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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致一个陌生人(番外2) ...

  •   ※艾米丽父母的初遇

      1962年,夏。
      两个小男巫正并肩在山林里走着,他们都是棕色头发,看着个头不太高,十二三岁的样子,一个穿身浅褐色的袍子,另一个穿了件鲜绿色的,轻易就融入了森林的图景中。
      “威尔,我们暑假里不能去后山的,我爸爸说野兽办公室的人在那边发现过狼人的踪迹,如果我们被咬了怎么办?”
      “那都是骗小孩的话!今天又不是满月夜,罗伯,你不敢就算了,梅林的裤子,你事事都做胆小鬼,凭什么被分进格兰芬多?”
      “我是胆小鬼?你勇敢无畏,怎么不离开该死的拉文克劳来我们这里?”
      “勇敢和力量又没关系,更何况勇气也不都是好的。”
      “智慧也不都是好的,是谁自作聪明,在开学第一天把我袍子变成斯莱特林那种银配绿?”
      “不是帮你写了一整年的魔药课作业道歉嘛!”
      “那是谁半夜拉着我在城堡夜游!又是谁万圣节前夜非要去禁林,最后害我被罚禁闭!”
      “是你非要带着简,我们才被守夜人抓住的!”
      “我没有非要带,只是恰好在公共休息室遇到她而已!”
      “那你撒个谎或者直接拒绝她呀!”
      “我……我拒绝不了她呀!”
      “嚯,你就是喜欢我们的简·坎贝尔小姐吧?”
      “闭嘴!”
      “你今天要是不一起去,我回家马上就给简写信,说你喜欢她!”
      “不许跟她透露!绝对不许!”
      绿袍的男孩掐着嗓子模仿起女孩子来,“罗伯特,魁地奇训练不许迟到!罗伯特,你绝对有事瞒着我!”
      “威尔,快住嘴吧!都已经跟你走到山里了,我还能自己跑回去不成?”
      “罗伯,像简这种漂亮女孩子,追求她的人会像花园里的地精一样无休无止地冒出来。下学期我们三年级了,她课余时间就会开始跟那些花园地精约会,到时候……”
      “反正不许说!你说的山洞到底在哪里?”
      “就是这个方向,我昨天去那附近看过。”
      两个人吵吵嚷嚷地穿过一小片高耸的针叶林,缓缓往山更高处前进。
      从家里溜出来正是午后太阳光照最强的时候,不过随着他们淌过山间那道浅溪进入树林更深处,林木繁茂粗壮的枝叶建造起的穹顶让时间渐渐变得模糊,不知过去多久他们终于来到了山洞前。
      山洞深处漆黑一片,威尔毫不犹豫地把罗伯推进洞里,等罗伯安全地走出去好几步,自己才小心翼翼地跟在斜后方往里走。
      越往里走,光线越弱,深处窸窸窣窣的声音越明显,威尔发觉自己好像踢到了什么东西,壮着胆子弯腰四下摸索,手指碰到了一个跟鬼飞球差不多尺寸的球状物。他捡起球,正想招呼罗伯特一起研究看看,可似乎有一个钩子在他腰上猛地发力,他的身体难以抵挡这股力量,瞬间双脚离地腾空飞了起来。
      威尔这才意识到自己误触了一个门钥匙,尽力尝试从怀里摸出魔杖来自救,可那个球仿佛有磁力一样紧紧吸住他的双手,在空中把他拉过来拉过去的,他觉得自己简直像一阵风似的向前疾飞,眼前什么也看不清,最后重重地摔倒在地上。
      门钥匙慢悠悠地滚落到他脑袋边——原来是一只黑白六边形拼接的稍有些瘪软的球。这一摔让他脑子里嗡嗡响了好一阵,刚睁眼就看到四周围着群奇装异服的怪人。
      这些人个个面带怒色,酒气冲天,高挽着袖子好像刚刚聚在一起争吵打闹过,其中还有两个人仍然扯着对方的领子怒视对方,一副决心要把战斗继续下去的样子。有人跟旁边的人交头接耳,有人对着他指指点点,但没有人试图靠近他,他支起身体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摸出魔杖指着这群奇怪的人。
      “哎呀!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鼓棒找到了吗?”一个女孩子匆匆拨开人群钻了进来,抓着他的手语气里满是关切,“科尔跟我在农场附近找了半天!”
      那群人似乎认识这女孩,纷纷醉醺醺地跟她打起招呼来,表情也都略微松弛了一些。有几个人随意用脚拨弄着地上的门钥匙,把门钥匙传来传去,还用脚背勾起门钥匙在大腿上面颠来颠去,好像这种游戏是出于本能一般。
      女孩见状立刻朝他们挥手告别,一路拉着他外袍袖子,两个人沿着条乡间小路走了很久,层云压得很低,天空格外辽远开阔,野花在草地上星星点点,越过矮篱笆还能看到远处山坡上那群自由散步的羊。
      “我真不知道科尔这次怎么会完美地把利物浦、埃弗顿、曼联跟利兹联这四支球队的球迷凑到一起,不知道他们平时在乐队里怎么协调主队不同的情况……”女孩一路上絮絮叨叨地抱怨着,“我家其实就住在阿森纳的球场附近,醉酒打架闹事的球迷我从小见到过太多了,英足总也没颁布个禁酒令什么的。”
      女孩拉着威尔自顾自地说了一通奇怪的话,他几乎都没听懂,一直到彻底远离刚刚那群人,她才停下来对他说,“实在抱歉,小弟弟,他们几个喝了点酒成了那副鬼样子,刚刚没有伤到你吧?”
      “等等,小弟弟?你是说我吗?我跟你差不多大吧!”
      “你应该比我小得多吧,”她指着他鲜绿色的外袍咧着嘴笑了,“听口音,你大概是凯尔特人的球迷,要不我替你摘点三叶草装饰一下球衣?”
      她看着十五六岁的样子,比他高出大半个头,尖窄的下巴,高挺的鼻梁,眼窝里嵌着一对黑眼珠,眉弓突出,显得眼睛深邃极了,头发又黑又直,一直长到腰际,再加上穿了一条红色的连帽迷你连衣裙,衬得她更加白皙纤细。她胸前还挂着一个磨成水滴形状的硬币,一直随着步子左右移动。
      “什么凯尔特人?那是一支魁地奇球队吗?”
      “魁地奇?那是苏格兰最出名的足球队啊!你刚刚抱着一只旧足球,是从家里偷偷跑出来踢球的吗?你应该住在附近吧,我送你回去。”
      “不用,我知道……应该知道怎么回去,我肯定能想到办法的!不过我要先去把那只旧……足球拿回来。”
      “你也跟父母闹别扭了吗?不过知道提防陌生人是好事,”女孩耸耸肩,“既然你不愿意说,先跟我去谷仓那边休息一下吧。他们为联赛吵架总是一时半刻都不会停,半个小时后他们酒醒了,我再陪你一起去找球。”
      威尔此时也想不出什么回家的好办法,就跟着女孩去了谷仓,谷仓里用木板搭起了一个简陋的小平台,周围摆着些行李袋跟乐器。他顺势坐在稻草垛上,低着头把玩自己的魔杖,认真思索起来。
      罗伯特该不会还在原地苦恼自己去了哪里吧?他会不会已经跑回去找大人……整个暑假都别想再出来玩了!万一那附近还有别的废弃门钥匙……待会儿先去检查看看草地附近有没有别的门钥匙好了,实在不行还有保底方案,魔法部禁止未成年巫师在学校外使用魔法,17岁以下的男女巫师身上会带有踪丝,只要通过施咒违反魔法部这项规定就能让大人们找到他,但要施什么咒语才能让魔法部立刻派只猫头鹰来警告他呢?点亮魔杖可以吗?还是说得制造麻烦,施那种攻击别人的咒语?
      他脸上突然一凉。
      “冰可乐!快喝吧。”女孩把一只冰凉的玻璃瓶紧贴在他面颊上,他的目光瞬间集中在她白皙的面颊上,沿着垂顺的长发一直向下,盯着她同样白皙的腿愣住了神,一直看到她短靴鞋尖上沾着的湿润泥土,这才不好意思地道了谢。
      女孩子取下胸前挂着的水滴形银色硬币,抱着把吉他坐在另一垛稻草上弹奏,伴着旋律轻声哼唱起来——原来那硬币是个吉他拨片。
      他盯着她不住摇晃的鞋尖,听她弹了很久,最终没忍住问道,“这是什么歌?你自己写的吗?”
      “You'd Be So Nice to Come Home To,这是首会在战争时期唱响的老歌。我打算晚上在篝火边弹唱它,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能出一张跟自己同名的专辑,这样明年夏天就能去雷丁了。”
      “你弹的挺好听的,说不定很快就能实现心愿。”
      “我的心愿?只要将来不像我父母要求的那样做律师就行,他们期待我成长得完全跟他们原来的孩子一样,温柔坚韧,志存高远。”
      “哪有人能完全像另一个人?不过我就很想跟父母一样做治疗师,尽力让更多人更好地活下来。”
      “治疗师?你是说医生吗?”她歪着头困惑不已,“你好像很喜欢用自己的语言系统给周围的事物重新命名。”
      “医生?你说是就是吧。”威尔顺手抓起旁边的冰可乐喝了一口,一股气直冲到他鼻腔里,辣得他连连咳嗽。女孩在他旁边咯咯笑弯了腰,他尴尬地找了个新话题,“你的头发挺直的。”
      “其实是拉直的,我的头发实在太卷了,每天早上醒来会像羊毛那样蜷成一团,要花很长时间打理,不过我不喜欢正流行的那种小男孩头,一点都没有个性。”
      两个人正闲聊着,有个高大的男孩从谷仓正门走了进来,一瞧见稻草垛上的两人就开起玩笑来,“你刚刚跑出去捡了只迷路的小绿羊?”
      女孩跑过去跟他拥抱,两个人亲昵地交换了一个短暂的吻。
      那个男生穿了件花哨的衬衫,特意来谷仓似乎只是为了取一件钉满了铜扣的夹克,很快就离开了。
      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威尔看他很不顺眼。等女孩再次走回草垛这边,他试探着问道,“他就是你说的科尔?”
      “对,我男朋友,也是我们乐队的鼓手。”
      女孩郑重其事地把一对木棍递了过来,这次轮到他困惑不解,“这是什么?”
      “你也想当鼓手吧,我看你一直攥着一只小鼓棒,是你自己做的吗?这副新的送给你好了。”
      “才不是什么鼓棒,这是我的魔杖。”
      “魔杖?这是你给木棍安排的名字吗?还是说你是一名男性女巫?”
      “我真的是巫师,只要我专心想着远处的某一样东西,挥动魔杖然后念出Accio跟东西的名字,它就能飞到我手里。”
      “用来召唤的咒语吗?确实很合理,那incense是可以点火的咒语吗?”
      “Incendio才是,再比如,如果你想把什么东西分割开就用Diffindo这个咒语。”
      “你确定是diffindo吗?那我要是把这个谷仓弄亮是不是应该用lux?”
      “Lumos可以点亮魔杖,再用魔杖照亮周围,没法直接让这里变亮。”
      “Lumos?很像lumen啊,哦对,这是纯粹的明暗光线没有过多感情色彩。”她饶有兴味地猜测起来,“Nox呢?是可以熄灭魔杖的咒语吗?”
      “真聪明,”威尔震惊地问道,“别瞒着我了,你其实是巫师吧!”
      “可你说的这些不是拉丁语吗?毕竟我的人生轨迹是必须考上牛津,所以学过一点,你根据词根编的这些咒语很合理啊。”
      “什么拉丁语,我真的是巫师!”
      “好吧好吧,巫师先生,所以你们平时会用铁筷子召唤恶魔吗?”
      “什么铁筷子?”
      “嚏根草,希腊神话里阿戈斯国王的女儿们受到酒神的诱惑,最后就是用嚏根草治好的,也有传说讲这种花是女妖变化来的,会摄取迷路水手的魂魄。”
      “什么召唤恶魔……一般会从嚏根草里提取出一种蓝色黏稠液体,用嚏根草糖浆和月长石粉可以制作缓和剂,那是一种用于平息和舒缓烦躁焦虑情绪的魔法药剂。”
      “魔法药剂……怎么?难道你们还用其他茄科的有毒植物来做药品吗?”
      “茄科?你说的又是哪些?”
      “比如曼德拉草,把它从土里挖出来的时候会发出致命的尖叫声,对吗?”
      “没错,我们上次给曼德拉草幼苗移盆的时候,我故意拉松了罗伯的耳罩,他直接昏了过去。”
      “昏了过去?那关于颠茄的故事也是真的吗?挖颠茄根的时候要带上一只鸡趁深夜去才行,装鸡的袋子还要打满九十九个结,对了,是不是还可以用颠茄配制一种能让人飞行的魔法药剂。”
      “飞行魔药?我们一般用扫帚飞行,听说亚洲那边也有人用飞毯,不过扫帚更棒,还能骑着它打场魁地奇。”
      “巫师们真的骑扫帚啊!那带着颠茄的根能迷倒任何我喜欢的男孩子,这是真的吗?”
      “我没听说过这种用法,或许下次配爱情魔药时可以试着加一点,不过迷情剂不能产生真正的爱情,只能让对方短暂迷恋你。”
      “那太可惜了!我想想茄科植物还有……天仙子!巫师把熬过的天仙子抹遍全身,在癫狂的状态下就会看到一些幻象……”
      “你是说预言吗?我们预言一般用……”
      “塔罗牌、茶叶渣、水晶球、掌纹还有星图?”
      “应该是这些,我下学期才上占卜课。”
      “所以你的故事里还有学校?奇幻故事里还要上学也太辛苦了!”
      “别装了,你是布斯巴顿的巫师?不要觉得比我年龄大一点就能骗到我。”
      “是的,千万别说出去,我会被他们烧死的。”女孩神色严峻地慢慢逼近他,然后噗嗤一笑,“我读《金枝》的时候顺便研究了一下巫术跟毒物才知道这些的,你也读过很多乱七八糟的书吧,不过这些话可别告诉大人们,他们可能会觉得你疯了。”
      “我真是巫师,我证明给你看。”
      “证明什么?有这时间快把自己的这些奇幻想象写下来,将来整理成故事出版,你也能像毕翠克丝一样买下4000多英亩的湖区土地跟15个湖区农场。”
      “你怎么就不信呢?你没看到我从天上掉下来吗?”威尔着急想要解释,却看到刚刚围着自己的人路过谷仓门口,他立即跳下草垛,“我们去找那颗足球吧!It is time.”
      “Es ist Zeit, da? es Zeit wird.”她笑盈盈地说道,“It is time it were time.”?
      他们俩在谷仓里聊了肯定不止半个小时,外面夕阳已经西沉,天空云朵,松林草场,到处都被染成了金色,刚刚那群乐手彻底醒了酒,搬着自己的吉他坐在谷仓周围弹唱起来,缥缈的音乐在空中萦绕盘旋。
      “你的故事很有趣,我忽然想到阿方斯娜《致一个陌生人》里的那句,”她边走边轻声念了出来,“我感到,陌生人,在你的存在里我被延长。”
      威尔跟在她后面悄声念了句咒语,有些扭捏地问道,“你明天还在这里吗?我会想办法再来找你玩……”
      “可以啊。”她笑着答应,“你今晚也可以过来,我们要燃一堆篝火办音乐会。”
      他暂时没有想到办法,但也来不及想了,几个成年巫师突然出现在谷仓附近,对着见过他的那群乐手施了咒语。
      “来不及了!”他慌忙追问,“请告诉我你的名字?我一定会来找你的。”
      “跟福尔摩斯故事里的‘那个女人’同名。”
      “福尔摩斯?那是谁,算了,姓氏呢?”
      “又普通又奇怪,”她指着远处的山丘,“我姓希尔。”
      “没什么奇怪的,我有个朋友姓木头,他叫罗伯特·伍德。”
      “那你的名字呢?公平起见,你也应该告诉我。”
      “威尔弗雷德·麦金农,不过你没法记住了。”
      “那也是个诗人,我记得住。”
      他攥紧了手里的鼓棒,“闭上眼睛好吗?那些人要给你施遗忘咒了。”
      “好吧,”她顺从地闭上眼睛,“遗忘?我想想那应该是obliv……”
      “Obliviate!”魔法部的工作人员顺利给这群年轻的乐手全都施了遗忘咒,然后带着这个走丢的未成年巫师幻影移形,消失在谷仓旁边。
      “艾琳!”女孩听到有人唤她名字才睁开眼睛,感觉自己似乎在原地站了很久,眼前的一切都罩着层雾蒙蒙的蓝。
      “你去摘花了吗?”科尔轻轻拍拍她后背,她这才回头看,发现自己连衣裙兜帽里躺着一丛白色勿忘我花。

      1968年,夏。
      一个短发的年轻女子正要从红色电话亭里走出来,好心提醒后面排队的人,“先生,这个电话坏掉了。”
      “它一直都是坏的,我知道。”那个男青年憋红了脸,“请问你还认识我吗?62年夏天,我们见过的。”
      “在纽伯利吗?我记不清了,当时来了不少人。”
      “我暑假里总会去海布里附近,但从没遇上过你。”
      “我大概在埋头苦读或者打暑假工,而且你这样的动作让我很没有安全感。”
      “抱歉!”他连忙把自己抓在门把手上的手抽开,“一起喝杯咖啡吗?我们可以聊聊雷丁或者乐队之类。”
      “我的老板可能更希望我现在就瞬移到律所工位上。”
      “你最后还是读了法学院吗?”他垂着眸子,犹豫再三开口道,“其实我想问,如果你单身,或许……”
      “虽然你形迹可疑,但这周六下午三点,我也许可以从理查三世手底下逃出来一两个小时。”
      “荣幸之至,希尔小姐。”

      1.艾琳前后念的两句出自策兰《花冠》的原文和英译本,可直译为“是是时候的时候了”,原诗后一句刚好是Es ist Zeit,也就是It is time。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79章 致一个陌生人(番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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