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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irst date 说实话我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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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还没正经和男生约过会,除了那个富二代前男友。
分手以后回想起来,觉得那甚至不能算恋爱。一个从来没有顾及过我的感受的男友,一切事情以他的想法为基准,我似乎只是他手腕上的名表或者脚底的天价篮球鞋,他说去电影院包场,我也只能忍饥挨饿,穿着单薄吊带裙坐在16摄氏度的空调底下瑟瑟发抖,被当做“爱他”的证据。
所以凌景云提出来的时候我还犹豫了一会儿,直到他在那头放下海鲜砂锅粥的勺子,垂下眼睛:“没空的话,要不改天再说吧?”
“有空的,明天一整天都可以。”我接过勺子往碗里添粥,“你不吃了?”
凌景云托着腮说你吃吧,过了五分钟才小声道:“我今天没吃晚餐,有点饿。”
“那干嘛不吃,你是笨蛋吗?”我低着头给虾摘脑袋,连着壳塞进嘴里咯吱咯吱地嚼,“夜宵也不吃。”
“谁叫你今天一整天不理我,我怕死了。”他这话鼻音很重,有点意味不明的暧昧,“我明天要当帅哥惊艳你,所以今晚委屈一下。”
我在心里想只要你明天不打扮成抢银行的蒙面大盗,长了眼睛的都看得出来是帅哥。
不过他这话害得我回家后对着镜子试了半个小时的衣服,最后决定明天醒来的时候拿到什么就穿什么好了,管它是T恤还是吊带裙。
窗开了一条缝,天气渐渐热了些,晚风卷起妈妈挑的粉色窗帘,纯白公主床和衣柜里的洛丽塔都是少女印记,但我已经学会往枕头上喷皮革香,在睡前一个小时吞服一颗褪黑素。
不做少女也没什么,玛丽莲梦露一样性感又美丽。
于是第二天清晨,我穿着浅紫吊带碎花短裙站在没开门的商业广场边上等凌景云,距离约定的时间还有十五分钟,我后悔这身薄纱裙子未免过分轻薄。
太阳慢慢往上走,日光从变成橘红色,手机屏幕上是我设置的倒计时闹钟和KFC早餐点单画面。
“4,3,2--1。”屏幕上弹出“请取餐”的提示信息。
我头也不回地走向柜台,领取太阳蛋油条和香菇滑鸡粥:“凌景云他完蛋了。”
好吧,我选择亲手为他披上独家定制的复活甲。
“对不起,我昨晚订的花,但是店家说7点才开门。”凌景云把那包装精致得感觉可以直接交给婚礼上的新娘抛捧花的花束递给我,“不过还是迟到了五分钟……抱歉。”
如果后悔是水,现在应该可以把我淹死。
早知道就穿最贵的那身茶会款洛丽塔了,我盯着花束上层层叠叠的蕾丝珍珠蝴蝶结看,凌景云忽然来了句:“果然和你好配。”
算了,主人不必纠结自己在小狗心目中的形象,我告诉自己,往好处想,说不定他觉得我是天使。
不过他对自己的审美倒是非常到位。
白色长袖内搭,喜欢。牛仔夹克,喜欢。黑色鸭舌帽,喜欢。普普通通经典款高帮帆布鞋,喜欢。胸前长项链,喜欢。
“帅吗?”好像小狗追出院子里打死了最近肆虐的老鼠,得意洋洋地把老鼠尸体叼到我面前来邀功。
没有说凌景云是多管闲事的意思,我张口道:“帅死了。”
凌景云应该没想到我会突然从T恤转变成吊带裙,见了面以后就一直眼神飘忽,不是看手机上的地图app就是抬头找去公园的路,好像他今天第一次来到这个城市一样。
“凌景云,”我心想自己可是早起洗头化妆卷发还整整打扮了一个小时,“干嘛不看我?”
“没有啊。”他匆匆在脸上瞥了一眼,又扭过头去。
“我今天不好看吗?”我拽住凌景云衣袖让他停下来,踮起脚把脸凑得更近,“睫毛,口红,裙子……都给我仔细看清楚了。”
但事情似乎有点出乎我的意料。
踮到脚尖都要痛了,凌景云的眼神还是一动不动,我忽然觉得光裸的后背热得要流汗,腿肚抽动着站不稳。
“……不准看了。”我放下脚后跟扭过脸想要拉开距离,哪有小狗这么看人的呀,他是笨蛋吗?
凌景云轻轻地叹了口气,视线回到手机屏幕上,手在我身后揽了一下,仿佛是做豚跳的时候怕我跌倒:“很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