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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莱姆斯乙女]来世 hp乙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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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乙女,是卢平!快乐发疯作品,因为想写一下午就敲出来了。感觉里面充满了我对莱姆斯的怜爱(不是)。是当年错过的双向暗恋,全文6k。
这里面的女主脾气暴躁,但人挺好,讲真这种一个拧巴人一个怂蛋的组合是双向暗恋无疾而终的经典案例。文里可能涉及某几个网络烂梗(草),但我对天发誓这是个正经故事,非常、非常正经的那种。
最后祝大家成长快乐(?),初心永存!
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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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莱姆斯.卢平的时候,我正打着哈欠算店里这个月的账。他刚踩地毯,被雕成小天使模样的铜制门铃就捂着脸尖叫起来。显然莱姆斯被这个新门铃给吓到了,他默默后退一步。
“是莱姆斯.卢平!”可爱的小天使发出能让灵魂震颤的高音,“莱姆斯.卢平来看你了,我最亲爱的小小姐!”
我惊魂未定的堵住了天使的嘴巴,挥舞魔杖的动作带了点狠劲,可能是在泄愤。我把账本啪的一合,抬起头睨他,说实在话,卢平这状态看不出他才23岁。六年没见,他的头发白了好多,人也不如当年壮实,在深夜的笼罩下仿若一只不透明的灰色幽灵。
真是见鬼啊,明明天上地下,我却还是能精准识别出那是莱姆斯。也许是出于礼貌,也许是处于习惯——我恍惚的想了那么一秒钟。
“晚上好啊先生,”我说,下意识的想整理自己的发型,又很快发觉好像没那个必要,“上次见到你,好像还是上次。”
“好久不见。”莱姆斯颔首,他顿了顿,随后温和的同我打招呼,“记忆没出错的话,你应该在生物伤害科当治疗师。”
“辞了。”我闷闷的回应,身为年轻女性,许多人都喜欢把我的工作和接待女巫混为一谈,但卢平.莱姆斯是个例外。他记性好,同时还能维护我仅用两年就升职成主治疗师的那点子虚荣心,“来见我爷爷?”
“看上去老先生不在,”他回答的不卑不亢,“我记得不久前还是他经营珠宝店来着。”
“半年前就是我,他的眼睛不行了,我辞职回来替他看店。”我掏出魔杖把窗外的积雪清干净,“消息不灵通了啊,看来你这段时间一直都在乱跑?”
提到这个话题,莱姆斯变得有点局促:“这半年我恰好离开了英国,还请替我向老先生问好,祝福他...能够早日康复。”
“这话你自己留着跟他说。”我气的要咬嘴唇,“有事说事,离打烊还差五分钟,我得回家照顾老爷子。”
一对质地厚重的珍珠耳饰,梅林作证年头不小。周边镶矜贵的螺片与金,珍珠是一眼就能看出来的莹润,形状漂亮,散发着无比柔和的光泽。作陪的矢车菊蓝宝石也火彩强烈,只可惜镶边几乎断了个彻底,不然戴出去铁定抢足风头。
大好人莱姆斯.卢平,给一个罗马尼亚的哑炮老太太火车似的干了三个月的工,最后只收到这样一份报酬。“罗拉夫人在战争中失去了家园和她唯一的儿子。”莱姆斯很能体会独居者的那种孤独感,所以对只收到一对破耳饰也没什么怨言,他还白吃白住了呢——而且罗拉夫人也不在意他每个月都跑出去几次。
我不发表意见,把几乎要溜出来的叹息狠狠摁回喉咙。现在天晚,外面雪又下的大,我们偶尔对几句话,剩下的只有被窗门隔绝的风声。
“石头是真的,珍珠也是。毕竟那么大一块,镶边碎了也不便宜。”最后我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看在梅林的份上,我建议还不如拆了卖,这东西现在最大的价值就在料上,拆了送古灵阁没准还能给你开个特别通道。”
“你还是老样子啊,”卢平感叹,“夹枪带棒的。”
我冷笑:“说的你好像跟我很熟——”
“可我就是跟你很熟。”
我语塞,这男人这么多年还是死性不改,居然还有心情开玩笑。明明胡子拉碴不修边幅,眉梢也耷拉成相当可怜的弧度,一看就是吃了很多苦吧。没人疼没人爱,又因为自带极强的负罪感,可不在哪里都混不下去。
他妈的,事情怎么就成了这样?
“我不想心疼你,莱姆斯.约翰.卢平。”我低声叫他的大名,故意念的很慢,以便压抑气息间蕴含的晦涩,“因为我觉得你不是那种需要被同情的人。”
你需要被帮助,被认可,以获得作为一个巫师应有的价值。这些邓布利多和霍格沃兹给过你,却又因为战争很快失去。而我呢,只不过是个自私鬼,当年是,现在恐怕也不遑多让。
“你想的太多,人既墨迹还拧巴,”我干脆数落起他的缺点,“自己穷的叮当响,还喜欢照顾别人生意,甚至还帮店家擦窗户,我爷爷最喜欢宰的就是你这种客人。”
他试图为我父亲辩解:“老先生对我很好。”
“他对你不赖,是因为你是个好人,又天天帮他用清理一新做大扫除。”我瞪他,在意识到蹬他好像也没用后败下阵来,“我爷爷善待每一个为凤凰社战斗过的家伙。”
善待正义,这是爷爷为数不多的,除却命运外强烈的影响了我的一句话。想起爷爷这家经营一生的狭窄的珠宝店,我的心路历程从激烈抗拒到漠然,最后到因为爷爷的眼疾加重自觉开始和进货商与客户斗智斗勇,我好像真的走上了当初最不愿意走的那条路——我的N.E.W.T.算是白考了,当初费那个劲干什么。
“老先生还好吗?”像是看出了我的痛苦,卢平轻轻问道。他向我靠近,亦或者是我主动接近了他。
“好啊,现在在家里天天非法养猫狸子,一顿能吃三盘李子派。”我故作轻松的描述起来,“不过他天天都惦记着店,相依为命也就这点不好,我不顺着他,还有谁能顺着?——他还老和我提起你呢。”
我劈里啪啦的说着,窗外有风雪,恍惚间能从一片迷蒙中看到点过去自己的影子:“不用替我难过,我们都长大啦,莱姆斯。你这么拼命,我也该负起相应的责任来。”
“你现在看上去很好。”卢平认真打量我,他看人从来都真诚,榛子色的眼睛像稚鹿,哪怕他其实有个毛茸茸的小秘密,“像太阳一样闪闪发光。”
在大晚上?如果换其他男人,我会认为这是一句不怎么样的恭维。但这是莱姆斯.卢平,在他嘴里再陈腔滥调的调情也会变成真心实意的赞美,因为他多半真就是这么想——我不也正是因为这个才爱他吗?
当年。
“喝酒吗?”我长呼出一口气,他肯定没好好吃晚饭,“我去隔壁弄点喝的,你就呆在这不许跑。”
我好怕卢平跑掉,因为这家伙也不是第一次干出从别人眼皮底下溜掉的事,自觉给人添麻烦又或是不配,所以干完家务连影都见不到,爷爷跟我聊起他时总禁不住的唏嘘。我跑了全德文郡唯一一家专给巫师开的破烂酒馆,拎了一打黄油啤酒和夹心烤面包就走飞路网回了店里。谢天谢地莱姆斯还留在这里,他把打满补丁的袍子叠好抱在怀中,看见我手里的食物就像见了食尸鬼。
“我不能吃你的东西。“他说。
我想打他,就和我上学时和他争论论文时一样(尽管只是我单方面的在输出情绪):“你要是真感谢我,就陪我把它们吃完。”我把还温热的黄油啤酒向他推了推,他们这帮格兰芬多读书时可没少从厨房偷拿小饼干,现在怎么变得这么墨迹,“跳舞不行的话,喝酒总归可以吧。”
大抵是理亏,听到跳舞邀请,莱姆斯沉默不吱声,低头时仍能瞧出当年那个跟在人身后半步,温柔奕奕的少年样。那时他话不多,只时不时蹦出几句无伤大雅的玩笑话。足够幽默,又没有幽默到惹人厌烦,大概又由于出身的原因也更好相处。多少同年级或以下的姑娘只馋暗恋对象英俊的脸蛋,可我偏偏就爱他。年轻人的爱是没有理由的,却好像什么都可以成为心动的借口。
“这些年我没经历很多,”我边喝酒边和他讲自己毕业后的故事,以便让他吃的没那么拘束,“在圣芒戈做实习治疗师,实际就是给男巫打下手嘛。这帮人脾气大脸又臭,偏偏魔药和咒语的水平都好得不得了,挨骂也是理所当然。等到我转正成治疗师,他们就再也不敢说我了。”
“你向来有天赋,斯拉格霍恩教授当时只夸你和斯内普。”卢平笑,“能挫那家伙的锐气,我们可都暗地里给你加油。”
“你知道我当初跟的谁?”我眉毛一挑,可能是酒精上头,原本拘谨的话语也开始肆无忌惮起来,“达摩克利斯.贝尔比,他半年前才刚正式公开了狼毒药剂的配方——就在你离开英国那会。”
莱姆斯呼吸都绷紧,不明白我是单纯一说还是意有所指。“那段时间我是真狼狈啊,明明没比贝尔比小多少,还天天被他追在屁股后面揍,但我像海绵一样学习他的技巧,他也愿意全部教给我,当然专利肯定还是他的。”我抬头,目光灼灼的盯着他,啤酒的泡沫在嗓子里酸涩的逼迫我,“我替他熬过几锅不完整的药。”
现在轮到莱姆斯瞪着我了。
当然也轮到我笑:“你刚进凤凰社的那一年,掉了不少头发吧,那个版本脓类成分的有点高。”
“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的身份,你的秘密,所以你可以光明正大的拒绝我——甚至还拒绝了我三次。”我慢条斯理的说道,用手指划拉着酒杯的把,“咱们毕业后没多久,邓布利多就来找了贝尔比,哪怕那时候的狼毒药剂还没像现在这样完善。邓布利多知道我爱你,所以他肆无忌惮,他不怕我知道,也不怕我出卖,要不然我明明有大把的选择,为什么非要去圣芒戈当实习生。”
“他利用了我的爱,可我全盘接受。”我平静的描述着,哪怕当年我是非常在意的,我向来不喜欢被人掣肘和规划,“邓布利多起码还会给人选择的权力,这是他和神秘人最大的不同。”
“我现在告诉你,是因为我把这些都放下了,我不是那种会求你无数次的人,我有自己的自尊和志向。”我闭上眼睛,而后又睁开,“事实上,我在知道了你的秘密后仍然爱你,你那一整年喝的药都是我熬的。你的身份也没有影响我,但也仅此而已。”
因为我说了,我有自己的自尊和志向。一次跳舞的邀请,也就等同于一次告白。七年里我向他说了三次,之后我就不会再等了。
“你知道吗,莱姆斯。”我看着他认真的说道,“人是要往前看的。”
所以继续向下走吧,不要停留在令你痛苦的过去中。我瞥向他破旧又单薄的巫师长袍,这样的衣服不足以在大雪纷飞的天气里保暖,哪怕有加热咒语也不行。一瞬间我产生了种要替他修补衣服的冲动——干脆还是替他买一身新的吧,我莫名想道。如果他实在无法放下过去的遗憾的话,起码让他穿的好一点。
我当年又是个什么烂人呢,仗着几分才气与天份便向这个被命运折磨的青年讨要爱意,要在他本就需要呵护的内心占据位置,要他在朝不保夕的战争中为另一个人许下生与死的承诺。曾经是个无趣又固执的姑娘,现在则是个无趣又固执的女人。罗伊纳.拉文克劳要是和梅林一样天上有灵,怕不是要气的把我从拉文克劳赶走——虽然我早就从拉文克劳毕业了。
那时候我是多么的想他啊。我的梦里是他,话里是他,我知道他的视线从哪里来,他的位置、注视甚至是呼吸的颤抖我都了然于心。而只要我稍微加以回应,他就会溜走。我们的距离被莱姆斯一个人刻意拉扯,就像绷的紧紧的弦,稍差一点就会断掉。
“你应该知道我累了吧。”我露出一个无奈的神情,”六年啊,莱姆斯.卢平,六年的时间,你连帮我爷爷都是趁着我在圣芒戈上班。现在你好不容易能跟我喝顿酒,还只是为了一对破耳环。”
“我很抱歉。”卢平低头说,也没指明到底是为什么道歉,“但是你说它很贵。”
“是啊,很贵,哪怕它碎成这样,也不能否认它原本的价值。”我惊讶于他在这时候也能逗笑我,“要不你卖给我得了,我给它开双倍的价钱,用我当治疗师攒的积蓄。一份给它,一份给你——因为你总知道怎么安慰我,无论我到底有多难过。”
在霍格沃兹的七年间,到底要数莱姆斯.卢平最擅长惹我发火,但他也擅长哄我平静下来。七年级时我因为职业选择和爷爷大吵一架,我自诩天赋过人,总想做点惊天动地的事,而不是在珠宝店里数着那些娇气的小东西聊度余生。最后我躲在二楼女生盥洗室的外面配合着桃金娘的哭声哭到不能自已,还是莱姆斯趁着巡逻的名义把我揪出来的,那时候他望着我,表情说明我和幽灵的双重哭泣稍微的困扰了他,一双榛子色的绿眼睛里满是温柔。
“别哭了。”他坐下来,我在看到有人后想憋住,反而哭的更大声。
“你有天赋。”莱姆斯握住我的肩膀,像安慰一个径自胡闹的小孩。不说他也知道我为什么哭,他了解我的太多事,“你的未来一定比我的更好——你现在能看到你的未来吗?”
“我看不到,”我一边眼泪吧嗒吧嗒的掉一边说胡话,但当时我确实比弗利维教授给我打T还伤心,“我不想回德文郡看店,我想要我自己想过的那种人生。”
我希望我的人生中有你——不过这句话我没有从心底说出来。“陪我跳次舞吧,莱姆斯。”最后我无力的攀住他说道,语气从没像那样的示弱,几乎可以算是某种溺毙前的恳求,“这是我第三次问你,我们马上就要毕业了。”
也就是说,不会再有下一次,七年的时光,我已经整整邀请了他三回。是很隐晦,但我想他早就肯定明白。
莱姆斯沉默,他的身体颤抖,又将我搂的更紧,却也再一次无声的拒绝了我。
“我走向了17岁的我最讨厌的那条路,”聊天完毕,六年前的青涩少年与现在的男人重合,我啜了口已经冷却了的黄油啤酒,“但这就是人生嘛,我不后悔我所有做过的选择。”
“你考虑之后回圣芒戈吗?”卢平为我计划着,就像真的只是多年未见的老朋友,“失去你是他们的损失。”
“你太看得起我啦,莱姆斯,每年新毕业的孩子们就像雨后春笋那样多,其中不乏绝顶天才。”我嘿嘿笑,也许成长带来的唯一好处就是变得淡然,“我根本不像当年想的那样优秀,至于治疗师辞了也无所谓,大不了开个黑诊所重操旧业。”
何况,何况,我也不是真因为热爱治病才要去圣芒戈的。过去的我怀揣着远大梦想,却由于战争成为了医者,现在又为了家人回到了从小成长的地方,好像也还过的不错。青春这种东西,无非是热烈、阴暗,再加一些想要反抗什么的执拗的抗拒。等你学会了责任和真相,才算是彻底拥抱了世界,只是,有些情怀也彻底留在了过去没有跟来。
莱姆斯深呼吸,脸侧也因为喝了太多黄油啤酒而染上红晕。他拿起桌边的破裂的珍珠耳饰,沉默而不由分说的戴在我的耳朵上。他轻轻的揉捏耳垂,又仔细的穿过它们。无论是之前还是此刻,他好像都分外听不得我自我贬低,明明我是个特别骄傲的性子,却又那么爱哭。
“残缺的珠宝,”他抬手,一如当年他背着打哭嗝的我等待去往拉文克劳塔的楼梯,“配最完美的人。”
我不能要,这是莱姆斯努力赚来的财产,但不妨碍它们在我身上待一小会。我握住他的手,几乎是牵着它贴上了自己的脸颊。他的指腹干燥粗糙,明明几年前还不是这样,那时的他是个刚拥有了梦想的少年,而我还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挥霍。而现在,我们好像只剩下彼此了。
“喂,我说。”突然我问,和他鼻尖对着鼻尖,“如果再活一辈子,没有这些乱七八糟的破事,你会不会做出不同的选择?你会不会跟我去跳一支舞?”
“我知道你有自己的执念,”我在他要开口前立马补充道,我真是很讨厌他偶尔就会出现的优柔寡断,哪怕这种犹豫总是出现在最爱的人身上,“这只是某种可能性——我只是想听一个答案。”
我好像要一个答案啊,说着我闭上了眼睛,思绪飘忽,在另一个不一样的世界中,我们都能得到想要的答案吗?
莱姆斯不言,过去是他在一味的拒绝向他伸来的手。他站在黑暗中,因倾慕阳光而踌躇不敢上前,而现在的他更是找不到该去的归宿与方向。
假如真的可以重来一次,如果可以重来一次——
“那就等来世?”他压着嗓子问道。
他的声音好轻,似乎是非常小心,非常脆弱的在询问一件根本就不可能发生的事,所以只敢用这种方式表达。但显然他并不认为这只是一句空话。
他在用他的方式向我承诺。
我心软了,也许,莱姆斯.卢平注定无法被拯救。他像颗极速下落,却又燃烧着愈发耀眼的星,那么的漂亮而憔悴,甚至想让人跟着一起沉沦。
我要和他一起沉沦。
“那就等来世。”于是我听到自己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