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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one ...

  •   在恋爱六周年纪念日的时候,我和男朋友史无前例地吵了一场惊天动地,破天荒如惊雷一般的架。
      他脸红脖子粗地瞪着我,眼睛里的红血丝看得我吓人。
      他说:“白烟雀,你能不能成熟一点?”

      哈?
      我成熟一点?

      我怀疑我简直是听见了狗说话。
      于是我坐在那里,翻了五分钟的手机聊天记录,终于翻到了五年前我生日的时候我俩的对话。

      他当时特别温柔,给我发微信说雀雀你幼稚点挺好的。
      我就喜欢你的幼稚。

      啊呸。
      我把手机举到他面前,聊天记录白底黑体,铁证。

      哪成想这人看也没看,直接心一横就说:“你怎么又开始翻旧账了,你就是这样。”
      “你仔细说,难道你自己说你没变吗?”

      不好意思,我还真变了。
      我当时号称厨房杀手,现在会做八大菜系,全都是因为这个傻逼说吃外面的外卖不健康。

      当初对着他那么个狗眼,我怎么就真被他蛊惑了,下了六年的厨房。

      这么一想我简直想要把当时脑子里进的水全部抖搂出来,估计都能装满一个游泳池。

      至于我俩吵架的原因。
      很简单。

      我太物质了。

      七夕节的礼物我送他了一块卡地亚的手表,十万块。
      他再不济也送个爱马仕的丝巾给我吧,谁知道,这人比我想象的扣多了。

      要不是我翻他购物记录,我都不知道那个土的要死的,黑色纸包着有灯带和小皇冠的九十九朵玫瑰花,从里到外都是拼夕夕的产物。

      他妈的。
      诡计多端的穷男人。

      不。
      脑袋进水的蠢女人。

      我真的是气不打一处冒,当场把那花连带着他不知道从哪里摸出来的个花瓶一起摔到了地上,甩着门就出去了。

      那玩意还在后面嚷嚷:“白烟雀,你出了这个门就不要再回来了!”

      傻逼才回来。

      出去以后我才意识到自己是真傻逼,明明那房子是我自己全款买的,结果竟然是我先离家出走。

      果然,遇见男人就倒霉了八辈子。

      八月份的外面依然热得不行,虽然室外温度就三十度出头,但是跟个大蒸笼一样,往那儿一站汗水就呼呼往外冒。
      就等一个红绿灯的功夫我的汗水就已经顺着我的额头划到了我的下巴。

      太热了,真的受不了。
      我抬头看了眼红绿灯对面的商场,决定先去里面的星巴克坐一会,再从长思考我的感情问题。

      我当时转账也没写什么自愿赠与,打官司应该都能要回来。

      坐在咖啡店里,周围的环境洋溢着粉红色。
      今天是七夕节。
      对,今天就是七夕节。

      趁着咖啡做好的空档,我刷了会微博。
      微博上各种洋溢着欢快的氛围,让人丝毫忘记了其实今天也是肯德基疯狂星期四。

      微博未读的消息没有几条,我点进去看了一眼,才发现在最顶上的是正好一直有联系的一个陌生人给我发过来的:姐姐,七夕快乐。

      这人是谁我真不知道。
      当时我心情不好,巨无敌emo,就在广场上搜了“emo”有关的关键词,希望能看见比我处境更糟糕的来缓解我的emo。
      结果往下没看两眼,就看见它了。
      它网名叫“Duloxetine”,度洛西汀,抗抑郁药。
      点进它的微博,就是灰灰暗暗的。
      我看不下去,总感觉这人确实是比我emo,但真是过于痛苦了。
      所以我想了想,还是劝了它几句,想着能拉上来一个是一个。

      后来它也还是天天发微博,它发一次我劝一次,它微博一条七八个字,它劝他一次七八百字。

      劝着劝着,就好几年过去了。
      它好像也好了不少。

      然后我们两个人就成为朋友了。

      我看它发来的“七夕快乐”,很快回了一句“我今天七夕不快乐。”

      和隔着互联网的人聊天真的很有意思。
      我并不会去特意思考它们的性别和长相,但是会根据它们的说话语气和与我分享的东西,来推测对方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我感觉它是黑色小马精灵,长着天使翅膀那种,角是银色的。

      “怎么了?”它回得很快。

      我说:“和男朋友吵架了。”
      我说:“吵得那叫一个激烈。”

      它知道我有男朋友了,我很早就和它说过。
      我还跟它展望说我们结婚的时候要在布鲁塞尔大教堂。
      它当时就“哦”了一声,冷漠得很。

      它说:“你们又不是第一次吵架了。”

      我说:“这不一样。”
      我说:“这次我打算要和他分手。”
      我说:“有没有什么缓解心情的方式?”

      我看见对面顿了一会,发消息说:“你要不然去听个livehouse?”
      它说:“最近很流行的,票价也不贵。”

      Livehouse?

      没听说过。
      度洛西汀给我好一顿解释,我才明白其实livehouse就是所谓的站起来听的演唱会。

      票价低廉,除了要一直站着以外没什么缺点。
      非常适合我这样没什么钱的人。

      于是我当机立断,决定买一张晚上livehouse的门票。

      但是……
      其实这几场livehouse,一个唱歌的人我都不认识。
      歌坛圈也更新迭代太快,我更是老早就被它们甩到了屁股后面。

      现买票实在很难。
      好多都提前了十天半个月的就开始预售,哪能当天就买到晚上的票。

      我往下刷了刷,刷到都已经极其小众到让人怀疑他的名字是不是从新华字典里闭眼摸出来的了。
      终于在我返回首页的时候,刷到了一张富余的票。

      文雀。
      他的票正好有一张VIP。
      估计是别人退的,正好给我赶巧赶上了。

      我寻思我名字里也有个“雀”字,和我也挺有缘,就去看他的吧。

      看起来还是个挺厉害的歌手。
      挺好的。

      于是我买了票,并且如实告诉那位度洛西汀小精灵。
      我说:“我准备去看文雀的livehouse,希望他唱得好听,长得好看。”
      我说:“这是我第一次听livehouse。”

      对方似乎有些卡壳,忖度半天才发过来:“是今天在桐城的文雀吗?”

      我说:“不然呢,这玩意也这么容易重名吗?”

      它被我激的说不出话来,就小心翼翼回了一句,“你可以提前先去排队,这样更能站在前面,可以看见文雀的脸。”
      它说:“但是不要抱太大的希望,一般长得好看和唱歌好听不可得兼。”

      我看了眼外面凶凶的太阳,敷衍道:“好好好,会提前去的。”

      开玩笑。
      我又不是傻的。
      这人我都不认识,我看他脸干什么。
      我是去听歌的,又不是去猎艳的。

      但其实我真的是对文雀这个人一点兴趣都没有。
      因为听度洛西汀的意思,它好像看过对方的livehouse?

      反正都与我无关了。
      我也不怎么好奇。

      为了等待文雀的livehouse开场,我在星巴克坐了三个小时。
      看了五对情侣约会,年纪跨度从十二岁到四十二岁。

      真好。
      有人十二岁就完成了的事情有人四十二岁都还没经历过。

      期间那个傻逼给我打了不下十个电话。
      电话刚响我都能把后面的歌唱出来了,到最后一接电话就开始破口大骂。
      结果非常幸运,把七夕来派工作的领导骂了个狗血淋头。

      yeah!
      我真棒。

      文雀这个人好像比我想象的还要火。
      我在门口等检票的时候,还有歌迷在旁边站着给VIP票发他的周边。

      我打眼看了一眼。
      这小孩长的挺年轻。
      还挺娟秀。
      度洛西汀那么一说,我还以为是个像“二手玫瑰”一样的摇滚乐队。

      就是怎么呢,脸有点白。
      感觉病歪歪的,我不喜欢。

      于是我非常庆幸,自己并没有听从那个度洛西汀的建议。
      不然到时候遭罪的可不止我一个。
      它也受罪,因为它要挨我骂。

      感谢它包容我属炸药的脾气。

      节目效果还可以,人也很多。
      我非常幸运地站在了靠前排的位置,能清楚地看见文雀的脸。

      确实是太年轻了。
      看起来也就二十岁出头吧。
      大学生。

      我上次停留在二十岁出头的年纪,还是在十年前。

      这小孩唱的比我想象好多了。
      那唱情歌真就啪啪掉眼泪的。
      听得我都快哭了。
      就是情绪都到这儿了,一想到我回去那个死玩意可能还跟老鼠一样赖在我家不走,我就难过。

      散伙的时候,会场上的音响一下子就停了。

      就感觉正常livehouse都跟一场梦一样。
      梦醒了周围就还是一堆的傻逼,一地的鸡毛。
      我有些站累了。
      于是我一直在门口坐着,等所有人走了我才走。

      走出门我才想起来手里还拿着歌迷给的文雀的应援手幅和扇子,想了想,又抉择了一会,把它丢进了可回收垃圾桶里。

      挺好,垃圾再造。
      在我这里放着可真就成垃圾了。

      结果没想到我这一动作全然被拍了下来,并且在文雀的超话里被强烈谴责。

      啊这……
      啊这......

      Livehouse好不容易给我带来的好心情直接陡然崩塌。

      不是所有人都喜欢你们哥哥的啊。
      我第一次见他,他就是不符合我的眼缘怎么办。

      于是我坐在路边,喝着威士忌,决定就当个埋头鹌鹑,在互联网上装作没有我这个人。
      反正以我可怜的只有六个粉丝的微博账号,必不可能找得到我。

      晚风依然燥热得很,江边的步道上坐着的也不只有我一个人。
      江对岸的一片建筑高得离谱,五彩斑斓的霓虹灯射入我眼中形成了一个一个的光圈。

      荒诞又陆离。

      威士忌的冲劲蔓延进我的口腔,我感觉我吐气吐出来的都是酒精分子。

      Don’t worry.
      Don’t cry.
      Drink Whisky and fly.

      不行。
      我还是气不过。
      他妈的,有人骂我。
      于是我把这条微博转发给了度洛西汀。

      我说:“我好像出名了。”
      我说:“有人骂我。”

      度洛西汀问我:“你干嘛了。”

      我说:“我罪该万死,我把文雀的应援手幅和扇子扔进了可回收垃圾桶。”

      我这么说其实就是想显示一下我的委屈。
      然后让它安慰安慰我。

      我今天真的很难过。

      但是我没想到,它就只发了一句话。
      它说:“我也觉得你罪该万死。”
      后面还跟了一个,黄色小人翻着白眼招手的emoji。

      妈的。
      这时候这度洛西汀走出抑郁了是吧。

      我抑郁了。
      妈的。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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