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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外有人 安安有了危 ...

  •   安安喜欢童老师,童老师果然也很偏爱安安。翌日,在操场上举行开学典礼的时候,童老师走到安安身边,笑着问她:“安安,你想当个什么官啊?”安安一时不知道如何回答。她还没反应过来童老师是在问她想当个什么班干部。

      童老师说:“你想想你哪科最差啊?”

      安安觉得自己的英语最差。读小学时,安安几乎没怎么学过英语,学校也不重视英语的教学。那个时候小县城流行一种说法,说是小学英语学得差也没关系,到了初中,老师会从26个字母开始重新教一遍。秉持着这样的理念,父母也不怎么在乎安安的英语成绩,一直是听之任之,就等着到了初中再去学。

      安安就这样成为了英语课代表,她知道童老师指定她来做课代表,一定是白阿姨与童老师打了招呼的缘故。其他的班干部也是童老师指定的。张涛是班长,小梦是学习委员,王小华是团支书,安安知道,她们一定也跟她一样,被“特殊关照”了。

      王小华是安安的舍友,宿舍里的那张单人床便是王小华的。虽然在心里对自己说,自己的床位是最好的,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可有一个理智的声音还是在安安心里强调,那张没有上铺的单人床才是宿舍里最好的一张床。安安心里有点不平衡,为什么分在那张床上的是王小华而不是自己呢。

      王小华比安安高一点,壮一点,她有一张圆脸,眼睛大大的,安安想到了《红楼梦》中对宝姐姐“面若银盆”的描写。王小华也确实像一个大姐姐般稳重,安安记得开学那天是她爸爸送她来的,王小华的爸爸又高又瘦,穿着一件洗得褪了色的宽大蓝色工装。爸爸似乎充当了一个劳动力的角色,把扛来的行李放下后,便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了,只是木讷地站在那里看着女儿。收拾床铺、打扫储物柜这些活儿全部是王小华一个人完成的。安安的妈妈看到王小华这么能干,还让安安多向人家学习。

      安安也想交下这个朋友,她觉得王小华是一个很好接近的人。和她说话似乎不必像和小梦说话那样需要字斟句酌。她多么普通啊,安安心想。名字这么大众化,她穿着一件条纹小衫,能明显地看出起了好多球,再配上那条普普通通的牛仔裤,以及带自来卷的随意一绑的马尾。安安对王小华有着强烈的好奇心,想知道这么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凭什么可以睡在宿舍里最好的一张床上、可以被童老师选为班级里的团支书。

      王小华的床铺离安安最近,安安发现,王小华并不像其他室友那样对家念兹在兹,她同样很快地适应了这样的寄宿生活。和她聊天时,王小华是那个引导谈话的人,安安似乎只能听任她来引导话题。安安不太喜欢和她交谈的这种感觉,她对安安说小学时她总是考全班第一、经常给同学们讲数学题以及一讲数学题时她就控制不住的双手在空气中乱抓等等。安安不喜欢她把自己以前总考第一名的事情这么光明正大地讲出来,难道她以前在小学的时候是第一名,到了现在,这么有信心还会是第一名么。自然,安安也有点害怕,怕她真的还是第一名。

      渐渐地,安安发现宿舍里的同学们好像对王小华都很疏远。安安想,这肯定是王小华的床不让别人随便坐的缘故。

      安安决心要成为一个受欢迎的人。在宿舍里,别的同学若想坐在她的床上,她总是大大方方的把自己的被子往里面挪一挪,给人家腾出地方。虽然她心里也很介意对方衣服上的细菌,也很心疼自己那条粉色的床单。但她绝不会表露出丝毫不喜。而王小华是绝对不允许别人坐上她的床的。她的床总是十分整洁,若谁不小心坐了一下,她虽不会直说什么,却在人家起身后用手使劲扑掉上面的灰尘,令人十分尴尬。而王小华的这个态度更让安安在宿舍摆出了一副“我自然是欢迎你们的来我床上玩的,就怕你们不来呢”的架势。

      安安在宿舍里人缘很好。父母冷战以来,安安就从爸爸和妈妈那里拿到了双倍的零花钱。加之父母认为寄宿的生活很苦,给起钱来更是阔绰。安安从小没体会过手头拮据的滋味,对钱也不怎么上心,自己到底有多少钱,她心里一点数也没有,所有的钱都被她胡乱地塞到口袋里。每次去小卖部的时候,她总是能掏出一把纸币来,随心所欲地买上一堆零食。自己不想吃了便随便分给哪个室友。安安的大度随和与王小华的小肚鸡肠似乎形成了对比。室友们显然更喜欢安安。

      可王小华还是让安安产生了危机感。安安发现王小华竟和罗小梦成了好朋友。虽然有心想和小梦成为好朋友,可是开学以来,安安主要还是和室友们在一起的时间多,几乎没什么和小梦单独聊天的机会。王小华在301没能找到自己的好朋友,现在竟和小梦成为了密友,这让安安很失落。

      那个年纪的女孩子都会在班级里的女生中挑选一位,作为自己最好的朋友。也就是现在所谓的闺蜜,那个时候还没有闺蜜这个词呢。一个人可以有很多朋友,可是只能有一个“最好的朋友”,她们会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吃饭,甚至上厕所都要手挽着手一起。她们会彼此分享自己的小秘密,并且要对对方“忠心”,彼此都不可以再有第二个“最好的朋友了”。如果吵架了,伤心了,那就只有一个办法:悲壮地“绝交”。

      这些个事在成年人看来多傻啊。长大了的我们有了很多朋友,除了少部分幸运的人把儿时的闺蜜保留到现在,大多数的我们不得不对朋友们进行分类。有的朋友我们只能谈八卦,有的朋友我们只能聊学习,有的朋友只能聊工作,我们都不会傻到把自己最隐秘的事情事无巨细地对一个人讲,也不会傻到说出“绝交”这种话了。

      可那个时候的安安对于“最好的朋友”这件事着实苦恼。在宿舍里,王雪雯和她的关系最好。王雪雯是一个矮矮的、胖胖的女生,安安觉得她傻乎乎的,可她对人十分热情,尤其是对安安。每天早上去食堂吃早饭、中午放学、晚自习下课她都会凑到安安身边来和她一起走。她说安安长得好漂亮、学习又好,是她的偶像。

      安安心里有点看不起她,安安天生的对人有一种“近则不逊远则怒”的态度,越是高冷如小梦的,她越是渴望接近,而主动与她亲近的,她反倒不以为意。

      虽然和王雪雯在一起的时间多,可安安明白,自己并没有真的把这个女孩子当作闺蜜。闺蜜自始至终只能有一个人,可小梦已经被王小华抢走了。

      王小华似乎样样都比安安要强。童老师是很喜欢安安,可她也很喜欢王小华,总是让她去教务处送什么材料啊,或是去办公室拿什么东西啊。这些跑腿的活,老师让谁去做,就是谁的荣幸,最起码那时的安安是这样认为的。煞有介事地拿着那些雪白的A4纸文件去教务处,或是拿着老师的外套从办公室回来,可真够神气的。童老师怎么就不让安安去做这些事呢。

      安安很喜欢上童老师的数学课,童老师讲课的时候,习惯性地会把一只手插在裤子口袋里,另一只手拿着粉笔板书,给人一种气定神闲的感觉。很多年过去后,这个动作依然刻在安安的头脑中。童老师的板书总是从黑板的左侧开始,一行一行地写下来。直到写满整个黑板。在童老师这里,数学不再是某种看不见摸不着的玄妙之学,而是条理明晰的可以把控的学科,安安竟以为自己喜欢上了数学。

      安安是那种数学天生就学不好的人。小学的时候爸爸不知道给她讲了多少遍鸡兔同笼的问题,可她还是搞不懂凭什么人家告诉你几个头、几条腿,我们就可以知道鸡与兔子的数量呢。她讨厌算数、讨厌做那些逻辑推导类的工作。可现在有了童老师,安安好像喜欢上了数学。安安很崇拜童老师,就像她曾经崇拜那位从小学一年级一直带到她们六年级的数学老师,也就是她们的班主任。可是六年级时,安安发现很多难题班主任也不会做了,安安觉得是她们把班主任的知识都吸过来了,所以班主任变弱了。她觉得自己一定要好好跟着童老师学,总有一天,她也会把童老师的知识都吸过来,变得比童老师还厉害。

      安安买了一个很贵、很漂亮的本子,在本子的第一页精心写下了“错题集”三个字。她下定决心,自己一定要学好数学。她小心地把每一道自己做错的题抄在上面,每道题的下方,写上“答案”两个字,冒号后面再抄上正确答案。

      有一次课间休息,同学们围在安安的桌子旁看她的本子,王小华正好路过,瞥了一眼那个本子,对安安说:“你答案的‘案’字写错了。”安安这才意识到,原来自己写成了对岸的“岸”,怪不得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安安觉得自己如此愚蠢,她雄心壮志的错题集仿佛因这一个瑕疵变得不再完美,更何况现在这么多同学都知道了自己这个低级幼稚的错误,她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心中却也佩服王小华一眼就指出了她的错误,原来这个世界真是人外有人啊,在新世界里,她安安也许根本算不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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