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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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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逢君这才知道自己碰到硬茬了,顿时声音都委屈了几分:“你放我上来!还!去还还不行吗?!”
于是陈湘南带着他退回安全的地方,松开了手。
叶逢君揉着泛红的手腕登时气不打一头出,怒气十足叫了齐向天的名儿,却不知道要说什么,半天憋出一句焉了吧唧的:“你加点速!”
车跑得快了起来,迎着田间的风,总算是把心里的烦躁荡平了些,后来每每想起这场景,叶逢君仿佛都会看见一辆老旧的电三轮载着少年在迫切的追逐着太阳,或者说是追逐着光明,而每每快要赶上的时候却发现日头又远了些。
到底是没在天黑之前赶到,三人到达的时候皂厂大门已经锁上了,叶逢君摇了摇这扇门,兴许是才落了东西的缘故,锁得挺牢靠。
他回头,有些无辜的看向陈湘南:“厂子下班了,进不去。”
得到的是一贯的漠然,那张冷淡的脸好像在告诉他“自己想办法。反正你得还。”
于是他便透过狭窄的栅栏,一股脑的把肥皂块全部倒了进去。
这个其实不太负责任的举动并没有引起陈湘南的问责,或者说他其实不认为强迫叶逢君规矩的等人来了归还,再道个歉,就能把一个顽固的小混混扳回正道。
陈湘南活得就像本法制教材,他只去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并不在意解决的手段近不近人情。但是这样的端倪似乎还没有显现出来,就像他现在没有发现叶逢君其实是一个非常感情用事的人,而叶逢君也没有发现他的这一特性。
东西既已归还,回去的路程依然是齐向天在前面驾驶,他俩坐在车板上面对面,叶逢君对陈湘南有惧怕,但只在于武力的压制,他同时又认为陈湘南是个墨守成规的人,轻易不会对他动粗。
所以叶逢君晃着脚丫子舒适的靠在车栏上,斜睨着陈湘南说:“真希望天降骤雨。”
他故意语调轻佻,听上去贱贱的,而且这时候说这句话本身也就显得很鸡贼了。
陈湘南就想象到瓢泼大雨落下来之后,栅栏那儿一堆肥皂就冒着泡泡一点点被瓦解,然后厂长第二天来看见自己失而复得的肥皂,但是那批肥皂已经化成了一摊乌漆嘛黑的废水。
这时候他还无法理解叶逢君对那厂长的捉弄,又或者叶逢君本来就是这么一个恶趣味的人。
陈湘南让他们把自己送回所里,没有什么可忙活的,单单就是在工位上坐着,思考促使自己来到这个落后城市的那件事,直到感觉腹中空寂才回到租住的房子,草草吃了一餐,冲了个澡,出来的时候碰巧听见几声闷雷,然后天还就真的下起了雨。
雨点释意的打进屋里,干涸了好些天的植物才得以补充些水份,陈湘南来到窗边,目光投在远处,那里乌云密布,夜空低垂,细瘦的闪电像割据纸张的刀片,把眼前的黑夜挥得四分五裂。
他的手指划过窗户上贴的旧报纸,陷入沉思。报纸上呈了一桩旧案的报道和分析,那是十来年前五月的某一天,那天的雨同今天一样大。
从来未有人觉得,这样的夜,隐秘又危险。
雨势不歇,反了夏日的常态。
而此时,叶逢君就站在烧烤摊的屋檐下看水顺着砖瓦堆砌的沟壑哗啦啦的流下来,溅起水花又落下。
本来被挟持的事过了就过了,但传到弟兄们耳朵里去,非要烤个串儿组个局喝点酒,美其名曰给两人去去晦气。
齐向天瞧见他在外面站了许久,便叫了几嗓子,喊声淹没在了不寂静的夜里,久久没有得到答复就独自起身寻人:“阿君?酒才喝到一半怎么跑了?”
“这就继续。”叶逢君回过神,指尖的烟已经被风卷燃了好长一截,曲起食指把灰弹去了混沌的地面,就转身融入了狐朋狗友们的狂欢。
今天白日的劫持大家都知道了,但是没有人觉得有谁会真的受伤,在这个小地方存在的一切威胁都是假象,他们就是芦溪村最混蛋的一群人了,他们打家劫舍,他们为虎作伥,但他们不信有人真的不尊重生命。
酒喝到雨都停了,这群让人头疼的小伙儿在天光破晓前摇摇晃晃的离开烧烤店,叶逢君和齐向天两人也踩着泥泞,走在最后。
“我们这儿,今天之前,没有出现过特警。”齐向天突然试探的说。
“嗯。”叶逢君心不在焉的点了点头。
“阿君。”齐向天醉眼朦胧的看向他:“那个人,真的杀过人。”
叶逢君觉得他的话说得不够明白,又突然,又莫名其妙。然后浓密的睫毛微颤,琥珀色的眼眸里也写满了疑问。
“前不久,堰塘那边发生了命案,一塘的水都给染红了。”齐向天说:“昨日不小心在派出所听到这事。”
叶逢君忽然觉得腿上一下子就软了,后背一阵凉,往日本就白皙的肤色更失了血色。
他忽然回忆起歹徒从田间冲出来跳上他们的车叫嚷着快些开走,也回忆起陈湘南靠近的脸和拉开他的力道。
这样边聊边走,叶逢君很快就到了住处,偏偏倒倒的一群人嚷嚷着要去他家里坐坐,耍赖说酒劲上来走不动了,他抱歉的看了众人一眼,然后嘭的一声带上了门:“都回家洗洗睡吧,我这儿没多余的床啦。”
其实倒不是真的没床,一群糙老爷们就算摊地上其实也无伤大雅,但叶逢君的家庭很奇怪,或者说具有一定的神秘感,他从来不会带人回家,虽然迟海没有挑明了要求他什么,但是却也很明显的不希望有外人踏足这片私人领域,就连和他关系最好的齐向天也不行。
甩掉脚上沾满泥的鞋子,叶逢君疲惫的摊在了实木沙发上,眼睛直直的望向对面墙壁上挂的相框,里面嵌着一张有些褪色的照片,但还是能看得出来,照片中一对年轻男女笑得有多幸福。
这就是把叶逢君养大的人——迟海和秦沛,或者更应该说是迟海养大了他和秦沛。
叶逢君想起了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情景。已经过去十五年了,芦溪村那会儿经济更为落后,贫困的家庭反而会孕育更多的子女,不知道是崇尚家族的枝繁叶茂还是每个家庭都奢望在众多后辈中能出个人中龙凤。
接踵而至的却是难以负荷这众多需要解决温饱的幼儿,有的家庭就选择了带上身强体壮的孩子出去谋其他的生路,把体质病弱的孩子遗弃在了这个落后的小村庄。
很不幸,叶逢君是后者。
然后他就被外来户迟海捡到了,在一个高高的小土坡上,迟海问他想不想有个家。
他说:“想。”
然后迟海就给了他一个家。
至此叶逢君的生活才明媚了起来,虽然很快他就发现了秦沛有问题。小小的他问过:“秦沛姐姐怎么了”,迟海只是淡淡的回答“病了”,时至今日他依然只觉得是秦沛还没有痊愈,但这丝毫不影响他们三人互相扶持、温暖的这十五年。
想起小时候的事,叶逢君其实是半梦半醒的状态,他觉得昨夜的酒属实有点醉人,所以自己才会想那么多以前的事。并且还凌乱的穿插了些关于昨天新来的那名小片警的梦境。
梦里他问:“你知道那歹徒真的杀过人吗?”
“知道。”
“那你怎么还敢冲上来拉开我啊?”
陈湘南没有回答他,就连在梦里他也吝啬于让自己的脸上多些情绪波动,然后叶逢君就毛手毛脚的用食指扒拉他的嘴角:“花瓶,你笑笑。”
还在梦里叶逢君开始反驳自己的认知,陈湘南不是花瓶,花瓶是不会勇于从歹徒手里拉走人质的。以后作恶要离这人远些,他这样想。
...
梦和睡眠都没有持续太久,他入睡的时候离日上三竿本来就不远了,骤雨之后又是个大晴天,湿度被蒸腾起来,又闷又热,叶逢君坐起来的时候梦还清晰的留存在脑海里。
在梦里他牵陈湘南的嘴角好死不死的还有体会到那种触感,登时鸡皮疙瘩爬了满背。
“咦..俩个大老爷们儿。”
不再床上磨叽,叶逢君翻身下来准备找些食物,填填才被酒精侵蚀过的胃,泡面箱子空的,冰箱也是空的,他才反应过来迟海已经带着秦沛出去疗养了有数月之久,如今六月,他俩就快回来了。
算了,就喝点粥吧,粗茶淡饭也是过。
一边用餐一边看书这种事在小混混身上发生,其实是很有违和感的,但叶逢君现在就是在这么做,用齐向天的话说他这叫心有猛虎,细嗅蔷薇。不过据他所知齐向天没什么文化,统的就知道这一句,全用他身上了。
而且每次发现他身上带着一本书的时候,就会在旁边叨叨着这句话。直到有一天齐向天看清了叶逢君手中那本深蓝色的书,封皮上写着“国家地理”四个大字。
然后那会儿齐向天就问过他:“你想出去瞧一瞧吗?去瞧瞧这个小村庄外面的世界。”
叶逢君忘记了自己当时到底答的是想还是不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