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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41折】闲取,杜康煮 ...


  •   “什么?”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艰涩,缓了缓,道:“你为的同一样东西,是什么?”

      是啊,我为的是什么呢?

      论那约法三章,我最先遇到的是袁绍,若当初只是为了保全自己,我大可以和袁绍做那个约定。

      谁在这个乱世坐拥天下又不是我一个人说的算,作为一个看客,我大可以选择袖手旁观何苦要卷进这个漩涡?

      还有,我明明已经回到原来属于我的地方,却要脑子发热选择再来此一趟。我为的,是什么?

      我执了曹孟德的手,摊开他指骨修长而分明的手掌,手心温热,有薄薄的茧子,那是常年练剑和长枪磨出来的,却也是一双丹青好手。

      他疑惑地凝眉看着。

      我微微而笑,轻轻地,一比一划地在他手心里写下一个答案。

      曹孟德是眼神有困惑转为惊异,再变为愣怔,最后竟有点难以置信的欣喜。慢慢地,将手握住,收紧,望着我由心底缓缓地绽开一个微笑。

      离了官场,远了那无硝烟的是非之地,却也少不得闻到一个王朝苟延残喘的腐朽气息。朝廷已经派了人来传达了不少让他官复原职或晋升的意愿,却被那人一口一个病痛缠身亟需静养为由推托了。

      归隐的日子似是流水无形。

      惊蛰过后的三天,坐在草席上玩曹某人头发的曹昂毫无预料地扶着曹某人的脑袋颤巍巍地站起来时,见证到那一幕我们几乎喜极而泣。三个人六双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那个小娃娃甩着两只肥肥的小胳膊一晃一晃地从草席子的一头像个醉汉一样一步三摇到那头。

      其中小韦最为感慨,尤其是看着曹昂那小娃张着胳膊像只毛茸茸的小鸡选择扑到他怀里时,不顾一旁的曹某人还张着双臂一脸怒目嗔视,发表了内心感想,“还是小公子最有良心啊~~不愧是我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啊……”

      古人云,三岁看八十。因此可以看出教育孩子还得从娃娃抓起。子修三岁,说话已经比五岁小儿流利,我视情况给他读了些书,结果某一天这孩子自己把那书翻出来,递到我手上学着我的样子一字一句地将我教他的再教回给了我,只是有一点不同的是,我给他讲的时候是看书的,这孩子竟然给我脱稿了!

      当时看着那唇红齿白的小儿摇头晃脑有模有样地将我练字时摘录的一整本《孟子集注》一字不漏地背下来,第一次对‘情何以堪’四字有了深刻的体会。神童神马的尚有所耳闻,却一直没有眼福亲眼所见。终于还让我见到了个活生生的,果然,养个小孩比养只宠物有趣的多。因为一直被我们当宠物来养的曹小儿,终于脱离我们给他设定的轨道,会独立思考了,由此独立站起来了!

      闲暇时,曹孟德会带他去后山打猎。

      我曾一度反对让一个五岁不到的小孩去接触血腥,现在正是培养他爱心的时候,怎么能让他去伤害那些可爱的小动物。

      不想大人还没开口,那黄毛小儿挺着小身板一派正经道:“阿岚,大丈夫将来是要当顶天梁柱的,像你那样说,好像修儿是个懦夫?”说着,昂着脑袋望着他身旁的爹,“父亲,修儿不是懦夫,修儿要和父亲去山里行猎。”

      曹某人一个得意的眼风飘过来,掩着其中些许宠溺的笑意,牵了不到他腰上的孩子道:“这才是我曹孟德的儿子,走,打猎去!”

      从倚靠着父亲怀抱到独自策马,从笨拙上马到敏捷翻身,从吃力挽弓到千发百中,马背上的小儿仿佛已是那几十年后意气风发的鲜衣怒马的少年。曹昂的越是进步神速,我却越高兴不起来。

      他的曹孟德的第一个孩子,他给他倾注的是全部和唯一的父爱,而这爱里隐含的期望却总有一天是要压垮他的。

      而这一切也不知道曹孟德是怎么跟他儿子洗脑的,居然还让他主动要求学习枪法。曹孟德善舞一套九九八十一式变幻莫测的长枪,这已经让我小小地不淡定了一下,不曾想那小身板还没一把剑长的小儿见过那一套令人眼花缭乱的枪法之后硬缠着他教自己习武。

      由此不得不感叹,命中注定这回事。

      这个秋天的第一片落叶尚在空中打旋,远方一匹铁骑踏着青泥呼啸而来,卷着落叶如受惊的鸟儿扇着翅膀重新飞起,铁骑过去许久方安定下来,无助地跌落尘埃之中。

      我在院子里的葡萄架下烫着刚刚从菊花丛里挖出来的梅子酒,曹孟德躺在一旁的躺椅上摇摇晃晃,昏昏欲睡。闭着眼,鼻子却挺灵,就着空气嗅了一嗅,撇唇道:“窖藏十年的雪无意竟比不过这埋地底下三年的梅子酒,刘老头要是知道了,不知该有多伤心。”

      就当这是在赞美,我也受之无愧,嘴上也不多客气,“我这酿酒的糖都是自己做的,纯天然无污染的绿色产品,刘管家的自然不能和我的比。”摸一摸酒烫得差不多了,便取出来斟了两杯。

      温过的酒分子在空气里散发更快,不过刚刚倾壶而出,空气里便浸了一丝氤氲的清甜,随着空气慢慢扩散,不但没有薄弱,反而愈加馥郁。

      曹孟德不知何时已经起身,单手执了白瓷酒杯凑到眼皮子底下看了看,又闻了闻,抬头问道:“这是什么酒?”

      我不言,执了酒杯,浅酌一口,口感丝滑细腻,入口清甜,到了舌尖却有一种苦涩蔓延,入喉时,那苦涩却在回味的余韵中甘之如饴。

      唔,自我感觉,还是不错的,虽然酒龄不是五年以上的。

      我眯着眼睛,晃了晃脑,“如你所见,平常的梅子酒啊。”

      曹孟德浅酌一口,再一口饮尽,方抬眼看着我道,“说这是平常的梅子酒,那以后那些平正真平常的梅子酒该如何自处?”

      我略想了想,觉得这话,当属于拐弯抹角赞扬我的,就顺手又给他倒了杯,“味觉不错,这也不全是梅子酒,我多加了味调料而已。”

      “哦?”曹孟德闻言,眉梢一挑。

      我指指院中尚在结苞的菊花道:“多了几朵苦菊调味。”

      他抿唇笑而不答,将酒杯置在鼻端来回闻了闻,方一饮而尽,“这酒,叫什么?”

      叫什么?我哑然地抬头,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啊。想当初我可是连自己的袜子都不放过给它们一一命名了的,而这对我这亲手酿制的酒,如同嫡出的娃娃一样,反倒忘了起,这人的习惯竟也会有被遗忘的一天,真是可歌可泣。

      曹孟德见我久久不答,支了手撑着下巴,另一只手慢理斯条的把玩着手里的杯盏,“不如,叫杜康可好?”

      我身体微微一僵,杜康?何以解忧,唯有杜康的杜康?

      “此酒入口清甜,细品微苦,入喉三分清苦七分甘甜,余韵更是唇齿留香。一品入喉润,二品三千烦恼丝,三品便似人一生,唯有此杜康,可解彼忧愁。”他那厢滔滔不绝地说着,我已经由惊疑转震撼再转欣慰又转淡然,最后淡定地啜饮着这杯中杜康,唇边不可抑制地弯起一抹弧度,“我认为此名甚好。”

      酒过三巡,强劲而有节奏的马蹄声由远及近,那声音相当熟悉。果不其然,最后一杯酒还没斟完,小韦黑色的身形从马背上矫健一跃,骏马留在院外,身形如风一般卷进来。

      “公子!”小韦身上着着夜行衣,风尘仆仆,脸上的焦灼之色却掩盖过了长途的奔波。这几年小韦的性子已经不似当年那般蛮撞,慢慢随那人磨练出一种内敛,如今却这般惊色慌张,我也觉得甚是奇怪。

      曹孟德却还一副波澜不起的模样,好比屋后那座大山,任凭风吹雨打,我自巍然不动,慢慢地饮尽最后一滴酒酿,这才悠悠然开口,“说吧。”

      小韦起身,从怀里取出一封信件递交过去,“还是晚了一步。”

      曹孟德眸色未动半分,只是去过信件拆开来慢慢地一字一句看完,唇畔浮起一丝微不可查的弧度,抬眼见我不解,便将信件递给了我。

      我逐字逐句看完,这是一名大臣的的绝笔。司马直,为人刚正不阿,前些日子刚被提升为巨鹿太守,如今却在赴任的路上服毒自杀,留下这绝笔遗书不为别的,只为痛斥这行将就木的王朝。

      早闻朝中有官位买卖,只是这几年尤为严重。司马直便是这买卖中的一个牺牲品,虽是朝廷提升的,却也过不了买卖这道坎。绝笔中痛斥朝中势力黑暗,君主昏庸无道,以致奸佞横行于世,忠良却不得苟活。

      我将信件折回原样,说道:“看来,这空虚的国库,怕是早已支撑不住了。”

      曹孟德垂了眼睛,却不知在看天际何方,只是语气依旧漫不经心地接过我的话,“怕的恐怕不止这些,怕只怕在,这只是一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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