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百度)唐代私妓
所谓私妓,是指那些不隶乐籍而以卖笑为生的妓女。她们是市民队伍不断壮大、城市经济不断发展的产物,活跃于各城镇商业区,为商人、市民、游客服务。在唐代以前,尽管已有私妓活动,但那时官妓制度还不够完善,市妓也尚未兴起,私妓这一种类的妓女还没有完整地形成,因此,私妓的发展历史应该从唐代说起。
孙棨《北里志》中记载的妓女,实有两类,一类是“隶属教坊”的市妓,一类是不入籍的私妓。他说:“妓之母,多假母也,亦妓之衰退者为之。诸女自幼丐育,或佣仆下里娼家,常有不调之徒潜为渔猎。亦有良家子,为娼家弃之,以转求厚赂,误陷其中,则无以自脱。初教之歌令而责之,其赋甚急。微涉退怠,则鞭扑备至。”假母所买所教的这类妓女,如果不向教坊司登记入籍,则为私妓。由于唐代是一个性观念比较开放的时代,所以私妓不仅可以公开活动,而且可以和入籍的市妓居住在一起倚门卖笑。私妓从良,不必经教坊司批准落籍,只要付给假母一笔身价费就可以了。相对于宫妓、官妓、营妓、家妓来说,私妓还是“自由身”,她们既不是乐户女子,也不是女俘、女奴,而大多数是良家女子,有较多的机会广泛接触社会,也比较容易从良。但是,她们在文学艺术素质方面虽偶尔有少数佼佼者,总的来说不如宫妓、官妓、家妓,她们主要是色妓,对嫖客以提供性服务、满足对方的□□为主。
唐代的市妓十分发达,规模可观。如长安的平康坊,时有“风流薮泽”之艳称。从史料及唐诗中可以看出,唐代的官吏不拘泥于礼法,经常出没于妓馆青楼,还常作艳诗新词来描绘狎妓之风流韵事。连许多有名的文人墨客也是那烟花柳巷之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