神经病。她决定不想这个让人难受的问题,一想,就饿。
宋戈把用树叶包好的两只沙鼠先烤着吃了,浪费食物可耻,吃饱才有力气走路。
她摸着肚子,一路往北走,那小贼就是走的这个方向,她断定前面肯定有人族聚居地。
她计划先找个地方落脚,然后再找机会打探一下这个世界的状况,顺便把小贼抓回来审问。
她越往北走,发现野兽不减反增,还有不少大型猛兽,这也太奇怪了。
这些野兽简直就是找死啊。它们难道不知道,离人族越近,死得越快的道理?还是这里的人信佛,不杀生?
想想两千多年前,她那个世界,要猎猛兽,都得去深山。村落附近的山林,出没的都是傻兔子、傻狍子、傻野猪。什么老虫、熊瞎子,都得跑到没有人烟的地方才看得见。
这里不会像地球一样,有野生动物保护法吧。习惯了猎人的身份,她都快忘记地球上的规则了。她拍着胸口,庆幸自己刚才只是抓了几只沙鼠,应该是不会入刑的。
走了近一小时,前面仍然看不到村落的踪影,宋戈有些焦躁。
终于,她听到了呼叫声。
有人!她激动地朝着声音跑去。大约跑了一分钟,她看到了人类被狩猎的场景。
地上躺着三具动物尸体,皆是被刺穿脖子而死。其中一具庞大的黑豹尸体,目测死了两天以上。黑豹尸体旁边,趴着一只小豹子,不停在围着母尸,发出嘤嘤嘤的哀叫。
不远处,是八个被头顶长角的狼围困的人类。那群狼,长着比犀牛还长的角,难道是犀牛劈腿?太魔幻了。
这群人,看到宋戈,精神一振。待看清楚只有她一个人之后,立即陷入双倍的绝望中。
狩猎人都清楚,独角狼在野外,是比巨虎更危险的生物,因为狼是成群结队地出现,而且会相互配合。正常情况,至少要三个成年人才能打过一头狼。
狩猎技能出众的宋戈,看到这一幕,也觉得棘手。若是她以前见过的狼,这么一群,她不敢说全杀死,但至少可以全身而退。但眼前的狼,不说头上那根锋利的尖角,光看那三倍于家乡狼的体型,她就知道不是善茬。
但是,她现在是有金手指的人。宋戈从地上捡起一把短刀,在八个人族面前,自杀式走向狼群。
“你们先跑,我试着拖住这群狼。”宋戈先博取好感度,树立自己英勇无畏的好形象。
说完,她一个助跑,像冲锋的战士一样,直奔狼群身后那头四处观望的头狼。
头狼仰头长啸一声,往前起跳,顶着角迎向扑过来的宋戈。
眼见宋戈就要被独角狼的角扎个通透,后面被围的人纷纷闭上眼睛。他们心想,这姑娘是哪来的憨憨,谁都知道,独角狼正面没有弱点,要杀死独角狼只能背后偷袭。这姑娘正面迎上独角狼的角,必死无疑。
耳边没传来惨叫声,却听到一声狼嚎。众人睁眼一看,这个突然出现的姑娘,好好地站在那里,身上全是血。
而头狼,被刀从腹部直剖到尾部,血和肠流了一地,离丧命不远。
见头狼伤重,剩下的狼放开人群,围着奄奄一息的头狼转了几圈后,似乎达成一致,扔下头狼,四散而逃。
宋戈看到他们吃惊的样子,很满意,这逼装得很成功。
嘿嘿,自己这照妖镜,比猴哥的强多了:“攻击头狼,头狼死、狼群散。独角狼群居,团队协同作战。狼角坚韧且锋利,是独角狼最最要的进攻手段,弱点在腹肚。单体危险程度一星,狼群二星。异变级别三级。”
幸存的人脸上露出放松的笑容,一个中年男人走上来,真挚地说道:“幸亏有你,不然我们今天都交待在这里了。想不到姑娘如此神力,竟一刀劈开独角狼。姑娘是萨里镇人吧?我叫阿道尔,我们都是米林镇狩猎队的。”
这片区域并不属于米林镇,其实是公共区,不过离米林镇最近。萨里镇是米林镇的邻居,这片区域偶尔会有萨里镇人过来狩猎。
“你好,阿道尔大叔,我叫宋戈,不是萨里镇的。我家乡遭遇战火,被毁了。我从很远的地方过来,正想找个地方落脚。”宋戈向阿道尔大叔伸出右手,毫不矜持。
在她的家乡,与打猎的人交朋友很简单,有本事,加上适当的善意就够了。她一直是她们村里最受欢迎的猎人,因为猎物多。
果然,阿道尔大叔脸上露出喜悦的神情。
“宋戈小姐不如到我们米林镇落脚,我们镇空房多。如果你没有其他技能的话,可以加入我们狩猎队,狩猎队虽然危险,但待遇好,每次能分得猎物的一成。”阿道尔大叔热情地拉拢着。
宋戈对阿道尔大叔的话,有些不理解:“为什么是一成,不是全部?”
“哈哈哈,小姑娘,你不是德林城的吧。这是我们城主定下的规矩,九成上交城主府,能留下一成已经不错了。像在镇上负责土地作物的,他们的粮食是全部上交的,想吃肉,得等城主府来分配。”阿道尔大叔笑着解释。
他并不认为自己能留下宋戈,因为非德林城的人,都无法接受这么高的赋税,但他还是决定冒险一试。
他缺人。连自己在内,狩猎队只剩下八个人,以后要完成每天的任务,可能性为零。但想招人,比完成任务更难,人人都知道狩猎队最危险,仅比下洞子挖矿强。
但他能眼睁睁看着自家孩子挨饿吗,不能。连生存都成问题时,道德已经不重要了。这世道,意外和明天,谁知道哪个先到呢。
原来这里叫德林城,宋戈总算知道了自己所处位置。
“行啊,如果大叔你不嫌弃,那我就进狩猎队吧。”宋戈一口答应下来,不为别的,她食量大,且爱吃肉,若去种地,她担心肉不够吃。
阿道尔大叔指挥着剩下的人,一部分收拾头狼,一部分人负责收尸。看着地上的尸体,包括阿道尔在内的众人都显得麻木,似乎习以为常。
宋戈继续问:“阿道尔大叔,这些狼为什么这么大个呢?”她还想问,为什么这狼的头上还长着角,但怕暴露自己异界人的身份,选了个温和的问题。
阿道尔奇怪地看了宋戈一眼,心说这姑娘是头一次看到独角狼吗?这独角狼体型一直大啊。他只能敷衍一句:“可能这群狼猎杀的动物多,吃得好吧。”
宋戈心知自己差点露馅,赶紧转移话题:“大叔,那我们接下来是继续狩猎,还是回去?”
阿道尔叹了口气:“秦阳、里德,你们两人带着他们和头狼回镇上,剩下的人继续寻找猎物。”
说完,他扭头对宋戈解释:“我们每天的任务是五百公斤猎物,刚看到这具黑豹的尸体,正要上前检查,就被独角狼围攻。接下来,我们得努力完成任务。否则,今天的配给就会按比例减少。”
宋戈更吃惊了,末世可以做到这么强的组织性吗?
阿道尔也见过不少流落到德林城的人,只能苦笑说明:“我们德林城主呢,与其他城主的想法不太一样。他宣扬的理念是人人平等、按需分配。所以,德林城及周边的二十五镇,都是统一劳动,统一分配。”
不得不承认,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德林城主是身体力行的理想主义者。
宋戈站起来,拍落身上的灰尘,准备跟上阿道尔的脚步。
阿道尔他们一行人,直接朝那只死去的母黑豹走去。
绕着黑豹走了一圈,阿道尔靠近黑豹,用力嗅了嗅,遗憾地说道:“死了两天,肉都腐烂了,太可惜了。”
说完,他拎起仍然趴在母黑豹身旁,发出恐吓声的小黑豹,掂了掂重量,不太满意地摇了摇头,抽出刀来。
小黑豹清澈的眼神中,透着无辜和哀伤,茫然看着这群陌生人,让宋戈莫名想到了自己。她是孤单一个人,它是孤单一头豹。
”阿道尔大叔,放过它吧。”她冲上去,从阿拿尔手中抢回小黑豹,抱在怀里。她没由来地想起生母那句话,你是我们的宝贝。或许,这就是她们的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