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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2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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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发现那些与你插科打诨,整日厮混的人随时都有可能在这个星球上消失的时候,你才会明白,生命是何其脆弱与奢侈。
李仁的父亲当天下午四点左右赶到了医院。
李父是个地地道道的庄稼人,操/着一口并不标准的普通话,勉强与元良和三人交流。
他一个劲儿地说着对不住,让元良和他们去上课,李仁这,他会守着。
这个男人脸上的每一道皱纹都像风沙浸过,头发花白了近半。
连日的奔波使他看起来那么疲倦,仿佛下一刻便会倒下去。
元良和他们不忍心留疲惫的伯父一个人在医院照顾儿子。
四人正争执着,李仁醒了,醒来的第一句话是:“给我手机。”
四人愣在当场,元良和把自己手机递过去,李仁的手机在他跳进河里的时候就沉底了。
李父一言不发地走出了病房,李仁这才看见父亲来了,连声喊着“爹”。
但没有得到回应,李父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何其怕出事,随后跟上了李父。
李仁一边拨号一边问明情况,元良和把大致情况说了一下,李仁从床上坐起来。
李仁坐得太快,吓了元良和一跳。
李仁吼道:“老子跳河自杀?我有病啊!?哪个孙子造谣我?!”
手机迟迟没人接听,李仁按了重播。
纪墨扬问打给谁?
李仁说,任冰冰。他的前女友。
纪墨扬不再问了,元良和也不再说话。
李仁苦笑着说:“她是我快死的时候,除我妈之外,唯一想起的女人。我放不下她。”
纪墨扬怕自己忍不住打李仁,丢下一句“我去找医生”,便出了病房门。
元良和看着李仁,不知在想些什么,他在想什么呢?他在想,他家的小姑娘。
终于通了,李仁说:“冰冰,我们和好吧。”
任冰冰一听是李仁的声音,还说着这么恬不知耻的话,她怒了。
这个泼辣的四川姑娘,走在校园的主街道上,就开始骂李仁。
大致意思是你说分就分,说合就合,把老娘当什么了?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好马还不吃回头草呢!
李仁我们完了,真的完了!
听着任冰冰的骂声,李仁竟然笑了,说:“冰冰,你听好了,我不会让我们完的!”
“神经病!”任冰冰骂骂咧咧地挂断了电话。
任冰冰的声音太大,元良和听得一清二楚。
这姑娘的意思是说,李仁甩了她,真看不出来啊。
任冰冰挂了电话,李仁躺在病床上笑着说:“良哥,活着真好。”
元良和没接他的话茬,这是废话,谁都知道好死不如赖活着?
元良和问李仁“投河自尽”的经过,李仁便说开了,历经生死,李仁似乎看开了很多,也健谈了很多。
纪墨扬带着医生回来了,何其和李父也进了病房,李父眼睛那么红,可能是哭了。
李仁情况良好,医生嘱咐好生休息,随时可以出院。
看来喝的河水还不够多,不足以长久地住院。
李仁把事实说了出来,原来他是为了救一个小孩儿下的河,但孩子救上来了,他却腿抽筋差点死河里。
幸好有好心人经过把他捞了上来。
元良和他们三人走了,有课的上课,有约会的约会,要开黑的开黑,元良和自然是上课的那个。
这件事并没有后续,被救的小孩儿不知身在何地,找也找不到,更何况也没有人找。
李父说,施人恩,莫求报。他有独特的处事智慧。
李仁也没心思管那个知恩不报的小孩儿,他在追人,追任冰冰,再一次追任冰冰,以自己此生最大的勇气和热情。
有的人说,我曾那么爱过你,我也会那样爱上另一个人。
但对李仁来说不是这样的,他是那么地爱任冰冰,如此炽烈的爱情,一辈子只会有一次,发生在正当年少,热血未消的年纪。
这一生,也许我们会一见钟情很多人,日久生情几个人,白头偕老一个人。
也许我们会孤独终老,也许我们足够幸运找到挚爱的那一个人。
爱情是一瞬间的冲动和经久未息的感动,是能够触及心灵的力量,是能够温暖一生的力量。
爱情在生死之间达到升华,又在平淡的消磨中逐渐消散。
周末,元良和回家。
敲开平家的门,是平尔雅的母亲开的门。
元良和还没来得及问好,便被“扯”了进去。
平母一脸焦急地说:“小和,你来得正好。帮阿姨劝劝小雅吧,她自昨晚进了房间,就没再出来。”
元良和挑眉,昨晚?现在是上午九点,也就是说,平尔雅没吃晚饭,早饭。
元良和说:“阿姨,你放心吧,我来劝劝她。”
平母说,我昨天说了他几句,她现在大概不想见我,我先出去了。厨房里有粥,热热让她喝了。
元良和应下了,平母出了门,他抬手敲了一下平尔雅的房门,只敲了一下门便开了。
刚才他们的对话,平尔雅全都听见了,她迫切地想要见到元良和,却还是等妈妈出去才把门打开。
平尔雅抱着大熊盘腿坐在床上,她还穿着睡衣,懒得换了,反正不打算出门见人。
元良和坐在椅子上,听平尔雅抱怨。她二模成绩并不很好,考上本市的大学有些难度。
平母因为成绩吵了她几句,她一个不高兴便谁也不想搭理。
元良和说:“你已经很好了。”他的小姑娘已经很好了。
高考是条独木桥,有的人有特殊的过桥技巧,又稳又快地到达了彼岸。
有的人生来便注定了落水的结局。
如果说他是前者,那平尔雅无疑是后者。
但她没有落水,而是手脚并用地在桥上爬行,以最狼狈的姿态努力向着彼岸蠕动,拼命维持着平衡,紧抱着那根木头。
元良和看着满满地都是心疼,他说你尽力就好。
平尔雅抱着大熊,下巴微扬,眼中射出夺目的光芒:“我一定要考上你上的大学!”
虽然她现在的成绩有点悬,但元良和相信,平尔雅是一个说到做到的姑娘。
平尔雅16岁的时候情窦初开,开始在意自己的外表与言行,开始向着元良和可能会喜欢的那种姑娘转变。
那时候的平尔雅是什么样子的?如果你认识曾经的她,你将发现这个姑娘两年来的巨大变化。
那时候的平尔雅有着齐腰长发,染成了玫红色。
爱化妆,但由于技术不到家,画得很丑。
爱名牌,非名牌不穿,让父母无可奈何,只能买,总不能让孩子裸奔吧?
爱喧闹,上课与她无关,狐朋狗友众多。
吸过烟,喝过酒,骑过摩托车,看过城市12点的街景。
打过架,斗过殴,左臂有纹身,考试参不参加要看她心情。
学校几次予她警告,甚至处分,差一点把她开除。
大概是忽然有一天,她看见元良和厌恶地看着她。
其实也不是厌恶,元良和更倾向于担心。
那时他即将高考,兵荒马乱,一个不留心小姑娘便误入了歧途,他觉得自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他和平尔雅谈了三个多小时,平尔雅第二天便把头发染回了黑色,似乎一夜之间变成了乖乖女。
其实这是一个极其痛苦的蜕变过程,平尔雅已经习惯了曾经放荡的生活。
如果没有元良和的监督与鼓励,她觉得自己很难变成如今的模样。
元良和把凉粥热了热,平尔雅饿坏了,一下子喝了两碗,喝完颇觉不好意思。
她说:“我妈煮的粥太好喝了。”
元良和笑着用手点了点她的额头,然后去厨房刷碗。
平尔雅跟在他身后,也笑着。
元良和说:“等我会做饭了,我煮给你吃。”
平尔雅说:“拭目以待。”
然后元良和回学校之后报了一个厨艺培训班,争取尽快能够做饭给平尔雅吃。
做饭给平尔雅吃,做饭给平尔雅,只要想想,便感觉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为了争取在接下来的30天内把成绩提上去,平尔雅开启了魔鬼模式。
元良和每晚都与她视频通话,看着她那么努力,还是很心疼。
元良和是学室内设计的,最近也很忙,忙着准备英语四六级和期末考试,所以周末不回家。
这直接导致了平尔雅周末也不回家。
她回家就是为了元良和,现在元良和不回家了,那她真的不想回家听爸妈唠叨。
曾经她那么无法无天,叛逆地不要不要的,父母最大的愿望便是她“改邪归正”。
现在她那么乖巧,那么努力,父母却还是对她这不满意,那不满意,随意干涉她的生活,强迫她中规中矩地长成盆栽。
平尔雅表示,她很心累。
是不是每个做父母的都那么贪心?动不动就元良和怎么怎么样,动不动就元良和怎么怎么样。
她知道元良和比她优秀一千一万倍,她难以望其项背,但是她真的在很努力很努力地成为一个优秀的人了,缩小与他的差距。
所以拜托爸妈不要再时时刻刻提醒她了。
她本野草,本应疯长,却为了爱情变成如今的模样,她喜欢这样专注的自己,却又无比厌恶这样中规中矩的自己。
晚上饭间的时候,平尔雅吃完饭回到教室,看见林翰坐在了自己的座位上。
她走过去,林翰往里挪了挪,挪到了小狸的座位上。
“平尔雅,我们玩儿快问快答吧!”林翰饶有兴趣地提议。
林翰不知在作什么妖,平尔雅问:“晚饭吃了吗?卷子做了吗?文综都看了吗?”
林翰不停地摇头:“没有,但我想玩一局。”
平尔雅笑了,说:“那就玩一局。我先问,让我想想哦。”
“有了!答你更喜欢的。刘邦还是朱元璋?”平尔雅问。
“刘邦!”林翰答。
“香蕉还是猕猴桃?”
“香蕉!”
“游戏还是平尔雅?”
“游戏!”
“呵呵,林翰,你一不小心说实话了!”平尔雅揶揄地看着他,
林翰多想说自己是一时口误,但他知道自己说错了,就是说错了,无可补救。
他说:“那现在轮到我了。”平尔雅示意他说。
林翰说:“也是答你更喜欢的。鸭梨还是西红柿?”
“鸭梨!”
“紫色还是玫红色?”
“紫色!”平尔雅原来挺喜欢玫红色的,但当林星那个暑假把头发染成玫红色后,她就开始厌恶这个颜色了。
“林翰还是元良和?”
“元良和!”
语落,两人都有些尴尬。
平尔雅说:“你怎么问这种问题?答案那么明显,你早该知道的。”
林翰把“我不开心”四个大字写在了脸上。
他说:“也对,那我走了!”
对什么对,才不对!林翰不开心,他喜欢的姑娘喜欢元良和。虽然早就知道了,但毕竟没听平尔雅亲口承认,现在明明白白听清楚了。
他林翰这么好的一个人,平尔雅她眼瞎了,竟然不喜欢他!他死心了。
平尔雅也觉得自己刚才的话有些损,连忙叫住他:“林翰,你别生气。良哥他是色,你是友。你们是不一样的,你看我像是那种重色轻友的人吗?”
林翰更不开心了,丢下一句:“像!”便出了三班教室。
平尔雅看着他的背影,也觉得自己像重色轻友的人。
林翰走了几步,又折返,说:“饭卡在楼上,懒得上去拿了,把你的借给我。”
平尔雅把饭卡扔给他,他又说:“平尔雅,你不是像,你本来就是重色轻友的人!饭卡一会儿还你。”
林翰走了,去吃饭了。
他本想以男友的名义和平尔雅共同告别高中时代,到最后却只能以男性朋友的名义陪她这一程。
树上刻的名字白刻了,真糟糕。
高考倒计时,十,九,八……每天都是浓墨重彩的黑白色。
高考那两天如同被虫蛀了的牙,很痛,一动就很痛。
考完之后,平尔雅钻进了柔软的被窝,迷迷糊糊被人喊醒,喝了杯牛奶又接着睡。
等她醒了已经是第二天了,没吃晚饭,也没吃早饭,肚子瘪的厉害。
平尔雅迅速起床洗漱,喝着妈妈煮的白粥,才感觉整个人都活过来了。
从平母口中得知,昨晚元良和来看她了,但她那时还睡着。
平尔雅顿时整个人都不好了,她连忙问:“我没说梦话吧?”
平尔雅睡觉总说梦话,她怕她说了什么不好的话。
比如说元良和我喜欢你之类的,那样的话,恐怕他们连兄妹都没得做了。
平母说她不知道,平安雅不高兴地瞪着她。
平母指了指她,说:“你睡得那么死,应该不会说的。”
平尔雅放下心来,吃完早饭便去找元良和了,但被告知元良和已经走了。
她不开心,很不开心。
十天后成绩下来了,平尔雅考上了本市的大学,只等录取通知书下来了。
林翰成绩很糟,准备复读。林父林母这次硬起心肠,把林翰的电脑卖了,卖了,卖了……
林翰绝食几天后,乖乖拿起了课本,他似乎明白了什么,但又似乎什么也没明白。
小狸考上了邻市的大学,也是个不错的学校。
平尔雅也开始了早便约好的毕业旅行店,不走远,只是在周边的城市游玩。
平尔雅依旧和元良和通电话,但频率少了很多,而且从未见过面,别人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幸好太多新奇的东西充实着她的生活,让她来不及伤春悲秋。
转眼间,七月了,各大高校陆续开始放假。
平尔雅的旅行也因经费不足告一段落,每天宅在家里追这两年没追过的电影、电视剧。
林星回来了,她知道这个消息时,林星已经回来好几天了。
平尔雅本来不想理林星的,看在她是林翰姐姐的面子上,平尔雅不会再与她正面冲突。
但林星总是在挑战她的极限,那天平尔雅下楼倒垃圾时,看见林星和元良和在一起散步。
大晚上的,月明星稀,郎才女貌的两个人在月光下漫步。
平尔雅觉得这一幕刺眼极了,她一句话没说,倒了垃圾,上了楼,回到自己房间,却发现眼泪已经流下来了。
两年前,平尔雅决心变成乖乖女,曾经的狐朋狗友没说什么,甚至主动疏离她。
但后来不知怎么了,仿佛一夜之间,他们就变了,处处找茬,逼得她只能在办公室里上自习。
回家的路变得那么坎坷恐怖,但她谁也没说,一个人挺着。
明明过得那么糟糕,却偏偏让所有人都觉得她过得那么精彩那么美好。
直到很久以后,有一个人告诉她,是林星让他们这么做的。
林星是公认的别人家的孩子,她似乎是完美的。成绩好,善舞蹈,英语口语是正宗的英伦腔,长得也很漂亮,为人也很温和。
最重要的是,她很有钱,准确地说,她家很有钱。
平尔雅知道林星为什么这么做,林星喜欢元良和。
她知道林星看不惯她,她也知道,她更看不惯林星。
像林星那样虚伪,任性,心思不正的女孩儿,难道真的有人喜欢吗?
毕竟是情敌,平尔雅无法心平气和,客观地评价她。
平尔雅对林星最大的报复是无视她,平尔雅深知对一个人最大的报复,就是无视她。
元良和是平安雅亲密无间的邻家哥哥,两人的感情不是林星可以撼动的。
要知道,同样是青梅竹马,但青梅竹马和青梅竹马是不一样的。
平尔雅认识元良和的时间与自己的生命相等,林星晚了十几年情谊,终究比不上。
任谁有那么一个强悍的情敌,都不会掉以轻心的,即使平尔雅对元良和与自己的。年情谊信心十足,却依旧担心地不要不要的。
幸好林星去了外地上大学,而元良和留在了本市。
平尔雅一大清早敲开了元家的门,元良和开的门,四目相对,都有些不自然。
平尔雅昨晚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林星先回来了,她失眠了,也终于意识到,有些事逃避是没有用的。
该解决的还是要解决,像暗恋那么傻的事,她不想干了!
“元良和,你跟我来。”平尔雅拉着他的手走,元良和顺从地跟着她下楼。
他现在心里五味杂陈,不知如何面对平尔雅。
高考结束那天,他去看平尔雅,听见她说梦话。
那梦话说的是:元良和,元良和,你永远是小雅的哥哥。
元良和一时不知该说什么,直接头上被打了一闷棍,疼得发慌。
他不想永远是小雅的哥哥,以前只当她还小,不识情滋味,对她百般爱护,等她长大。
现在她大了,却想把他当做永远的哥哥。
哪儿有这样的好事?
他的小姑娘,他该怎么办?该如何深爱她,以不含诱惑的深情。
一想到不能与她共度余生,就觉得心痛。
搬了梯子放在一棵杨树上,平尔雅说,林星上大学走的那天,她看见元良和在这颗树上刻字,是这棵树上,不是那棵。
元良和爬上梯子在繁密的枝枝叶叶中,他找到自己两年前刻下的字:平尔雅、元良和,一辈子。
这是他爱她的见证,他找这九个字是为了勉励自己把爱情坚持到底,可是如今还有坚持的必要吗?有吧,毕竟他依旧爱她。
他的爱像极了桔梗的花语:永恒而无望的爱,既然是永恒,那么?不管有望还是无望都没关系了。
元良和下了梯子,平尔雅说:“我曾费尽心机想要看见你刻下的字,但你刻得太高了,我看不见。”
为了不让人发现,元良和把字刻在了杨树的尖端,梯子难以到达的地方。
平尔雅说:“字不重要,昨天在楼下,我看见你和林星在一起。”
元良和说:“只是碰巧遇见了他,没说几句话。”他轻描淡写地解释。
平尔雅继续说:“她也不重要,我接下来的这些话很重要,也很……”
平尔雅抿唇,说:“元良和,你听了不能生气,不能别扭,更不能和我绝交,我下了很大决心才告诉你的。”她低着头,不敢看他的眼睛。
元良和说:“先把梯子放回去。”不知为什么,他不想听那些“她下了很大决心才告诉他的话”。
总觉得心跳不正常,总觉得会有事发生。
梯子放回去了,元良和说:“去我家。”
平尔雅也觉得告白这种事太多人听见不太好。点点头跟元良和进了他的房间。
床头柜上放着酸梅,平尔雅坐在床上,元良和搬张椅子坐在她面前。
他撕开酸梅的包装递给她:“喝不喝橙汁?”
平尔雅含着酸梅说:“我喜欢你,全世界最喜欢你。”
她说话含糊不清,元良和没听清,他问:“你说什么?”
平尔雅脸烫得厉害,咽下梅肉,吐出核,说:“元良和,我说我喜欢你,全世界最喜欢你。”
仿佛时间都静止,岁月都不再流逝,元良和定定地看着平尔雅,认真地说:“我刻的字很重要。”
平尔雅闭上眼,那些字很重要,林星,也很重要,对吗?
元良和捧着她的脸:“睁开眼,看着我。我告诉哦我刻的字吧。”
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刻的是,平尔雅,元良和,一辈子。”
平尔雅这才睁开眼,平尔雅,元良和,一辈子。
原来他早已心仪她,只是她浑然不知。
她没看见那九个字,所以犹豫迟疑,小心翼翼。
正如元良和只听见了平尔雅的梦话,却没看见她眼角的泪滴,所以灰心丧气,存心躲避。
两个人的手相握,是同样沸腾的年轻血液,是同样湿润的手心,是同样赤诚的一颗心。
相爱不易,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