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荒唐太子妃 ...
-
女人在男人那里,栽一次跟头就够了,可她呢,却栽了三次,还都是同一个男人!
庆华庙里的木鱼声,听得人头大,太子要她在这里思过,来七日便听了七日,僧人要她清心寡欲,显然,她现在既没清心欲也不寡。
百无聊赖地趴在庙内一方池塘边,体量娇小,又探出去半个身子,青色的衣裙随着自己勾手的动作,大半落到水中去,鱼儿被惊得四散,宫女手里提着一个篮子,正往这边走,见状丢了篮子张口就喊:“来人呐,太子妃投水自尽啦!”
这还了得,于是乎,庙中僧人,还有那平时见不着的暗卫,全都拱到面前来,拖着太子妃的腿,死命地往岸边拽。
“啊······”太子妃发出了这七日来,最有生命力的声音!
宫女吓得瘫坐在地,拉着太子妃的手就开始干嚎:“殿下!您心里要是有什么不痛快,跟奴婢说就是了,何苦寻死啊,虽然您被天下唾弃,被太子厌弃,被权贵抨击,朝中弹劾你的折子一封接着一封,你活着还不如死了,但······”宫女吸了一口气,似乎在找寻什么更贴切的措辞:“但······好死不如赖活着啊。”
太子妃在地上趴了片刻,看着抽抽搭搭的小宫女,梨花带雨的小模样,朝众位挥了挥手:“各位!劳驾,先把我扶起来。”
众人这才七手八脚地把太子妃扶正。
她低头想理一理衣裙,可这一身素服,也没什么可理的,百里幸叹了口气,看看周遭这一双双盯着她的眼睛,真的都快烦死了。
要真这么容易死,倒也清净,可这百年来,百里幸用尽各种办法,就是死不掉,别说死不掉,就是哪里伤了,过个水就痊愈了,她自有记忆起,就是如今模样。
第一次没经验,隔了几十年再见的朋友,惊觉她竟不变老,吓得夺门而出,所以她对世间的情看得很淡,来来去去,所遇之人,对她来说,尽皆过客。
本以为自己这一只老妖精,就要这么不死不活地再过上好多年,直到遇上他。
只有他伤她,她的身上才会留下痕迹,她讨厌被人掌控,于是接近他诱惑他再离开他,让他恨她,这样,如果哪天自己不想呆在这世上了,便到他跟前,求死便是。
她陪着他走到了第三世,可这个男人,却有着为世人所不容的风骨,一次次殉道,一次次为苍生赴死,不出意外,这辈子,还是一样的死因。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她从来都是冷眼旁观,尽人事听天命。
他死便死了,好歹先把她结果了再说,可惜,不管她怎么过分,他就是不起杀念。
于是,跟着他投胎转世,纠缠了三生三世,真乃不幸之至。
你要问活了百年的滋味如何?大概把自己活成了草木,七情六欲早就没了,她看着这尘世中的人呐,哭或者笑,都吵闹,近来呢被关在这庙里思过,倒时常想起第一世里,做他师父的那会子,那时候,她尚不知他宿命般的结局。
就觉得公子如玉,小模样啊,生得那叫一个俊俏,一口一个师父地喊着,偶尔牵个小手啊挽个胳膊啊,那叫一个心潮澎湃。
可惜,叫她如今再想,却如何也回忆不起当年小鹿乱撞的心绪了。
他勤俭她就荒淫,他仁德她就残暴,他亲民她就跋扈,天下都说太子贤德宽仁,独独这个太子妃嫉妒成性,不仅是王城第一妒妇,更是仗着身份,嚣张放肆,任意搜刮民脂民膏,百姓苦不堪言,大臣的弹劾奏本,雪花一样飘进朝堂。
她却我行我素,一副你能奈我何的样子,坊间都说,她之所以这般无度,就是认为朝中忌惮她母族的权势。
她娘家到底什么来头?
什么来头?以她的能耐,自然是想要什么来头就有什么来头,身为当朝左相——百里集的独女,与王族无异。
大宁王帝——楼信,顾念当年百里集的救命之恩,给了百里家无上的荣宠,若不是左相独闯敌营舌战群儒,解救当年还是质子的他,他如今也是坐不稳这江山的,再有后来合谋逼宫,夺权篡位,左相手里啊,可是抓了不少楼信老儿的把柄。
百里家族,当今天下的大族世家,自始王帝初创,几代盘亘朝堂,根基不可动弹,他们在大宁一日,便是大宁的福分。
但凡百里家著书立说,世人必争相传颂,奉为圭臬,可偏偏到了百里幸这一辈,主枝上结了这么一朵奇葩,族人们对这位独女意见也很大,纷纷规劝百里集,莫把家族百年基业交在这个“废物”手里。
他们每每说起,左相呢,全当听不见,朝堂上那般强硬,在女儿面前倒有无尽的宽容和骄纵,捋着胡子一副乐得自在的样子:“儿孙自有儿孙福,何须在意,你我百年之后,哪里还管得住?”
哪个是你儿孙?口头上可谓是占尽了他太太太奶奶的便宜。
只要类似的话传到太子妃耳朵里,没几日,左相便被请去了东宫,单独拜会太子妃,百里夫人发现,每次这小老头只要去趟女儿宫里再回来,浑身就跟散了架似的,都要躺上半日才能回过神。
所以,你祖宗还是你祖宗。
为了避免牵扯过多,百里幸在这世上,也就留了百里集这一条线索,毕竟待那男人结束了这一生,她还要换个身份再陪他走下辈子。
她背负着百年的记忆,而他每轮回一次,又是一个全新的人,样貌不同、身形不同,毫无记忆,轻装上阵,却始终不改悲剧内核,为了让他活得久一点,她可谓用尽浑身解数,引他往歧路上走,可是这个祭品,每回都准时被“献祭”。
而她始终不太明白,他心里所谓的“道”!
于百里幸而言,从无余生,只有无休止的一段又一段,她跳脱不出这个死循环,除非这个男人动杀念。
他每一世虽活的短暂,却如鹤鸣山间,悠扬高亢。
史家典籍皆有记载,当年大势未定,天下战火不断,民不聊生,曾有世家子弟,遍历四方,游走各家朝堂,分析利弊,行合纵连横之法,九州渐趋一统,本是当世圣者,必要流芳百世,可惜天妒贤能,当各家正主回过神时,惊觉此人不能留。
于是他从大一统的功勋,瞬时成了全天下的公敌,此后数年被疯狂追杀,后人在一处乡野僻静处,见了他的衣冠,尸身被飞禽走兽叼啄啃噬,已然血肉模糊。
书上寥寥几句,甚至都没能写全世子的名字,只知姓余。
本已渐成聚合态势的天下,再次四分五裂。
乱世出英雄,少年将军一战成名,披甲上阵,多年驻守边疆,饮尽雪雨风霜,本是王族,却立誓:不受王爵、不领封土,为百姓故,保四方太平!
后来死在一场大战中,那场大战,持续了三天三夜,浮沉的江水中一片腥红,血腥味绵延千里,将军力竭而亡。
世人喜欢英雄,更喜欢英雄的秘事传闻。
除了将军本身,这一回更让人注目的,反倒是那位不知所踪的“红颜知己”,将军常卧沙场,为人一身正气,寻常女子自然不得近身,可后来,军中突然出现了一位风尘中人,举手投足尽是放浪,将军却为她赎了身,将她带在身边,视若珍宝。
可惜,战到最后一刻,没上演什么霸王别姬的戏码,那女子没殉情,凭空消失了一样,寻不得一丝踪迹。
世人都说,自古最无情的便是青楼女子,将军一腔真心,必是错付了,临了也没给英雄留下什么后辈。
百里幸曾翻阅过国堂中那些史料,实在是言而无物,上手就要改,若不是扑过来好几位史官拦着,恐怕后人连这点真实记载都要丢了。
关于前人,她这里要多少素材有多少素材,可她说了,也未必有人信,索性任由他们琢磨去。
虽然每一世都是他,每一次死因都相同,可性格吧,多少还是有些区别,她为了在人海中寻到他,总要费一番功夫,中间找不到他的那些年呢,她就遍赏大好风光,吃尽美食,看尽历朝历代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经验多了,自然多出精力去琢磨眼前这个男人的底线。
这不,把他新纳的良娣踢下了楼,没错,就是踢下了楼,而且是众目睽睽之下,毫不抵赖,那娇滴滴的小娘子,被她这不知轻重的一脚,踢得咕噜噜滚了十几层,若不是他在下方经过,刚好出手抱住,那美娇娘啊怕是早就香消玉殒了。
她站在长阶之上,得意洋洋地瞧向他,他一个飞身,就落定到她跟前,揪住她的手腕,狠狠往身边拉,盯住她低吼着:“你别太过分。”
她俏黠一笑,细长的眉眼回看他,瞧吧,他现在像个被踩了尾巴的豹子,他并非世人口中那般温润如玉,若被逼急了,他比谁都要狠。
百里幸的手自然地攀上他的肩,整个人顺势依进了楼彻怀中,她感知到握住自己的那只手,力道松了许多,眼下倒是乖觉,柔柔地说着:“你要罚便罚吧,我都认,只是下回,再看见那张脸,就不是踢一下那么简单了,你总有护不住她的时候。”
她有些贪恋他身上的味道,不免多呆了片刻,楼彻任由她靠着,等她回了神,立刻叫宫人押她去了庆华庙,同时被送出宫的,还有那位新良娣。
“名声”在外,世人都知道太子妃善妒,不仅善妒还狠毒,这些年,往东宫送的女子,要么自己退出,要么被送回,多少都要受一番皮肉苦。
不停地出,又不停地进,他们似乎对给太子塞女人这件事,乐此不疲。
可太子身边,留不住人。
眼下东宫里,只有一位萧良娣,是当朝王后的外侄,亲封的乐云郡主,百里幸之所以留她,倒不是忌惮她的多重身份,而是这个萧乐云,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以她的势力,还是能搞出一些混账事的!
也许在楼彻耳边吹吹枕头风,他就不走正道了呢,这不就皆大欢喜了嘛。
她知道萧良娣看她,如同看一个疯婆子,的确,她放浪形骸且行为不检,一点也没有东宫女主的气质,她不愿与她论长短,再如何高傲,也不过是个为世道所累的可怜人,朝代加诸在萧乐云身上的枷锁,一分也不少。
这宫堂里的人,个个都是,看着高高在上金尊玉贵的,还不是提线木偶,万事由不得自己。
百里幸经常讲那些大逆不道的话,要楼彻反,别傻傻地等着老子退位,如他真行此道,命就保住了,一改短命鬼的命数,也许,她跟他链接的这条线就能断了,时间也能在她身上重新流转。
而这位太子,文治师承太傅言若海,当代一等一的名师,自幼经其教诲,深得真传,道义礼法如同刻在骨中,武学又师从赫云赫大将军,犹善骑射,一手花枪舞得行云流水,剑术更是一绝,文韬武略,样样精通。
楼信一共十子,无人能出其右!
加之为人谦和知礼,士绅豪杰皆愿追随,若他反,必是一呼百应。
但前朝之所以成为前朝,这种操作,楼信太熟悉,他们是父子,也是君臣,君臣之间,要分高下、分尊卑。
楼信对楼彻的打压,这些年从没断过。
楼彻从来都是隐忍、克制、遵从,百里幸嫁进宫中这些年,从没见他忤逆圣上,楼信于他而言是天子,不得逾距更不可有妄想。
眼前这个男人,比百年前见他时,多了愁绪,当初那双眼睛里,灼灼如火的光芒不见了,他曾经不过是个少年郎,心性磊落,立志云游四海、推行仁政,毕生所求,唯有天下一统!
那是百里幸第一次动了春心!
她回忆起当初自己的模样,可不似如今这般荒唐,从前她尚且知道什么叫礼义廉耻,还拘着师父的身份,不敢随意调戏,她甚至无法言明除了师徒情分,她对他还有别的心思。
白衫、墨发,共度晨昏;
提笔、落剑,不负此生。
时间太久,久到她的记忆也模糊了,她只依稀记得,当年他带着清简的行囊,消失在清晨的雾气中,雾气散了,他也不见了,那些年,他走得太远,远到她跟不上他的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